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集團諫壁發電廠八期2×1000MW清潔高效靈活煤電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發布時間:
(略)[字號:小中大][關閉窗口]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的通知》規定,現就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發布第二次公示: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
(略)
擬建地點:
(略)
建設單位:
(略)
建設性質:擴建。
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建設2×1000MW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發電機組及其他配套輔助設施,對貞觀山事故灰場
(略)域技術改造。
項目建設用地:本期工程場地位于南側,用地約27.2hm2。
項目總投資:約86.4億元。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
主要敏感目標:雪溝村、電
(略)、小葛村、諫壁鎮、益平村、糧山村、雩北村、焦
(略)、李家圩等敏感目標。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施工期采取降塵、減噪、回填、垃圾及時清運等措施后,可以將施工影響降至最低。
營運期:
1、鍋爐采用低氮燃燒,爐后煙氣采用“SCR脫硝+三室五電場低低溫靜電除塵+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配套高效除霧器)”,設計脫硝效率不低于90%、綜合除塵效率不低于99.9892%、脫硫效率不低于98.945%,處理后的煙氣分別由兩根240m高煙囪(內徑為φ8.5m)排放,運營期燃煤鍋爐煙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氣黑度(林格曼黑度)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
(略))表1規定的排放濃度限值、企業承諾更低的排放濃度(基準氧含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2、15、25mg/m3);根據《火電廠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HJ
(略))表13,SCR脫硝技術逃逸氨濃度要求≤2.5mg/m3。本項目干灰庫、鋼板灰庫、渣倉、石灰石倉、碎煤機室、轉運站均設有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達標排放。
2、本項
(略)(略)采用分流制。工業廢水通過各自的排水管道排至廢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全部回收利用;生活污水廠經化糞池處理后,
(略),處理達標后的水全部回用
(略)綠化,污水不向外排放。事故灰場內雨水、滲濾液、車輛沖洗廢水回用于灰場填埋降塵、
(略)抑塵、車輛沖洗,不外排;事故灰場生活污水井化糞池處理后委托專業單位:
(略)
3、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中脫硝廢催化劑、廢潤滑油、化驗室廢液、廢試劑瓶、廢鉛酸蓄電池等屬于危險廢物,收集后全部委托有資質單位:
(略)
(四)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大氣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①本項目SO2、NO2、PM10、PM2.5、TSP、NH3、NMHC短期濃度貢獻值最大濃度占標率均<100%;
(略)SO2、NO2、PM10、PM2.5、TSP年均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30%;
(略)SO2、NO2、PM10、PM2.5、TSP年均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10%。
②本項目項目SO2、NO2、PM10、TSP疊加現狀濃度后保證率下日均疊加濃度及年均疊加濃度符合環境質量標準;其它污染物NH3、NMHC疊加現狀濃度后年均疊加濃度符合環境質量標準。
③
(略)域削減方案后,區域PM2.5年平均質量濃度變化率k值均小于-20%,
(略)域削減方案后,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明顯。
④項目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本項目以煤倉間、貯煤場、石灰石車間、尿素車間邊界外擴50米形成的包絡線作為衛生防護距離,目前該范圍內無居民住宅、學校、醫院等敏感目標,今后也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建筑物。
綜上,本項目大氣環境影響可以接受。
(2)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本項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根據工程分析,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有工業廢水、含煤廢水、脫硫廢水和生活污水等。工業廢水及生活污水在廠內經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略)煙氣濃縮干燥處理工藝不外排。全廠廢污水經處理后,不外排,對環境影響小。
(3)噪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廠界噪聲貢獻值約39~48dB(A),項目運行期間廠界均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相應標準限值。聲環境敏感點晝夜均可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
(略))2類標準。
(4)固體廢棄物影響分析結論
本項目產生的各種固體廢棄物均得到有效處理或處置,不會造成二次污染。(5)地下水和土壤環境影響評價
在防滲措施等有效設置情況下,對區域地下水和土壤影響較小。
(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擬建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政策、規范及相關規劃要求;生產過程中遵循清潔生產理念,所采用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技術可行、經濟合理,能保證各類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預測結果表明項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對周圍環境和環境保護目標影響較小;通過采取有針對性的風險防范措施并落實應急預案,項目的環境風險可接受。綜上所述,在落實本報告書中的各項環保措施;依托設施手續完善及建設完成以及各級環保主管部門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從環保角度分析,擬建項目的建設具有環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眾意見主要事項
如需查閱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征求意見稿或需索取補充信息的公眾,可與聯系人:
(略)
(七)公眾意見表獲取:
(略)
公眾意見表電子版見本公示附件。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
(略)
公眾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
(略)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期限
本公示有效期自信息發布起10個工作日,公眾請于該期限之內提出意見。
(十)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詳細意見您可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多種形式與以下單位:
(略)
委托單位:
(略)
聯系人:
(略)
聯系電話:
(略)
電子郵箱:
(略)
評價單位:
(略)
聯系人:
(略)
聯系電話:
(略)
電子郵箱:
(略)
國家能源集團諫壁發電廠
2025年6月11日
對于
(略)服務電話:
(略),或將意見和建議發至郵箱:
(略)
附件1國家能源集團諫壁發電廠八期2×1000MW清潔高效靈活煤電擴建項目環評(征求意見稿).pdf附件2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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