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宗地編碼)
(略)蘆浦工業
(略)控制性詳細規劃B-10-1地塊
地塊名稱:
(略)
土地位置
(略)蘆浦工業
(略),
(略)以東、
(略)以南、
(略)以西、
(略)以北
競買人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經
(略)經濟發展局審查符合本地塊競買資格的均可參加競買(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除外)。競得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生產企業的資質。
出讓年限50年
聯系人:
(略)
聯系電話:
(略)
聯系人:
(略)
(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須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
(略)),
(略)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局決定以掛牌方式:
(略)
一、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的出讓人為
(略)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局,
(略)(以下簡稱“中心”)共同組織實施。本地塊的項目監管人為
(略)經濟發展局。
二、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三、
(略)蘆浦工業
(略)控制性詳細規劃B-10-1地塊的基本情況
(一)地塊位置:
(略)蘆浦工業
(略),
(略)以東、
(略)以南、
(略)以西、
(略)以北
(二)地塊范圍:
(略)2025年6月18日測繪的《
(略)蘆浦工業
(略)控制性詳細規劃B-10-1地塊土地供地勘測定界圖》為準。
(三)土地面積:總用地面積12953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工業用地(標準地)。
(五)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50年。
(六)土地開發程度:現狀土地條件。
地塊具體要求詳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工業用地項目投資合同》,各報名單位:
(略)
四、競得人必須嚴格按照
(略)要求進行開發建設,其中:
(略)蘆浦工業
(略)控制性詳細規劃B-10-1地塊,規劃總用地面積12953㎡;容積率≥2.4且≤6.0;建筑密度≤60%且≥30%;綠化率≤20%且≥10%;地上計入容積率總建筑面積≥31087.2平方米且≤77718平方米;建筑高度≤50米。
五、地塊的掛牌起始價和競價規則
(一)本次掛牌地塊起始地價為894萬元,競買人每次報價應不低于掛牌出讓公示欄的最新報價,每次增價幅度應為1萬元的整數倍(含1萬元),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起始地價和競得地價均包括土地出讓金、基礎配套設施費,不包括其他需向政府相關部門繳納的各項稅費。上述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自行向有關部門繳納。
(二)網上競價規則
(略)進行報價,
(略)后,進入到掛牌出價界面,按系統提示進行報價。
(略)對符合規定的報價予以接受,并即時公布。競買人的報價,
(略)服務器記錄,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三)競買人報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報價:
1.
(略)上掛牌期限內報價的;
2.
(略)上掛牌報價期限內收到的;
3.報價不符合第五條第(一)款規定的。
(四)網上掛牌截止與成交結果確認
1.網上掛牌截止
(略)自動確定。在公告規定的掛牌截止時間前4分鐘,系統將最高有效報價進行提示。掛牌報價截止,無競買人報價的,掛牌結束,掛牌不成交。
掛牌截止時,有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的競買人報價的,
(略)提示競買人是否參與限時競價,提示時間為10分鐘。無競買人選擇參與限時競價的,掛牌結束。有競買人選擇參與限時競價的,系統進入限時競價階段,所有競買人均可參與限時競價。
限時競價:
(略)以4分鐘為競價時限,如在4分鐘倒計時內有新的報價,
(略)即從接受新的報價起重新計時。每次4分鐘倒計時的最后1分鐘內,
(略)自動出現限時競價即將截止的提示。4分鐘倒計時截止,無競買人報價,
(略)不再接受新的報價,掛牌結束,并顯示最高報價。
2.結果確認
(略)上掛牌按下列規則確認成交結果:
(1)在掛牌報價和限時競價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于起始價,并符合其他條件的,該競買人為競得入選人;
(2)在掛牌報價和限時競價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報價的,出價最高者為競得入選人;
(3)在掛牌報價和限時競價期限內無應價者或者無有效報價的,掛牌不成交。
出價最高者,指價格最高者。
3.競買結果的送達
(略)送達。成交后,系統自動發送《競得入選人通知書》
(略)內的個人文檔,
(略)“我的文檔”接收、查閱、打印《競得入選人通知書》。
六、土地開發利用要求
(一)在出讓期限內,經依法批準總建筑面積超過規定總建筑面積的,不再補繳出讓價款(國家、省、市政府另有政策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動工、竣工及達產時間:交地之日起3個月內動工、18個月內竣工。
(三)其它要求
1.本地塊競得人應與項目監管人簽訂《工業用地項目投資合同》,并按照《工業用地項目投資合同》相關要求開展地塊的開發建設和經營活動,并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
2.轉讓、抵押條款。
本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整體轉讓、抵押,但不得分割轉讓、分割抵押,且須滿足以下要求:
(1)受讓人在達產驗收通過之前轉讓土地使用權或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受讓人在上年的“畝均論英雄”綜合評價中被評為C、D類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時須由
(略)人民政府按出讓成交價格優先收購,地上建筑物按照重置價結合成新收購,設備等其他投入由受讓人自行處置。
(2)本地塊達產驗收通過前抵押的,土地抵押價格不高于出讓成交價格,地上建筑物抵押價格不高于受讓人已投入金額(以監理報告為準);達產驗收通過后,土地抵押價格不高于本地塊
(略)域的標定地價。
(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后,出讓合同和土地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地塊全部或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后,出讓合同和土地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3.項目經達產驗收認定產值不足約定的50%或稅收不足約定的30%的,出讓人有權終止土地出讓合同,本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按出讓成交價格由
(略)人民政府實施收購。如市場評估價低于出讓成交價格的,按市場評估價收購,地上建筑物按重置價結合成新收購,設備等其他投入由受讓人自行處置。
4.地塊禁止用于從事原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實施的《浙江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4年本)》中明令規定的禁止性限制性用地項目。
七、競買資格及要求
地塊產業條件為:塑料制品。
參加掛牌競投對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經
(略)經濟發展局審查符合本地塊競買資格的均可參加競買(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除外)。競得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生產企業的資質。
本次掛牌出讓競買申請人,在報名競買前須向
(略):wzsgtzy
(略)@163.com)進行資格審核,競得入選人未通過資格審核的,競價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請人只可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競買。(二)競買人競得土地后,
(略)進行開發建設的,
(略)對地塊進行開發建設,
(略)上報名時于“
(略)頁面”中明確。
(略)。(三)競買人如為其他組織,
(略),
(略)與地塊項目監管人簽訂《工業用地項目投資合同》,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
(四)出讓人可根據掛牌出讓結果,先與競得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略)注冊登記手續并提
(略)場監管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公司登記基本情況》后,
(略)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應當在出讓合同簽訂后30天內簽訂;
(略)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對本地塊進行開發。
(五)
(略)在
(略)域內無自有土地的,達產驗收時及今后連續5年的年畝均稅收按達產后年稅收除以本地塊畝數認定;
(略)在
(略)域內有自有土地的,達產驗收時及今后連續5年畝均稅收按該企業
(略)級
(略)域范圍內年稅收減去在競得本地塊之前三年平均年稅收,再除以本地塊畝數認定。如果企業在本地塊之外的生產用地(用房)有變化的,競得本地塊之前三年平均年稅收根據實際變化情況予以調整。用地(用房)變化情況具體由競得人負責提供,由項目監管人負責調查核實。
年稅收:指企業每年稅費實際入庫數。“實際入庫數”包含13項稅(費)種: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中:增值稅實際入庫數=增值稅不含調庫凈入庫稅收+生產型出口企業發生的“免抵”稅額(含應調未調部分)。
八、掛牌出讓程序
(一)信息發布:
(略)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
(二)競買申請:
(略)注冊報名,繳納競買保證金。
(三)競買報價:
(略)提交競買報價。
(四)成交確認:出讓人根據《掛牌出讓文件》《
(略)上交易規則》和競價結果確定競得入選人和成交價格。經資格審查通過后,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成交確認書》。
(五)簽訂合同:
(略)先與項目監管人簽訂《工業用地項目投資合同》后,
(略)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六)結果公布:
(略)公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結果。
九、競買申請和資格獲取:
(略)
(一)辦理數字證書
(略)進行,競買申請人需辦理數字證書(CA認證),
(略)提供的操作手冊、操作指南。聯合申請競買的,聯合競買各方均須辦理數字證書。數字證書有效期為一年。已持有數字證書的競買申請人,無需重新辦理;如數字證書過期的,需辦理延期手續。
申請辦理數字證書(CA認證)網址:https://
(略)-guide
(二)競買申請
申請人可于2025年7月14日9時00分至2025年7月23日17時00分,憑數字證書,
(略),按系統提示提交競買申請,具體步驟如下:
1、
(略)主頁,點擊“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
2、點擊“云上選地”,通過
(略)選擇,進入
(略)交易大廳;
3、點擊欲申購地塊項目下的“競買申請”按鈕后,按系統提示逐步進行競買申請,向系統提交競買申請書和聲明書;
4、系統進入繳納競買保證金頁面,競買人必須選擇相應的銀行繳納競買保證金,申請人打印繳納保證金通知單。
申請人對填寫的所有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競買申請一經提交,即視為對出讓公告、交易規則、出讓須知、地塊信息、地塊現狀、規劃條件以及其他所有相關文件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提示等均無異議并完全接受,否則,不得參加掛牌。
(三)交納競買保證金
申請人須在2025年7月23日17時00分前(以銀行實際到賬時間為準)按《交納競買保證金通知單》要求將競買保證金人民幣179萬元交納到指定賬戶。
保證金由競買人繳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四)獲取:
(略)
競買申請人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后,系統自動生成《競買通知書》,通知競買申請人可參與該地塊的競買,成為競買人。
十、本次掛牌出讓活動有關時間
掛牌時間不少于10日。具體為2025年7月14日9時00分至2025年7月25日9時00分之前。
(略)上報價。
至2025年7月25日9時00分若有至少一名競買人申請要求進入限時競價環節的,將進行限時競價。
十一、競得入選人資格審核
(一)
(略)上掛牌出讓采取資格后審方式:
(略)
(二)
(略)(出讓人)指定的郵箱:
(略)
1.從網上下載打印的《競買申請書》,法人加蓋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名。
2.從網上下載打印的《競買聲明書》,法人加蓋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名。
3.競買申請資格證明原件,機關事業單位:
(略)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代理人的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5.
(略)進行開發建設的,從網上下載打印《
(略)申請書》,法人加蓋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名。
6.如參加競得資格審核的執行人非法定代表人時,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文件。
7.競買保證金匯款憑證復印件。
8.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材料應提供簡體中文版,涉外或涉港澳臺的,還應翻譯成簡體中文并經依法公證、確認。
競得入選人對提交的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通過審核后,競得入選人即為本地塊的競得人,競得人須當場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成交確認書》。競得入選人未通過資格審核的,競價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十二、地價款繳納方式:
(略)
(一)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掛牌成交后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競得人應在競得后1個月內繳清土地總價款(以銀行實際到賬時間為準,若繳款截止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則延長至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后第一個工作日)。競得人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出讓人催繳后仍不能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出讓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略)(
(略))領取繳款通知書,屆時不再通知。
(二)競得人應在競得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項目監管人簽訂《工業用地項目投資合同》,就本地塊的單位:
(略)
十三、注意事項
(一)
(略)憑(CA)數字證書、用戶名和密碼進行身份認證。競買申請人、
(略)絡風險,
(略)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數字證書和密碼。因競買申請人、
(略)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導致(CA)數字證書遺失、密碼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盜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損失,由競買申請人、競買人自行承擔。
(二)申請人對掛牌出讓文件有疑問的,
(略)或出讓人咨詢。掛牌工作人員對掛牌出讓標的,無論采取任何方式:
(略)
(三)競買申請人、
(略)實施的所有行為,
(略)服務器自動記錄,視為其自身真實或經合法授權的行為。競買申請人、
(略)上掛牌出讓活動中實施的任何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擔。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略)(略)上掛牌活動,并通知競買申請人、競買人:
1.競買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
2.掛牌工作人員私下接觸競買人,
(略)上掛牌出讓活動公正性的;
3.因地塊使用條件變更導致價格發生重大變動等需重新報批出讓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
(略)不能正常運行的;
5.其他應當中止或終止掛牌活動的情形。
上述中止事項消除后,
(略)上掛牌出讓活動。
因競買申請人、
(略)絡堵塞、病毒入侵、軟硬件故障等導致競買申請人、
(略)申請、報價、競價的,后果由競買申請人、競買人自行承擔,網上掛牌出讓活動不中止,也不終止。
(五)競價結果無效及違約認定。
1.競得入選人或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競價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事實的;
(2)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3)其他違法違規競買行為。
(略)上交易活動中實施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2.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出讓人有權取消其競得人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1)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成交確認書》的;
(2)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工業用地項目投資合同》的;
(3)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
(六)除地塊競得入選人外,其余未競得者保證金在掛牌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開始退還,不計利息。
(七)競得人應承擔的有關義務:
本次掛牌地塊內禁止建造成套職工住宅、
(略)、賓館和招待所等設施。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繳納的3%契稅,由競得人負擔。
(九)出讓人對本《須知》的條款有解釋權。未盡事宜依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辦理。
附:《工業用地項目投資合同》
(略)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局
(略)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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