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項名稱:
(略)
權力來源法定本級行使事項類型行政處罰
權力部門
(略)建設局處罰對象
處罰條件對工程勘察企業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成果資料的處罰
處罰種類或方式:
(略)
(略)公示
咨詢
(略)政務服務大廳工程建設
(略)(略)(略)站點,窗口電話:
(略)政務服務便民熱線:
(略)(略)
監督投訴申請人可在政務大廳咨詢投訴窗口現場現場投訴或通過政務服務大廳咨詢投訴室電話
(略)(略)地方領導留言板貴州省欄目、
(略)書記省長群眾直通交流臺省長留言板、
(略)在線咨詢投訴。
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略)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設定依據
1依據名稱:
(略)
依據描述《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工程勘察企業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成果資料的,由工程勘察質量監督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特殊環節
辦理流程
該事項為全省通辦事項,請選擇您需要辦
(略)域:
線下通辦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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