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職業技術學院法律服務定點議價采購公告
揭陽職業技術學院采用定點采購議價方式:
(略)
一、項目信息
(一)項目名稱:
(略)
(二)
(略):DDYJ-
(略)(三)預算金額:20,000.00(四)采購需求:
(略)服務描述需求描述數量控制單價(元)計量單位:
(略)
1人員要求:4服務開始時間:自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任期一年。-第1頁-一、供應商應委派律師團隊擔任采購方常年法律顧問,自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任期一年。二、法律顧問的性質1、法律顧問是采購方領導人的法律助手和參謀,其宗旨是依據國家法律和律師的職責權利為采購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采購方合法權益。2、涉及采購方單位:
(略)
過律師的顧問活動或講授法律課程,協助采購方開展法治教育;8、辦理采購方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9、律師對其所接觸的有關采購方的行政、經濟、技術、業務等秘密和個人隱私,有嚴守秘密的義務。四、法律顧問采用不定期到采購方走訪的方式:
(略)
(五)議價發起時間:2025年06月10日
(六)本項目采用的是按項目的報價方式:
(略)
二、需求信息
服務內容:
合同份數:4
爭議處理方式:
(略)
發票類型:增值稅普通發票
三、供應商報價須知
(一)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并對如下條件的真實性負責:1)具有獨立承擔民
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
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
件。
(二)被邀請的供應商應根據議價信息的要求,在滿足采購需求的前提下,于規定時間內對項目做出報價。
(三)供應商應在報價時,
(略)提供采購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資料與數據的,
(略)提交。供應商不得在所上傳的
附件中填寫項目報價信息,如系統報價與附件材料不一致,則附件報價無效,以系統報價為準。
(四)供應商應認真核對報價信息,確保符合采購需求,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若與實際不符,一經查實,將視為弄虛作假,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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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無效,并按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四、定點議價規則(一)報價規則。
(1)供應商的報價應是總價。
(2)供應商的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
(二)成交規則、終止規則。
(1)成交規則:采購人:
(略)
(2)終止規則:在定點議價公告期間,采購人:
(略)
五、項目聯系方式:
(略)
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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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揭陽職業技術學院法律服務定點議價采購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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