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
(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公開掛牌出讓,特公告如下:
一、擬出讓宗地位置、面積、規劃條件及相關要求
(一)擬出讓地塊信息:
宗地
(略)
宗地位置
出讓面積(㎡)
容積率
出讓年限
土地用途
建筑密度
2025-06號
(略)拉月村
14289.58
≤1.5
40年
商業用地
≤40%
綠地率
建筑限高(m)
其他要求
起掛價
(萬元)
競買保證金
(萬元)
加價幅度
(萬元)
≥20%
≤15
詳見規劃要求
441.6
89
4.4/次
(二)規劃要求:
1.具體規劃控制指標
(略)文件為準。
2.競得人競得土地后,規劃設計方案必須報
(略)自然資源局及相關單位:
(略)
3.地勘:出讓地塊地下條件由競得人自行勘察設計,按勘察結果要求做好相關技術設計及相關防護工程。
二、競買人資格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單獨申請參加,也可聯合申請參加。除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均可參加競買。
(二)具有下列行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申請競買:
1.納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
(略)存在欠繳土地出讓金、違約金及被認定存在土地閑置行為以及違反出讓合同約定條件的單位:
(略)
(三)
(略)負責對掛牌出讓公告規定時間內收到的申請進行審查。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通過資格審查的,方能取得競價資格。
(四)本次報名實行資格預審制度,競買人自行承擔資格預審未通過的風險。
三、本次掛牌交易設有保留底價
競買人出價達到底價或高于底價的則掛牌成交。
四、出讓方式:
(略)
采取線上掛牌方式:
(略)
(一)在掛牌公告規定的掛牌起始日,出讓人將掛牌宗地的面積、界址、空間范圍、現狀、用途、使用年期、規劃指標要求、起始價、增價規則及增價幅度等,在掛牌公告規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布;
(二)
(略)網站上線上競價大廳填寫報價;
(三)
(略)確認該報價后,更新顯示掛牌價格;
(四)
(略)線上競價大廳,在規定的掛牌截止時間生成最高出價的競買人信息;
(五)掛牌期限屆滿,線上競價大廳確認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其他競買人如需繼續競價的,應在掛牌期限屆滿前登陸線上競價大廳,并根據相關時限要求,再次進行報價或競價,掛牌出讓轉入限時競價,通過限時競價的最高出價來確定競得人;
(六)
(略)址:
(略).gov.cn。
五、公告時間及掛牌時間
(一)公告時間:2025年6月5日09時30分至2025年7月2日18時30分。競買人可于2025年6月5日09時30分至2025年7月2日18時30分索取掛牌出讓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及競買申請,完成報名手續。
(二)掛牌時間:2025年7月3日09時30分至2025年7月16日18時30分。
(三)競價時間:2025年7月17日10時00分(限時競價5分鐘)。
六、資格確認
(一)
(略)自然資源局審查通過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掛牌申請確認表》后方可參加本次掛牌活動。
(二)交納保證金時間:2025年6月5日09時30分至2025年7月2日18時30分,以此時間之內實際到賬為成功交納競買保證金唯一標準,未實際到賬視為不具有競買人資格。未在要求時限內通過資格審核的競買人,不得擅自交納競買保證金。
(三)保證金賬戶:
1.開戶名:
(略)(略)自然資源局。
2.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林芝
(略)支行。
3.賬號:
(略)008308。
4.交納保證金憑證須備注:2025-06號土地競買保證金。
七、其他事項
(一)交付土地時間: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為準。
(二)建筑設計方案、建筑風貌和建筑類型以住建、自然資源等部門批準的規劃設計條件為準,宗地面積僅作參考,不作為掛牌成交后移交的依據,移交以實際面積現狀為準,掛牌成交價格不作調整。
(三)競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后八個月內開工建設,兩年之內竣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雙方按規定另行約定開工和竣工時間。嚴禁閑置土地,對不按照規定時限開發建設的,將嚴格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進行處理。
(四)競買人在報名、競價過程中,因提交材料、填報內容有誤等自身原因導致不能正常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后果。
(五)出讓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間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關關系人提出權屬爭議和債權債務等糾紛,出讓方有權延期或終止掛牌出讓活動,競買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關要求和條件。
(六)本次掛牌出讓公告內容如有變化,
(略)(略)站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七)2025-06號地塊場地內依現狀掛牌出讓,地塊內因施工和自身建設需要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買受方自行解決。
(八)競得人在
(略)上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轉地價憑證。
八、違約責任
成交價款自成交之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出讓價款。逾期未付清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將按照成交價款的1‰收取違約金,競得人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時間延期超過約定時間的,出讓人有權取消競得人競得資格,將項目地塊無償收回,競得人前期所繳納的相關費用不予以退回。
九、交易實施
(略)實施,出讓公告按相關規定發布。
十、工作紀律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全體參與工作人員必須依法依規辦事,規范操作程序,實行陽光作業,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十一、聯系方式:
(略)
(略)(略)自然資源局
(略)
(略)(略)
(略)(略)自然資源局
(略)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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