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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雄安新區(qū)改革發(fā)展局印發(fā)《關于可再生能源供熱項目資金補貼實施細則(試行)》。
本文件適用于雄安新區(qū)范圍內企業(yè)投資(不含個人)的新建、改建、擴建淺層地源熱泵供熱、太陽能供熱、污水源熱泵供熱、城市余熱供熱項目,以及上述技術類型的多能耦合項目,可再生能源供熱面積原則上應在5000平方米以上。
投資補貼標準按照不高于項目總投資30%的上限控制,對于使用推薦應用的示范技術項目可再額外給予核定補貼資金的20%獎補,政府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的項目不再給予支持。測算方式為:補貼資金=項目總投資*30%*調整系數。
調整系數分為三檔,依據可再生能源供熱裝機規(guī)模占總供熱規(guī)模比重劃分,達到80%及以上的調整系數為1,達到60%(含)至80%的調整系數為0.95,60%以下的調整系數為0.9。可再生能源供熱裝機規(guī)模占總供熱規(guī)模比重按供熱負荷功率進行綜合測定,總供熱負荷功率不含耦合市政供熱的調峰功率,市政供熱調峰功率占比控制在15%以內。
投資補貼按照誰投資、誰申報原則確定申報主體,對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建設的,原則上由可再生能源供熱投資建設單位進行申報,應與建筑主體投資建設單位簽訂合作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注明補貼資金申報單位。對于存在兩個及以上投資主體合作建設的可再生能源供熱項目,由各方自行約定申報主體,并簽訂合作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注明補貼資金申報單位。
關于可再生能源供熱項目資金補貼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則
一、根據《關于推動可再生能源供熱高質量發(fā)展的意見》及雄安新區(qū)財政資金管理有關規(guī)定,為加強和規(guī)范可再生能源供熱項目建設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本文件適用于雄安新區(qū)范圍內企業(yè)投資(不含個人)的新建、改建、擴建淺層地源熱泵供熱、太陽能供熱、污水源熱泵供熱、城市余熱供熱項目,以及上述技術類型的多能耦合項目,可再生能源供熱面積原則上應在5000平方米以上。
第二章 補貼標準和申報方式
三、投資補貼標準按照不高于項目總投資30%的上限控制,對于使用推薦應用的示范技術項目可再額外給予核定補貼資金的20%獎補,政府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的項目不再給予支持。測算方式為:補貼資金=項目總投資*30%*調整系數。
項目總投資依據供熱面積核定,具體投資單價參照附件1。文件發(fā)布后,后續(xù)投資單價將結合雄安新區(qū)可再生能源供熱項目平均投資成本,綜合考慮市場條件、技術發(fā)展等情況進行修訂調整。
調整系數分為三檔,依據可再生能源供熱裝機規(guī)模占總供熱規(guī)模比重劃分,達到80%及以上的調整系數為1,達到60%(含)至80%的調整系數為0.95,60%以下的調整系數為0.9。可再生能源供熱裝機規(guī)模占總供熱規(guī)模比重按供熱負荷功率進行綜合測定,總供熱負荷功率不含耦合市政供熱的調峰功率,市政供熱調峰功率占比控制在15%以內。
四、投資補貼按照誰投資、誰申報原則確定申報主體,對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建設的,原則上由可再生能源供熱投資建設單位進行申報,應與建筑主體投資建設單位簽訂合作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注明補貼資金申報單位。對于存在兩個及以上投資主體合作建設的可再生能源供熱項目,由各方自行約定申報主體,并簽訂合作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注明補貼資金申報單位。
五、雄安新區(qū)改革發(fā)展局采取先入庫、后安排資金方式管理可再生能源供熱項目,即企業(yè)應在項目完成立項后(含與建筑主體合并立項項目)按照附件2表格樣式填報推送項目信息,由雄安新區(qū)改革發(fā)展局審核后入庫。雄安新區(qū)改革發(fā)展局將根據項目儲備數量以及項目前期工作進展、工程建設進度、工期等情況,合理測算資金需求,滾動安排年度預算資金對項目予以支持。
六、申報投資補貼的可再生能源供熱項目,企業(yè)應編制資金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包含企業(yè)基本情況、項目基本情況、工程建設方案、建設工期和項目投資情況等內容以及相關附件,可參照附件3資金申請報告大綱編制。項目原則上屬于2024年1月1日及以后的新開工項目,開工時間按照施工登記意見函等開工證明文件確定。對于使用城市水系、公園、污水(再生水)管網等城市空間和資源建設的可再生能源供熱系統(tǒng),需與供熱主體一并形成完整供熱系統(tǒng)再進行申報,開工時間按供熱主體部分確定。
七、雄安新區(qū)改革發(fā)展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對資金申請報告進行評估,并依據評估報告審核撥付補貼資金。第三方機構從已入庫的工程咨詢機構名單中擇優(yōu)選擇2家單位組成,并依據項目申報順序依次循環(huán)委托。咨詢評估費用為8萬元/個項目。第三方機構管理工作按照咨詢機構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三章 監(jiān)督管理和績效評價
八、企業(yè)應加強補貼資金使用管理,實行專賬核算,原則上補貼資金僅能用于項目本身,包括項目建設投資和運營成本。
九、企業(yè)應加強項目運營管理,做好工程運轉、調試與試運行工作,經冬、夏兩季運行調試合格后,編制調試運行報告報雄安新區(qū)改革發(fā)展局(參照附件4)。項目投資建設單位與后期運營管理單位不一致的,投資建設單位應在交付管理時將有關要求一并轉交。
十、雄安新區(qū)改革發(fā)展局建立全過程跟蹤管理機制,定期調度工程進展和投資完成情況。在監(jiān)督過程中,發(fā)現(xiàn)企業(yè)存在故意停緩建項目,擅自調整技術類型、工程方案和縮小建設規(guī)模情形,將視情節(jié)采取約談、通報、督促限期整改,停止撥付或收回已撥付補貼資金等措施。
十一、雄安新區(qū)改革發(fā)展局將強化績效管理,加強績效評價分析,適時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后評價,跟進雄安新區(qū)可再生能源供熱發(fā)展情況、先進技術推廣應用情況,以及總結雄安新區(qū)新型供熱體系建設情況。
第四 章附則
十二、本文件由雄安新區(qū)改革發(fā)展局負責解釋。在文件執(zhí)行過程中,雄安新區(qū)改革發(fā)展局將進行補充說明和修訂調整。
十三、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1
雄安新區(qū)可再生能源供熱項目投資單價參照表
序號 | 供熱方式 | 每平方米投資成本(元/平方米) | |
1 | 淺層地熱能供熱 | 400 | |
2 | 污水(再生水)源熱泵供熱 | 300 | |
3 | 太陽能供熱 | 200 | |
4 | 城市余熱供熱 | 150 |
附件2
雄安新區(qū)可再生能源供熱項目入庫信息表 | |||||||||||||||||||||||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單位 | 建設地點 | 總投資 | 建設規(guī)模及內容 | 項目建設情況 | 可再生能源供熱能力情況 | 可再生能源供熱運行模式 |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 ||||||||||||||
淺層地源熱泵供熱 | 太陽能供熱 | 污水源(再生水)熱泵供熱 | 城市余熱供熱 | 開工時間(計劃) | 竣工時間(計劃) | 工程進度(前期工作或已開工的填寫具體進度) | 前期手續(xù)辦理情況(項目立項、用地、環(huán)評) | 可再生能源供熱總裝機規(guī)模(MW) | 可再生能源供熱面積(㎡) | 可再生能源供熱能效(COP)設計值 | 供熱主體項目名稱 | 供熱主體項目單位 | 供熱服務模式(自行投建運或合同能源供熱) | ||||||||||
地埋管、換熱裝置(打孔個數和深度m) | 熱泵機組(MW) | 太陽能集熱器(㎡) | 儲熱水箱(L) | 污水泵、污水管道等取熱裝置(m和m3/s) | 熱泵機組(MW) | 余熱回收裝置(MW) | 余熱回收管道(m) | ||||||||||||||||
1 | ? | ? | |||||||||||||||||||||
2 | ? | ? |
附件3
可再生能源供熱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制大綱
資金申請報告編制大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具體參考如下:
一、項目單位基本情況
包括項目單位名稱、性質、國有控股情況(比例)、經營范圍、類似項目業(yè)績(選填)等。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項目代碼和項目通過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jiān)管平臺完成審批(備案、核準)情況。
2、項目主要建設內容。說明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和規(guī)模(和建筑主體一并立項的項目,需要把可再生能源供熱部分單獨明確,下同)。
3、項目建設地點,四至范圍,并附申報時項目所在地現(xiàn)場照片(需要體現(xiàn)項目現(xiàn)場全貌以及拍攝時間)。
4、項目責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5、項目建設周期,自XX年X月-XX年X月。
6、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7、項目建設條件落實情況。項目具備成熟的建設條件,項目核準(或備案)、用地、環(huán)評等前期手續(xù)辦理情況,并在附件中附相關手續(xù)掃描件。
三、項目建設方案(和建筑主體一并立項的項目,重點說明可再生能源供熱部分,主體部分可省略)。
項目建設的主要內容、建設規(guī)模、技術特點、設備選型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產品市場預測、建設工期和進度安排、建設期管理等。具體指標要求如下。
1、建設內容和規(guī)模。擬建項目建設內容和規(guī)模,明確項目產品方案或服務方案。
2、技術特點。項目采用的技術名稱,主要內容和技術創(chuàng)新特點,節(jié)能、節(jié)約投資等方面介紹。
明確項目是否采用推薦示范技術;明確可再生能源供熱潛力利用水平,依據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可再生能源勘察報告,分析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即可再生能源裝機規(guī)模/第三方機構測算提出的可再生能源供熱規(guī)模;明確可再生能源供熱裝機占比,即新建可再生能源供熱裝機規(guī)模/新建建筑供熱總裝機規(guī)模。
3、建設方案。一是通過技術比較提出項目生產方法、生產工藝技術和流程、配套工程(輔助生產和公用工程等)、技術來源及其實現(xiàn)路徑,論證項目技術的適用性、成熟性、可靠性和先進性。對于專利或關鍵核心技術,需要分析其獲取方式、知識產權保護、技術標準和自主可控性等。簡述推薦技術路線的理由,提出相應的技術指標。
二是設備選型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通過設備比選提出擬建項目主要設備(含軟件)的規(guī)格、數量和性能參數等內容,論述設備(含軟件)與技術的匹配性和可靠性、設備和軟件對工程方案的設計技術需求,提出關鍵設備和軟件推薦方案及自主知識產權情況。必要時,對關鍵設備進行單臺技術經濟論證。利用和改造原有設備的,提出改造方案及其效果。涉及超限設備的,研究提出相應的運輸方案,特殊設備提出安裝要求。
序號 | 名稱 | 型號、規(guī)格參數 | 單位 | 工程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是工程方案。包括工程總體布置、主要建(構)筑物和系統(tǒng)設計方案、外部運輸方案、公用工程方案及其他配套設施方案。
四是產品市場預測。項目建成后的服務范圍,供暖/冷面積等。已簽訂的服務協(xié)議情況介紹。
五是建設工期和進度安排。主要包括建設工期、項目實施進度等。
六是項目組織與管理。提出項目建設組織模式和運營機構設置。研究提出擬采用的建設管理和運營模式,如代建管理、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工程總承包(EPC)等。制定質量、安全管理方案和驗收標準,明確建設質量和安全管理目標及要求,提出擬采用新材料、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等推動高質量建設的技術措施。
四、項目投資估算
項目投資估算應與項目建設規(guī)模和內容匹配,且符合行業(yè)發(fā)展實際,明確區(qū)分建設內容中各類別投資情況。包括主要的工程量表、主要設備表、投資估算表等,項目投資估算合理。
五、項目建設資金保障情況
包括項目資金構成、資金來源渠道和方式等。
六、項目績效效果
測算項目運行情況,預測項目能效。
七、資金申請報告附件
1、包括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用地、環(huán)評等前期手續(xù),以及自有資金到位證明,已開工項目需提供開工證明文件及投資完成、工程進度、運營生產情況等有關材料;
2、項目單位對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材料真實性聲明
本單位承諾《項目名稱》申請過程中所提交的一切資料均真實、有效,并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聲明!
申報單位:
日期:
附件4
可再生能源供熱項目運行報告(參考模板)
可再生能源供熱項目運行報告主要包含以下幾個部分:
一、項目概述
?項目名稱?:明確報告所針對的可再生能源供熱項目名稱。
?項目背景?:簡述項目提出的背景,包括能源結構調整、節(jié)能減排政策、市場需求等。
?項目目標?:闡述項目的主要目標,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環(huán)境污染、改善居民供暖條件等。
二、項目實施情況
?項目范圍?:明確項目的實施范圍,包括覆蓋的區(qū)域、涉及的建筑類型(如住宅、商業(yè)樓宇、公共設施等)以及受益居民數量。
?技術選型?:介紹項目所采用的可再生能源供熱技術,如太陽能、地熱能、城市余熱等,并說明選擇這些技術的原因。
?建設進度?:詳細報告項目的建設進度,包括已完成的工作、正在進行的任務以及后續(xù)計劃。
?設備選型與安裝?:描述項目所選用的供熱設備(如鍋爐、熱交換器、管道等)的規(guī)格、性能及安裝情況。
三、運行效果評估
?能源消耗與減排效果?:分析項目運行后的能源消耗情況,并與傳統(tǒng)供熱方式進行對比,評估減排效果。
?供熱質量與穩(wěn)定性?:評估供熱系統(tǒng)的供熱質量和穩(wěn)定性,包括室內溫度、供熱時間等方面的表現(xiàn)。
?用戶滿意度?:通過問卷調查、訪談等方式收集用戶反饋,評估用戶對供熱服務的滿意度。
四、經濟效益分析
?投資成本?:概述項目的總投資成本,包括設備購置、安裝、調試等費用。
?運營成本?:分析項目運行后的運營成本,包括燃料費用、維護費用等。
?經濟效益?:評估項目的經濟效益,包括節(jié)能減排帶來的經濟收益、供熱服務收入等。
五、結論與展望
?項目總結?:對項目進行整體總結,評價項目的成功之處和不足之處。
?未來展望?:展望項目未來的發(fā)展前景,包括技術升級、市場拓展等方面的計劃附件5
推薦示范技術目錄清單
序號 | 技術類型 | 主要內容 | 備注 |
1 | 巖土儲能循環(huán)利用技術 | 利用地下巖土作為儲能介質,采用同軸套管結構,通過若干換熱裝置進行地上建筑與地下地層間的冷熱量交換,實現(xiàn)夏季取冷儲熱冬季用,冬季取熱儲冷夏季用,往復循環(huán),跨季節(jié)儲能。 | ? |
2 | 可再生能源供熱系統(tǒng)數字化、智能化技術 | 通過加裝計量儀、智能傳感器,配合遠程大數據、物聯(lián)網、云計算等技術,實現(xiàn)數據在線采集、實時遠程監(jiān)測、數據自動分析等能源信息化管控等服務功能。 | ? |
3 | 多能互補供熱的綜合能源利用技術 | 可再生能源供熱系統(tǒng)通過與建筑光伏一體化(BIPV)集成技術的耦合,光伏系統(tǒng)產生的電量直接為可再生能源供熱系統(tǒng)提供電力支持,實現(xiàn)電力就近消納,最大化利用可再生能源,進一步保障建筑用能綠色低碳。 | 僅限建筑光伏一體化技術(BIPV) |
4 | 可再生能源供熱系統(tǒng)的首臺套技術裝備應用 | 包括淺層地源熱泵供熱、太陽能供熱、污水源熱泵供熱、城市余熱供熱等可再生能源供熱系統(tǒng)的重要設備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統(tǒng)、基礎材料、軟件系統(tǒng),經第三方權威機構評審通過并取得技術方案評審意見。 | 屬于國內率先應用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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