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山佛教協會:
你單位:
(略)
一、工程建設必要性
本工程是觀音法界(觀音文化園)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利于完善協會非營利內部養老院的建設,加快推進觀音法界的全面建成,對朱家尖島打造佛教文化旅游勝地和濱海
(略)具有重要意義,因此項目建設是必要的。
二、同意《報告》涉水內容
(略)K0+000~K0+292,涉河長度292m,
(略),其中3
(略)K0+000、K0+096、K0+170擋墻處;
(略)K0+009~K0+292管理范圍內。
三、同意《報告》涉水影響評價
1.不同工況下,河道整體穩定安全系數大于允許值,滿足規范要求。
2.涉水點3處雨水管采用擋墻開挖后鋪設砼包PE管的鋪設方式:
(略)
四、同意《報告》水域占補平衡評價
本工程占用水域面積4059.1m2,占用水域容積4871m3,通過觀音法界正法講寺內東門側和南門側的2處新建水域,補償水域面積4896m2,補償水域容積5140.8m3;項目占用水域功能原為農業灌溉用水,工程建
(略)域內無農田,補償水域主要功能為景觀用水,滿足水域占補平衡要求。
五、同意《報告》對施工期的防洪評價
本工程跨汛施工,
(略)位于河道管理范圍內,雨水管排口施工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時河道水位較低,不需要設置圍堰,不會對河道的防洪排澇能力產生影響。
六、有關要求
1.
(略)原狀為農田,上游
(略)來水匯集到場地后,通過已有農用排水管匯入河道;項目建成后,你單位:
(略)
2.本工程跨汛期施工,你單位:
(略)
3.本工程與河道存在重疊
(略)域,后期河道進行清淤、加固、拓寬、綜合治理等,你單位:
(略)
4.施工期間禁止在河坎堆物,嚴禁向河道排放生產生活污水,施工結束后需對受損的河道擋墻結構按原設計進行恢復,確保行洪暢通。
5.施工期加強河道的沉降位移觀測,
(略)運行期間應嚴格按照設計說明控制車輛荷載,確保河道的安全運行。
6.工程建設期間,應接受普朱管委會的監督檢查,屆時你單位:
(略)
(略)水利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舟水許[2025]15號關于普陀山觀音法界普隱精舍一期工程涉水影響評價報告的批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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