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正陽組團ZY-A19-3-1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公示
1.建設單位:
(略)
2.調查單位:
(略)
3.類別: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初步調查)
4.公示時間:
(略);
5意見反饋方式:
(略)
6.公示內容:
(略)正陽組團ZY-A19-3-1地塊位
(略)桐
(略),面積為15621平方米,地塊呈東北-西南走向,西面為
(略)(
(略))、北面為
(略)委黨校、南面為
(略)司法局、東
(略)巴楚大道。
(略)為東經108.79883°、北緯29.48186°。地塊規劃為居民用地(R2),屬于第一類用地,按照《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略))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進行評價。
2014年之前,地塊周邊為一般農村,未開發。2014年,地塊東南面的
(略)公安局業務用房開工建設,對地塊南面
(略)域進行了平場。2018年,地塊完成征遷,地塊東面的中央公園城項目建設向地塊東面的
(略)域排土,造成原有的排水溝渠堵塞,因此逐步在地塊內形成水塘。2023年,司法局占用地塊南面的
(略)域建設了停車場。
(略)開展了橫跨地塊的排水涵洞建設,地塊內的水塘逐漸消失。2025年,西
(略)(
(略))路基建設,對地塊再次進行了擾動,因放坡、進出通道等原因對地塊
(略)域回填。
2025年6月18日,采用XRF和PID設備對地塊內的土壤進行取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未出現超標。
本次調查通過資料收集、人員訪談、現場踏勘等明確調查地塊歷史上不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有毒有害物質存儲與輸送,歷史上不涉及環境污染事故、固體廢物堆放傾倒或填埋,歷史上不涉及工業廢水污染,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經XRF、PID快速監測未出現異常或超標的情況,現場無污染跡象,無來自周邊污染源的污染風險等情形,滿足《優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管理服務八條惠企措施》(渝環辦〔2022〕97號)第六條“簡化涉及農用地等變更為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階段的相關內容”中免于采樣監測的規定。
調查報告認為,調查地塊當前土壤環境質量滿足規劃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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