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袜一区二区三区,欧美另类亚洲,精品一区二区影视,色综合天天综合网国产成人网

全部選擇
反選
反選將當前選中的變為不選,未選的全部變為選中。
華北
華東
華中
華南
東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確定
招標專區
項目專區
數據市場
營銷分析
增值服務
企業服務

行政機關不當介入檢驗活動所形成的檢驗結論不具有合法性

所屬地區:江蘇 - 南通 發布日期:2025-06-14

發布地址: 江蘇

裁判摘要


檢驗檢測活動具有專業性、規范性、獨立性,任何主體不得非法干涉。行政機關作為委托檢驗方,在檢驗過程中要求生產企業放棄對檢驗使用設備的異議,不僅有損執法主體的公正性,也影響到檢驗機構的獨立性,更有可能影響到檢驗結論的正確性,變相剝奪了企業對檢驗結論的異議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檢驗結論不應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通常情形下,違法行為產生的原因并非處罰決定書中必須載明的法定事項。即使確有必要對違法行為產生的原因進行認定的,也應當有充分的依據。行政機關未經調查核實,擅自在處罰決定書中對企業技術力量、員工質量意識等作出諸多否定性評價,缺乏證據證明,顯屬不當,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文書


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行政判決書



(2025)蘇06行終159號
上訴人(原審原告)某電氣公司。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某市監局。上訴人某電氣公司因訴被上訴人某市監局行政處罰一案,不服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2024)蘇0691行初739號行政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25年4月29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本案現已審理終結。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2023年5月8日,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物資分公司與某電氣公司簽訂供貨單,其中載明電能計量箱(單相)共計118只,不含稅單價為5661.41元,不含稅總價為668046.04元,含稅總價為754898.02元。交貨地點及交貨方式約定為買方指定倉庫車板交貨。6月16日,某電氣公司將上述118只單相電能計量箱送至國網某分公司倉庫內,由國網某分公司員工簽收。7月3日,某電氣公司向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單相電能計量箱118只的不含稅總價668046.04元。2023年1月5日,某電氣公司出具的物資成本核算單顯示單相電能計量箱的單個成本為5783.24元。因他人舉報,2023年10月9日,某市監局至國網某分公司倉庫內進行現場檢查。現場倉庫內堆放計量箱118套,計量箱上貼有標注“金屬計量箱,型號:BXD2,執行標準:GB/T7251.3-2017,額定電壓:380V,表位數:單相12表位,制造日期:2023年5月,防護等級:IP34D,某電氣公司”等字樣的銘牌。某市監局執法人員對上述金屬計量箱隨機抽樣2套,其中1套送檢,備樣1套封樣于某市監局掘港分局。10月11日,某市監局將其中1套金屬計量箱委托浙江方圓電氣設備檢測有限公司按標準檢驗。同年12月5日,浙江方圓電氣設備檢測有限公司出具檢驗報告,結果為溫升驗證不符合GB/T7251.3-2017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某市監局于12月18日收到上述檢驗報告。12月20日,某市監局向某電氣公司送達檢驗結果告知書,告知經檢驗,金屬計量箱溫升驗證不合格。同日,某市監局對某電氣公司涉嫌生產、銷售不合格金屬計量箱案立案調查,對某電氣公司委托代理人賀某某進行詢問,該公司明確表示對抽樣過程及結論沒有異議,對抽檢的產品系該公司生產并交貨至國網某分公司無異議。2023年12月25日,某市監局再次至國網某分公司倉庫內進行現場檢查,并向國網某分公司送達檢測報告。經現場檢查未發現倉庫內存放有型號為BXD2的金屬計量箱。經向國網某分公司工作人員詢問,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型號為BXD2的金屬計量箱已被領用完畢。2024年1月11日,某市監局再次對某電氣公司委托代理人賀某某進行調查詢問,賀某某提供了物資成本核算單、出廠檢驗記錄,并表示針對本次抽檢不合格,已積極整改,對抽檢存在質量問題的金屬計量箱進行更換補貨,更換存在質量問題的主塑料外殼式斷路器和回路小型斷路器。3月14日,某市監局就某電氣公司涉嫌生產、銷售不合格金屬計量箱案提交法制審核,法制審核意見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擬提交案審會討論。3月17日,某市監局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以溝通取證配合調查的周期較長為由,延長辦案期限30日。3月20日,某電氣公司向某市監局提交行政處罰不予公示申請書,表示該公司積極配合調查,認可檢測不合格結論。鑒于本次抽檢不合格屬于初次偶發性事件,并已整改,因該公司處于準備上市的關鍵階段,申請不予公示。同年3月22日,某市監局將某電氣公司涉嫌生產、銷售不合格金屬計量箱案提交負責人集體討論。4月3日,某市監局向某電氣公司發出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擬處罰的事實、依據、結果,并告知聽證權利。4月16日,某市監局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經集體討論決定,再次延長辦案期限至2024年5月31日。4月19日,某電氣公司向某市監局提交聽證申請書。4月24日,某電氣公司向某市監局提交撤銷聽證申請書,放棄聽證權利。2024年5月21日,某電氣公司向某市監局提交情況說明,主要內容為對行政處罰告知書無異議,放棄舉行聽證的權利。同時,因市場低迷,某電氣公司在生產經營和資金運轉方面存在困難,請求某市監局在后續繳納罰款的期限方面予以寬限。2024年5月22日,某市監局將某電氣公司涉嫌生產、銷售不合格金屬計量箱案再次提交負責人集體討論。5月27日,某市監局作出〔2024〕30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簡稱300號處罰決定),認定2023年6月15日,某電氣公司以5783.24元/只的價格,將銘牌標注有“制造日期2023年5月,執行標準GB/T7251.3-2017”等字樣的118只金屬計量箱(型號規格:BXD2)銷售給國網某分公司。經查,上述金屬計量箱成本總價(含稅)為682422.32元,銷售總價(含稅)為754892.02元,貨值金額754892.02元,根據非稅價計算,獲利64132.48元。2023年10月9日,根據有關線索,本局依法對某電氣公司銷售給國網某分公司的118只金屬計量箱(型號規格:BXD2)進行執法抽檢,2023年12月5日,經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檢驗,結論為“經檢驗,溫升驗證不符合GB/T7251.3-2017標準,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并出具《檢驗報告》(報告編號:2311980140)。2023年12月25日,本局依法對國網某分公司倉庫進行現場檢查,發現除抽檢送樣和備樣的2只外,其余116只已使用完畢。某電氣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金屬計量箱(型號規格:BXD2)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下簡稱《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責令某電氣公司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金屬計量箱(型號規格:BXD2),并決定對某電氣公司罰款76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64132.48元。2024年6月7日,某市監局向某電氣公司送達處罰決定書。2024年6月23日,某電氣公司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某市監局作出的300號處罰決定。一審法院認為,關于某市監局是否具有查處職權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七條規定,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管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地域管轄原則包含了多方面內容,囊括了行為人實施違法行為的全過程,違法行為發生地既包括違法行為實施地,如違法行為的準備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地點,也包括違法結果發生地,如違法對象被侵害地,違法所得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等。無論違法行為人在其實施違法行為的哪個階段被發現,該地均可作為違法行為發生地,當地行政機關可依法就地給予行政處罰。本案中,某市監局是在對國網某分公司倉庫內的金屬計量箱進行抽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某市監局有進行處罰的職權。其次,關于300號處罰決定認定事實是否清楚的問題。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對產品質量實行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查制度,對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進行抽查。抽查的樣品應當在市場上或者企業成品倉庫內的待銷產品中隨機抽取。監督抽查工作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劃和組織。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也可以組織監督抽查。法律對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第三款規定,根據監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對產品進行檢驗。檢驗抽取樣品的數量不得超過檢驗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檢查人收取檢驗費用。監督抽查所需檢驗費用按照國務院規定列支。第四款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對抽查檢驗的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實施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復檢,由受理復檢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復檢結論。本案中,根據現場檢查情況、抽查記錄、詢問筆錄、檢驗報告等證據,可以證實某市監局對某電氣公司向國網某分公司供貨的產品進行了抽查并移送檢驗,抽取樣品數量為兩臺,并不違反《產品質量法》的上述規定。某電氣公司生產的金屬計量箱經檢驗存在質量不合格的情況,某電氣公司在行政程序中明確表示對抽查程序及檢驗結果不持異議,故某市監局認定某電氣公司生產的產品不合格,認定事實清楚。再次,關于300號處罰決定適用法律是否正確及量罰是否適當的問題。《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二)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三)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第五十條規定,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印發了《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關于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的認定問題”中對于“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為”解釋為:不合格產品是指產品質量不符合《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產品。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是指以質量不合格的產品作為或者充當合格產品。根據上述規定,某電氣公司生產的產品質量經檢驗不合格,應當根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進行處罰。某市監局按照118套金屬計量箱的貨值金額扣除成本、稅款后認定違法所得,并按照貨值金額的比例處以76萬元罰款,適用法律及量罰均無不當。某電氣公司主張適用《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進行處罰應當以存在主觀故意為前提。本院認為,《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是指以質量不合格的產品作為或者充當合格產品。《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并未將違法行為人具有主觀故意作為歸責要件,僅以客觀上產品質量不合格作為處罰的構成要件,對某電氣公司的主張不予支持。最后,關于300號處罰決定程序是否合法的問題。某市監局在接到舉報后,對國網某分公司倉庫內的金屬計量箱進行抽查,經隨機抽查后,將其中一套金屬計量箱移送檢驗,經檢驗后發現金屬計量箱存在質量問題,故決定立案。在立案后經過調查詢問、法制審核、集體討論、兩次延長辦案期限后,作出300號處罰決定,程序并無不當。據此,一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判決駁回某電氣公司的訴訟請求。某電氣公司提起上訴稱,1.某市監局的抽樣檢驗等調查取證程序違法。《產品質量法》未賦予市場監管部門對案涉產品進行抽樣檢驗的權力。某市監局在某電氣公司已售產品中抽樣檢驗,抽樣數量和檢驗數量違反了招標文件規定,在抽樣過程中未通知某電氣公司到場,違反法律規定。某市監局在抽檢時未依法采取拍照、錄音、錄像等方式記錄現場情況,無法證明抽樣取證的全面、客觀、真實。某市監局未依法告知某電氣公司享有申請復檢的權利。2.被訴處罰決定認定事實錯誤。某市監局認定某電氣公司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缺乏證據證明。檢驗報告等證據屬于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檢驗報告無法證明某電氣公司銷售的118只產品均為不合格產品。《產品認證證書》證明某電氣公司的產品、服務、管理體系符合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和標準。案涉產品在送往國網某分公司前抽檢合格,抽檢后所剩116只產品至今仍使用正常。3.某市監局適用法律錯誤。本案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而非《產品質量法》。某市監局混淆了“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與“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之間的關系,案涉產品并非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應適用《產品質量法》第十七條,由行政機關責令其生產者、銷售者限期改正,而非依照該法第五章的有關規定處罰。4.某市監局存在程序違法情形。在一審開庭審理結束前,某市監局均沒有舉證證明部門對本案進行了集體討論。某市監局未舉證證明法制審核人員具有法律職業資格。綜上,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撤銷某市監局所作的300號處罰決定。被上訴人某市監局辯稱,1.案涉抽檢程序符合規定,《檢驗報告》真實有效,能夠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某市監局按照規定賦予的抽樣檢驗權力,對舉報人提供的線索進行調查核實,根據現場檢查的情況無法判定被舉報的案涉產品是否合格,抽樣檢測是對舉報線索的進一步核實,確保核查情況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某市監局根據《市場監管總局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全面加強電力設備產品質量安全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市監質監發〔2022〕42號),在國網某分公司進行隨機抽樣檢驗,符合規定。立案之前的核查旨在初步查證是否存在涉嫌違法行為,不限于直接從某電氣公司處取得證據,可以不通知某電氣公司到場。某市監局通過制作抽樣記錄、拍攝現場照片等方式對抽樣過程進行了詳細記錄,向某電氣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告知檢驗結果及提出異議的權利,該公司代理人明確表示對抽樣過程及結論沒有異議。2.被訴處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物資交接驗收單》《現場檢查筆錄》等證據能夠清晰確定抽樣的數量及來源,《檢驗報告》由具備資質的檢驗機構依據科學的檢驗方法和標準檢驗后出具,檢驗程序合法。案涉118只金屬計量箱總體不合格,某電氣公司作為生產銷售者,應當履行《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質量保證義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3.被訴處罰決定適用法律正確。《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主要規范的是標準的制定、實施和監督等,而本案涉及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的認定和處罰,適用《產品質量法》更具針對性和適用性。某電氣公司生產銷售的產品不符合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予以處罰。4.被訴行政處罰程序合法。行政處罰決定經過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相關討論記錄屬于行政機關內部程序資料,在一審時已全部帶至法庭供法官當庭查看,且能夠按照法官的要求在規定時限內提交集體討論記錄,證明程序合法。法制審核人員具備相應資質,法制審核程序合法。綜上,請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院經審理,對一審判決采信的證據和據此認定的案件事實予以確認。本院補充認定以下雙方當事人沒有爭議的事實:2023年11月8日,某市監局執法人員向某電氣公司發送一份聲明模板,并在此后多次督促某電氣公司出具聲明。11月27日,某電氣公司出具一份《聲明》,主要內容為:……由于我公司的產品未安裝電表,因此現委托檢驗機構配置電表(電表參數規格為:單相智能電能表,5(60)A,220V,50Hz)進行試驗,我公司對檢驗機構配置的電表無異議。300號處罰決定書中載明:金屬計量箱溫升驗證項目不合格主要是由于生產企業本身技術力量薄弱,不掌握產品標準要求,質量控制能力和改進能力低,不按標準及工藝規范的要求加工、裝配、接線、標識,其次,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存在員工的質量意識不足,沒有嚴格按照企業生產工藝流程圖進行檢驗、裝配等工作的情形。本院認為,根據各方當事人的訴辯意見,結合庭審歸納的爭議焦點及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的需要,本案二審的審查重點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案涉檢驗結論應否被采納;二是某市監局依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作出被訴處罰決定,適用法律是否正確;三是某市監局在被訴處罰決定書中所作原因分析能否成立、是否妥當。一、關于案涉檢驗結論應否被采納的問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辦案人員應當全面、客觀、公正、及時進行案件調查,收集、調取證據,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檢查。該規定表明,查明案件事實是市場監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的前提和基礎。執法人員辦理行政處罰案件,應當依法全面調查、收集證據,確保作出的處罰決定證據充分,事實清楚。本案中,從現有證據來看,某市監局認定案涉產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主要證據是《檢驗報告》,因此,《檢驗報告》是否合法是本院審理的關鍵所在。首先,某市監局不當介入檢驗過程,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根據當時有效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之規定,檢驗檢測機構及其人員從事檢驗檢測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遵循客觀獨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原則。檢驗檢測機構及其人員應當獨立于其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所涉及的利益相關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擾其技術判斷的因素影響,保證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完整。該規定表明,檢驗檢測行為應由檢驗檢測機構依據相關標準或者技術規范,利用技術條件和專業技能,根據標準化程序對特定產品或對象實施。檢驗檢測活動具有專業性、規范性、獨立性,任何主體不得非法干涉。本案中,對于檢驗中所使用的電表本身是否合格、能否用于檢測,應由專業的檢驗機構本著客觀獨立、公平公正的原則自主判斷和決定。監局作為委托檢驗方,在檢驗過程中誘導某電氣公司出具放棄異議的聲明,不僅有損執法主體的公正性,也影響到檢驗機構的獨立性,更有可能影響到檢驗結論的正確性,應當嚴格禁止。其次,某市監局要求某電氣公司放棄對電表的異議權,實質在于要求當事人放棄對檢測結論的異議權,存在未檢先定的嫌疑。根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條的規定,被抽樣生產者對抽樣過程、樣品真實性及檢驗結論有異議的,有權提出異議處理申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異議處理。對需要復檢并具備檢驗條件的,應當組織復檢。由此可見,被檢驗單位享有對抽樣過程、樣品真實性及檢驗結論提出異議的法定權利,該項權利也是確保檢驗過程安全可靠、最終的檢驗結論客觀準確的重要保障,任何主體不得非法剝奪。本案中,基于檢測的客觀技術要求,案涉檢驗檢測需要連接電表方能實施。檢驗機構配置的電表是否合格會對相關數據指標及最終檢測結論產生影響,電表合格是確保檢測結論正確的重要前提。某市監局多次要求某電氣公司出具放棄對電表異議權的聲明,實質上變相剝奪了當事人對檢驗用材及檢驗結論的異議權,侵犯了某電氣公司的合法權益。最后,檢驗結論不應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合法有效證據。本案中,因某市監局不當介入檢驗過程,致使某電氣公司未能充分行使異議權。浙江方圓電氣設備檢測有限公司用于檢驗的電表是否合格這一重要事實處于真偽不明狀態,使得檢驗結論的公正性和準確性基礎不復存在,《檢驗報告》也因此喪失了證據資格。綜上,《檢驗報告》不應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某市監局根據《檢驗報告》認定案涉產品為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屬于認定事實不清。二、關于某市監局依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作出被訴處罰決定,適用法律是否正確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準確認定案件事實是正確適用法律的前提和基礎,因某市監局認定案涉產品不符合質量要求存在事實不清的問題,對于法律適用本無評判的必要。但考慮到某市監局適用《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作出被訴處罰決定存在基本的邏輯錯誤,本院對此予以指出。《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和第五十條分別針對不同的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罰則,二者的主要區別在于:一是從規制對象來看,第四十九條的適用范圍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第五十條所調整的是一般產品;二是從違法樣態來看,第四十九條涉及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形,第五十條則涉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情形;三是處罰的結果有所不同。本案所涉金屬計量箱屬于電力產品,與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存在質量問題的電力產品通常具有較高的危險性,給人身、財產安全帶來威脅。因此,案涉金屬計量箱應當屬于《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調整對象。某市監局依據《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作出被訴處罰決定,適用法律錯誤。此外,《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均規定應“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某市監局在抽檢及檢驗結論明確后,均未對金屬計量箱采取任何措施,甚至在明知被交付使用時也未作出任何表示,這種對危險狀態的放任,悖離了法條所追求的目的。三、關于某市監局在被訴處罰決定書中所作原因分析能否成立、是否妥當的問題被訴處罰決定書中同時載明了金屬計量箱溫升驗證項目不合格的原因,包括企業技術力量薄弱,員工質量意識不足等。二審庭審中,某市監局述稱是根據浙江方圓電氣設備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不合格項目的說明、某電氣公司出具的溫升不合格原因分析作出上述認定。本院認為,某市監局在被訴處罰決定書中對企業生產能力及其員工質量意識的評價缺乏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嚴重損害了某電氣公司的合法權益。一方面,通常情形下,行政機關作出處罰決定時,無須對違法行為產生的原因進行認定。行政處罰是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減損,屬于典型的負擔性行政行為,應當受到嚴格的法律約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二)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事實和證據;(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該規定表明,處罰決定書作為行政執法活動的最終法律文書,應當如實記載違法事實及處罰內容,這不僅是依法行政的客觀呈現,也是避免行政恣意的內在要求。顯而易見,違法行為產生的原因并非處罰決定書中必須載明的法定事項。本案中,某市監局超越法律授權的事項范圍,擅自作出多重的原因認定,權力行使略顯草率。另一方面,即使確有必要對違法行為產生的原因進行認定的,也應當有充分的依據。浙江方圓電氣設備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不合格項目的說明中對原因的表述使用的是“可能”,表明相關原因只是檢驗機構的一種主觀推測,不具有確鑿性。某電氣公司自身對溫升不合格的原因分析僅限于案涉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并未涉及企業自身的生產能力。某市監局未經調查核實,僅僅根據上述兩份材料即對某電氣公司的企業技術力量、員工質量意識等作出諸多否定,缺乏證據證明,顯屬不當。本院同時注意到,某電氣公司的上訴理由還包括:認為某市監局不具有抽檢職權,未在待銷產品中抽樣、未通知生產者、銷售者到場等屬于違法行為。本院認為,《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舉報由被舉報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依據監督檢查職權或者通過投訴、舉報、其他部門移送、上級交辦等途徑發現的違法行為線索,應當自發現線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核查,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決定是否立案。本案中,某市監局有權對轄區內的違法行為舉報線索進行調查核實,經現場檢查無法判定產品是否合格的,抽樣檢測是進一步核實的必要措施,現場檢查時有國網某分公司的倉庫負責人在場,某市監局的抽檢行為不違反相關規定。至于某電氣公司主張某市監局的法制審核及集體討論程序違法問題。經庭審核實,某市監局的法制審核人員通過司法考試,具備相應資質,法制審核程序并無不當。某市監局先后三次進行集體討論,不違反法律規定。綜上,某市監局作出的300號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一審判決駁回某電氣公司的訴訟請求錯誤,應予糾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第三款之規定,判決如下:一、撤銷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3日作出的(2024)蘇0691行初739號行政判決;二、撤銷某市監局于2024年5月27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各50元,由被上訴人某市監局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 ?判 ?長 ? 高 ? 鴻審 ?判 ?員 ??劉海燕審 ?判 ?員 ? 郁 ? 娟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法官助理 ? 張娟娟書 ?記 ?員 ?周 ? 穎來源:魯法行談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

熱點推薦 熱門招標 熱門關注
主站蜘蛛池模板: 成武县| 婺源县| 中方县| 武陟县| 青田县| 凯里市| 乐亭县| 阳信县| 砀山县| 新巴尔虎右旗| 安顺市| 福安市| 呼和浩特市| 嘉祥县| 满洲里市| 中超| 霍山县| 黔江区| 札达县| 长海县| 汕头市| 南宫市| 玉溪市| 瓦房店市| 象山县| 宜春市| 浠水县| 吴旗县| 安康市| 凯里市| 河池市| 凌云县| 曲水县| 平阳县| 新民市| 芦山县| 谷城县| 山西省| 新龙县| 遵化市| 郸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