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合同附件
附件1:安全生產責任書
發包人(全稱):
(略)
承包人(全稱):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安全生產領導責任追究規定》及《生產安全事故劃分試行辦法》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責任書。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責任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嚴格貫徹
(略)、區有關行業部門的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有權對其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批評、教育,甚至停工整頓。
3、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周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管理人員分工情況。
4、甲方應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
(略)
5、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力的給予1萬元/次的罰款處理。甲方有權對嚴重違章行為和存在較大隱患的施工過程責令停工整頓,不執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場。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甲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單位:
(略)
2、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3、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保護預案及安全應急預案等,并征得發包人安全部門同意。
4、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應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管理責任。乙方項目部經理:
(略)
6、乙方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7、乙方必須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工作。
8、乙方負責人絕不能縱容、包庇專項工程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不允許充當班組的保護傘,從而拒絕甲方的管理要求,養癰為患。
9、乙方在工人入場一周內應安排填寫三級教育卡,不得缺人、漏人,三級教育卡由乙方保存好備查,經常教育由乙方負責。
10、乙方應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辦事和作業,乙方應落實崗位責任制,不得違章指揮。
11、乙方應愛護保護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警示標志及勞保工具、設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2、乙方應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13、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機械(電動吊籃、小型電動工具等)必須要有租賃單位:
(略)
14、乙方必須執行班前講話制度并做好記錄,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對象、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5、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制定出安全管理計劃,并按照雙方合同規定無條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7、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并落實好各項合法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和考核的人員上崗。否則出現一切后果和責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
18、乙方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9、乙方從事食品操作的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證,食堂應有衛生許可證,并要保持清潔衛生,有消毒措施和管理制度,嚴禁食物中毒。
20、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21、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
(略)、
(略)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后上班。
22、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23、乙方若有使用的機械設備搭設的腳手架、龍門架等要經有關單位:
(略)
三、其它:
1、本責任書未盡事宜亦按規定正常執行,不能成為某個方面的借口、推辭,本責任書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有其它條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四、特別說明: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責任重大。上至國務院、省、市、區,
(略)都極為重視,相關責任追究規定和有關法律的相對出臺已將安全生產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須嚴格貫徹實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以人為本。
本責任書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責任書自行解除。
發包人:(蓋章)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附件2: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略)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和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經協商一致就明湖體育公園海綿化改造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本合同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范圍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房屋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80號令執行。即承包人承包施工的所有項目,含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施工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
(略)工程等項目。
保修責任為: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48小時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的,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其保修費用及因承包人保修延誤造成發包人其他損失的,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電氣漏電、
(略)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4小時內,應無條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其保修費用及因承包人保修延誤造成發包人其他損失的,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質量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為:
1、綠化部分按照《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規定》,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其中苗木養護期6個月,存活期6個月;
2、其余部分按《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建設部第80號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三、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12個月。
缺陷責任期終止后,發包人應退還剩余的質量保證金。
四、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事故需搶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設計人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五、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工程質量保修書由建設單位:
(略)
發包人:(蓋章)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附件3:
(略)城市綠化養護管理考核細則
(略)城市綠化養護考核細則(修編)
一、園林綠化養護作業(綠地養護)要求
1.喬木:生長健壯,樹冠完整美觀,主、側枝分布勻稱,疏密得當,內膛無亂枝,通風透光,葉片大小、顏色正常;層性喬木應保持明顯的頂端生長優勢,層次明顯,樹枝完整,枝葉茂盛。樹干修剪面平滑,無撕裂面,根部無側芽萌蘗,樹干上的不定芽應及時抹除;無徒長枝、病蟲枝、過密枝、碰線枝、傷損枝以及枯枝和非自然的黃葉爛頭。死樹應及時挖除補植。無主干(斷樁)或主干不完整的樹木應及時更換補植。補植的樹木應選用原來的樹種,規格也應相近似。
2.灌木:生長勢好,株形豐滿,枝條疏離得當,通風透光,無枯枝、殘花,保持良好的觀賞效果。花灌木適時開花,在花芽分化前進行修剪,避免把花芽剪掉,花謝后及時修剪殘花殘枝。造型植物的形狀輪廓清晰,枝葉疏密得當,透光,枝葉覆蓋均勻,不露枝桿。
3.綠籬:輪廓清晰,邊緣整齊自然,線條清晰流暢,平整、無空缺、無斷層、下部不光禿,不露枝桿,新抽條不超過籬面6cm;葉片、枝條大小分布均勻。
4.地被植物:植物生長良好,無老化現象,無枯枝殘花殘葉,無缺株斷行,覆蓋率達100%,色塊分明,線條清晰流暢;及時修剪,高度一致,無凹凸感。
5.宿根花卉:宿根花卉萌芽前應剪除上年殘留枯枝、枯葉,花謝后應及時去除殘花、殘枝和枯葉,并加強肥水管理。
6.水生植物:植株健壯,花、葉色澤正常,無殘花敗葉。應經常清除雜草。老化及生長不良的水生植物應及時更換或更新種植。
7.竹類:及時疏伐和清除老竹頭,出筍期做到去劣留優,疏密得當。
8.藤本植物:根據不同植物的攀援特點,及時采取相應的牽引、
(略)架等技術措施,修剪得當,能在正常的季節開花,枝條上無積葉,覆蓋率不低于90%。
9.花壇:植株生長健壯,花繁葉茂,無枯枝殘花,色彩艷麗,整潔美觀,圖案清晰。花期整齊,始花期方可上花壇種植,株行距適宜,不露底土,無缺株倒伏。
10.草坪:草坪生長茂盛,葉色正常,無空禿,無明顯雜草。生長期不枯黃,適時修剪,確保草坪高度一致,邊緣整齊。無坑洼積水、無磚石瓦礫、無雜物。
11.植物成活率:綠地內植物無死株,樹木成活率98%以上,樹木保存率100%。若有死株要及時清理,并及時補植回原來的品種且規格也應相近似。
12.水肥管理標準:土壤應保持疏松,無積水,不板結,根據植物生長特性和土壤肥力情況,合理施肥,根據當地氣候特點,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吸水等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澆水。
13.病蟲害防治標準:提倡以防為主,綜合防治,病蟲害控制在不影響觀賞效果的危害程度之內,基本無危害跡象。
二、現場管理技術員要求
1.管理技術員戴證上崗,跟班作業。
2.當班管理員做好每日全段巡查并記錄。
3.落實作業標準,對各種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略)召集的各種會務。
三、養護人員要求
1.養護人員通過培訓上崗。
2.養護人員風險作業上崗需穿著帶有反光標志的服裝上崗。
3.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交接班。
4.遵守交通法規,確保作業安全。
5.養護人員定崗、定職、定責,明確任務。
四、園林機械設備作業要求
1.作業車輛準時出車,準點作業,遵守交規。
2.草坪打草、喬木高枝修剪、綠籬修剪人員均應事先穿戴好各種防護用品,設置警示牌或布置警戒線,加派專人在作業周邊警戒,防止過往行人靠近甚至駐足圍觀。
3.農藥噴灑人員除做好自身防護外,應加派人員在作業周邊疏導,作業器具收工入庫前應及時清洗。
4.安全生產文明作業,細心周到,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附件4.
(略)行道樹養護管理考核細則
一、行道樹養護質量要求:
1.長勢:生長健壯,樹冠豐滿完整、具有一定遮陰及觀賞效果。
(略)段樹形和枝下高基本相同,下緣線高2.8-3.0米,不影響交通安全和行人步行;主、側枝分布勻稱,疏密得當,內膛無亂枝,通風透光,葉片大小、顏色正常;無徒長枝、病蟲枝、過密枝、碰線枝、傷損枝以及枯枝和非自然的黃葉爛頭;基本無病蟲害危害現象。
2.整枝修剪:根據行道樹種的生態習性,按要求及時組織整枝修剪,及時剪除樹木徒長枝、病蟲枝、傷損枝、斷折枝、衰弱枝、交叉枝、重疊枝及妨礙架空線、行人步行、交通設施、交通安全的枝葉;樹干修剪面平滑,無撕裂面,根部無側芽萌蘗,樹干上的不定芽應及時抹除;及時清理樹頭雜草。
3.病蟲害防治標準:開展病蟲害監測,提倡以防為主,綜合防治,病蟲害控制在不影響行道樹觀賞效果的危害程度之內,基本無危害跡象。
4.刷白標準:行道樹每年刷白1次,涂白高度不宜低于1.2米,且整齊一致,樹皮裂隙應全部涂刷,
(略)面或樹穴花箱內地被植物。
5.水肥管理標準:根據植物生長特性和土壤肥力情況,合理施肥,有機肥和復合肥混合施用,宜在春秋季節進行;根據當地氣候特點,適時澆水,澆水應澆透,確保行道樹正常生長。
6.應急措施:做好倒樹斷枝等應急處理工作。臺風來臨前,加強巡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行道樹合理修剪,加固護樹架;出現倒樹斷枝時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迅速清理倒樹斷枝,
(略);及時處理交通事故造成的樹木損傷,
(略)通暢,交通正常運行;
(略)、
(略)、市民反饋的問題。
7.維護管理:及時清理樹頭垃圾、堆土等,樹穴、花箱內基本無雜草、垃圾和其他雜物;樹干無釘子、鐵絲等破壞樹木生長的東西;樹木支撐規范、統一,無斷樁、壞樁,扎縛規范;對傾斜老樹要控制傾斜度,傾斜度超過5°的株數不超過總數的5%。
8.日常巡查:每日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二、安全管理要求: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并及時更新安全生產臺帳,按時上報安全報表、信息。
2.日常作業需服從交警指揮,避開交通高峰期,以免造成交通擁堵。
3.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建立日常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工作,編制隱患排查記錄表,實行安全隱患“閉環管理”。
4.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警示用具,按規程實施作業。
5.做好安全隱患應急處理;接到整改通知書后在整改期限內完成整改工作。
三、現場管理技術員要求
1.管理技術員戴證上崗,跟班作業。
2.當班管理員做好每日全段巡查并記錄。
3.落實作業標準,對各種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參加園林局召集的各種會務。
四、養護人員要求
1.養護人員通過培訓上崗。
2.養護人員風險作業上崗需穿著帶有反光標志的服裝上崗。
3.遵守交通法規,確保作業安全。
4.養護人員定崗、定職、定責,明確任務。
五、園林機械設備作業要求
1.作業車輛準時出車,準點作業,遵守交規。
2.作業人員均應事先穿戴好各種防護用品,設置警示牌或布置警戒線,加派專人在作業周邊警戒,防止過往行人靠近甚至駐足圍觀。
3.
(略)段有臨時停車泊位應提前與交通管理部門聯系,辦理相關手續。
4.農藥噴灑人員除做好自身防護外,應加派人員在作業周邊疏導,作業器具收工入庫前應及時清洗。
5.安全生產文明作業,細心周到,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附件5.
(略)(略)綠地養護管理獎懲規定(試行)
(略)(略)綠地養護管理獎懲規定(試行)
1綠化長勢1、
(略)內樹木無死株、斷枝及明顯枯枝。喬、灌木長勢良好(灌木缺株在2%以下),樹冠完整,主側枝分布均勻,疏密得當,內膛通風透光。花卉生長正常,無枯枝殘花、倒伏。綠籬及地被修剪成型,完整無缺,高度一致,無凹凸感。草坪生長旺盛,草根不裸露,草坪雜草率≤5%,覆蓋率達98%以上。喬、灌木及藤本植物生長不良的,喬木和單植灌木,扣50元/株,灌木地被,扣20元/㎡,垂直綠化墻體綠化生長不良,扣20元/㎡。草坪有空缺、黃化現象,扣50元/處;有明顯雜草未拔除現象,扣20元/㎡。喬、灌木及藤本植物生長不良的,喬木和單植灌木,扣50元/株,灌木地被,扣20元/㎡,垂直綠化墻體綠化生長不良,扣20元/㎡。草坪有空缺、黃化現象,扣30元/處;有明顯雜草未拔除現象,扣20元/㎡。
2、綠地內喬灌木無缺株、地被無死亡,綠籬及滿種模紋有空缺應及時補缺,少數樹種因季節不能及時補種除外。喬、灌木、地被死亡或缺株的,按要求期限補植同種同規格(超規格的喬木和夏季除外)的苗木,三個月后進行確認,不按要求補種和確認未到位的,則按定額扣苗木費、種植費和三個月的養護費。喬、灌木、地被死亡或缺株的,按要求期限補植品種相同、規格接近(超規格的喬木和夏季除外)的苗木,三個月后進行確認,不按要求補種和確認未到位的,則按定額扣苗木費、種植費和三個月的養護費。
3、綠地內樹木無傾斜、倒歪現象,高大喬木在大風來臨時應采取防倒有效措施,因臺風等災害天氣造成樹木倒伏時,應及時扶正支撐倒伏樹木。綠地上喬木歪斜,影響景觀的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扶正,未按要求及時扶正的,扣100元/株。綠地上喬木歪斜,影響景觀的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扶正,未按要求及時扶正的,扣80元/株。
2衛生保潔1、綠地實行12小時(8:00-20:00)動態保潔,及時清理綠地、廣場、假山、兒童游樂設施等處垃圾、雜物、泥沙、雜草、枯枝落葉,無衛生死角。每天8:30點前完成垃圾清運,持續做好巡回保潔。發現有過夜垃圾、雜物、雜草,扣20元/處;發現人畜排泄物扣50元/處;不按時完成清掃任務每次扣200元,出現垃圾未及時清運堆放在綠地的發現一處扣100元,清掃工具應有序堆放工具房,亂堆放每發現一次扣100元/處。發現有過夜垃圾、雜物、雜草,扣20元/處;發現人畜排泄物扣30元/處;不按時完成清掃任務每次扣150元,出現垃圾未及時清運堆放在綠地的發現一處扣80元,清掃工具應有序堆放工具房,亂堆放每發現一次扣80元/處。
2、樹木、草坪修剪后枝葉、垃圾應及時清運,做到不過夜、不亂丟、不亂拋(行道樹修剪的枝葉和清理的死樹按要求即產即清)。修剪后的碎枝葉應清理干凈,發現未清理干凈扣50元/處;將綠地內清掃的垃圾,修剪枝條等有亂傾倒河內或在綠地內焚燒的每次罰款500元;被投訴的每次罰款200元。修剪后的碎枝葉應清理干凈,發現未清理干凈扣50元/處;將綠地內清掃的垃圾,修剪枝條等有亂傾倒河內或在綠地內焚燒的每次罰款500元;被投訴的每次罰款200元。
3、垃圾桶每日清空,外觀保持干凈,對綠地內煙灰柱定期清理。垃圾桶沒有當日清完或箱體外觀不干凈的,每個50元,對垃圾箱垃圾已滿還未清理的扣100元/個。對綠地內煙灰柱定期清理,已滿未清理每個扣100元。垃圾桶沒有當日清完或箱體外觀不干凈的,每個50元,對垃圾箱垃圾已滿還未清理的扣80元/個。對綠地內煙灰柱定期清理,已滿未清理每個扣80元。
4、園林建筑及小品,如坐凳、牌示、欄桿、亭廊架等無積塵、蟲網、“三亂(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現象。衛生不整潔,每發現一處扣20元,每個“牛皮癬”小廣告扣30元。不衛生整潔,每發現一處扣20元,每個“牛皮癬”小廣告扣20元。
3松土除草綠地及時松土除草,保持土壤疏松,松土深度不傷根系,松土深度一般為5-8厘米。草坪內樹穴與綠籬及時切邊,草坪與樹木、綠籬、草花應有分隔溝。使用除草劑需保證園林植物的安全,禁止使用草甘磷、百草枯等滅生性除草劑,要使用園林專用選擇性除草劑,確保不發生藥害。樹穴、地被土壤板結,長期不疏松,喬木和單植灌木,扣20元/株,灌木花壇和草坪地被,扣20元/㎡。樹穴、綠籬等不及時切邊,草坪與樹木、綠籬、草花等無明顯分隔溝50元/處。發現1處藥害扣50元,并安排補植恢復原狀。樹穴、地被土壤板結,長期不疏松,喬木和單植灌木,扣20元/株,灌木花壇和草坪地被,扣20元/㎡。樹穴、綠籬等不及時切邊,草坪與樹木、綠籬、草花等無明顯分隔溝50元/處。發現1處藥害扣50元,并安排補植恢復原狀。
4整形修剪1、喬木應及時修剪,樹冠完整,主側枝分布均勻,疏密得當,根據樹木習性及時修剪抹芽,修剪符合要求,樹木通風透光良好。喬木未及時修剪,扣50元/株;喬木萌蘗芽未及時剝除,發現扣50元/株;修剪不當造成樹木枯死,扣100元/株,并按要求補植。喬木未及時修剪,扣50元/株;喬木萌蘗芽未及時剝除,發現扣50元/株;修剪不當造成樹木枯死,扣100元/株,并按要求補植。
2、花灌木修剪及時、準確;綠籬基本無空缺、斷層,輪廓明顯,無凹凸感,下部基本無光禿,球類修剪圓整。綠籬、色塊不整齊的,扣50元/100㎡;品種之間、內外品種之間層次不清的,扣100元/100㎡,色塊輪廓不明顯,面不平,扣50元/處;樁景修剪未按要求整形修剪的,扣50元/株;球類修整不圓,
(略)或同塊趨向不一,扣100元/處。綠籬、色塊不整齊的,扣50元/100㎡;品種之間、內外品種之間層次不清的,扣80元/100㎡,色塊輪廓不明顯,面不平,扣50元/處;樁景修剪未按要求整形修剪的,扣50元/株;球類修整不圓,
(略)或同塊趨向不一,扣80元/處。
3、草坪修剪及時,修剪高度符合要求,基本無坑洼積水,無垃圾及堆料堆物。單塊空禿面積不超過0.1m,無纏繞性、攀援性雜草(藤)。修剪面不平,邊角有遺留,扣50元/處;修剪后色斑明顯,扣50元/處;不及時修剪,扣100元/處;發現草坪空禿,扣100元/處;雜草雜株未及時拔除,扣100元/處。修剪面不平,邊角有遺留,扣50元/處;修剪后色斑明顯,扣50元/處;不及時修剪,扣80元/處;發現草坪空禿,扣80元/處;雜草雜株未及時拔除,扣80元/處。
4、及時組織行道樹整枝修剪,達到冠形圓滿、內膛通透、枝條分布均勻、枝下高度一致,
(略)基本達到整齊統一。及時剪除樹木下垂枝、徒長枝、干枯枝、病蟲枝、傷損枝、斷折枝、衰弱枝、平行枝、交叉枝、重疊枝、萌蘗枝及妨礙架空線、行人步行、交通設施及交通安全的枝杈,清理樹頭草。行道樹修剪的枝條和清理的死樹隨產隨清。無特殊原因修剪不規范(如修剪過重、枝下高度過低等),以及修剪不及時、修剪面呈撕裂狀等,發現一株扣100元;未及時剪除徒長枝、干枯枝、病蟲枝、傷損枝、斷折枝、平行枝、衰弱枝、交叉枝、重疊枝、萌蘗枝等,妨礙行人、車輛通行,發現一處扣100元;養護產生的垃圾未清理發現一處扣100元;
(略)燈、交通指示牌等設施的,每發現一處扣100元;未及時清理樹頭草的,每發現一株扣20元。
5病蟲害防治1、建立病蟲害防治預案和防治計劃,發生病蟲害應主動匯報,積極防治,效果明顯。發現病蟲害不主動匯報、不防治,扣300元/次。發現病蟲害不主動匯報、不防治,扣300元/次。
2、按照要求進行病蟲害防治用藥無特殊情況,使用濃度過高的,扣300元/次;噴藥時,個人無防護措施的,扣100元/人,無警示標志的,扣100元/次;噴藥剩余藥液倒入河流、池塘、水井等,扣500元/次。無特殊情況,使用濃度過高的,扣300元/次;噴藥時,個人無防護措施的,扣100元/人,無警示標志的,扣100元/次;噴藥剩余藥液倒入河流、池塘、水井等,扣500元/次。
3、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農藥品種,使用農藥嚴格按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進行配比、用量正確,無藥害產生。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農藥品種的,扣300元/次,用藥效果不佳,造成病蟲危害癥狀加重,扣50元/株;使用不當發生藥害,致使植物落葉死亡,扣100元/株,并按要求補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農藥品種的,扣300元/次,用藥效果不佳,造成病蟲危害癥狀加重,扣50元/株;使用不當發生藥害,致使植物落葉死亡,扣100元/株,并按要求補植。
4、結合冬季樹木,及時清理消滅越冬蟲蛹、蟲繭及有關病原體。未按要求處理的扣20元/株。未按要求處理的扣20元/株。
6水肥管理1、根據當地氣候、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情況,適時適量澆水。喬木、灌木、花卉、垂直綠化不得因管理不善明顯缺水,造成地表干裂或葉片灼傷、干枯、萎焉等癥狀。綠地內部積水,坑坑洼洼必須及時填平,確保雨后積水及時排除。喬木、灌木、花卉、垂直綠化因管理不善明顯缺水,造成地表干裂或葉片灼傷、干枯、萎焉等癥狀,喬木和單植灌木,造成死亡扣100元/株,灌木花壇、草坪地被、垂直綠化墻體綠化,造成死亡扣100元/處并按要求補植。雨后綠地、草坪有積水,扣50元/處。喬木、灌木、花卉、垂直綠化因管理不善明顯缺水,造成地表干裂或葉片灼傷、干枯、萎焉等癥狀,喬木和單植灌木,造成死亡扣80元/株,灌木花壇、草坪地被、垂直綠化墻體綠化,造成死亡扣80元/處并按要求補植。雨后綠地、草坪有積水,扣50元/處。
2、根據樹木生長需要和土壤肥力情況,制定年度施肥計劃,合理施肥。一年內綠地至少集中施肥二次,每次施肥前必須通知采購人:
(略)
7應急處理凍害、臺風、洪澇、暴雨等極端天氣,按要求及時作出防護措施,臺風天氣做好樹木修剪,對極端天氣過后造成的綠地積水,枯枝葉等及時處理。
(略),修剪斷折、下垂的枝條;5日內將歪斜、倒伏的樹木扶正。凍害、臺風、洪澇、暴雨等極端天氣,未作出相應防護措施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當相應損失;極端天氣過后造成的綠地積水、枯枝葉等未及時修剪清理的,每次罰款300元。如災害發生導致樹木倒伏影響交通的,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的,每次罰款500元。凍害、臺風、洪澇、暴雨等極端天氣,未作出相應防護措施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當相應損失;極端天氣過后造成的綠地積水、枯枝葉等未及時修剪清理的,每次罰款200元。如災害發生導致樹木倒伏影響交通的,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的,每次罰款400元。
8綠地侵占綠地不被侵占,保持完整,花草樹木不受破壞,無亂擺攤、亂堆放雜物、亂停車、不得晾衣服、無懸掛張貼廣告、焚燒垃圾、種菜等。發現違規侵占、人為損壞綠地等現象要及時制止并及時上報。對違規占用綠地、人為破壞綠地的行為未及時制止并上報,發現一處扣100元。發現亂堆放雜物、晾曬衣服、懸掛張貼橫幅廣告、焚燒垃圾、種菜的未及時制止并上報,發現一處扣100元。對違規占用綠地、人為破壞綠地的行為未及時制止并上報,發現一處扣80元。發現亂堆放雜物、晾曬衣服、懸掛張貼橫幅廣告、焚燒垃圾、種菜的未及時制止并上報,發現一處扣80元。
9安全防護養護人員上崗要穿紅背心或黃背心、在機動車道、
(略)上作業人員要身穿反光衣服、佩戴安全帽,應在
(略)前后設置安全告示牌,嚴格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組織作業。養護人員不按規定著裝或不穿反光背心,每人扣100元/次;
(略)上綠化作業時不按要求安全作業,未設立三角錐、安全警示牌等警示標志,每發現一次扣300元,不佩戴安全帽,每發現1人扣300元。養護人員不按規定著裝或不穿反光背心,每人扣100元/次;
(略)上綠化作業時不按要求安全作業,未設立三角錐、安全警示牌等警示標志,每發現一次扣300元,不佩戴安全帽,每發現1人扣300元。
10園林設施做好園林小品(桌椅、垃圾桶、各類牌示、花壇、雕塑、景墻、臺階、護欄、噴泉等)設施巡查,發現缺失、毀壞及時上報;發現損綠、毀綠、占用綠地能及時制止并上報。發現園林小品、設施損壞未及時上報的,每發現一處扣200元。發現園林小品、設施損壞未及時上報的,每發現一處扣200元。
11其他項目負責人、現場管理人員、專業技術養護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必須在現場,有特殊情況需請假的,必須通知采購人:
(略)
按照合同要求配備技術管理、養護人員,灑水車、農用車等車輛和抽水機、噴藥機、油鋸、割草機、綠籬機、高枝剪等機械設備。抽查發現人員每少1人扣200元,車輛每少一輛扣500元,機械設備每少一部扣200元。抽查發現人員每少1人扣200元,車輛每少一輛扣500元,機械設備每少一部扣200元。
根據合同要求做好相應的業內資料以及及時上交采購人:
(略)
按要求準時參加會議、活動及各類業務培訓。養護管理項目負責人、現場管理人員、專業技術養護人員(高級工、中級工)按要求簽到或到位,通訊暢通。遲到一次扣200元;無故缺席一次扣300元;無故替開會一次扣300元。遲到一次扣200元;無故缺席一次扣300元;無故替開會一次扣300元。
制訂完善科學的養護技術方案,建有工種齊全和固定的養護隊伍。及時上報月度工作總結及下月、季度養護計劃至綠化科。做好各種會議紀要并及時傳達。未在每月25日前及時上報月度工作總結及下月養護計劃的,每次扣200元,每季度首月10日前上報本季度養護計劃,未及時上報每次扣300元。未在每月25日前及時上報月度工作總結及下月養護計劃的,每次扣200元,每季度首月10日前上報本季度養護計劃,未及時上報每次扣300元。
重大法定節假日、重大活動會議或有在檢查期間,按要求做到人員、時間、效果三到位。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會議或有在檢查期間,未按要求做到人員、時間、效果三到位,反映屬實的每一次扣500元。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會議或有在檢查期間,未按要求做到人員、時間、效果三到位,反映屬實的每一次扣500元。
做好e三明、12345及數字城管、群眾反映的投訴派件,確保整改時效。對e三明、12345及數字城管、群眾反映的投訴件進行及時處理并反饋,在規定時間內未處理的每次扣200元。如被上級領導批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每次每處扣500元。對e三明、12345及數字城管、群眾反映的投訴件進行及時處理并反饋,在規定時間內未處理的每次扣200元。如被上級領導批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每次每處扣500元。
對日常考評、周考評、月考評提出的存在問題做好整改,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對考評提出的存在問題做好整改,未完成或未達到要求的每項扣200元,逾期兩次以上未整改到位每項扣500元。對考評提出的存在問題做好整改,未完成或未達到要求的每項扣200元,逾期兩次以上未整改到位每項扣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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