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有軌電車1
(略)等物資采購項目(
(略)年)網上比價公告
一、基本信息
比選人名稱:
(略)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電話:
(略)
二、項目概況
2.1比價內容:海珠有軌電車1
(略)等物資采購項目(
(略)年)采購的供貨及相關服務。
2.2項目報價最高限價(不含稅價):人民幣肆萬叁仟捌佰貳拾貳元貳角肆分元(即¥43822.24元)。
三、公告時間、澄清時間及方式:
(略)
3.1公告時間: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1日,17∶00止;
3.2澄清時間及方式:
(略)
3.3提報資審資料及報價時間:
(略)公布的報價公告內容為準。
注:
(略)(網址:
(略))公布的為準,
(略)參與本項目的資審資料提報及報價。
四、響應人資格要求
(一)
(略)完成注冊加盟,且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
(略)或有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略)
(二)在報名截止前,響應人有按本項目要求提交比價保證金。
(三)響應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四)響應人須提交加蓋公章的產品承諾函(格式見附件)。
(五)響應人須提交加蓋公章的合同條款響應一覽表,且無負偏離(格式見附件)。
(六)響應人須提交加蓋公章的廉潔承諾書(格式見附件)。
(七)在本項目最終報價公告發布時,響應人未被列入《以往項目中因違約被業主拒絕參與本項目的名單》。
海珠有軌電車1
(略)等物資采購項目(
(略)年)網上比價公告
(略)(下稱業主)就海珠有軌電車1
(略)等物資采購項目(
(略)年)
(略)上比價,
(略)(網址:
(略))參與本項目的報價。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略)
備注:
(略)注冊加盟后參與項目。
一、比價內容:海珠有軌電車1
(略)等物資采購項目(
(略)年)采購的供貨及相關服務;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告附件“貨物清單”,該清單同時作為本采購項目合同的附件。本合同“貨物清單”的供貨數量是預測數,實際供貨數量以合同有效期內每次甲方實際下單的供貨數量為準。合同有效期3年,在合同有效期內,除雙方同意根據合同規定對合同進行變更或修改外,在有效采購期內合同單價固定不變。如在到達上述期限前,實際供貨金額累計達到合同控制總額100%后,則有效采購期終止。合同不含增值稅控制額為“采購清單”的供貨數量乘以不含稅的報價單價。
二、本項目控制價為43822.24元(不含增值稅),響應人須按不含增值稅的價格進行報價,所報不含稅總價不得超過本項目控制價,否則報價視為無效。同時,響應人所報貨期超過60天,質保期少于12個月,報價亦視為無效。
三、公告時間、澄清時間及澄清方式:
(略)
(一)公告時間: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1日,17∶00止;
(二)澄清時間及方式:
(略)
四、參與比價響應人的資格要求:
(一)
(略)完成注冊加盟,且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
(略)或有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略)
(二)在報名截止前,響應人有按本項目要求提交比價保證金。
(三)響應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四)響應人須提交加蓋公章的產品承諾函(格式見附件)。
(五)響應人須提交加蓋公章的合同條款響應一覽表,且無負偏離(格式見附件)。
(六)響應人須提交加蓋公章的廉潔承諾書(格式見附件)。
(七)在本項目最終報價公告發布時,響應人未被列入《以往項目中因違約被業主拒絕參與本項目的名單》。
五、所有響應人須按要求提交資質審查資料,不得上傳非報名要求的資料,如價格信息等。具體提交時間以報價公告要求的時間為準,
(略)(網址:
(略))上傳以下資料,格式見附件2,附件2的一系列內容不允許缺漏: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正副本均可)(加蓋公章);
(二)響應人須提交加蓋公章的產品承諾函(加蓋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見附件,正本加蓋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比價保證金轉賬憑證(加蓋公章);
(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效證明文件(加蓋公章);
(七)合同條款響應一覽表(加蓋公章);
(八)廉潔承諾書(加蓋公章);
(九)提交滿足本項目響應人資格要求的相關證明文件(加蓋公章);
若第一次公告合格響應人不足三家,則重新組織比選。二次比選時,
(略)上提交響應資料。中選人需在簽訂合同前將以上文件原件提交給業主。
六、比價保證金:
(一)所有響應人須按要求提交比價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876.44元(控制價的2%以內)。比價保證金必須由響應人的銀行對公賬戶轉出,否則視為報價無效。
(二)本次比價保證金的提交僅接受銀行轉賬的方式:
(略)
(三)比價保證金的退還:對非中標(選)候選人投標保證金,應當在中標(選)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日內連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及時退還;中標(選)候選人投示保證金應當在書面合同訂立之日起5日連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及時退還。
七、
(略)交易服務費
(一)
(略)交易服務費(含比價失敗轉直接談判項目),該費用已綜合考慮在響應報價中,收取標準如下:
該交易服務費以中價金額作為收費的計算基數,標準為中價含稅金額的0.2%,
(略)封頂。
(二)中價供應商在項目中價公示結束后,
(略)通知15個工作日內向其直接交納,
(略)信息如下(
(略)及項目名稱:
(略)
戶名:
(略)
(略):平安銀行廣州分行營業部
開戶行:
(略)950
(三)
(略)服務費后,
(略)向中價人出具《成交通知書》。
八、合格響應人確定方法:
報價公告發布后,所有響應人需按照報價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繳納比價保證金、報價并解密成功。資格評審小組的評委根據公告對響應人的要求,按照附件2《資格評審表》對各響應人進行資格審查,只有滿足要求的響應人才能成為合格的響應人。如第一次公告合格的響應人及有效報價不足三家時,應當重新組織比價。如非首次公告,合格的響應人及有效報價有兩家或以上時,也可組織開價,不足兩家時比價失敗。如第二次比選合格響應人及有效報價只有一家時,本次比價失敗,比選人有權選擇與唯一合格的響應人直接談判。
九、本次比價采用以下辦法確定中價候選人:
(一)本項目采取以下比價方法:
1.不允許缺漏項,總項總價比:響應人需以業主發出的“貨物清單”
(略)規格進行報價(如有澄清則以澄清后的為準),任何變更將視為缺漏項。但如果所有響應人對于某項都未報價,該項不作為缺漏項。對總項總價進行比較,最低總價的響應人推薦為該項目第一中價候選人,次低者推薦為第二中價候選人,以此類推。如遇評審價相同者,以總貨期短者列前。如遇評審價及總貨期均相同者,取注冊資金大者列前。
(二)若清單中同樣物資出現兩個或以上的報價時,以最低報價作為評審價,合同簽訂時以最低報價作為合同價簽訂。
(三)響應人報價時須填寫所報產品的品牌、型號等信息,對于清單中已有品牌物資,響應人均按照清單中已有
(略),
(略)(略)不一致時,
(略)為準簽訂合同;對于清單中無品牌的物資,
(略),作為后續合同簽訂及到貨驗收的依據。
(略)信息填寫完整,如送貨時,合同清單中的物資品牌、型號與實際送貨物資品牌、型號不符,按合同條款執行。
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況的,將按照《
(略)合作企業、分包商和個人不誠信行為管理辦法》和合同條款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沒收比價保證金。除此之外,如響應人給業主造成的損失超過比價保證金數額的,響應人應當對超過部分給予補償:
(一)解密報價后響應人提出撤回或撤銷報價或放棄中價資格或對報價提出實質性修改;
(二)中價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合同或不按中價結果簽訂合同;
(三)中價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履約保證金;
(四)經查實響應人所提交資料弄虛作假的;
(五)
(略)上比價相關行為的,如不同響應人的報價文件用同一電子設備(如MAC地址:
(略)
十一、如果第一中價候選人中價后不按比價結果簽訂合同或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為,在“信用中國”網站(
(略).cn)、“
(略)”(
(略).cn)查詢為準[失信主體信息包括: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在此情況下,業主可確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價候選人中價,或重新組織比價。如果第二中價人中價后不按比價結果簽訂合同,業主可確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價候選人中價,或重新組織比價。如果第三中價候選人均不按比價結果簽訂合同,則比價失敗,業主須重新組織比價。
十二、本項目報價響應有效期應在報價截止日后180天內保持有效。若參與報價則視為響應此報價有效期。
十三、
(略)“
(略)”;
(略)“
(略)”;
(略)“
(略).cn”上登載,
(略)站瀏覽公告及附件的詳細內容。如有修改、補充,
(略)“
(略)”的內容為準。
十四、有關此次比價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
(略)
十五、在合同履行期間,
(略)規格、性能等要求供貨因此要求變更的,
(略)規格已停產或替代的證明文件,且停產、替代時間是在報價截止時間之后,并獲業主同意后方可進行變更。否則,中價人應向業主支付該合同項下該貨物總價的30%的違約金。
十六、有關此次比價的報名申請表見附件2-1;
十七、業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權利及在授予合同時對貨物數量和服務予以增加或減少或拆分的權利。
十八、潛在響應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公告內容有異議的,應在本公告截止時間前向業主書面提出。
(1)異議受理部門:
(略)綜合管理部;
異議受理電話:(020)
(略);
地址:
(略)
(2)投訴受理部門:
(略)綜合管理部;
投訴受理電話:(020)
(略);
地址:
(略)
業主聯系方式:
(略)
業主:
(略)
地址:
(略)
電話:
(略)
郵編:510308
聯系人:
(略)
(略)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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