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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單位辦理建筑垃圾
處理方案備案須知
- 安溪縣 -
具體步驟
相關要求
- ?-
一
什么是建筑垃圾>>
二
處置建筑垃圾要取得什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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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處置方案
一、項目概況1、項目名稱:2、項目地址:3、建設單位:? ? ??4、施工單位:二、建筑垃圾處置規劃?
(五)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表格模板? ???三
工程施工單位違規處置建筑垃圾如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三)工程施工單位未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報備案,或者未及時清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四)工程施工單位擅自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規定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利用或者處置的;單位有前款第一項、第七項行為之一,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之一,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五項、第七項行為之一,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施工單位處 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建設單位、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一)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二)處置超出核準范圍的建筑垃圾的。《福建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工程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的建筑垃圾處置單位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擅自進行運輸、消納或者利用、處置建筑垃圾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款規定,工程施工單位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非指定地點隨意堆放建筑垃圾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四
我縣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及消納場地>>
咨詢電話
審批窗口:0595-23139318
業務股室:0595-26035669
END
一審:陳云毅
二審:謝坤鵬
三審:陳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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