廣州大學廣附2025年房屋維護維修經費-大學
(略)中央空調采購及安裝競爭性磋商公告
(略)受廣州大學附屬中學的委托,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
(略)
一.項目概述
1.名稱:
(略)
項目名稱:
(略)
(略):GDYNZC-2025-CS12
采購方式:
(略)
預算金額:371,439.23元
2.項目內容及需求情況
(略)
品目名稱:
(略)
采購標的
數量(單位:
(略)
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品目預算(元)
1-1
通風和空調設備安裝
廣州大學廣附2025年房屋維護維修經費-大學
(略)中央空調采購及安裝
1(項)
詳見第二章
371,439.2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合同分包:不允許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日歷天內完成項目驗收工作。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響應的,
(略)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以下2種證明材料之一):①2022至2024年年度內任意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狀況報告;②同時提供a.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b.《
(略)信息》或《開戶許可證》。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響應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照響應承諾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定)
6)已領購本次磋商文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單位:
(略)
3.本項目特定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略).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略)(
(略).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資格審查人員于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
(略).cn)
(略)(
(略).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單位:
(略)
3)供應商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4)供應商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5)供應商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同時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別注冊建造師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略)(略)頁截圖。
6)供應商擬派本項目的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或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3類)。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得擔任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在任職期間也不得擔任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不為同一人。
三.獲取:
(略)
1.磋商公告發布時間: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北京時間)
2.獲取:
(略)
符合資格的供應商在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將報名資料(具體要求詳見“其它補充事宜”)掃描發送至
(略)@qq.com郵箱:
(略)
3.在規定的響應登記期間,報名登記及領取磋商文件供應商不足3名時,采購人:
(略)
1)發布公告延長磋商時間。在延期磋商登記時間內,已響應登記的供應商資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補充資料,未登記的申請人可根據公告的規定參與磋商登記。
2)依法重新磋商。
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略)
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和開啟時間:2025年7月4日9:30(注:9時00分開始受理響應文件)
地點:
(略)
五.其他補充事宜
1.報名資料
1)《競爭性磋商報名登記表》
2)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
(略)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若供應商授權代表為法定代表人,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2.供應商須提供清晰可辨的資料,如因資料不清晰導致無法辨識的,采購代理機構:
(略)
3.已成功辦理報名并獲取:
(略)
六.公告期限、發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
2.發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網(
(略))。
七.本項目聯系方式:
(略)
1.采購人:
(略)
名稱:
(略)
地址:
(略)
聯系方式:
(略)
2.采購代理機構:
(略)
名稱:
(略)
地址:
(略)
聯系方式:
(略)
3.項目聯系方式:
(略)
項目聯系人:
(略)
電話:
(略)
附件:競爭性磋商報名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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