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發改審批字〔2025〕91號
關于
(略)改造工程
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略)小學:
你單位:
(略)
一、項目名稱:
(略)
二、項目申報單位:
(略)
三、項目建設地點:
(略)
四、建設工期:2個月(從開工之日算起)
五、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維修面積500平方米。具體內容如下:
(略)鏟除原油漆面1697.33平方米,木門窗拆除22樘,抹灰面油漆1697.33平方米,鋼質防火門16平方米,吊頂天棚133.8平方米等。
六、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金額約55萬元,資金來源為2025年支持學前教育發展中央及省級補助資金。
七、項目建議書批復有效期為一年,項目批復文件需要延期的,項目單位:
(略)
接文后,請按照《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和《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號)有關規定及投資項目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相關手續,確保項目如期建設。
二0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抄送:縣統計局、教育體育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
(略)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5年5月13日印發
來源:
(略)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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