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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發布《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導則》

所屬地區:浙江 - 金華 發布日期:2025-06-12

發布地址: 浙江

對標優秀 學為所用


為規范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質量品質,根據金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有關要求,金華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總站會同有關單位,廣泛地征求了有關方面的意見,對具體內容進行了反復討論、協調和修改,編制了《金華市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導則》。

導則主要內容有:總則基本規定各方主體的管理措施,鋼筋混凝土結構裂縫及滲漏防治,砌體裂縫防治外墻滲漏與飾面脫落防治屋面滲漏防治門窗滲漏防治,噪聲防治,裝配式混凝土結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全裝修住宅質量常見問題防治附則。

導則由金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管理,由金華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總站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請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總結實踐經驗,積累資料,隨時將有關意見和建議反饋給金華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總站(地址:金華市豐亭西路50號;郵政編碼:321000),以便我們修訂或再版時加以改進。

主編單位:金華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總站

參編單位:東陽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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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市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導則

2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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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質量品質,根據金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有關要求,金華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總站會同有關單位,廣泛地征求了有關方面的意見,對具體內容進行了反復討論、協調和修改,編制了《金華市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導則》。

導則主要內容有:總則基本規定各方主體的管理措施,鋼筋混凝土結構裂縫及滲漏防治,砌體裂縫防治外墻滲漏與飾面脫落防治屋面滲漏防治門窗滲漏防治,噪聲防治,裝配式混凝土結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全裝修住宅質量常見問題防治附則。

導則由金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管理,由金華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總站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請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總結實踐經驗,積累資料,隨時將有關意見和建議反饋給金華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總站(地址:金華市豐亭西路50號;郵政編碼:321000),以便我們修訂或再版時加以改進。

主編單位:金華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總站

參編單位:東陽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

義烏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

永康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站

金華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金華市婺城區城鄉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金華市金開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金華市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 ??

浙江華宇工程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新世紀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

浙江盛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致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雙圓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金華市龍源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中心

金華市南山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中心

金華市華科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中心

浙江意誠檢測有限公司

浙江華正檢測有限公司

金華市瑞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金華市東晟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金華市佳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大森建筑節能科技有限公司

金華職業技術大學

? ??編:舒慧斌????

編:馮建勇??金永紅??李國海

主要參編人員(以姓氏拼音為序)

陳劍榮??程世韜??豐雨晴??????洪建華? ? ??

李應正??盧振茹??馬超群??潘宏曉??施蘊杭

???王岳松??吳???徐錦輝??薛桂森??

應紅雷??葉梅書??張建平??張利永??張少華??

張衛民??張瀟薇??趙崇豐??趙瀟武???

員:?

徐春來??湯基明??吳箐??陳將生??厲明山? ?

???張寶玉??朱連富


??


1??總則

1.0.1??為有效預防和治理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提升住宅工程品質,明確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對質量常見問題的責任和義務,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導則。

1.0.2??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是指住宅工程建設中生的,影響結構安全使用功能質量缺陷。

1.0.3??本導則適用于金華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新建住宅工程設計與施工質量常見問題的防治,其它工程質量常見問題的防治可參照執行。

1.0.4??住宅工程的設計、施工與質量驗收,除應符合本導則外,尚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基本規定

2.0.1?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以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為重點從設計、材料、施工、管理等方面進行綜合預防和治理。

2.0.2?建設單位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涉及工程造價的內容列入招標文件

2.0.3??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將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設計措施列入審查內容。

2.0.4?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將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落實情況列為日常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

2.0.5?工程竣工驗收前,除提供現行有關標準規定的資料外,還應提供《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作總結報告》(附表二)、《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作評估報告》(附表三)等相關資料。

2.0.6??住宅工程中應用的新材料應具有成熟的、經濟可靠的施工工藝,并在本市具有竣工三年以上的使用案例。新材料專項技術論證時應將其施工工藝可行性一并論證。

3??責任主體的管理措施

3.1 建設單位

3.1.1??應落實住宅工程質量的首要責任,全面負責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組織實施,在工程開工前向設計、施工單位下達《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任務書》(附表一),督促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有效落實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的防治措施。

3.1.2??建設單位不得隨意壓縮工程設計周期和施工工期,確需縮短設計周期和施工工期的,應當提出保證工程設計和施工質量、安全、周邊環境的技術措施或方案。壓縮工期的比例不得超過國家設計周期和施工工期定額的20%。調整合同約定設計周期和施工工期的,應承擔相應的措施費用。

3.1.3??審查并批準施工單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專項方案》,并督促施工單位實施。

3.1.4??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核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落實情況,并在《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作總結報告》、《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作評估報告》上簽署意見。

3.2 設計單位 ?

3.2.1?應在住宅工程設計文件中提出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相應設計措施,并在開工前向相關單位進行設計交底。

3.2.2?參與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的分析和治理,并在驗收環節中嚴格檢查施工單位質量常見問題防治設計措施的實施情況。

3.3??監理單位

3.3.1?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專項施工方案》。

3.3.2?編制《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監理實施細則》,提出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監理要點和措施。

3.3.3?施工過程中應針對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關鍵部位、重點環節,加強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督促施工單位落實質量常見問題防治措施。

3.3.4?工程完工后,應施工單位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實施情況作出評價,并出具《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作評估報告》。

3.4 施工單位?

3.4.1?應在開工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專項施工方案》,經項目負責人審核、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后,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批準后實施。

3.4.2?專業分包單位應編制分包工程的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專項施工方案,由總包單位審核、監理單位審查批準后實施。

3.4.3??根據批準后的《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專項施工方案》,向作業班組進行技術交底,并做好相關記錄。

3.4.4?施工過程中應及時將設計不合理或不符合本導則的問題以書面形式按程序提出,施工過程予以糾正并形成記錄。

3.4.5?工程完工后,應組織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實施情況自評,并填報《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作總結報告》。

4 鋼筋混凝土結構裂縫及滲漏防治

4.1??設計措施

4.1.1?結構設計時應取合適的工程地質和結構設計參數,并進行耐久性設計

4.1.2 ?結構設計說明中應單列章節,明確施工期間降水要求及其終止條件、后澆帶封閉條件、回填土材料及壓實系數等技術指標。

4.1.3??設計文件中應繪制地下工程的變形縫(誘導縫)、后澆帶、施工縫、穿墻管(盒)、預埋件、預留通道接頭、樁頭、承臺、電梯井、集水井等細部構造詳圖,加強防水構造措施。

4.1.4?地下室結構設計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室頂板應采用梁板結構體系,不應采用無梁樓蓋空心樓蓋

2??地下室應按最不利工況進行抗浮穩定性計算計算覆土容重不應大于16kN/m3,抗浮安全系數不小于1.10設計文件中應明確施工期的具體抗浮措施。

3??地下室長度大于100m時,應計算溫度應力,組合值系數不應小于0.4。?

4??地下室混凝土結構水平構件強度等級不宜高C35

5??地下室底板板厚不應小于450mm通長鋼筋配筋率不應小于0.20%,鋼筋間距不應大于150mm

6??地下室外墻厚度不應小于350mm應滿足水土壓力地面荷載作用下承載力裂縫寬度的要求外墻水平方向通長鋼筋配筋率不應小于0.25%,鋼筋間距不應大于150mm

7?地下室應合理設置變形縫、后澆帶主樓外后澆帶間距不應大于40m,且應交替設置普通后澆帶和超前止水后澆帶,超前止水后澆帶封閉時間不應早于主體結構結頂后30d。

8??外墻防水層應采用磚墻、砌塊墻板或成品預制混凝土板作為保護層,不應采用擠塑板或泡沫板作為防水層的保護層

9??用于停放機動車的地下室地面剛性保護層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30,厚度不應小于100mm,并應設置直徑不小于8mm、間距不大于150mm的雙向網片(設有濾水板時剛性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150mm,抗裂鋼筋直徑不應小于10mm)。

4.1.5??上部結構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規則,避免或減少平面形狀突變。當平面有凹口或洞口時,凹口、洞口周邊樓板的配筋宜適當加強;當樓板平面形狀不規則時,宜設置梁使之形成較規則的平面。

2??現澆板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高于C30。 ?

3 ?現澆屋面板電梯廳、異形板、衛生間薄弱連接處等部位的板厚不應小于120mm,其它樓層鋼筋混凝土現澆板、現澆樓梯板的厚度不應小于100mm。

4??住宅結構單元長度大于45.0m時,應采取設置后澆帶、收縮補償帶等可靠技術措施,且沿長度方向樓板的通長鋼筋配筋率不應小于0.25%。長度超出規范限值時,應充分考慮溫度應力影響,超長方向樓板的長鋼筋配筋率不應小于0.30%?

5??建筑物兩端端開間及變形縫兩側的現澆板應設置雙層雙向鋼筋,鋼筋直徑不應小于8mm,間距不應大于150mm其它部位現澆板應設置雙層雙向通長鋼筋,通長鋼筋直徑不應小于8mm,間距不應大于200mm。

6??下列部位的鋼筋混凝土現澆板應配置抗裂構造鋼筋:

1當建筑物平面有較大凹凸時,房屋凹凸角處的樓板;?

2建筑物兩端陽角處及山墻處的樓板;

3與周圍梁、柱、墻等構件整澆且受約束較強的樓板;

4)短跨方向長度不小于4.2m的樓板。

抗裂構造鋼筋應沿兩個方向正交、斜向平行或放射狀布置,直徑不應小于8mm,長度不應小于板短向凈跨的1/3,且不小于1500mm。當樓板配筋率不小于0.3%且通長鋼筋間距不大于100mm時,可以不設防裂構造鋼筋。

? ??7??有防水要求房間的樓地面結構高差不應小于50mm,高低交接處的樓板負筋應采用分離式設計;裝飾面層高差不應小于15mm(有無障礙要求的樓地面高差按其專業要求設置)四周墻體除門洞外應設置與樓面同時澆搗的鋼筋混凝土翻邊,翻邊出墻體兩側較高地面完成面不小于250mm,寬度應與墻體厚度相同且不應小于100mm

8 ?廚房衛生間不宜采用下沉式設計。當采用下沉式設計應設置道防水防水應設置水措施下沉式廚房衛生間填充材料宜選用輕骨料混凝土,不得采用松散材料。

9??立管穿樓板應設置金屬或塑料套管穿越有防水要求樓板時應設置防水套管。套管頂部應高出裝飾面不小于20mm底部應與樓板底面相平

10??混凝土現澆板內預埋各類電氣配管時應分散布置;管線的最大外徑或交叉管線的外徑之和不宜超過板厚的1/3。

4.2??材料措施?

4.2.1??混凝土主要原材料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1??水泥應選用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

2??細骨料采用機制砂時石粉含量不應大于7.0%不應采用以工業廢渣為主要原料的機制細骨料含泥量和泥塊含量分別不應大于3.0%和1.0%;粗骨料的含泥量和泥塊含量分別不應大于1.0%和0.5%;

3??粉煤灰摻量應小于膠凝材料總量的15%礦粉摻量小于膠凝材料總量的20%

4??混凝土嚴禁摻入氧化鈣類混凝土膨脹劑或總堿量0.75%以上且摻入量占總膠凝材料總量8.0%以上的膨脹劑。? ??

4.2.2??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防水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與試驗。???

4.2.3??預拌混凝土澆筑時應按檢驗批檢查入模坍落度。泵送高度超過27.0m時,入模坍落度不應大于180mm;泵送高度不大于27.0m時,入模坍落度不應大于150mm

4.2.4 ?預拌混凝土進場時生產廠家應提供出廠合格證及氯離子檢測合格證明配合比通知單外加劑性能檢測報告質量保證資料

4.2.5??防水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見證取樣送檢。

4.3??施工措施?

4.3.1?混凝土運輸、輸送、澆筑過程中嚴禁加水,運輸、輸送、澆筑過程中散落的混4.3.2??凝土和混凝土泵送潤滑用漿料嚴禁用于混凝土結構構件的澆筑。

現澆板厚小于1000mm時,鋼筋間隔件的設置應滿足表4.3.2的規定現澆板厚不小于1000mm時,鋼筋間隔件的設置通過計算確定? ? ? ? ? ? ? ? ? ? ? ? ? ? ? ? ? ? ? ?

4.3.2??現澆板的表層鋼筋間隔件安放間距(m)

4.3.3?應充分考慮懸挑支模架、各類起重設備連墻件、施工升降機底座等對結構構件的影響,并采取可靠的加強措施。

4.3.4??混凝土澆筑時泵送管道不得直接鋪設在板面鋼筋上,應在主要通道架設施工平臺或布料機。自由下落高度不得大于2m,振搗時應快插慢拔,不得漏振、欠振和超振。施工縫、后澆帶的位置和處置應嚴格按設計要求和施工方案執行。

4.3.5??結構樓面板應在混凝土初凝前采用覆膜養護,后續可采用灑水方式繼續養護;豎向構件應采用覆膜養護或噴涂養護液方式養護

4.3.6??混凝土結構構件裝修施工前應檢查是否存在裂縫、滲漏等質量缺陷,如存在缺陷必須按規定處理完畢方可進行后續施工。

4.3.7??各類管道預留洞口及預留套管應根據圖紙要求的規格、位置預埋,不得采用事后鑿洞方法埋設施工。

4.3.8??有防水要求樓板的預留洞口、套管洞口填塞應分兩次澆筑,先用摻入抗裂防滲劑的微膨脹細石混凝土澆筑至樓板厚度的2/3處,待混凝土凝固后進行4h蓄水試驗,無滲漏后再用上述相同材料填塞密實

4.3.9??地下室施工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室施工過程中,應采取合理、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2??地下室混凝土應分層澆筑,每層厚度不應大于500mm,采用插入式振動器分層振搗,板面應用平板振動器振搗,排除泌水,進行二次復振收光

3??未經設計同意,地下室底板、頂板不應留設施工縫,側墻不應留設垂直施工縫。側墻水平施工縫應留在底板面300mm以上部位,有防水要求的應設置止水帶。

4 ?后澆帶支模架的拆除應滿足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嚴格按照設計文件規定的封閉條件施工,封閉前應保留其下方的支撐體系,不得提前封閉。

5??柔性防水層在陰陽角處應做成圓弧或45°坡角,陰角處增設卷材加強層,加強層寬度不應小于500mm。 ? ?

6 ?地下室外墻穿墻管道的套管應焊止水環,主管與套管間隙應使用柔性材料填塞密實,并用防水油膏或防水膠封口。

7 ?地下室結構頂板混凝土澆筑完成后,應及時施工防水層和保護層。地下室頂板施工期間堆土最高高度嚴禁超過設計高度的1.3倍;頂板上設置儲料罐、施工升降機、行走重型施工車輛等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設計單位書面確認。景觀設計、施工作業應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超過結構設計荷載限值。

8??地下室結構外墻板混凝土帶模養護時間不應少于7d,拆模后應采用噴涂養護

液或覆蓋等方式繼續養護

4.3.10??上部結構施工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現澆結構模板拆除應嚴格按照專項方案實施,應根據拆模試塊檢驗結果確定脫模時間。混凝土澆筑完成后24h內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作業,且不應在樓面板上放樣、吊運和堆放重物。每層完成時間不應少于6d,不宜少于7d

2??有防水要求樓地面施工時,墻面與地面交接處宜做成半徑為10mm的小圓角,在門洞地面處宜設20mm高與墻同寬防水砂漿擋水門檻。

3??樓、地面的防水層在門口處應向外水平延展不小于500mm,向兩側水平延展不小于200mm。

4??有防水要求樓地面在結構層、防水層施工完畢以及裝修完成后,應分別進行蓄水檢驗,蓄水最淺處不應小于20mm,蓄水時間不少于24h。

5?砌體裂縫防治

5.1??設計措施

5.1.1??住宅建筑女兒墻應采用鋼筋混凝土現澆結構,其伸縮縫誘導縫間距不應大于25.0m。

5.1.2??設計單位應在平面圖中標明柱的位置,構造柱間距應滿足5.1.2規定下列部位應設置現澆鋼筋混凝土構造柱

1??不同材質砌的交接處

2??外墻外凸轉角處

3??墻體的盡端自由端

4??頂層山墻和頂層端部兩開間縱橫墻交接處;

5??蒸壓灰砂磚、粉煤灰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等填充墻寬度大于1.8m洞口兩側構造柱截面寬度不小于120mm

5.1.2?構造柱間距

5.1.3??砌筑體現澆鋼筋混凝土窗臺設置應滿足下列規定:

1??開窗外墻在頂層、底層窗臺標高處通長設置窗臺梁

2??其它樓層墻體在窗臺標高處窗臺梁頁巖燒結磚窗臺每側伸入墻體長度不小于300mm,其他砌體材料的窗臺每側伸入墻體長度不小于600mm

3??窗臺梁混凝土強度等級不低于C25窗臺截面高度不小于120mm,寬度,縱筋不少于4Φ10箍筋Φ6@200

5.1.4??體現澆鋼筋混凝土水平系梁設置應滿足表5.1.4規定:

5.1.4?水平系梁設置要求

5.1.5??山墻、頂層端部兩個開間、突出屋面的樓(電)梯間的砌筑外墻灰縫中應設置3Φ6通長抗裂鋼筋抗裂鋼筋沿墻高間距不大于600mm,鋼筋搭接長度和伸入豎向構件內錨固長度小于200mm鋼筋距墻體表面小于20mm。

5.1.6??砌筑填充墻與不同基體材料交接處,墻面粉刷層應在基層抹灰中部設置熱鍍鋅鋼絲網,鋼絲網在交接處兩側寬度和搭接長度均不應小于200mm,鋼絲網網孔尺寸不應大于20mm×20mm,鋼絲直徑不應小于0.7mm。

5.1.7??混凝土墻或柱邊門窗垛寬度不大于100mm窗間墻寬度不大于300mm時,應采用鋼筋混凝土澆筑。

5.2??材料措施

5.2.1??墻體材料的品種、規格、強度等級等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禁止采用以松香皂化熱聚物為主要成分的砂漿添加劑

5.2.2 ?蒸壓灰砂磚、粉煤灰磚、加氣混凝土砌塊在砌筑時的出釜停放期宜為45d以上,不應小于28d混凝土磚砌塊的齡期不應小于28d。施工現場砌塊堆放應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2.3??預拌砂漿進場時,供應方應按現行《預拌砂漿》(GB/T25181)的要求提供產品合格證明確供貨單位、工程名稱預拌砂漿等級數量產品出廠批號、配合比編號復驗報告編號等內容

5.3??施工措施

5.3.1??砌筑砂漿應符合相應規范標準要求,規定采用專用砌筑砂漿的不得采用普通砌筑砂漿替代。

5.3.2??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等不同強度等級的同類砌塊不得混砌,亦不應與其他墻體材料混砌。

5.3.3??砌筑燒結普通磚、燒結多孔磚、蒸壓灰砂磚、蒸壓粉煤灰磚砌體時,不應采用干磚或處于吸水飽和狀態的磚。采用薄層砂漿施工法砌筑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時,砌塊不宜濕潤。砌筑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體時,應提前澆水濕潤,砌筑時砌塊表面不應有明水。

5.3.4??填充墻砌體留置的拉結筋應連接牢固,后置拉結筋應做拉拔試驗;留置位置應與砌體皮數相符合,嚴禁將拉結筋彎折后壓入灰縫使用。加氣混凝土砌塊填充墻拉結筋不得采用角鐵替代。

5.3.5??填充墻砌至梁、板底應留有一定空隙,待上層填充墻砌筑完成且本層填充墻砌筑完成14d后(頂層時填充墻砌筑完成14d后),方可采用斜磚補砌擠緊或采用微膨脹細石混凝土嵌填密實斜磚傾斜度宜為60°并用同級砂漿填滿擠實。

5.3.6??墻面抹灰應在墻體砌筑30d后方可進行,內墻(廁浴間和有防水要求的房間除外)抹灰宜采用石膏砂漿。

5.3.7??對設計要求的洞口、管道、溝槽和預埋件等,應在砌筑時預留或預埋。當必須在砌筑完成的墻體上開洞、開槽時,應采用專用機具鉆洞、切槽,避免捶擊、打鑿,嚴禁在墻體上交叉埋設線管和開鑿水平槽洞槽修補時應采用適當的材料,保證密實粘結牢固,抹灰層應設置加強網等抗裂措施。

5.3.8??竣工驗收前應在室內醒目位置張貼電氣管線布置簡圖。

6 ?外墻滲漏與飾面脫落防治

6.1 ?設計措施

6.1.1??住宅工程外墻應相關規范規定進行墻面整體防水設計砌體外墻面應設2道防水防水層應延伸至外墻門窗洞口門窗框處。

6.1.2??外墻厚度不應小于200mm。東、西山墻應采用全現澆結構,鼓勵所有外墻均采用全現澆結構。當外墻采用砌體時應優先采用頁巖燒結磚,采用其它砌體材料時,應在設計文件中明確預防砌體開裂、滲漏的可靠技術措施。

6.1.3??建筑外墻高度大于24.0m的部位、政府投資的民用建筑項目(含保障性住房工程),不應采用無機輕集料砂漿外墻外保溫系統。建筑高度24.0m及以下部位使用無機輕集料砂漿外墻外保溫系統時,保溫層厚度不應大于25mm,保溫層抗裂砂漿中的耐堿玻纖網格布斷裂強力不應小于1000N/50mm,單位面積質量應不小于4mm×4mm×160g/m2。抗裂耐堿玻纖網格布應采用直徑不小于3.0mm塑料錨栓固定,錨栓不少于6個/m2,間距不大于450mm;錨栓在非加氣混凝土基層內有效錨固深度不應小于30mm,在加氣混凝土基層內有效錨固深度不應小于60mm,嵌入抗裂砂漿內不小于3mm,并應設置壓牢抗裂耐堿玻纖網格布的直徑不應小于30mm的錨盤。

6.1.4??外墻保溫應優先選用外墻內保溫、外墻自保溫、復合保溫和裝配式新型外墻保溫系統,限制采用保溫漿料和僅通過粘結固定的保溫板等形式的外墻外保溫系統。采用外墻外保溫時應每兩層增設金屬托架,金屬托架應采用熱鍍鋅角鋼或不銹鋼材質。保溫裝飾一體化板系統參照《浙江省保溫裝飾一體化板外墻外保溫系統應用指南》執行。

6.1.5 ?混凝土墻面基層應進行界面砂漿處理。

6.1.6?山墻、頂部兩層外縱墻、突出屋面的樓(電)梯間的砌筑外墻抹灰層底層應設置熱鍍鋅鋼絲網,鋼絲網網孔尺寸不應大于20mmx20mm,鋼絲直徑不應小于0.7mm;鋼絲網搭接長度不小于200mm,距外墻表面不小于4mm鋼絲網采用直徑不小于3.0mm鋼釘固定,鋼釘不少于6個/m2,間距不大于450mm,鋼釘在非加氣混凝土基層內的有效錨固深度不小于30mm,加氣混凝土基層內的有效錨固深度不小于60mm鋼釘露頭不小于6mm。

6.1.7?砌體外墻應在門窗洞口內、外兩側角部45°處的抹灰層中設置抗裂耐堿玻纖網格寬度不小于200mm長度不小于500mm

6.1.8 ?外墻窗洞口上楣、窗臺設置滴水線,窗臺排水坡度不5.0%高差不小于15mm

6.1.9??外墻飾面應優先采用吸附力強、耐候性好、耐水沖刷的外墻彈性防水涂料。當采用飾面磚時,應在設計文件中明確面磚粘貼采用與系統材料配套的柔性粘結劑和勾縫劑。陶瓷面磚粘結材料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陶瓷墻地磚膠粘劑》JC/T547的技術要求,嚴禁采用普通水泥砂漿做粘結劑和勾縫劑。飾面磚粘結層厚度不應小于5mm。

6.1.10 ?外墻抹灰層與飾面層應合理設置分格縫,分格縫豎向間距不應大于層高,水平間距不應大于4.5m。設計文件中應有分格縫做法的構造詳圖。

6.1.11??建筑幕墻工程應進行專項設計。建設單位在施工圖審查前按規定組織專家對幕墻專項設計進行結構安全性論證。

6.1.12??凸出外墻的鋼筋混凝土線條、空調板、雨篷等部位上口的砌體墻應設置高度不小于250mm的混凝土防水翻邊,并與上述混凝土構件整澆。

6.1.13??當住宅底層不設置架空層或室內外高差小于500mm時,底層外墻底部應設置與墻同寬的鋼筋混凝土翻邊,翻邊高度高出室內地坪完成面不應小于300mm?

6.2?材料措施

6.2.1??外墻抹灰采用的預拌砂漿應符合《預拌砂漿》GB/T25181 和《預拌砂漿應用技術規程》DB33/T?1095的規定及設計要求,防水劑應符合《砂漿、混凝土防水劑》JC474 的要求,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應符合《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JC/T984的要求抹灰砂漿及外墻涂料在使用前,應對其產品性能進行抽樣檢測,用于外墻裝飾的各種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及相應的檢驗報告。

6.2.2??外墻裝飾所用的界面劑、粘結劑、嵌縫劑、錨固件應進行進場復驗,其性能應符合相關產品標準的規定。

6.2.3??外墻飾面采用涂料時應選用水性無機涂料嚴禁使用溶劑型涂料外墻涂料飾面層應采用彈性膩子和彈性涂料,彈性涂料宜選用建筑反射隔熱涂料等節能涂料。

6.2.4??當建筑外墻采用飾面磚(塊材)裝飾時應選用專用粘結劑和勾縫劑,并應優先采用柔性仿石飾面等輕質飾面材料。

6.3??施工措施??

6.3.1??外墻保溫系統應嚴格按照現行相關標準進行質量控制與質量檢驗。外墻裝飾施工前,應針對不同的外墻裝飾體系,分別制作樣板件,樣板件宜設在建筑物山墻與外縱墻的轉角部位,面積不小于20m2,且包含外窗洞口、外墻挑出結構,經建設、設計和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全面實施

6.3.2??外墻砌筑時應嚴格控制灰縫飽滿度,隨砌隨勾縫,不應有通縫、瞎縫和透亮現象。

6.3.3??外墻構造柱及圈梁支模時不宜留置洞眼,應采取穿墻螺栓或其它固定措施,穿墻孔洞應采用微膨脹砂漿從墻體兩側分兩次堵塞密實。

6.3.4??外墻基層粉刷前應清理干凈并灑水濕潤。當基層為剪力墻時應均勻涂刷界面劑,平整度偏差超標時應進行局部鑿除(鑿除時不得露出鋼筋),再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漿進行修補。

6.3.5??外墻為剪力墻時,穿墻管道的套管應加焊止水環,主管與套管間隙應使用柔性材料填塞,并用防水油膏或防水膠封口。外墻空調洞、排氣洞等的留設應內高外低,高差不少于10mm,洞口外側成品蓋板周邊應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膠封嚴。

6.3.6 ?外墻施工孔洞應清理干凈后采用C25細石混凝土分次封堵迎水面表面采用1:3 防水砂漿抹實并采取覆膜養護。

6.3.7??抹灰層與基層以及各抹灰層之間必須粘結牢固,無空鼓、裂紋,鼓勵采用機械噴抹方式。

6.3.8??外墻抹灰必須分層進行,每層厚度宜控制在8~10mm,嚴禁一遍成活。外墻粉刷的停息點應留置在樓層混凝土梁或柱的中部,各粉刷層的接縫位置應相互錯開。

6.3.9?外墻粉刷應設置分格縫分格縫寬宜為8~12mm,深度至基層面,分格縫內應采用耐候密封膠嵌縫,嵌縫應密實、光滑,無砂眼。

6.3.10??外窗臺、窗楣設置凸出外墻面線條構件,在嵌入墻體位置應增設混凝土翻邊,高度不小于250mm,構件頂面向外的排水坡度不應小于10%且高差應大于15mm,靠墻體根部應抹成圓角,外側底面應做滴水槽或滴水線。

6.3.11??外墻裝飾施工過程中應進行面層與基層粘結強度、各構造層之間的粘結強度、錨固件錨固力等檢測。

6.3.12??外墻采用干掛石材或鋁板時,線條、窗臺及外挑板坡度不10%,鋁板立面豎板壓住平面板上口不少于飾面板厚度且不少于20mm,密封膠厚度不小于8mm。?

7??屋面滲漏防治

7.1 ?設計措施

7.1.1??屋面應按Ⅰ級防水設防,至少有一道防水層應設置在混凝土結構表面。

7.1.2 ?屋面應優先采用外挑式檐溝,并應明確檐溝伸縮縫間距及其構造做法檐溝應設置溢流口,溢流口應設置在檐溝高度上部三分之一范圍內,且應避免設在陽臺、外廊及開敞樓梯平臺的上

7.1.3??檐溝、天溝的過水斷面應根據屋面匯水面積的雨水流量計算確定。鋼筋混凝土檐溝、天溝凈寬不應小于300mm,分水線處最小深度不應小于100mm;溝內縱向坡度不應小于1%,溝底水落差不得超過200mm,雨水斗500mm范圍內建筑找坡不應小于5%,雨水口周邊應增設一道防水卷材附加層。

7.1.4 ?屋面女兒墻應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結構,壓頂宜挑出墻面不少于60mm,頂面向內坡度不小于5%并設置鷹嘴或寬度不小于10mm的止水槽。女兒墻、壓頂粉刷層每隔3米及易產生變形開裂部位設分格縫,分格縫寬為10mm,縫內嵌填密封材料,外貼防水附加層。女兒墻內外側、頂面均勻設置兩道防水層,與屋面防水層連續搭接。

7.1.5 ?出屋面樓梯間、電梯間、井道、上人孔、高低跨、等高變形縫和墻體周邊泛水處應設置高度不小于500mm且高出屋面完成面250mm的混凝土翻邊,翻邊應與屋面結構混凝土同時澆筑。出屋面樓梯間門的門檻應向外找坡,坡度不應小于10%且內外高差不應小于30mm。

7.1.6 ?屋面太陽能、光伏系統、空調設備、鋼板拼裝水箱、通風設備、消防管道等設備基座、支架連接處應進行防水細部節點設計。

7.1.7 ?卷材防水層泛水高度高出屋面完成面不應小于250mm,卷材防水層泛水收頭宜設置收口壓槽或鋼筋混凝土挑耳。

7.1.8 ?屋面剛性保護層應采用配筋細石混凝土,配筋宜采用Φ6@150雙向鋼筋網片,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小于C25,厚度不應小于60mm;分格縫間距不應大于6m,縫寬不應大于30mm,也不應小于12mm,縫內嵌填防水油膏封嚴并加貼300mm寬自粘型防水卷材。

7.1.9 ?剛性保護層與山墻、女兒墻及突出屋面結構的交接處,應留縫做柔性密封處理,并鋪設豎向高度、平鋪寬度均不小于250mm卷材泛水附加層。

7.1.10 ?有反梁的屋面結構,穿梁預留管的直徑不得小于75mm,并應在設計圖上注明反梁過水孔孔底標高,反梁過水孔應增設防水涂膜附加層或多重防水處理。

7.2 ?材料措施

7.2.1??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配套材料等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材料進場后,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見證取樣送檢。

7.2.2 ?屋面保溫層應采用憎水性保溫材料。倒置式屋面應采用吸水率小、長期浸水不變質的保溫材料。

7.2.3 ?剛性保護層細石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30kg/m3,粉煤灰摻量不大于15%。

7.3??施工措施

7.3.1 ?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結合屋面工程實際進行深化設計,編制屋面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制作屋面工程樣板件,樣板件面積不得小于20m2?,且包含出屋面管根、設備基礎、檐口、天溝、女兒墻及陰陽角等薄弱部位,防水材料、施工工法、樣板件應經建設、設計、監理、施工驗收合格后方可全面實施。

7.3.2??屋面檐溝側面、鋼筋混凝土翻邊部位固定模板用的對拉螺桿應采用止水螺桿

7.3.3??屋面混凝土澆搗成型后應及時覆蓋并灑水養護不少于14d,檐溝等下沉構件在終凝后宜蓄水養護不少于14d。

7.3.4??屋面防水施工嚴禁在雨天、雪天、五級風及其以上時進行。防水層的基層應堅實、干凈、平整,無孔隙、起砂和裂縫,基層干燥程度應根據所選防水材料特性確定。

7.3.5??屋面防水層施工前,雨水口處應進行24h蓄水試驗,蓄水深度應超過雨水口最高部位50mm。屋面各構造層施工時,雨水口應增設防水附加層,防水附加層應粘貼到雨水口內側,并封閉嚴密。

7.3.6??伸出屋面的管道必須預埋剛性防水套管,套管伸出屋面完成面高度不應小于50mm,管道與套管間用防水密封材料嵌填密實,套管與剛性保護層交接處應留20mm×20mm 凹槽,嵌填密封材料,并增設防水卷材附加層,高度不應小于 250mm,上口用管箍壓緊,并用密封材料封嚴。??

7.3.7 ?穿梁過水孔、落水口杯的埋設標高應考慮增加的附加層厚度、排水坡度的影響,防水層、附加層伸入水落口杯內不應小于50mm,并應粘結牢固水落口周圍直徑500mm范圍內的坡度不應小于5%,水落口與基層接觸處應留20mm×20mm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封嚴。

7.3.8??屋面剛性保護層混凝土澆搗時應保證鋼筋網片位于該層混凝土厚度上部三分之一處,收水后分兩次壓光,抹壓時不得在表面加漿或撒干水泥,養護時間不少于14d。

7.3.9??屋面剛性保護層伸入檐溝不應小于50mm,其端部及檐溝外側下端應做鷹嘴或寬度不小于10mm的止水槽。

7.3.10 ?屋面剛性保護層分格縫應上下貫通,縫內不得有水泥砂漿粘結,在分格縫和周邊縫隙干凈、干燥后用與密封材料相匹配的基層處理劑涂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密封材料。

7.3.11 ?斜屋面應考慮屋面坡度、大風天氣、固定件銹蝕等不利因素的影響,采取防止瓦材滑落措施。

7.3.12 ?瓦屋面的防水卷材應垂直屋脊或平行排水方向鋪設,坡度小于2時卷材應采取滿粘和釘壓固定措施。保護層應采取固定加強措施。屋面坡度大于1:1時,瓦材應采取固定加強措施。

8??門窗滲漏防治

8.1??設計措施

8.1.1 ?根據門窗的結構形式明確門窗的型材系列型號和壁厚、外門窗抗風壓、氣密性、水密性、保溫隔聲等性能指標和淋水試驗參數技術要求。

8.1.2 ?門窗設計應由建筑設計單位與專業門窗單位共同負責。設計文件中應注明門窗的抗風性能、氣密性、水密性和保溫性能要求。

8.1.3??設計文件中應明確包含防水要求在內的門窗節點構造及與建筑結構主體連接的做法。

8.1.4 ?飄窗部位應明確凹口排水平面詳圖,應注明排水立管或預埋外排插管位置。凹槽內應參照屋頂排水溝做法,設置防水層。飄窗頂面及窗臺板應做好外排坡度。窗框縫隙及周邊墻面應有防水構造處理,窗洞上下口都必須做滴水設計。

8.2 ?材料措施

8.2.1??住宅建筑門窗應選用成品門窗,成品門窗應有設計選型、加工、安裝、使用維護等完整的技術資料。進場門窗應符合設計要求并具有產品出廠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及第三方性能檢測報告(型式檢驗報告);型材、玻璃、密封條、密封膠、門窗鎖、防墜裝置、橡膠壓條等門窗主要組材和配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

8.2.2??鋁合金平開門窗主型材應采用65及以上系列鋁型材,鋁合金推拉門窗主型材應采用80及以上系列鋁型材; 塑料平開門窗應采用65及以上系列的主型材,塑料推拉門窗應采用85及以上系列主型材;鋁木復合門窗中的a型,以鋁合金型材為主要受力構件的平開門窗,其鋁合金型材部分應采用65及以上系列鋁型材。

8.2.3??門窗迎水面的密封膠應采用硅酮耐候膠、丁基橡膠密封膠等。密封膠條應采用氯丁橡膠、三元乙丙熱固性橡膠、硅橡膠等。密封膠及密封膠條應有出廠合格證明。

8.2.4??附框材料應有足夠的強度,應與其基材等物理性能相匹配,不應在自然溫度、濕度等環境發生變化時與基材產生較大的相對形變;附框的加工、組裝應在工廠內完成,宜標記寬、高尺寸及截面尺寸等,生產企業應提供詳細的附框安裝作業指導書。

8.2.5??附框與洞口墻體間縫隙應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填實,其它框墻間縫隙應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或聚氨酯泡沫填充劑填實。

8.3??施工措施

8.3.1??提供到工程現場的門窗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并滿足設計要求,嚴禁在施工現場制作門窗。門窗安裝前應進行相關性能的見證檢測(抗風壓性能、水密性能、氣密性能、傳熱系數、玻璃遮陽系數、可見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點)。

8.3.2??窗框安裝前應根據飾面材料預留間隙對窗洞尺寸進行復核,用防水砂漿刮糙處理后固定外框。洞口與窗框預留間隙,涂料飾面15~20mm,釉面磚20~25mm,花崗巖或大理石40~50mm。

8.3.3??當外墻采用保溫板材保溫時,門窗洞口四角處保溫板應采用整塊板切割成“L”形,接縫應至少距離角部200mm;洞口周邊300mm范圍內保溫板應采用滿粘。

8.3.4??固定門窗框應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鍍鋅鋼片或厚度不小于4mm的角碼作為連接件與墻體連接,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連接件位置距離窗轉角處130~170mm,中間間距應不大于500mm。組合門窗設中豎梃、中橫梃時,應設連接件將中豎梃、中橫梃與墻體可靠連接;

2??門窗邊墻體為混凝土或水泥實心磚的,應采用膨脹螺栓、機械錨栓等形式固定;

3??門窗邊墻體為混凝土砌塊或多孔磚的,應在預埋的混凝土塊上用膨脹螺釘固定;

4??設有預埋鍍鋅鋼板的組合窗洞口應采用焊接方式固定;

5??不應采用加長膨脹螺栓穿透型材固定門窗框。??

8.3.5??當采用泡沫填充填縫時,洞口基層應清理干凈并干燥后施打發泡劑,填充劑應連續施打、一次成型、充填飽滿,溢出門窗框外的發泡劑應在結膜前采用工具將其壓入縫隙內。外窗框底邊及兩側邊250mm范圍內應采用防水砂漿填塞密實。??

8.3.6??外墻門窗框與墻體連接處應雙面打膠,膠縫的寬度和厚度不應小于6mm。施打密封膠應在基層干凈干燥后實施,嚴禁在涂料面層上打密封膠。密封膠應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膠,并應做到表面光滑、順直,無雜物、氣泡。

8.3.7??外窗應在開啟部位的下滑軌處設置不少于2個排水孔,門窗框的排水孔應距離

鋁合金拼角處50mm左右,不得在拼角處開孔,且前后排水孔應錯位50mm。

9?噪聲防治

9.1??設計措施

9.1.1??外墻、外窗(包括未封閉陽臺的門)、分戶墻、分戶樓板、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間樓板、戶(套)門和戶內分室墻的材料及構造,其空氣聲隔聲性能應滿足隔聲設計要求,且應滿足現行國家規范《建筑環境通用規范》GB55016和《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50118相關要求。

9.1.2??住宅建筑應采用具有空氣隔聲性能的建筑門窗,臨街建筑(或周邊存在噪聲源時)應注明門窗隔聲性能的指標值。

9.1.3 ?分戶墻的厚度不應小于200mm。

9.1.4 ?衛生間排水管道緊鄰臥室的墻面布置,并應設置包裹隔聲材料。

9.1.5 ?水泵房、變配電室不應布置在與住宅套內緊鄰的正上、下方及其毗鄰的房間內。

9.1.6 ?電梯井道不得緊鄰臥室布置,除廚房、衛生間外與住宅其他房間(室內空間)緊鄰布置時,電梯井道應采取有效的隔聲、減振措施。

9.1.7 ?電梯機房地面應做隔聲處理電梯設備應采取隔振措施。

9.1.8 ?當電梯機房與住宅房間相鄰時,電梯機房的內墻和吊頂應做吸聲處理。門窗應選用隔聲門窗。

9.2 ?材料措施

9.2.1??住宅建筑的機電服務設備、器具,如電梯、家用空調系統、排煙、排氣及給排水器具等,應選用低噪聲產品。

9.2.2??樓面、墻面孔洞封堵采用滿足消防要求的隔聲性能好、柔韌、富有彈性的材料。輕鋼龍骨隔音墻內置巖棉容重不應小于50kg/m3

9.2.3??住宅排水立管宜采用靜音型塑料排水管或柔性鑄鐵排水管。

9.2.4??管道支架與管道之間宜設置橡膠墊。

9.2.5??設置在屋面的消防系統穩壓設備應選用小功率、低轉速水泵,設備的進出水管上設軟接頭隔振。當采用氣壓罐穩壓時,氣壓罐與水泵的基礎連體采用隔振墊隔振;當采用水泵穩壓時,水泵應布置在公共部位屋面上方,且水泵基礎與屋面結構采用隔振墊隔振,布置在套內正上方時,水泵基礎應架空并采用隔振墊隔振。

9.2.6??生活給水設備宜選用多泵變頻、無負壓等供水設備。設備基礎與地面用隔振墊隔振,進出水管上設軟接頭隔振。

9.3 ?施工措施

9.3.1??建筑的機電服務設備、器具應安裝牢固,對運行中產生噪聲與振動的設備設施應采取綜合手段進行噪聲與振動控制。

9.3.2??水、暖、電、燃氣、通風和空調等管線安裝及孔洞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管線穿過樓板或墻體時,孔洞周邊應密封嚴實,隔聲措施應施工到位;

2??分戶墻中所有開關、插座線盒、箱體或嵌入墻內的配套構件, 在背對背設置時應相互錯開位置,并應對所開的洞(槽)封堵嚴密;?

3??對分戶墻上施工洞口或剪力墻抗震設計所開洞口的封堵應密實,隔聲措施應施工到位;?

4??相鄰兩戶間的排煙、排氣通道,縫隙封堵應嚴密,并采取防止相互串聲的措施。

9.3.3??電梯轎廂的垂直度應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施工時應調整好開門刀與門鎖滾輪位置,防止轎廂與層門碰撞噪聲。

10??裝配式混凝土結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

10.1??設計措施

10.1.1?裝配式住宅建筑設計,應從建筑方案設計階段開始進行技術策劃,預制混凝土構件及其連接節點應模數化、標準化,構件設計應綜合考慮生產制作、運輸存放和施工安裝等因素。

10.1.2??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平面布置宜規則、對稱,質量、剛度分布宜均勻,應有利于加強結構的整體性下列部位不宜采用預制混凝土構件

1??嵌固端樓層、大底盤多塔結構的底盤屋面

2??結構轉換層

3??平面復雜或大開洞的樓層

4??斜柱周邊樓屋面

10.1.3?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疊合板的預制板厚度不應小于60mm,樓面疊合板的后澆混凝土疊合層厚度不應小于70mm,屋面疊合板的后澆混凝土疊合層厚度不應小于100mm。

10.1.4??裝配式建筑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設計深度滿足下列規定

1??應有裝配式結構設計生產制作、安裝施工等說明

2??應有預制構件結構平面布置圖

3??應有構件和連接節點大樣

10.1.5??混凝土預制構件施工圖深化設計圖包含以下內容

1??模板圖,并標注粗糙面、模板面

2??預埋件、設施附件圖

3??配筋圖、鋼筋加工圖

4??鋼筋表、設施附件表、構件信息表

10.1.6??預制構件拆分設計圖紙應經原設計單位簽章或會簽并按規定進行施工圖審查。構件生產加工深化圖紙應蓋專業深化設計單位(或預制廠家)公章,并經原設計單位認可。

10.2??材料措施

10.2.1??預制構件進場時,應檢驗其質量證明文件和表面標識。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和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需要進行結構性能檢驗的預制構件,尚應提供有效的結構性能檢驗報告。

10.2.2??同跑預制雙拼樓梯應采用同模加工。

10.2.3??預制構件運輸、吊運時,混凝土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預制構件混凝土強度不應低于設計混凝土強度值的75%。

10.2.4 ?預制樓板、柱、梁等預制構件應采用疊放方式,預制樓板、預制空調板疊放層數不大于6層,預制樓梯、預制陽臺板疊放層數不大于4層,預制柱、梁疊放層數不大于2層。

10.3 ?施工措施

10.3.1?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前應做好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塔吊位置和型號;

2??施工運輸道路布置

3??腳手架體系

4??模架體系;

5??構件安裝臨時支撐體系以及預埋點位;

6??水電、放線洞設備管線等點位、走向確定;

7??預制構件堆放、駁運及吊裝場地等。

10.3.2??裝配式混凝土專項施工方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核并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后實施。

10.3.3??預制構件吊裝、支模架、外腳手架、鋼筋、混凝土等分項工程施工前,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對專項施工方案中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交底。

10.3.4?預制構件吊裝前,應仔細核對構件型號、規格、位置。

10.3.5??預制陽臺板、空調板等懸挑構件的支撐應設置斜撐等構造措施,并與主體結構可靠拉結。

10.3.6??未經設計許可,嚴禁對預制構件進行切割或開洞、開槽。

10.3.7?預制構件在安裝過程中應根據水準點和軸線校正位置,安裝就位臨時固定牢固后,方可脫鉤。

10.3.8?疊合樓板現澆層內管線布設盡量避免交叉,應合理分散布置,構件同一截面交叉管線不應多于兩根。疊合板現澆層混凝土養護時間不得少于7d。

10.3.9?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隱蔽工程的施工應有影像資料,后澆混凝土部位在澆筑前應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10.3.10??混凝土施工前,模板、疊合板上的混凝土和施工荷載應均勻布設不應在疊合樓板上堆放鋼筋、模板等施工集中荷載,嚴禁超載。

10.3.11??涉及裝配式結構安全的重要部位應進行預制構件結構性能檢驗和裝配式結構連接性能檢驗。

10.3.12?裝配式樓梯安裝固定膠端和活動膠端灌漿工藝須區分清楚,植筋或螺桿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粘結牢固。

10.3.13?裝配式疊合板安裝時,出筋須伸入至梁中位置。

10.3.14??制外墻板內側與樓板間的水平縫應填實塞嚴當縫不大于30mm時,應采用摻入水泥用量5%防水劑的干硬性砂漿;當縫寬大于30mm時,應采用防水細石混凝土?

11??全裝修住宅質量常見問題防治

11.1??設計措施

11.1.1??全裝修住宅的室內裝修設計應采用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和新部品,嚴禁選用國家和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和設備

11.1.2 ?吊桿龍骨的安裝間距、連接方式應按計算確定吊桿埋件應優先選用預埋件,當采用后置埋件時嚴禁使用位移控制式膨脹錨栓,后置埋件、金屬吊桿、龍骨應進行防腐處理

11.1.3 ?超過3kg的燈具、電扇及其他設備應設置獨立吊掛結構,嚴禁安裝在吊頂工程的龍骨上

11.1.4??廚房成品煙道基層應滿鋪鋼絲網或耐堿網格布。

11.1.5 ?裝配式內裝修設計應采用建筑信息化(BIM)模型技術,構建相關專業的內裝修模型。

11.2 ?材料措施

11.2.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宜選用綠色、節能、環保材料,具有產品合格證書,每道工序完成后由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檢查驗收后進入下道工序。

11.2.2 ?生間等用水房間樓地面、墻面應采用抗污染、易清潔的裝修材料。

11.2.3 ?裝飾裝修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品牌、產地、規格、等級、數量等內容應在樣板房或現場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11.3 施工措施

11.3.1??現澆板的板底(頂棚)抹灰層施工前應清除板底的鐵釘、鐵絲,檢查基層表面的平整度。

11.3.2??墻面抹灰層施工前應對基層墻面毛化處理并充分養護,分層抹灰。

11.3.3??涂料飾面根據不同使用場合及要求選擇合適的顏基比將基層疏松層浮塵、油污清理干凈。光滑的表面應用界面劑處理或采取其他增強涂料附著力措施。涂刷不同涂料時,在不同的油漆面層刷涂底漆進行封底。

11.3.4??涂料進場儲存應避免膩子、膠粉受潮,五級及以上大風天氣氣溫低于5℃時不應進行涂料施工。

11.3.5??采用鋪磚地面時,地磚應與墻面留13mm縫隙。室內干區地磚采用干鋪法鋪貼,其粘結層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漿;濕區應采用濕貼法鋪貼,地面應采用細石混凝土找平;干區和濕區地面分界處應設置可靠的擋水措施。

11.3.6??設置排水坡的樓地面應坡向正確,地漏周邊50mm范圍內3%~5%找坡,地漏口應比周邊樓地面低5mm,確保排水通暢。

11.3.7?煙道安裝完成應進行穿越樓板處防滲漏和止回閥四周的密閉處理,按規定進行防竄煙試驗并做好記錄。

11.3.8??外墻采用天然石板材飾面時應對石材進行面防堿處理。安裝時應采用聚合物砂漿粘貼飽滿。

11.3.9??裝飾吊頂轉角處應采用整塊石膏板完整切割成L型,縫隙應分布于轉角的兩側,石膏板的接縫應設在副龍骨處。

11.3.10??吊頂工程的預埋件、吊桿應進行防銹處理,吊桿應單獨設置,不得與安裝管線的吊桿混用。

11.3.11??各種衛生設備與地面或墻體的連接應用金屬固定件安裝牢固,金屬固定件應進行防腐處理。當墻體為多孔磚墻時,應鑿孔水泥砂漿填實后再進行固定件安裝。當墻體為輕質隔墻時,應在墻體內設后置埋件,后置埋件應與墻體連接牢固。

12??附則

12.1??導則由金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管理,由金華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總站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12.2??導則2024XX日開始執行。凡在2024XX日以后進行施工圖審查的住宅工程,必須執行本導則

附表一: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任務書?(建設單位)? ??

附表二: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作總結報告(施工單位)

附表三: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工作評估報告(監理單位)

本導則用詞說明

1???為便于在執行本標準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

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可以這樣做的用詞:采用“可”。

2???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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