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地址: 浙江
中央&全國31省份
司法鑒定收費標準文件匯編
序號 | 法規文件名稱 |
中央法規與文件 | |
1 | 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2015修正)???(將司法鑒定服務收費下放列為省級管理的定價項目) |
2 | 國家發改委、教育部、司法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務價格定價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199號) |
3 | 國家發改委《關于廢止教材價格和部分服務收費政策文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703號)? ? ??(廢止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09]2264 號),即中央版2009版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
4 | 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制定相關工作的通知》(司辦通[2016]6 號)? ? ??(發布《司法鑒定項目基本目錄》及《基本目錄》使用說明) |
5 | |
6 | |
7 | 國家發改委《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798號)? ? ?(明確“四大類鑒定”實行政府定價!) |
8 |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人民法院委托資產評估專業技術評審收費管理辦法(試行)》(中評協辦[2019]96號) |
9 | 司法部、國家發改委、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律師服務收費的意見》(司發通[2021]87號) (律所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可代委托人支付鑒定費) |
10 | 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做好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2019年5月24日)? ? ??(開創不預先收費鑒定模式!黑名單、重新審核) |
11 | 司法部《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公益訴訟中不預先收費的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名冊》(2024年)? ? ??(141家不預先收費鑒定機構全名冊) |
31省份司法鑒定收費標準 | |
華北地區 | |
1 | 北京市發改委、市司法局關于印發《北京市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和《北京市司法鑒定收費標準(試行)》的通知(京發改規[2016]11號)? ??(2017收費標準) 備注: 《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可由鑒定機構和付費當事人協商確定。 |
2 | 天津市發改委、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委《天津市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2022修訂)(津發改價費規[2022]1號)? ??(異地鑒定,可協商確定采用何地收費標準!) |
天津市發改委、市司法局《關于天津市司法鑒定收費標準的通知》(津發改價費[2017]54號)? ??(2017收費標準) 備注: 《收費標準》附注:“疑重”鑒定收費,可由鑒定機構和委托人協商確定。 | |
河北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關于核定司法鑒定項目和收費標準的通知》(冀發改公價[2024]862號)?? ? ?(2024收費標準)(2024年6月19日起實施,2017版收費標準同日廢止)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疑重鑒定認定標準》+《收費標準》; 2.《收費辦法》第3條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30%以內。 | |
河北省發改委、省司法廳:延長《關于規范司法鑒定項目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冀發改公價[2022]844號) (該文件規定,冀價行費[2017]60號文件有效期延長至2024年6月30日) | |
4 | 山西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關于規范司法鑒定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145號)? ??(2016收費標準)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 2. 《收費辦法》第2條中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可協商; 3.該省份文件但未查見《疑重鑒定認定標準》。 |
5 | 內蒙古發改委、司法廳《關于規范內蒙古自治區司法鑒定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內發改費字[2017]513號)? ??(2017收費標準)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 2. 《收費辦法》第2條中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可協商; 3.該省份文件但未查見《疑重鑒定認定標準》。 |
內蒙發改委《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2023版)》(2023年1月18日)? ??(2017收費標準延續有效) | |
東北地區 | |
1 | 遼寧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關于完善司法鑒定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遼發改價格[2024]403號)?? ? ?(2024收費標準)(2024年8月1日起執行)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 2.該省份文件未查見《疑重鑒定認定標準》及收費相關規定。 |
遼寧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關于繼續執行我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遼發改收費[2020]183號)? ? ? ??(2020收費標準)(2024年8月1日起廢止,供對照)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 2.該省份文件未查見《疑重鑒定認定標準》及收費相關規定。 | |
2 | |
吉林省物價局、省司法廳《關于吉林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吉省價收[2016]73號)? ??(2016收費標準) 備注: 該省份文件未查見《疑重鑒定認定標準》及收費相關規定。 | |
3 | |
黑龍江省物價局、省司法廳《關于黑龍江省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通知》(黑價聯[2016]62號)? ? ?(2016收費標準) 備注 1.《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疑重”鑒定收費,由雙方協商; 2. 該省份文件未查見《疑重鑒定認定標準》。 | |
華東地區 | |
1 | 上海市司法局等《上海市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滬司行規[2023]6號)? ??(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備注: 1.該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疑復重鑒定認定標準》; 2.《收費辦法》第6條中規定:“疑復重”鑒定收費,可基準價3倍以內協商。 |
上海市發改委、司法局《上海市司法鑒定項目基本目錄和收費標準》(滬發改價調[2023]50 號)?? ???(2024收費標準)(2024年1月1日起執行,經延長的2016版收費標準同日廢止) | |
2 | 江蘇省發改委、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江蘇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2022修訂)(蘇發改規發[2022]2號)?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
江蘇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關于我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的通知》(蘇發改收費發[2019]708號)??? ? ??(2019收費標準)(2019年8月12日發布實施;2017版收費標準同日廢止) 備注: 1.《收費通知》中包括《收費標準》+《疑重鑒定認定標準》; 2.《收費標準》說明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30%以內協商。 | |
3 | 浙江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關于完善司法鑒定機構鑒定服務收費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19]332號)? ? ??(2019收費標準)(2019年8月1日起執行;2017版收費標準同日廢止)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 2.該省份文件未查見《疑重鑒定認定標準》及收費相關規定。 |
浙江省發改委《關于出庭作證費等部分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19]328號) 備注: 該通知規定,司法鑒定人的出庭作證費等部分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 |
4 | 安徽省物價局、省司法廳《關于重新明確我省司法鑒定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皖價服[2016]138號)? ? ??(2016版收費標準)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 2.該省文件未查見《疑重鑒定認定標準》及收費相關規定。 |
安徽省物價局《關于取消刑偵部門非刑事案件委托檢驗鑒定收費的通知》(皖價服[2009]101號)?? | |
5 | 福建省發改委、省司法廳《福建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閩發改服價[2019]330號) 備注: 《收費辦法》第8條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50%以內協商。 |
福建省物價局、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通告》(閩價通告[2018]32號)? ? ? ??(2018收費標準)(2018年10月15日起執行,2016版收費標準同日廢止) | |
福建省發改委《關于廢止非刑事案件委托檢驗鑒定費等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文件的通告》(閩發改服價[2020]470號)? ? | |
6 | 江西省發改委、省司法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鑒定收費管理意見(試行)》的通知(贛發改收費[2017]717號)? ? ??(其中2017版收費標準2019年已修訂)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2017版《收費標準》(2019已修訂); 2.《收費辦法》第6條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20%以內協商。 |
江西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關于修訂《江西省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基準價》的通知(贛發改收費[2019]791號)? ?(2019收費標準)(2019年9月9日發布;2017版收費標準同日廢止) 備注: 1.該文件僅修訂贛發改收費[2017]717號文件之附件《收費標準》 2.該省份文件未查見《疑重鑒定認定標準》。 | |
7 | 山東省發改委、省司法廳《山東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及山東省司法鑒定政府指導價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魯發改成本[2021]1058號)? ??(2022收費標準)(2022年1月1日起執行,2019版收費標準同日廢止) 備注: 1.該文件中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疑重鑒定認定標準》; 2.《收費辦法》第7條規定:“疑重”鑒定收費:由司法鑒定機構與付費當事人協商確定。 |
華中地區 | |
1 | 河南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關于重新規范我省司法鑒定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17]20號)? ??(2017收費標準)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 2.該省份文件未查見《疑重鑒定認定標準》及收費相關規定。 |
2 | 湖北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鑒定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鄂發改價調[2021]96號)? ??(2021收費標準)(2021年4月6日起執行,2016版收費標準同日廢止)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 2.該文件第2條中規定:“疑重”鑒定收費標準由委托雙方協商確定。 |
3 | 湖南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關于重新規范我省司法鑒定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1]798號)? ? ??(2021收費標準)(2021年11月1日起執行,2016版標準同時廢止)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疑重鑒定認定標準》; 2.《收費標準》附注二中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20%協商。 |
華南地區 | |
1 | 廣東省發改委、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司法鑒定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發改規[2023]2號)? ??(收費最高上浮40%以內) |
廣東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關于我省司法鑒定收費政策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19]3103號)? ??(2019收費標準)(2019年9月1日起執行;2017版收費標準同日廢止)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 2. 《收費辦法》第2條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40%以內協商; 3. 該省份文件未查見《疑重鑒定認定標準》。 | |
2 | 廣西發改委、司法廳《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桂發改收費規[2023]1185號)?? ? ?(2024收費標準)(2024年1月1日施行,2017版收費標準同日廢止)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 2. 《收費辦法》第6條有變通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可上浮不得超過30%。 |
3 | 海南省物價局、省司法廳《海南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瓊價費管[2018]310號)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疑重鑒定認定標準》+2018版《收費標準》已被2019版標準代替。 2.《收費辦法》第6條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30%以內協商。 |
海南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關于規范司法鑒定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的通知》(瓊發改規[2021]8號)? ? ?(2021收費標準)(2021年7月2日起執行;2019版收費標準同日廢止) 備注: 對2019年文件中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修訂。 | |
西南地區 | |
1 | |
重慶市物價局、市司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司法鑒定收費項目目錄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2017]68號)? ??(2017收費標準) 備注: 《收費標準》第2條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50%以內協商。 | |
重慶市發改委、市司法局《關于我市司法鑒定收費的補充通知》(渝發改收費[2021]1207號)? ??(明確部分收費標準計量單位含義) | |
2 | 四川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鑒定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22]226號)???(2022收費標準)(2022年5月15日起執行,2017收費標準同日廢止)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疑重鑒定認定標準》+《收費標準》; 2.《收費標準》備注2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2倍以內協商。 |
3 | 貴州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司法鑒定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貴州省政府定價的司法鑒定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黔發改收費[2016]650號)? ??(2016收費標準)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疑重鑒定認定標準》+《收費標準》; 2.《收費標準》注2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15%以內協商。 |
4 | 云南省物價局、省司法廳《云南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云價收費[2017]101號)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疑重鑒定認定標準》; 2.《收費辦法》第12條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50%以內協商。 |
云南省物價局、省司法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通知》(云價收費[2017]79號)? ??(2017收費標準) | |
5 | 西藏發改委、司法廳《關于規范司法鑒定服務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的通知》(藏發改價格[2017]317號)? ??(2017收費標準)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 2. 《收費辦法》第3條中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20%以內協商; 3. 該省份文件未查見《疑重鑒定認定標準》。 |
西北地區 | |
1 | 陜西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關于司法鑒定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陜發改價格[2019]1453號)? ? ? ??(2019收費標準)(2019年12月1日起執行;2017版標準同時廢止)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疑重鑒定認定標準》; 2.《收費辦法》第2條中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1倍以內協商。 |
2 | 甘肅省發改委、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甘肅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2024修訂)(甘發改規范[2024]1號)?? ? ?(2024收費標準)(2024年1月1日施行,經延長的2017版收費標準同日廢止)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疑重鑒定認定標準》+《收費標準》; 2.《收費辦法》第6條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30%以內協商。 |
3 | 青海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青海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青發改價格[2024]428號)? ? ??(2024收費標準)(2024年8月15日起施行)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疑重鑒定認定標準》; 2.《收費辦法》第5條中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1倍以內協商。 |
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專家評審費管理辦法》(青財預字[2024]293號)? ? ??(2024收費標準文件中提到“專家咨詢費”參照文件) | |
青海省司法廳、省財政廳《青海省司法鑒定經費籌集使用管理辦法》(青司發[2019]173) ?? ??(2024收費標準文件中提到“專家咨詢費”參照文件) | |
青海省發改委、省司法廳《青海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青發改價格[2017]308號)? ??(2017收費標準)(2024年8月15日起廢止,供對照)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疑重鑒定認定標準》; 2.《收費辦法》第5條中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1倍以內協商。 | |
4 | 寧夏物價局、司法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寧價費發[2017]24號)? ??(2017收費標準)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收費標準》+《疑重鑒定認定標準》; 2.《收費辦法》第5條中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2倍以內協商。 |
5 | 新疆發改委、司法廳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新發改收費[2017]882號) 備注: 1.此文件內容包括《收費辦法》+《疑重鑒定認定標準》。 2.《收費辦法》第5條中規定:“疑重”鑒定收費,基準價+20%以內協商。 |
新疆發改委、司法廳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鑒定項目基本目錄和收費基準價格》的通知(新發改收費[2017]883號)? ??(2017收費標準) | |
鑒定費減免/返還政策 | |
中央政策 | |
1 | 司法部、財政部《關于完善法律援助補貼標準的指導意見》(司發通[2019]27號)? ? ??(明確鑒定費納入補貼范圍) |
統計數據|司法部通報:“鄉村振興法治同行”2年減免鑒定費24.75億元 | |
地方政策 | |
1 | 北京司鑒協《關于在司法鑒定行業開展法律援助的工作辦法(試行)》(京司鑒協發[2021]5號)? ? ??(符合規定條件應當減收鑒定費50%) |
動態|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等出臺《關于加強退役軍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實施意見》? ? ??(鑒定費減免) | |
2 | 天津市發改委、天津市司法局《關于降低涉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的通知》(津發改價費[2017]936號)? ? ??(收費標準應按照不高于基準價收取) |
3 | 上海市司法局《關于加強企業復工復產復市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的通知》(滬司發[2020]36號)? ? ??(支持緩交減免鑒定費用) |
上海市司法局《關于開展法律援助受援人司法鑒定費用減免“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滬司發[2022]59 號)?? ? ?(每案最高補貼2500元) | |
上海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復市十八條舉措》(2022年5月30日)? ? ??(鼓勵鑒定費"緩減免") | |
4 | 浙江省財政廳、省司法廳《浙江省法律援助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財行[2020]21號)? ? ??(涉法援鑒定費用可報銷2000元) |
法院案例|全國首例!司法鑒定報告錯誤百出,浙江柯橋法院發司法建議書責令鑒定機構退還全部鑒定費 | |
5 | 法院案例|福建仙游法院:超范圍鑒定,法院發函要求返還鑒定費! |
6 | 動態|山東青島市出臺貫徹《關于進一步加強殘疾人法律服務工作的意見》若干措施? ? ??(減免鑒定費50%以上) |
7 | 河南省司法廳公布《2023年愛民實踐服務承諾十件實事》(2023年5月25日)? ? ??(困難群眾減收鑒定費不低于20%) |
8 | 重慶市司法局《關于保障特殊群體基本權益加強司法鑒定和公證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渝司發[2020]31號)? ? ??(明確法援鑒定費補貼標準) |
9 | 四川省司法廳《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法律服務保障工作的意見》(2020年2月20日)? ? ??(明確適度減免涉企鑒定收費) |
四類外鑒定及其他相關收費標準 | |
1 | 國家認可委秘書處:關于發布CNAS-RL03:2023《實驗室和檢驗機構認可收費管理規則》及其實施安排的通知(認可委(秘)[2022]61號) |
國家認可委秘書處:關于發布CNAS《認可收費項目和標準(2022版)》的通知(認可委(秘)[2022]14號) | |
2 |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人民法院委托資產評估專業技術評審收費管理辦法(試行)》(中評協辦[2019]96號) |
3 | 中國價格協會《價格鑒證評估專業技術評審收費標準》(2021年第23號) |
4 | 江蘇省發改委《關于放開房產測繪服務等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蘇發改收費發[2019]1010號)? ? ??(房產測繪服務收費放開) |
5 | 浙江省醫學會《關于適當調整浙江省醫學會醫療損害鑒定收費標準的通知》(浙醫會[2021]8號)? ? ? ? ?(調整后醫療損害鑒定費9750元/例,人身傷殘程度鑒定費1200元/例。) |
6 | 福建省發改委等《關于制定職業病診斷鑒定費和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費收費標準的函》(閩發改服價函[2020]111號) |
7 | 山東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關于醫療事故鑒定收費標準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0]745號)??(省級3500元、市級2500元) |
山東省發改委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613號)? ? ??(該通知規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山東省物價局《關于汽車技術鑒定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6]54號)同日廢止) | |
8 | 寧夏發改委等《關于我區職業病診斷鑒定收費標準的通知》(寧發改價格(調控)[2021]622號)? ? ??(首次鑒定3300/例) |
鑒定收費相關動態 | |
1 | |
2 | |
3 | 全國兩會|賈海洋委員:應設立司法鑒定收費減免補貼專項經費 |
4 | 統計數據|上海:2022年共完成鑒定案87832件,收費27384萬元 |
5 | |
6 |
wode
專題總整理目錄索引
(整理截至:2025-6-1)
檢索本公號法規標準
請在手機上點擊下面搜索框
輸入檢索詞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