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項名稱:
(略)
事項編碼
(略)MC213302X
(略)00401權力來源法定本級行使事項類型行政征收
權力部門
(略)建設局辦件類型即辦件征收對象
承諾時限0個工作日
(略)(略)法人綜合服務窗口(16-26號窗口)(
(略)線:縣內乘坐1路、
(略)站下,
(略)即達目的地)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對外辦理業務(預約業務除外)。
(略)上申請在線申請在線預約
到現場次數0次服務事項提供在線申辦,辦事人通過郵政速遞方式:
(略)
(略)辦
(略)辦是否為通辦事項是通辦范圍
(略)上支付是
是否同城通辦事項否是否可代辦事項否
是否就近辦理事項否是否信用懲誡事項否是否有中介服務否
辦理便捷度"貴人服務"微信:
(略)
手機APP辦理
審批收費是否收費收費收費標準黔城城通發(1994)092號《附件1》中17、占用設施設立廣告10—15元/㎡/月;18、占路燈桿設廣告40—60元/根/月;
收費依據及描述《貴州省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第九條:戶外廣告經營者、發布者收取廣告費用應當合理、公開,其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應按有關規定制定,報當地戶外廣告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備案。貴州省建設廳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物價局“關于印發《貴州
(略)》第十七項收費項目“占用設施設立廣告”
收費標準依據附件無
辦理公示無需公示年審或年檢無
辦理查詢申請人可通過電話、
(略)、
(略)手機APP客戶端、政務大廳窗口等方式:
(略)
咨詢申請人可通過電話(
(略))、
(略)、
(略)手機APP客戶端、政務大廳窗口等方式:
(略)
在線咨詢
智能問答
(略)督察股(
(略))、政府熱線(
(略))
(略)地方領導留言板貴州省長欄目、
(略)書記省長群眾直通交流臺省長留言板、
(略)在線咨詢投訴。
(略)(略)貴州省委書記省長留言板
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申請人對行政許可決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內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設定依據
1依據名稱:
(略)
依據描述《貴州省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第六條:戶外廣告的設置規劃,由戶外廣告主管部門會同城建(規劃)等有關部門按
(略)總體規劃的要求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施行。
申請條件
依據及條件描述《貴州省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戶外廣告,是指通過戶外一定媒介或形式,進行宣傳、銷售、求購商品、提供服務的商業廣告。具體包括:(一)利用公共、自有或經營管理的場地或設施及建筑物(構筑物)外部設置的廣告,空中設置的廣告牌、霓虹燈、電子顯示牌(屏)、燈箱、櫥窗、實物模型、布幅等廣告;(二)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種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飛行物)設置、繪制、張貼的廣告;(三)屬當地人民政府戶外廣告設置規劃范圍,依照法律、法規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店堂牌匾廣告;(四)以其他形式在戶外設置、懸掛、張貼的廣告。第三章設置準則第十一條:設置戶外廣告必須按照批準的內容、形式、規格和期限設置,不得擅自改變。發布10平方米以上的戶外廣告,
(略)、設置者。第十二條:各類戶外廣告的設計、制作和設置,應符合相應的安全、技術、質量標準,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戶外廣告必須保持完好,對脫色、破損、陳舊的,應及時翻修、更換。第十三條:戶外廣告批準使用期滿,設置者應當自行拆除。需要延長的,應當在批準使用期滿前15日內向原審批機關辦理延期手續。第十四條嚴禁亂張貼、亂涂畫戶外廣告。
申請材料
(略)材料名稱:
(略)
1廣告樣式圖片一份
原件0份復印件1份
紙質版
無
以下材料通過數據共享獲取:
(略)
(略)材料名稱:
(略)
1居民身份證
身份證范本.jpg[示范文本下載]
身份證范本.jpg[格式文本下載]
1份(原件);
由需要辦理該事項的申請人向
(略)城管局窗口提供
數據共享《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需要臨時占用林地的,應
(略)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批準。臨時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并不得在臨時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滿后,用地單位:
(略)
特殊環節
辦理流程
收件受理審查決定制證發證0次服務事項提供在線申辦,辦事人通過郵政速遞方式:
(略)
辦事人員
前臺人員
(略)綜合窗口人員
后臺人員
首席代表
其他
該事項為全省通辦事項,請選擇您需要辦
(略)域:
線下通辦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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