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項名稱:
(略)
事項編碼
(略)(略)(略)-01權力來源法定本級行使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權力部門貴州大龍經濟
(略)建設管理局辦件類型承諾件辦理對象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許可數量無限制
(略)二樓法人綜合
(略)綜合窗口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不對外辦理業務(預約服務除外)。
(略)上申請在線申請貴人視頻辦在線預約
到現場次數0次服務事項提供在線申辦,辦事人通過郵政速遞方式:
(略)
(略)辦
(略)辦是否為通辦事項是通辦范圍
(略)上支付否
是否智慧審批事項否是否同城通辦事項否是否可代辦事項否
是否就近辦理事項否是否信用懲誡事項否是否有中介服務否
數據共享無材料共享審批結果共享不共享辦理便捷度智能導航辦理
"貴人服務"微信:
(略)
手機APP辦理
審批收費是否收費不需要收費
辦理公示如需公示,
(略)公示。年審或年檢不需要年審或年檢
辦理查詢申請人可通過電話、
(略)、
(略)手機APP客戶端、政務大廳窗口等方式:
(略)
(略)二樓法人綜合
(略)綜合窗口進行現場咨詢,也可通過電話
(略)咨詢政務服務便民熱線:
(略)
在線咨詢
智能問答
監督投訴申請人可通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
(略)進行電話投訴,
(略)在線咨詢投訴
(略)(略)貴州省委書記省長留言板
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申請人對行政許可決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內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設定依據
1依據名稱:
(略)
依據描述第十四條任何單位:
(略)
許可條件
依據及條件描述符合《城市容貌標準》
(略)條,
(略)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養護、維修等施工作業時,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施工完畢后及時平整現場,
(略)面、拆除防圍措施,保持
(略)容環境衛生、整潔,不存在安全隱患;不得
(略)、城市橋梁、城市照明、供排水、燃
(略)政公用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正常運行和日常維護工作;不得損壞
(略)、城市橋梁
(略)政公用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符合《
(略)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城市的工程施工現場的材料、機具應當堆放整齊,渣土應當及時清運;臨街工地應當設置護欄或者圍布遮擋;停工場地應當及時整理并作必要的覆蓋;竣工后,應當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
申請材料
(略)材料名稱:
(略)
1申請表
臨時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審批申請材料(示范文本).pdf[示范文本下載]
臨時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審批申請材料(樣表).docx[格式文本下載]
原件1份復印件0份
紙質版或電子版
電子版原件1份
政府部門核發
(略)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任何單位:
(略)
2堆放、搭建位置示意圖
原件1份復印件0份
紙質版或電子版
電子版原件1份
申請人自備
(略)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任何單位:
(略)
3承諾書
原件1份復印件0份
紙質版或電子版
電子版原件1份
申請人自備
(略)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任何單位:
(略)
4占用場地權屬/管理單位:
(略)
原件1份復印件0份
紙質版或電子版
電子版原件1份
申請人自備
(略)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任何單位:
(略)
以下材料通過數據共享獲取:
(略)
(略)材料名稱:
(略)
1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原件1份
公安機關提供
數據共
(略)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任何單位:
(略)
2申請人單位:
(略)
電子版原件1份
市場監管部門
數據共
(略)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任何單位:
(略)
特殊環節
辦理流程
特殊環節制證發證決定收件受理審查0次服務事項提供在線申辦,辦事人通過郵政速遞方式:
(略)
辦事人員
前臺人員
(略)綜合窗口人員
后臺人員
首席代表
其他
辦事指數
事項指數
平均辦理時限0個工作日最快辦理時限0個工作日最慢辦理時限0個工作日
辦結率0.00%補齊補證率0.00%不予許可率0.00%
不滿意率0.00%預約次數0
(略)辦率0.00%
承諾辦理次數0容缺受理次數0延時辦理次數0
月平均辦件0季平均辦件0年平均辦件0
被咨詢次數0部門被投訴次數0
事項評價
該事項為全省通辦事項,請選擇您需要辦
(略)域:
線下通辦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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