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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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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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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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編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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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根據項目環評結論,在企業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且不突破控制總量的前提下,僅從環保角度分析,項目在擬建地址:
(略)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在設計、建設和運行中,按照“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目標定位和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的理念,
(略)線和設計方案,強化各裝置節能降碳措施,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不斷提高本項目自動化、綠色化、智能化水平,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以及污染物排放和資源利用效率、清潔生產水平等均應達到同行業國際先進水平。
(二)嚴格落實各項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則設計、建設、完
(略)(略)。項目廢水主要包括廢氣處理廢水、地面沖洗廢水、空壓機廢水、
(略)排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純水制備濃水、EO鋼瓶清洗水、鋼瓶處理廢水等。本項目廢氣處理廢水經混凝沉淀預處理;生活污水經隔油預處理;空壓機廢水、水檢廢水、研磨廢水與預處理后的廢氣處理廢水、生活污水一起經過氣浮處理后進入綜合調節池。地面沖洗廢水、純水制備濃水、EO鋼瓶清洗水、初期雨水與氣浮池出水在綜合調節池中混合后經“A/O生化+二沉”
(略)一期工程,
(略)河。
本項目廢水接管標準執行《電子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
(略)協議標準中較嚴者。
(三)嚴格落實各項廢氣治理措施。項目產生的有組織廢氣主要包括各產品生產工藝廢氣、研發廢氣、鋼瓶處理廢氣、危廢倉庫廢氣、污水站廢氣等。項目對各股廢氣進行分質處理:(1)甲類車間一四氯化硅純化、四氟化硅純化、乙炔純化、三氟化硼純化、二氯二氫硅分裝、三氯氫硅分裝、光刻氣混配、含氟及稀有氣體混合氣混配廢氣采用四級堿洗處理,烷烴純化(正己烷、正辛烷)、烯烴純化、氟碳純化廢氣采用三級活性炭吸附處理,上述廢氣一起通過20米高排氣筒(DA001)排放;(2)甲類車間二烷烴純化(甲烷、乙烷、丙烷)、羰基硫合成及純化、磷烷混合氣混配、乙硼烷混合氣混配、環氧乙烷混配廢氣采用“干式過濾+TO爐焚燒+一級堿洗”處理,最后通過20米高排氣筒(DA002)排放;(3)乙類灌裝車間氧化亞氮分裝廢氣采用“一級水洗+除霧+活性炭吸附”處理,最后通過20米高排氣筒(DA003)排放;(4)丁類車間標準氣混配、惰性氣體混合氣混配、二氧化硫分裝廢氣采用兩級堿洗處理,最后通過20米高排氣筒(DA004)排放;(5)鋼瓶處理噴涂廢氣采用“干式過濾+兩級活性炭吸附”處理,最后通過30米高排氣筒(DA005)排放;(6)危廢倉庫廢氣采用“一級堿洗+除霧+活性炭吸附”處理,最后通過20米高排氣筒(DA006)排放;(7)污水站廢氣采用“一級酸洗+一級堿洗+除霧+活性炭吸附”處理,最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7)排放;(8)研發廢氣采用“一級堿洗+除霧+活性炭吸附”處理,最后通過20米高排氣筒(DA008)排放。通過采用密閉化設備、加強泄漏檢測及修復等措施控制無組織廢氣排放。
有組織排放廢氣:項目工藝廢氣中氟化物、氯化氫、顆粒物、二氧化硫、非甲烷總烴、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略))中表1標準,環氧乙烷、臭氣濃度參照執行《化學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2/
(略))中表1標準,二硫化碳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中表2標準,磷烷參照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1/
(略))中表1標準,乙硼烷、羰基硫排放速率參照《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計算的值;鋼瓶處理補漆廢氣執行《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
(略))中表1標準;污水處理站氨和硫化氫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中表2標準。
無組織排放廢氣中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硫酸霧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略))中表3標準;DMF、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參照執行《化學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2/
(略))中表2標準;氨、硫化氫無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中表1新改擴建二級標準。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略))中表2標準。
(四)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有效的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3類標準。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
(五)嚴格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固體廢物在廠內的堆放、貯存、轉移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略))、《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略))和相關管理要求,防止產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實《報告書》中提出
(略)防滲設計要求,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對地下水和土壤產生污染。根據《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
(略)),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對項目
(略)域設置監測點位,嚴格落實土壤、地下水跟蹤監測計劃。
(七)強化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環境風險。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要求,定期開展環境應急演練。嚴格執行“三落實三必須”“一圖兩單兩卡”制度,建立常態化隱患排查制度和隱患清單,預防突發環境事件。配備環境應急設備和物資,
(略),強化與周邊企業應急聯動,配合如皋港化工新材料產業園做好三級防控體系建設,確保事故廢水不進入外環境。
(八)按要求規范設置各類排污口及其標志。按污染源自動監控相關管理要求,建設、
(略)。污染源監測計劃詳見《報告書》表
(略)~4。按《報告書》提出的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實施日常環境管理與監測,監測結果及相關資料備查。
公眾參與:建設單位:
(略)
公示時間: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
公眾反饋意見聯系方式:
(略)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申請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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