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略)燈安裝項目擬采取評審會發包形式確定中選候選人,現面向社會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企業、社會組織等主體參與本項目評審會發包。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略)
2、項目內容及規模:1-6
(略)燈50盞,具體實施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3、發包范圍:所有符合資格條件的企業、社會組織、社會企業等主體均可參與;
4、實施地點:
(略)
5、發包單位:
(略)
6、資金來源:城
(略)發展治理保障資金;
7、控制價:本項目投標最高限價為8.680252萬元;
8、服務時限:2025年7月至2025年8月;
9、服務質量:按村要求質量完成:項目以監督委員會成員、議事會成員、村民代表、鎮村干部及受益群眾民主評議,滿意度達80%以上為合格,低于80%為不合格。
10、付款方式:
(略)
二、發包報名
1、報名條件:在四川省范圍內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批準登記的社會組織、社會團體或社會企業且具備下列資格條件: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完備的組織管理制度;2.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健全的財務制度,
(略)能夠開具稅務發票;3.具有專業的工作隊伍和較好的履約能力;4.具有開展實施社會服務項目的經驗;5.通過年檢的社會機構、團體、社會企業等,參加發包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遵守相關的法律和法規。
2、報名時間:凡有意向參與評審會發包的單位:
(略)
3、報名所需提交資料:持公司營業執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須加蓋單位:
(略)
三、發包保證金提交
本項目評審會發包申請人通過銀行轉賬方式:
(略)
若申請人中選,發包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若競爭性發包申請人未中選的,在中選人簽訂《
(略)燈安裝項目合同》后予以退還(不計息)。若項目申請機構未按時提交申報文件和參加評審會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的,評審會發包保證金不予退還。
評審會發包保證金直接提交至:成都農商銀行
(略):
(略)(略);款項來源填寫為:
(略)燈安裝項目評審會發包保證金。保證金提交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20日下午17:00。
四、現場踏勘及答疑
本項目不組織現場踏勘,可自行前往勘踏。
五、評審會事項
1、評審會時間:2025年6月26日上午9:00。
2、評審會地點:
(略)
3、評審會發包申請人現場提交的資料:經密封和加蓋公章的項目申報書。
4、評審辦法:評審會開始后(至少3家單位:
(略)
六、中選公示
本項目中選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時間從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1日。
社區聯系人:
(略)
鎮紀委辦公室電話:
(略)。
七、合同簽訂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與第一中選候選人簽訂項目合同。第一中選候選人放棄簽訂合同的,將與第二中選候選人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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