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利氏貴金屬技術(中國)
(略)技術改造項目(第三批)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發布時間:
(略)[字號:小中大][關閉窗口]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等文件的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環評的有關情況進行征求意見稿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略)
項目性質:改擴建
建設地點:
(略)
占地面積:不新增占地,在現有生產單元內進行
職工人數:項目不新增定員
二、建設內容及規模
(1)300車間。增加一套馬弗爐,方便不同熱處理線“熱處理后物料進一步處理”工況的切換,不增加危險廢物熱處理量;增加一套含銥材料剝離設備,對含銥、含釕物料熱處理后得到貴金屬渣送到其他車間(230車間、210車間)進一步處理;增加一套熔煉爐,對低品位貴金屬物料進一步處理,以提高貴金屬收率。
(2)210車間。新增載體催化劑、四氨基硝酸鉑、銀樹脂、鍍金腔體產品;接收300車間預處理后的含釕物料,增加三氯化釕產能。
(3)230車間。新增銀離子抗菌劑(AgXX)產品;利用現有生產工藝與設備進行黃金提純、熔煉,增加黃金產出;接收300車間預處理后的含銥物料,增加氯銥酸產能;
(略)生產過程增加氯氣凈化除雜工序,不增加產能;增加新的生產設備,提升EO廢催化劑的處理能力,不增加產能;新增銀電積等設備,提升銀產品純度,不增加產能。
(4)410車間。改造含鉑物料生產線,以提高其生產收率,不增加產能。
(5)430車間。利用現有生產設備,調整金水、金膏、稀釋劑等產品的配方,不增加產能。
(6)公用工程部分,將810罐區現有的一個鋁酸鈉儲罐改造成氫氧化鈉儲罐,以提高周轉速度;將金水金膏產生的不含二氯甲烷含水有機液作為高濃度有機廢水送至降總氮廢水處理設施作為碳源。
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減緩措施
(1)廢水:本項目不新增勞動定員,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項目產品生產過程中產生部分工藝廢水和純水制備濃水混合后進入總氮去除單元,
(略)進一步處理。
(2)廢氣:
本項目無機化合物車間(210)載體催化劑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烘干廢氣經過設備自帶的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匯入現有的FQ-03排氣筒排放;載體催化劑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酸性廢氣,依托現有項目CP車間酸性廢氣處理設施,經過堿洗后由FQ-03排氣筒排放;載體催化劑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堿性廢氣,依托現有項目RC車間堿性廢氣處理設施,經過酸洗后由FQ-04排氣筒排放;四氨基硝酸鉑、銀樹脂、三氯化釕產生的酸性廢氣,依托現有項目CP車間酸性廢氣處理設施,經過堿洗后由FQ-03排氣筒排放。鍍金腔體產生的有機廢氣依托現有項目PC車間低濃度有機廢氣處理設施,經過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FQ-06排氣筒排放。
本項目濕化學車間(230)
(略)除雜過程中產生的酸性廢氣,依托現有項目濕化學車間酸性廢氣處理設施,經過堿洗后由FQ-03排氣筒排放;銀精煉回收過程中產生的酸性廢氣,依托現有項目濕化學車間酸性廢氣處理設施,經過堿洗后由FQ-03排氣筒排放;銀離子抗菌劑產生的堿性廢氣,依托現有項目RC車間堿性廢氣處理設施,經過酸洗后由FQ-04排氣筒排放;黃金深加工、氯銥酸產生的酸性廢氣,依托現有項目濕化學車間酸性廢氣處理設施,經過堿洗后由FQ-03排氣筒排放。
本項目回收預處理車間(300)含銥物料預處理產生的酸性廢氣,依托現有項目CP車間酸性廢氣處理設施,經過堿洗后由FQ-03排氣筒排放;熔煉爐產生的熔煉廢氣,通過本次新增的布袋除塵器+堿洗塔進行處理,處理后由本次新增的FQ-09排氣筒排放.。
本項目有機化合物車間(410)含鉑物料預處理產生的酸性有機廢氣,依托現有項目CP車間高濃度酸性有機廢氣處理設施,經過活性炭+堿性處理后由FQ-06排氣筒排放。
本項目貴金屬顏料車間(430)金水、金膏、稀釋劑等產生的有機廢氣,依托現有項目PC車間高濃度有機廢氣處理設施,經過冷凝+堿洗+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FQ-06排氣筒排放。
(3)固廢:本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均可合法處置。
(4)噪聲:本項目主要聲源置于室內,選擇低噪聲設備,并采取隔聲、減震、距離衰減等措施減輕噪聲影響。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擬建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政策、規范及相關規劃要求;生產過程中遵循清潔生產理念,所采用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技術可行、經濟合理,能保證各類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預測結果表明項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對周圍環境和環境保護目標影響較小;通過采取有針對性的風險防范措施并落實應急預案,項目的環境風險可防控。綜上所述,在落實本報告書中的各項環保措施以及各級環保主管部門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從環保角度分析,擬建項目的建設具有環境可行性。
五、向建設單位:
(略)
本公示10個工作日之內,如公眾有意見,可以采用電話、電子郵件或郵件的形式提出您們的意見,以便我們及時、準確的反映到環評報告書中去。同時請您留下您的聯系方式:
(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是建設項目所在地周圍的、關注本項目建設的公眾。
征求意見的范圍為項目所在地附近與本項目位置較近的居民
(略)內工作的企業事業單位:
(略)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
(略)
八、建設單位:
(略)
建設單位:
(略)
聯系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電子郵件:jianrong.
(略)@heraeus.com
九、評價單位:
(略)
環評單位:
(略)
聯系人:
(略)
電子郵箱:
(略)
附件:①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征求意見稿;②公眾意見表
鏈接:https://
(略)_NderBjKuaFK8Q提取碼:geij
對于
(略)服務電話:
(略),或將意見和建議發至郵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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