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2016〕74號
各省、
(略)、
(略)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
(略)、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略)、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把節能減排作為優化經濟結構、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各項工作積極有序推進。“十二五”時期,全國單位:
(略)
二、充分認識做好“十三五”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產業結構優化明顯加快,能源消費增速放緩,資源性、高耗能、高排放產業發展逐漸衰減。但必須清醒認識到,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和消費結構持續升級,我國能源需求剛性增長,資源環境問題仍是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之一,節能減排依然形勢嚴峻、任務艱巨。
(略)、各部門不能有絲毫放松和懈怠,要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下更大決心,用更大氣力,采取更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實將節能減排工作推向深入。
三、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要切實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著力健全激勵約束機制,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
(略)域節能減排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要求。要進一步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細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落實節能減排目標任務。要充分
(略)場機制作用,
(略)場化機制推廣力度,真正把節能減排轉化為企業和各類社會主體的內在要求。要努力增強全體公民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實施全民節能行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促進節能減排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國務院每年組織開展省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目標責任考核、績效考核、任職考察、換屆考察的重要內容。發揮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承擔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切實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推動節能降耗工作;環境保護部主要承擔污染減排方面的工作;國務院國資委要切實加強對國有企業節能減排的監督考核工作;國家統計局負責加強能源統計和監測工作;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各省級人民政府要立即部署
(略)“十三五”節能減排工作,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責任、分工和進度要求。
(略)、各部門和中央企業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責任,狠抓貫徹落實,強化考核問責,確保實現“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
國務院
2016年12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動力,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確保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改善雙贏,為建設生態文明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全國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001萬噸、207萬噸、1580萬噸、1574萬噸以內,比2015年分別下降10%、10%、15%和15%。全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二、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
(三)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深入實施“中國制造2025”,
(略)融合發展,促進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推進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不斷優化工業產品結構。支持重點行業改造升級,鼓勵企業瞄準國際同行業標桿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等水平。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
(略)
(四)加快新興產業發展。加快發展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新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進一步推廣云計算技術應用,
(略)能源利用效率(PUE)值優于1.5。支持技術裝備和服務模式創新。鼓勵發展節能環保技術咨詢、系統設計、設備制造、工程施工、運營管理、計量檢測認證等專業化服務。開展節能環保產業常規調查統計。打造一批節能環保產業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企業。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和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分別提高到15%和56%,節能環保、新能源裝備、新能源汽車等綠色低碳產業總產值突破10萬億元,成為支柱產業。(牽頭單位:
(略)
(五)推動能源結構優化。加強煤炭安全綠色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推廣使用優質煤、潔凈型煤,推進煤改氣、煤改電,鼓勵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力等優質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因地制宜發展海島太陽能、海上風能、潮汐能、波浪能等可再生能源。安全發展核電,有序發展水電和天然氣發電,協調推進風電開發,推動太陽能大規模發展和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潔低碳電力供應。對超出規劃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不納入能耗總量和強度目標考核。在居民采暖、工業與農業生產、港口碼頭等領域推進天然氣、電能替代,減少散燒煤和燃油消費。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電煤占煤炭消費量比重提高到5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5%,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10%左右。(牽頭單位:
(略)
三、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六)加強工業節能。實施工業能效趕超行動,加強高能耗行業能耗管控,在重點耗能行業全面推行能效對標,
(略)建設,推廣工業智能化用能監測和診斷技術。到2020年,工業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化水平顯著提高,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
(略)
(七)強化建筑節能。實施建筑節能先進標準領跑行動,開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設試點,推廣建筑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編制綠色建筑建設標準,開展綠色生
(略)建設示范,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重提高到50%。實施綠色建筑全產業鏈發展計劃,推行綠色施工方式:
(略)
(八)促進交通運輸節能。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發揮不同運輸方式:
(略)
(九)推動商貿流通領域節能。推動零售、批發、餐飲、住宿、物流等企業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建立綠色節能低碳運營管理流程和機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設備,推動照明、
(略)節能改造。貫徹綠色商場標準,開展綠色商場示范,鼓勵商貿流通企業設置綠色產品專柜,推動大型商貿企業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完善綠色飯店標準體系,推進綠色飯店建設。加快綠色倉儲建設,支持倉儲設施利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鼓勵建設綠色物
(略)。(牽頭單位:
(略)
(十)推進農業農村節能。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和漁船,發展節能農業大棚。推進節能及綠色農房建設,結合農村危房改造穩步推進農房節能及綠色化改造,
(略)向農村延伸和省柴節煤灶更新換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質能、太陽能、空氣熱能、淺層地熱能等解決農房采暖、炊事、生活熱水等用能需求,提升農村能源利用的清潔化水平。鼓勵使用生物質可再生能源,推廣液化石油氣等商品能源。到2020年,全國農
(略)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鼓勵農村居民使用高效節能電器。(牽頭單位:
(略)
(十一)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公共機構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建筑全部達到綠色建筑標準。推進公共機構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略)
(十二)強化重點用能單位:
(略)
(十三)強化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管理。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構建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組織開展燃煤鍋爐節能減排攻堅戰,推進鍋爐生產、經營、使用等全過程節能環保監督標準化管理。“十三五”期間燃煤工業鍋爐實際運行效率提高5個百分點,到2020年新生產燃煤鍋爐效率不低于80%,燃氣鍋爐效率不低于92%。普及鍋爐能效和環保測試,強化鍋爐運行及管理人員節能環保專項培訓。開展鍋爐節能環保普查整治,建設覆蓋安全、節能、
(略),開展節能環保在線監測試點并實現信息共享。開展電梯能效測試與評價,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勵永磁同步電機、變頻調速、能量反饋等節能技術的集成應用,開展老舊電梯安全節能改造工程試點。推廣高效換熱器,
(略)能效水平。加快高效電機、配電變壓器等用能設備開發和推廣應用,淘汰低效電機、變壓器、風機、水泵、壓縮機等用能設備,全面提升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水平。(牽頭單位:
(略)
四、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
(十四)控制
(略)域流域排放。推進京津冀及周
(略)、長三角、珠三角、東北等重
(略),以及大氣污染防治重
(略)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新增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消耗等量或減量替代;實施
(略)域大氣污染傳輸通道氣化工程,加快推進以氣代煤。加快發展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利
(略)和工
(略)周邊現有熱電聯產機組、純凝發電機組及低品位余熱實施供熱改造,淘汰供熱供氣范圍內的燃煤鍋爐(窯爐)。結合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實施行業、區域、流域重點污染物總量減排,在重點行業、
(略)域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在長江經濟帶范圍內的部
(略)實施總磷排放總量控制,在沿海地級及以
(略)實施總氮排放總量控制,對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加強我國境內重點跨國河流水污染防治。嚴格控制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重點流域干流沿岸的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分區域、分流域制定實施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鍋爐、造紙、印染、化工、焦化、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電鍍等重點行業、領域限期整治方案,升級改造環保設施,確保穩定達標。實施
(略)域、重點流域清潔生產水平提升行動。城市
(略)內的現有鋼鐵、建材、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牽頭單位:
(略)
(十五)推進工業污染物減排。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等量或減量替代。建立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工業企業環境管理體系。繼續推行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逐步擴大總量減排行業范圍。以削減揮發性有機物、持久性有機物、重金屬等污染物為重點,實施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工業特征污染物削減計劃。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加快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大力推進石化、化工、印刷、工業涂裝、電子信息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全面推進現有企業達標排放,研究制修訂農藥、制藥、汽車、家具、印刷、集裝箱制造等行業排放標準,出臺涂料、油墨、膠黏劑、清洗劑等有機溶劑產品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強制性環保標準,控制集裝箱、汽車、船舶制造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推動有關企業實施原料替代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強化經濟技術
(略)、高新技術產業
(略)、出口
(略)等工業
(略)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及污染治理。加強工業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推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建立企業排放紅黃牌制度。(牽頭單位:
(略)
(十六)促進移動源污染物減排。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全面推進移動源排放控制。
(略)移動機械環保標準,發布實施機動車國Ⅵ排放標準。加速淘汰黃標車、老舊機動車、船舶以及高排放工程機械、農業機械。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民航特種車輛與設備。2016年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380萬輛,2017年基本淘汰全國范圍內黃標車。加快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減排,在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京津冀水域設立船舶排放
(略),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務船舶靠港使用岸電,50%的集裝箱、客滾和郵輪專業化碼頭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主要港口大型煤炭、礦石碼頭堆場全面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或實現煤炭、礦石封閉儲存。加快油品質量升級,2017年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油、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與國Ⅴ標準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抓緊發布實施第六階段汽、柴油國家(國Ⅵ)標準,2020年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并軌,柴油車、
(略)移動機械、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均統一使用相同標準的柴油。車用汽柴油應加入符合要求的清凈劑。修訂《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推進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原油成品油碼頭、原油成品油運輸船舶和油罐車、氣罐車等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加強機動車、
(略)移動機械環保達標和油品質量監督執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牽頭單位:
(略)
(十七)強化生活源污染綜合整治。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發展進行填平補齊、升級改造,
(略),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合理確定污水排放標準,加強運行監管,實現污水處理廠全面達標排放。加大對雨污合流、
(略)的改造力度,優先推進城中村、老
(略)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納管。強化農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
(略)延伸、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等多種形式,加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廁。促進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注重污水處理廠污泥安全處理處置,杜絕二次污染。到2020年,全國
(略)具備污水處理能力,地級及
(略)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5%左右。加強生活垃圾回收處理設施建設,強化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的管理和督導,提
(略)生活垃圾回收處理水平,全面推進農村垃圾治理,普遍建立村莊保潔制度,推廣垃圾分類和就近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處理。加大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力度,推進以電代煤、以氣代煤,推廣使用潔凈煤、先進民用爐具,制定散煤質量標準,加強民用散煤管理,力爭2017年底前基本解決京
(略)域民用散煤清潔化利用問題,到2020年底前北
(略)散煤治理取得明顯進展。加快治理公共機構食堂、餐飲服務企業油煙污染,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家具、印刷、汽車維修等政府定點招標采購企業要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嚴格執行有機溶劑產品有害物質限量標準,推進建筑裝飾、汽修、干洗、餐飲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牽頭單位:
(略)
(十八)重視農業污染排放治理。大力推廣節約型農業技術,推進農業清潔生產。促進畜禽養殖場糞便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建設秸稈、糞便等有機廢棄物處理設施,加
(略)分類管理,依法關閉或搬遷
(略)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并給予合理補償。開展農膜回收利用,到2020年農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率先實現東北黑土地大田生產地膜零增長。深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提倡增施有機肥,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使用,到2020年實現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京津冀、長三角、珠三
(略)域提前一年完成。研究建立農藥使用環境影響后評估制度,推進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建立逐級監督落實機制,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加強
(略)域和重點時段秸稈禁燒。(牽頭單位:
(略)
五、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十九)全面推
(略)循環化改造。按照空間布局合理化、產業結構最優化、產業鏈接循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礎設施綠色化、運行管理規范化的要求,加快對現
(略)的循環化改造升級,延伸產業鏈,提高產業關聯度,
(略),實現土地集約利用、資源能源高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對綜合性
(略)、重化工產業
(略)、高新技術
(略)等不同性質
(略),加強分類指導,強化效果評估和工作考核。到2020年,75%的國家
(略)和50%的省
(略)實施循環化改造,長江經濟帶超過90%的省級以上(含省級)重化
(略)實施循環化改造。(牽頭單位:
(略)
(二十)加
(略)廢棄物規范有序處理。推動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園林廢棄物、城市污泥和廢舊紡織品
(略)典型廢棄物集中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推進燃煤耦合污泥
(略)廢棄物發電。選擇50個左右地級及以
(略)規劃布局低值廢棄物協同處理基地,完
(略)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到2020年,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率達到30%。(牽頭單位:
(略)
(二十一)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提質升級。依托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促進資源再生利用企業集聚化、園區化、區域協同化布局,提升再生資源利用行業清潔化、高值化水平。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太陽能光伏組件、碳纖維材料、生物基纖維、復合材料和節能燈等新品種廢棄物的回收利用,推進動力蓄電池梯級利用和規范回收處理。加強再生資源規范管理,發布重點品種規范利用條件。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推動汽車零部件及大型工業裝備、辦公設備等產品再制造。規范再制造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再生產品、再制造產品的推廣應用機制。
(略)與鋼鐵、冶金、化工、機械等生產制造企業合作,開展設備壽命評估與檢測、清洗與強化延壽等再制造專業技術服務。繼續開展再制造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和機電產品再制造試點示范工作。到2020年,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產值達到1.5萬億元,再制造產業產值超過1000億元。(牽頭單位:
(略)
(二十二)統籌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綜合利用。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冶煉和化工廢渣等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開展大宗產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推進水泥窯協同處
(略)生活垃圾。大力推動農作物秸稈、林業“三剩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規模化養殖場糞便的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發展各類沼氣工程和燃煤耦合秸稈發電工程。到2020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3%以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牽頭單位:
(略)
(二十三)
(略)與資源循環利用融合發展。支持再生資源企業利用大數據、
(略)點布局,
(略)絡,在地級及以
(略)逐步建設廢棄物在線回收、
(略),推廣“
(略)+”回收新模式。建立重點品種的全生命周期追溯機制。
(略)。鼓勵相關行業協會、企業逐步構建行業性、區域性、
(略),發布交易價格指數。支持汽車維修、汽車保險、舊件回收、再制造、報廢拆解等汽車產品售后全生命周期信息的互通共享。到2020年,初步形成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高值廢棄物在線回收利用體系。(牽頭單位:
(略)
六、實施節能減排工程
(二十四)節能重點工程。組織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
(略)能效提升、余熱暖民、綠色照明、節能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
(略)優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重點用能單位:
(略)
(二十五)主要大氣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程,到2020年累計完成5.8億千瓦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限期淘汰2000萬千瓦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機組。實施電力、鋼鐵、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點行業全面達標排放治理工程。實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
(略)域“煤改氣”和“煤改電”工程,
(略)范圍,建設
(略)域天然氣輸送管道、
(略)、
(略),加快建設天然氣儲氣庫、城市調峰站儲氣罐等基礎工程,新增“煤改氣”工程用氣450億立方米以上,替代燃煤鍋爐18.9萬蒸噸。實施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到2020年石化企業基本完成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牽頭單位:
(略)
(二十六)主要水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加
(略)、縣城和其他建制鎮生活污染減排設施建設。
(略)建設,實施城鎮污水、工
(略)廢水、污泥處理設施建設與提標改造工程,推進再生水回用設施建設。加快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污染治理,75%以上的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棄物和污水貯存處理設施。(牽頭單位:
(略)
(二十七)循環經濟重點工程。組織實
(略)循環化改造、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
(略)建設、京津冀固體廢棄物協同處理、“
(略)+”資源循環、再生產品與再制造產品推廣等專項行動,建設100個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示范基地、50個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基地、20個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
(略),
(略)循環鏈接,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的產業體系。到2020年,再生資源替代原生資源量達到13億噸,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產值達到3萬億元。(牽頭單位:
(略)
七、強化節能減排技術支撐和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八)加快節能減排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示范推廣。啟動“十三五”節能減排科技戰略研究和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快節能減排科技資源集成和統籌部署,繼續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大科技產業化工程。加快高超超臨界發電、低品位余熱發電、小型燃氣輪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細顆粒物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汽車尾氣凈化、原油和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垃圾滲濾液處理、多污染協同處理等新型技術裝備研發和產業化。推廣高效煙氣除塵和余熱回收一體化、高效熱泵、半導體照明、廢棄物循環利用等成熟適用技術。遴選一批節能減排協同效益突出、產業化前景好的先進技術,
(略)性技術解決方案。(牽頭單位:
(略)
(二十九)
(略)集成應用。
(略)宇、智
(略)和智能工廠,
(略)、儲能設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電終端協同發展。
(略)集成技術,
(略)、供熱/
(略)、
(略)、
(略)等優化升級。(牽頭單位:
(略)
(三十)
(略)和服務體系。
(略),
(略),推動建立節能減排技術和產品的檢測認證服務機制。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節能減排科技企業和服務基地,
(略),組建一批節能減排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研究基地(平臺)等。繼續發布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建立節能減排技術遴選、評定及推廣機制。加快引進國外節能環保新技術、新裝備,推動國內節能減排先進技術裝備“走出去”。(牽頭單位:
(略)
八、完善節能減排支持政策
(三十一)完善價格收費政策。加快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健全價格形成機制。督促各地落實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嚴格清理地方違規出臺的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政策。實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制度。督促各地嚴格落實水泥、電解鋁等行業階梯電價政策,促進節能降耗。研究完善天然氣價格政策。完善居民階梯電價(煤改電除外)制度,全面推行居民階梯氣價(煤改氣除外)、水價制度。深化供熱計量收費改革,完善脫硫、脫硝、除塵和超低排放環保電價政策,加強運行監管,嚴肅查處不執行環保電價政策的行為。鼓勵各地制定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研究擴大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行業排污費征收范圍。實施環境保護費改稅,推進開征環境保護稅。落實污水處理費政策,完善排污權交易價格體系。加大垃圾處理費收繳力度,提高收繳率。(牽頭單位:
(略)
(三十二)完善財政稅收激勵政策。加大對節能減排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能力建設和公益宣傳。創新財政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項目的方式:
(略)
(三十三)健全綠色金融體系。加強綠色金融體系的頂層設計,推進綠色金融業務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節能減排重點工程給予多元化融資支持。
(略)場化綠色信貸擔保機制,對于使用綠色信貸的項目單位:
(略)
九、建立和完善節能
(略)場化機制
(三十四)
(略)場化交易機制。健全用能權、排污權、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創新有償使用、預算管理、投融資等機制,培育和發展
(略)場。推進碳排放權交易,2017年啟動全國碳排放權
(略)場。建立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選擇若
(略)開展用能權交易試點。加快實施排污許可制,建立企事業單位:
(略)
(三十五)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
(略)創新服務模式,為用戶提供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
(略)審核備案制度,
(略)審核備案資格限制企業開展業務。
(略)、用能單位:
(略)
(三十六)健全綠色標識認證體系。強化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擴大實施范圍。推行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完善綠色建筑、綠色建材標識和認證制度,
(略)。推進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制修訂綠色商場、綠色賓館、綠色飯店、綠
(略)等綠色服務評價辦法,積極開展第三方認證評價。逐步將目前分頭設立的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產品統一整合為綠色產品,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加強節能低碳環保標識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虛標企業。開展能效、水效、環保領跑者引領行動。(牽頭單位:
(略)
(三十七)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勵在環境監測與風險評估、環境公用設施建設與運行、
(略)域和重點行業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等領域推行第三方治理。研究制定第三方治理項目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加大財政對第三方治理項目的補助和獎勵力度。鼓勵各地積極設立第三方治理項目引導基金,解決第三方治理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引導地方政府開展第三方治理試點,建立以效付費機制。提升環境服務供給水平與質量。到2020年,環境公用設施建設與運營、工
(略)第三方治理取得顯著進展,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環境公用設施投資運營體制改革基本完成,涌現出一批技術能力強、運營管理水平高、綜合信用好、
(略)。(牽頭單位:
(略)
(三十八)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節能低碳、環保電力調度,
(略),推廣電能服務,總結電力需求側管
(略)綜合試點經驗,實施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行動,
(略)建設及試點工作,鼓勵電力用戶積極采用節電技術產品,優化用電方式:
(略)
十、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十九)健全節能減排計量、統計、監測和預警體系。健全能源計量體系和消費統計指標體系,
(略),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確保統計數據基本銜接。完善環境統計體系,補充調整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等重要污染源調查范圍。
(略)(略),對重點用能單位:
(略)
(四十)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強化約束性指標管理,健全目標責任分解機制,將全國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分解到
(略)、主要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
(略)
(四十一)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強化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考核,堅持總量減排和環境質量考核相結合,建立以環境質量考核為導向的減排考核制度。國務院每年組織開展省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繼續深入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對未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的省級人民政府實行問責,對未完成國家下達能耗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和約談,實行高耗能項目緩批限批。對環境質量改善、總量減排目標均未完成
(略),暫停新增排放重點污染物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暫停或減少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必要時列入環境保護督查范圍。對重點單位:
(略)
十一、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四十二)健全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加快修訂完善節能環保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動制修訂環境保護稅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能源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制修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重點用能單位:
(略)
(四十三)嚴格節能減排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強化節能環保執法監察,加強節能審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
(略)
(四十四)提高節能減排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
(略),加強政府管理和服務能力建設。繼續推進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加強工作力量。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健全環保監管體制,開展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試點,推進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全面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空氣質量和污染排放自動在線監測工作。開展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出臺主要污染物減排核查核算辦法(細則)。進一步健全能源計量體系,深入推
(略)能源計量建設示范,開展計量檢測、能效計量比對等節能服務活動,加強能源計量技術服務和能源計量審查。建立能源消耗數據核查機制,建立健全統一的用能量和節能量審核方法、標準、操作規范和流程,加強核查機構管理,依法嚴厲打擊核查工作中的弄虛作假行為。推動大數據在節能減排領域的應用。創新節能管理和服務模式,
(略)絡體系建設試點,促進用能單位:
(略)
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四十五)推行綠色消費。倡導綠色生活,推動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開展舊衣“零拋棄”活動,方便閑置舊物交換。積極引導綠色金融支持綠色消費,積極引導消費者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高效家電、節水型器具等節能環保低碳產品,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過度包裝,盡可能選用低揮發性水性涂料和環境友好型材料。加快暢通綠色產品流通渠道,鼓勵建立綠色
(略)場、節
(略)等綠色流通主體。大力推廣綠色低碳出行,倡導綠色生活和休閑模式。到2020年,能效標識2級以上的空調、冰箱、熱水器等節能
(略)場占有率達到50%以上。(牽頭單位:
(略)
(四十六)倡導全民參與。推動全社會樹立節能是第一能源、節約就是增加資源的理念,深入開展全民節約行動和節能“進機關、進單位:
(略)
(四十七)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各種媒體作用,報道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曝光違規用能和各種浪費行為。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及時準確披露各類環境信息,擴大公開范圍,保障公眾知情權,維護公眾環境權益。依法實施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可依法提起公益訴訟。(牽頭單位:
(略)
附件:1.“十三五”
(略)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
2.“十三五”主要行業和部門節能指標
3.“十三五”
(略)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4.“十三五”
(略)氨氮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5.“十三五”
(略)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6.“十三五”
(略)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7.“十三五”重
(略)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附件1
“十三五”
(略)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
地區
“十三五”能耗強度
降低目標(%)
2015年能源消費總量
(萬噸標準煤)
“十三五”能耗增量
控制目標(萬噸標準煤)
北京
17
6853
800
天津
17
8260
1040
河北
17
29395
3390
山西
15
19384
3010
內蒙古
14
18927
3570
遼寧
15
21667
3550
吉林
15
8142
1360
黑龍江
15
12126
1880
上海
17
11387
970
江蘇
17
30235
3480
浙江
17
19610
2380
安徽
16
12332
1870
福建
16
12180
2320
江西
16
8440
1510
山東
17
37945
4070
河南
16
23161
3540
湖北
16
16404
2500
湖南
16
15469
2380
廣東
17
30145
3650
廣西
14
9761
1840
海南
10
1938
660
重慶
16
8934
1660
四川
16
19888
3020
貴州
14
9948
1850
云南
14
10357
1940
西藏
10
—
—
陜西
15
11716
2170
甘肅
14
7523
1430
青海
10
4134
1120
寧夏
14
5405
1500
新疆
10
15651
3540
注:西藏
(略)相關數據暫缺。
附件2
“十三五”主要行業和部門節能指標
指標
單位:
(略)
2015年
實際值
2020年
目標值
變化幅度/變化率
工業:
單位:
(略)
[-18%]
火電供電煤耗
克標準煤/千瓦時
315
306
-9
噸鋼綜合能耗
千克標準煤
572
560
-12
水泥熟料綜合能耗
千克標準煤/噸
112
105
-7
電解鋁液交流電耗
千瓦時/噸
13350
13200
-150
煉油綜合能耗
千克標準油/噸
65
63
-2
乙烯綜合能耗
千克標準煤/噸
816
790
-26
合成氨綜合能耗
千克標準煤/噸
1331
1300
-31
紙及紙板綜合能耗
千克標準煤/噸
530
480
-50
建筑:
城鎮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累計面積
億平方米
12.5
17.5
+5
城鎮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累計面積
億平方米
1
2
+1
城鎮新建綠色建筑標準執行率
%
20
50
+30
交通運輸:
(略)單位:
(略)
噸標準煤/
百萬換算噸公里
4.71
4.47
[-5%]
營運車輛單位:
(略)
[-6.5%]
營運船舶單位:
(略)
[-6%]
民航業單位:
(略)
千克標準煤/噸公里
0.433
<0.415
>[-4%]
新生產乘用車平均油耗
升/百公里
6.9
5
-1.9
公共機構:
公共機構單位:
(略)
千克標準煤/平方米
20.6
18.5
[-10%]
公共機構人均能耗
千克標準煤/人
370.7
330.0
[-11%]
終端用能設備:
燃煤工業鍋爐(運行)效率
%
70
75
+5
(略)效率
%
70
75
+5
一級能效容積式空氣壓
(略)場占有率
小于55kW
%
15
30
+15
55kW至220kW
%
8
13
+5
大于220kW
%
5
8
+3
一級能效電力變
(略)場占有率
%
0.1
10
+9.9
二級以上能效房間空
(略)場占有率
%
22.6
50
+27.4
二級以上能效電
(略)場占有率
%
98.3
99
+0.7
二級以上能效家用燃氣熱
(略)場占有率
%
93.7
98
+4.3
注:[]內為變化率。
附件3
“十三五”
(略)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地區
2015年排放量
(萬噸)
2020年減排比例
(%)
2020年重點工程減排量
(萬噸)
北京
16.2
14.4
2.33
天津
20.9
14.4
2.47
河北
120.8
19.0
16.14
山西
40.5
17.6
4.75
內蒙古
83.6
7.1
5.19
遼寧
116.7
13.4
8.41
吉林
72.4
4.8
2.32
黑龍江
139.3
6.0
7.33
上海
19.9
14.5
2.72
江蘇
105.5
13.5
10.39
浙江
68.3
19.2
7.64
安徽
87.1
9.9
7.70
福建
60.9
4.1
2.14
江西
71.6
4.3
2.73
山東
175.8
11.7
13.30
河南
128.7
18.4
16.98
湖北
98.6
9.9
8.25
湖南
120.8
10.1
10.49
廣東
160.7
10.4
11.06
廣西
71.1
1.0
0.35
海南
18.8
1.2
0.16
重慶
38.0
7.4
2.36
四川
118.6
12.8
14.09
貴州
31.8
8.5
2.77
云南
51.0
14.1
5.85
西藏
2.9
-
-
陜西
48.9
10.0
2.63
甘肅
36.6
8.2
2.40
青海
10.4
1.1
0.07
寧夏
21.1
1.2
0.10
新疆
56.0
1.6
0.71
新疆生產
建設兵團
10.0
1.6
0.04
注:2020年減排比例根據
(略)地表水質量改善任務確定,重點工程減排量根據“十三五”規劃綱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及相關規劃提出的環境治理保護重點工程確定。
附件4
“十三五”
(略)氨氮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地區
2015年排放量
(萬噸)
2020年減排比例
(%)
2020年重點工程減排量
(萬噸)
北京
1.6
16.1
0.24
天津
2.4
16.1
0.38
河北
9.7
20.0
1.59
山西
5.0
18.0
0.61
內蒙古
4.7
7.0
0.28
遼寧
9.6
8.8
0.85
吉林
5.1
6.4
0.20
黑龍江
8.1
7.0
0.48
上海
4.3
13.4
0.53
江蘇
13.8
13.4
1.25
浙江
9.8
17.6
0.85
安徽
9.7
14.3
1.07
福建
8.5
3.5
0.30
江西
8.5
3.8
0.32
山東
15.3
13.4
1.49
河南
13.4
16.6
1.93
湖北
11.4
10.2
1.02
湖南
15.1
10.1
1.41
廣東
20.0
11.3
1.54
廣西
7.7
1.0
0.08
海南
2.1
1.9
0.04
重慶
5.0
6.3
0.32
四川
13.1
13.9
1.74
貴州
3.6
11.2
0.41
云南
5.5
12.9
0.67
西藏
0.3
-
-
陜西
5.6
10.0
0.38
甘肅
3.7
8.0
0.28
青海
1.0
1.4
0.01
寧夏
1.6
0.7
0.01
新疆
4.0
2.8
0.09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0.5
2.8
-
注:2020年減排比例根據
(略)地表水質量改善任務確定,重點工程減排量根據“十三五”規劃綱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及相關規劃提出的環境治理保護重點工程確定。
附件5
“十三五”
(略)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地區
2015年排放量
(萬噸)
2020年減排比例
(%)
2020年重點工程減排量
(萬噸)
北京
7.1
35
1.8
天津
18.6
25
2.8
河北
110.8
28
18.4
山西
112.1
20
22.4
內蒙古
123.1
11
13.5
遼寧
96.9
20
14.4
吉林
36.3
18
5.2
黑龍江
45.6
11
4.3
上海
17.1
20
3.4
江蘇
83.5
20
13.3
浙江
53.8
17
9.1
安徽
48.0
16
5.2
福建
33.8
—
3.5
江西
52.8
12
6.3
山東
152.6
27
35.0
河南
114.4
28
20.5
湖北
55.1
20
10.9
湖南
59.6
21
8.5
廣東
67.8
3
2.0
廣西
42.1
13
4.5
海南
3.2
—
0.4
重慶
49.6
18
8.1
四川
71.8
16
11.2
貴州
85.3
7
6.0
云南
58.4
1
0.6
西藏
0.5
—
—
陜西
73.5
15
11.0
甘肅
57.1
8
4.6
青海
15.1
6
0.9
寧夏
35.8
12
4.3
新疆
66.8
3
2.0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11.0
13
0.9
注:2020年減排比例根據
(略)空氣質量改善任務確定,重點工程減排量根據“十三五”規劃綱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及相關規劃提出的環境治理保護重點工程確定。
附件6
“十三五”
(略)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地區
2015年排放量
(萬噸)
2020年減排比例
(%)
2020年重點工程減排量
(萬噸)
北京
13.8
25
0.7
天津
24.7
25
3.5
河北
135.1
28
19.9
山西
93.1
20
16.3
內蒙古
113.9
11
12.5
遼寧
82.8
20
14.9
吉林
50.2
18
9.0
黑龍江
64.5
11
7.1
上海
30.1
20
5.2
江蘇
106.8
20
18.7
浙江
60.7
17
10.3
安徽
72.1
16
9.0
福建
37.9
—
4.6
江西
49.3
12
5.9
山東
142.4
27
31.0
河南
126.2
28
15.8
湖北
51.5
20
5.9
湖南
49.7
15
6.3
廣東
99.7
3
3.0
廣西
37.3
13
3.3
海南
9.0
—
1.2
重慶
32.1
18
2.8
四川
53.4
16
3.7
貴州
41.9
7
2.9
云南
44.9
1
0.4
西藏
5.3
—
—
陜西
62.7
15
9.4
甘肅
38.7
8
3.1
青海
11.8
6
0.7
寧夏
36.8
12
4.4
新疆
63.7
3
1.9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9.9
13
1.3
注:2020年減排比例根據
(略)空氣質量改善任務確定,重點工程減排量根據“十三五”規劃綱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及相關規劃提出的環境治理保護重點工程確定。
附件7
“十三五”重
(略)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地區
2015年排放量(萬噸)
2020年減排比例(%)
2020年重點工程減排量(萬噸)
北京
23.4
25
3.5
天津
33.9
20
4.6
河北
154.6
20
19.5
遼寧
105.4
10
10.5
上海
42.1
20
8.4
江蘇
187.0
20
31.2
浙江
139.2
20
25.5
安徽
95.9
10
9.2
山東
192.1
20
38.4
河南
167.5
10
16.6
湖北
98.7
10
9.9
湖南
98.3
10
7.9
廣東
137.8
18
20.7
重慶
40.2
10
4.0
四川
111.3
5
5.6
陜西
67.5
5
3.4
注:“十三五”期間主要推進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和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減排,相關指標根據重點行業減排潛力、環境質量改善需求等因素分解落實到各有關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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