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地址:
(略)
6月16日,
(略)醫療保障局發布《
(略)醫用耗材(第一批)集中競價采購公告(二)》,具體內容如下:
《
(略)醫用耗材(第一批)集中競價采購公告(二)》
各相關企業:
一、相關通知
1.根據工作安排,血液灌流器和一次性使用動脈壓脈止血帶(橈動脈壓迫止血帶)暫不納入此次集中競價采購品種范圍。
2.超聲耦合劑和克
(略)分二級目錄進行競價,不在目錄范圍內的暫不納入此次集中競價采購范圍。
3.發布《
(略):YCHCJJ-2025-2)》(附件),針對不分組競價及中選規則補充完善。
二、模擬報價解密時間
模擬報價和解密結束之后,系統將自動清除企業模擬報價和解密數據。
(略)顯示為準。
模擬報價:2025年6月14日00:00-12:00
模擬解密:2025年6月14日13:00-15:00
三、正式報價解密時間
正式報價:2025年6月16日00:00-12:00
正式解密:2025年6月16日13:00-15:00
四、信息公開大會
直播時間:2025年6月16日(周一)14:30-17:00
(略)絡線上召開,請相關企業使用“騰訊會議”
(略)參加。
(略):
(略)
請企業相關人員提前20分鐘進入會議室,并按照“企業名稱:
(略)
采購主體
(略)市直、
(略)、
(略)、
(略)、
(略)、
(略)公立醫療機構以及
(略)、
(略)、
(略)、
(略)、
(略)自愿參與的公立醫療機構和自愿參與
(略)社會辦醫療機構。(自愿參與的醫療機構組成采購聯盟)
采購品種
本次集中競價采購范圍包括二十三個品種。申報企業可選擇一個或者多個產品分類進行申報,且應符合產品質量要求標準。具體見下表:
申報要求
(一)申報企業資格及相關要求
1.申報企業為已取得本次集中競價采購品種合法資質的醫療器械注冊人(代理人)。其中,境外醫療器械注冊人(代理人)應當指定我國境內企業法人協助其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委托其作為申報企業。同一醫療器械注冊人(代理人)的同一品種不得委托不同企業進行申報,否則視為無效申報。不同醫療器械注冊人(代理人)委托同一家企業申報的,視為多個申報企業。
2.申報企業和醫療器械注冊人(代理人)未被列入當前《全國醫藥價格和招采失信企業風險警示名單》,未被國家或江西省依據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評定為“嚴重”或“特別嚴重”且評級結果仍在有效期內。
3.申報企業和醫療器械注冊人(代理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4.申報企業須依據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做出承諾,該承諾或將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公開。
(二)申報產品資格及相關要求
1.申報產品屬于采購產品范圍,并獲得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或備案證。
2.申報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標準要求,并按國家有關部門要求組織生產。
3.2023年6月10日至今,申報企業不存在因申報產品質量等問題被省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罰并公告的情況;申報產品不存在省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質量檢驗不合格并公告的情況。
4.申報信息公開當日,申報產品的注冊證應在有效期內。
5.申報產品須提供統一的國家醫用耗材編碼。
采購周期及采購協議
(一)本次競價采購周期為24個月,自中選結果實際執行之日起計算。到期后可根據采購和供應等實際情況延長一年,在采購周期結束前另行公告。
(二)在采購周期內,由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及其指定的配送企業每年簽訂采購協議。
(三)協議期內,中選企業應按照中選價格保質保量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四)采購周期內,如采購品種納入國家、省級集中帶量采購范圍,則本次中選結果執行
(略)落實國家、省級中選結果之日。
采購執行說明
(一)集中競價采購結果執行周期內,參與各醫療機構將優先使用集中競價采購中選品種。
(二)采購周期內,如中選產品注冊證更新,中選資格及中選價格維持不變。中選品種新增注冊證、中選注冊證新增了包裝規格,且同意按照中選價格供應的,可增補為中選產品。產品注冊人發生變更且變更后的注冊人與原注冊人為同一實際控制人或存在控股關系的,仍視為中選產品。在采購周期內,中選企業應持續擁有注冊證。
(三)采購周期內,如同一產品在國家組織的或其他省(
(略)、
(略))組織的帶量采購中形成新的低價,其中選價格生效后,相關中選企業應在30天內主動申報,聯動調價。
采購文件獲取:
(略)
本次集中競價采購工作所有公告、信息通過
(略)(略)(
(略).cn)發布及下載相關文件。
申報方式:
(略)
(略)上申報的方式:
(略)
申報報價
(一)企業以最小競價單位:
(略)
(二)企業申報價即申報企業產品的實際供應價,應包括生產、包裝、保險、檢測、稅費、配送費、售后服務、伴隨服務等在內的所有費用。同一競價組申報企業中,企業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視為同一申報企業,由涉及企業推選出一家作為代表進行報價,報價結果為所有涉及企業申報價格。企業申報價具有法律效力,申報企業須承擔相應責任。
(三)企業申報價不高于該企業該產品在江西省內醫療機構采購最低價,則視為有效申報;企業不報價或報價為“0”的均視為自動放棄。企業不如實報價獲得擬中選資格的,經核實后取消擬中選資格。
擬中選規則
(一)企業分組
1.根據
(略)醫療機構上報2024年度有采購量且能供
(略)域的企業進入A組。
2.能供
(略)域的企業但未進入A組的企業,或采購公告發布后在申報截止前新增的能供
(略)域的有效申報企業,進入B組。
3.此次收集的采購量未涉及的二級目錄,和各二級目錄下采購量所涉及企業數3家以下的不作分組。
(二)價格評分(100分)
申報企業按二級目錄進行報價,各二級目錄只允許申報一個價格,報價需符合報價要求。價格評分如下:
價格評分=同組最低報價/該企業報價×100分
價格評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數。
(三)擬中選企業確定
按同二級目錄企業價格評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中選企業,規則如下:
1.A組及不分組企業各二級目錄按實際有效申報企業數
2.B組企業各二級目錄價格評分第一名的企業擬中選。
3.如遇價格評分相同時,按以下規則依次確定:
(1)申報產品2024年
(略)內二甲以上公立醫療機構使用過的醫療機構數量的多的企業優先;
(2)醫療機構2024年歷史使用量大的企業優先;
(3)如以上兩點規則仍不能確定排名先后時,采取并列不連續排名,按照相同順位對待。
4.價格糾偏
如出現同品規B組擬中選價格高于A組最低擬中選價格情形,B組擬中選產品需接受價格糾偏,將報價調整至不高于A組最低擬中選價格,否則征詢B組價格評分排名第二名企業,如同意接受糾偏則擬中選,如不同意,則該組流標。
詳情見附件
附件
附件:《
(略):YCHCJJ-2025-2).docx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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