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
(略)年產40000噸雙氟磺酰亞胺鋰改擴建項目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5個工作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
(略)
通訊地址:
(略)
項目名稱:
(略)
年產40000噸雙氟磺酰亞胺鋰改擴建項目
建設地點:
(略)
(略)廠區內,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6°18'13.68",北緯29°46'42.80"。
建設單位:
(略)
(略)
環評機構
(略)
建設項目
概況
(略)現
(略)內建設年產40000噸雙氟磺酰亞胺鋰改擴建項目。本項目屬于改擴建項目,在現有604車間3條雙氟磺酰亞胺鋰生產線基礎上,增設2條雙氟磺酰亞胺鋰生產線(4臺3m3的計量罐、4臺10.4m3的合成釜、2臺10.4m3脫輕釜、2臺35m3配置釜、2套五級過濾裝置),產品方案為年產40000t雙氟黃線亞胺鋰溶液并配置成30%的EMC鋰鹽溶液106666.6t,30%的DMC鋰鹽溶液26666.6t。
項目涉及的裝置內容包括:生產裝置、應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原
(略)、污水處理、危廢倉庫以及各公用工程等依
(略)現有。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環境影響預測
(一)環境空氣影響分析
1)估值模式計算結果表明:項目廢氣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時,污染物短期濃度貢獻值最大濃度占標率均<100%;TVOC、NOx、PM10、PM2.5等疊加現狀濃度、區域擬建、在建源后,保證率小時平均質量濃度和日平均質量濃度均能符合相應標準。對周邊環境空氣影響較小。
2)根據《大氣有害物質無組織排放衛生防護距離推導技術導則》(GB/T
(略))中規定:604車間需設置50米的衛生防護距離。根據項目周邊環境保護目標調查情況,項目衛生防護距離50米范圍內無村莊、
(略)及食品、醫藥企業等敏感點,與本項目最近的居民點
(略)西南面約372m的黃百戶口,符合衛生防護距離要求。
綜上所述,項目各大氣污染源的排放強度和排放方式:
(略)
(二)地表水影響預測
項目廢水依托九江天賜龍山基地
(略)污水處理站處理達《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2中新建企業間接排放限值要求、《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中新建企業間接排放限值要求、《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1中新建企業間接排放限值要求及金砂灣工業園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中較嚴標準要求后排
(略)污水廠處理,最終尾水達《城鎮污水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一級A標準后排入長江,對周邊水環境影響不大(間接排放)。
(三)噪聲影響預測
項目建成投產后,廠界噪聲值預測值均符合所執行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3類標準的要求,無超標現象。
(四)固廢影響分析
項目對固體廢物均進行了合理的處置,實現“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的要求,預計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因此,在嚴格按照固體廢物管理法,確保固體廢物在中轉、運輸和綜合利用的過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況下,加強生產管理,項目投產后產生的固體廢物均得到妥善處置,對環境影響不大。綜上所述,企業必須能按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項目固體廢物可得到妥善處置,對環境影響不大。
(五)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
在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同時加強日常的生產管理和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后,本項目建
(略)域地下水/土壤環境影響很小。評價要求建設單位:
(略)
(六)環境風險影響分析
對照《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
(略))附錄B,本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氫氟酸、DMC、EMC等物質,儲存均依托現有
(略)內儲罐儲存,本次項目不需新增儲罐,
(略)均屬于同一個危險單元。涉及的環境風險主要有毒有害物質、環保設施非正常運行、火災和爆炸等。一旦發生事故,將造成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及污染物的非正常排放,對周圍環境產生較大的污染影響。針對本項目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事故,建設單位:
(略)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廢水
本項目廢水通過管道分質分類輸送至九江天賜龍山基地
(略)已建污水處理站(處理能力800t/d),廢氣處理廢水、真空泵廢水、樹脂
(略);
(略)。污水處理站處理工藝為“預處理(1套熱解+含氟高磷除氟反應器+氟磷反應器串聯,再與1
(略))+
(略)(混凝沉淀+UASB+生物選擇池+A/O+MBR系統)+樹脂吸附(應急)”,出水水質達到《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2中新建企業間接排放限值要求、《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中新建企業間接排放限值要求、《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1中新建企業間接排放限值要求及金砂灣工業園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中較嚴標準要求后排
(略)污水廠處理,園區污水處理廠最終尾水達《城鎮污水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一級A標準后排入長江。
(二)廢氣
1.有組織工藝廢氣
項目有組織廢氣主要為TVOC、顆粒物、氟化物及氟化氫。其中顆粒物經倉頂式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經1根25m排氣筒(DA009)排放,工藝廢氣(TVOC、氟化物及氟化氫)
(略)(活性炭+二級堿吸收+一級水封)處理后與
(略)廢氣一同通過管道輸送至龍山基地
(略)1#、2#RTO
(略)后引入RTO焚燒爐處理后經龍山基地
(略)1根30m高排氣筒(DA002)排放,樹脂活化廢氣(TVOC)經管道收集后經過1根15m高排氣筒(DA017)排放。
經處理后,RTO系統工藝廢氣中的TVOC、氟化氫、氟化物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6/1101.2-2019)表1、《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及《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有組織排放限值中較嚴值要求;投料廢氣顆粒物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有組織排放限值要求,樹脂活化廢氣TVOC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6/1101.2-2019)有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2.無組織廢氣
項目無組織廢氣采取加強車間通風,車間物料密閉管道輸送,做好車間內管道的密封,
(略)周圍進行綠化等措施,減緩無組織廢氣等
(略)周圍環境空氣的不利影響,通過合理的無組織廢氣控制措施,廠界無組織廢氣TVOC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6/1101.2-2019)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項
(略)范圍內無組織NMHC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略))中相關標準要求。
(三)噪聲
項目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消聲、降聲等措施進行處理,并合理布局行政
(略)和
(略),加
(略)綠化,充分利用距離衰減和草叢、樹林的吸聲作用降噪,減小項目運行對外環境的影響。
(四)固廢
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包括廢分子篩、廢過濾介質、廢過濾渣、廢有機樹脂、廢活性炭、取樣廢液、廢機油、廢布袋、廢包裝袋及員工生活垃圾等。廢分子篩、廢過濾介質、廢過濾渣、廢有機樹脂、廢活性炭、取樣廢液、廢機油、廢包裝袋屬于危險廢物,廢布袋交由廠家回收,廢分子篩、廢過濾介質、廢過濾渣、廢有機樹脂、廢活性炭、取樣廢液、廢機油、廢包裝袋交由有相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
(略)
(五)地下水
在工程設計過程中,采用先進的技術、工藝、設備,實施清潔生產,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污染物泄漏;
(略)硬化,注意工作場所地面、排水管道、廢水收集池的防腐防滲要求,嚴格按照設計及相應的標準規范施工,防止污染物下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環境。
生產過程中,加強對重點
(略)(廢水、廢固處理)建構筑物,原料儲罐、輸送管道、閘閥等設備檢修、維護,從源頭上消除污染隱患。
分區防滲措施:廠區重點
(略),
(略)為簡單防滲,地面硬化處理。
建立健全應急響應措施,完善專門的地下水污染事故的應急措施,并應與其他應急預案相協調。一旦發現污水滲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對項目所在地及其周邊地下水質進行定期監測,并結合周邊民井,
(略)絡;排污管道盡量做到“可視化”,一旦排污管道出現泄漏可得到及時發現和控制,可降低污水滲漏等地下水污染事故的概率。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對物料
(略)、生產
(略)及環保設
(略)域采取嚴格的硬化及防滲處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
(略)內及周邊種植吸附能力較強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減少大氣沉降對土壤的影響;建立土壤環境監測管理體系,以便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措施。
(七)風險事故防范措施
企業在項
(略)內已建容積1650m3的事故應急池以及12003的初期雨水池,均位于地勢低
(略)。
(略),停止生產,在進行應急救援之前,必須先關閉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應急閥門,打開連接廢水事故池管道的閥門,同時啟用事故應急排污泵,將廢水收集至廢水事故池,確保初期雨水和事故廢水不會進入外環境。事故應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平時不能作其它用。加強化學品在運輸、儲存和使用過程中的管理、完善企業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管理體系、及時修訂企業環境應急監測計劃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措施。
公眾參與情況
建設單位: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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