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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省政務服務和數(shù)據(jù)管理局印發(fā)《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guī)煸u標專家勞務報酬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總體上沿用粵發(fā)改規(guī)〔2020〕1號文的框架結構,保持政策連續(xù)性穩(wěn)定性,共19條,主要進行以下調整完善:
01
提高評標費起算標準。將“評標時間2小時以內的,按每人每次400元支付”提高至“評標時間3小時以內的,按每人每次600元支付”;3~8小時,由每小時100元提高至120元;超過8小時的,由每小時150元提高至200元。
鑒于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正大力推行網(wǎng)絡遠程異地評標,不提倡異地評標,不提倡專家自駕車前往參加異地評標,對其他補助基本維持原標準不變。
02
簡化異地評標交通補助標準。對自駕車或者不能提供有效票據(jù)的,交通補助全省統(tǒng)一按照200元包干。評標專家參加異地評標的,建議采用公共交通方式。
03
考慮到專家參加網(wǎng)絡遠程異地評標相比參加本地評標溝通成本增加,明確其評標費上浮20%給付,以鼓勵評標專家積極響應參加網(wǎng)絡遠程異地評標。本地評標專家資源相對不足的地區(qū),建議招標人選擇采用網(wǎng)絡遠程異地評標。
04
刪除“指導標準”表述,增加“交易項目發(fā)起方應當在收到評標專家勞務報酬發(fā)票后30日內支付評標專家勞務報酬”“鼓勵交易項目發(fā)起方采用銀行轉賬方式支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構可以接受交易項目發(fā)起方委托在線支付評標專家勞務報酬,鼓勵有條件的地區(qū)探索采用數(shù)字人民幣支付”等內容,減少“費用拖欠”“討價還價”問題。
05
進一步明確評標費開始計算時間,以交易項目發(fā)起方在抽取專家時填寫的“專家集合時間”為起始,明確專家遲到、評標地點與集合地點不一致等特殊情況評標時間的計算方式,完善異地評標、應急專家的界定,減少勞務報酬計算爭議。
06
增加“評標專家因未更新完善工作單位、回避單位信息等自身原因導致須回避的,不予提供誤工補助”“評標專家遲到0.5小時以上的,取消其進入本次評標委員會資格,交易項目發(fā)起方不支付任何費用”“因評標專家原因導致評標結果有誤進行復核、復評的,不再支付任何費用”“評標專家配合開展監(jiān)督、檢查、調查工作的,不得要求支付任何費用”等不予支付費用內容,減少爭議。
《辦法》原文如下:
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guī)煸u標專家勞務報酬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guī)煸u標專家勞務報酬,根據(jù)《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guī)旃芾磙k法》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評標專家勞務報酬,是指納入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guī)欤ㄏ路Q省專家?guī)欤┑脑u標專家,被交易項目發(fā)起方抽取參加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依法依規(guī)參加評標活動后應獲取的合理報酬。
第三條 評標專家勞務報酬由評標費和其他補助兩部分構成。
第四條 按照誰使用、誰付費的原則,交易項目發(fā)起方應當在收到評標專家勞務報酬發(fā)票后30日內支付評標專家勞務報酬。鼓勵交易項目發(fā)起方采用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構可以接受交易項目發(fā)起方委托在線支付評標專家勞務報酬,鼓勵有條件的地區(qū)探索采用數(shù)字人民幣支付。
第五條 本辦法所列的評標專家勞務報酬標準為稅前標準。
第六條 評標費按照評標時間的整數(shù)時數(shù)計算。超過整數(shù)時數(shù)0.5小時以內的不計算,超過0.5小時、不足1小時按增加1小時計算。
評標時間從評標專家集合時間(抽取專家時填寫的專家集合時間)起至評標結束(完成評標報告)止(不含隔夜評標夜間休息等非評標時間)。評標專家遲到的,評標時間從評標專家到達集合地點簽到時間起算。評標地點與集合地點不一致且評標結束后評標專家需返回集合地點的,評標結束時間按評標專家返回到集合地點時間計算。
第七條 評標費按下列標準計算。
1.評標時間3小時以內的,按每人每次600元支付;
2.評標時間超過3小時且總評標時間8小時以內的,超過部分每增加1小時增加120元;
3.評標時間超過8小時的,超過部分每增加1小時增加200元。
第八條 其他補助為一次性補助,按下列標準計算:
(一)誤工補助。對于到達集合地點的評標專家,按規(guī)定須回避或評標因故取消、改期的,提供補助200元。評標專家因未更新完善工作單位、回避單位信息等自身原因導致須回避的,不予提供誤工補助。
(二)應急補助。應急專家提供補助200元(如支付誤工補助,則不再支付應急補助)。
(三)交通補助和在途補助。
異地評標,應當提供交通補助和在途補助。其中:在途補助標準為200元;交通補助費用憑當次有效公共交通(包括公交車、地鐵、出租車、長途汽車、火車硬座、高鐵/動車/城軌二等座、飛機經(jīng)濟艙等)報銷憑證實報實銷,其中返程交通參照來程實際發(fā)生同等額度費用支付(需要票據(jù)的,評標專家應當在回程后7日內將票據(jù)寄到交易項目發(fā)起方)。自駕車或者不能提供有效票據(jù)的,交通補助標準為200元(含往返),不再支付燃料、路橋、停車等其他交通費用。
評標專家遲到0.5小時以上的,取消其進入本次評標委員會資格,交易項目發(fā)起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第九條 對負責主持評標工作、參加網(wǎng)絡遠程異地評標活動的專家,其評標費上浮20%給付。
負責主持評標工作的專家在評標中應當組織討論表決、匯總評標情況、起草評標報告,統(tǒng)籌評標工作進度,提高評標效率。
第十條 評標結束時間超過12:00或18:00時,交易項目發(fā)起方應當為評標專家統(tǒng)一安排午餐或晚餐,并承擔相關費用,不再另行支付餐飲費用。用餐時間0.5小時以內的計入評標時間,超過0.5小時部分不計入評標時間。
評標期間,負責主持評標工作的專家可以適當組織、統(tǒng)一安排休息時間。累計休息時間0.5小時以內的,計入評標時間;超過0.5小時部分不計入評標時間。
第十一條 超過22:00時未完成評標的,交易項目發(fā)起方應當在隔夜評標休息區(qū)等為評標專家安排住宿,并承擔相關費用,不再另行支付食宿費用。
第十二條 異地評標的專家,因無法當天往返需要提前1天到達評標地點住宿或評標結束后住宿的,應當在評標結束后7日內提供相關票據(jù)證明(住宿發(fā)票和消費明細),不得虛構事實獲取食宿費用,食宿費用由交易項目發(fā)起方支付:
1.住宿費用。按照省直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差旅住宿費其他人員限額標準按實支付。
2.餐飲費用。交易項目發(fā)起方按標準為專家提供餐飲的,不再另行支付餐飲費用。專家自行解決餐飲的,餐飲費用報銷以整日數(shù)計算,按照省直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差旅伙食補助標準進行包干支付。
第十三條 評標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獲取勞務報酬和食宿費用:
(一)未完成評標工作擅自離開評標現(xiàn)場的;
(二)在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第十四條 評標專家應當配合交易項目發(fā)起方處理異議,需要評標專家到現(xiàn)場的,交易項目發(fā)起方應當按照本辦法所列標準支付誤工補助、交通補助、在途補助、食宿費用。因評標專家原因導致評標結果有誤進行復核、復評的,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評標專家配合行政監(jiān)督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司法機關、審計部門開展監(jiān)督、檢查、調查工作的,不得要求支付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 評標結束前(即在評標報告簽名之前),交易項目發(fā)起方不得支付評標專家勞務報酬,評標專家不得就有關勞務報酬問題開展任何形式的打探或商討。評標專家對按照本辦法所列標準給付的勞務報酬,應予以接受,不得要求給付更高標準勞務報酬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費用要求。
評標專家以勞務報酬問題為由拒絕在評標報告、勞務報酬簽收表等材料上簽名的,交易項目發(fā)起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有關情況報送行政監(jiān)督部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行服務機構應當協(xié)助提供評標現(xiàn)場音視頻資料。
第十六條 評標結束后,評標專家認為所得勞務報酬低于本辦法所列標準的,可以向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經(jīng)行政監(jiān)督部門核查屬實的,交易項目發(fā)起方應當依照本辦法糾正執(zhí)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所稱“異地評標”,是指評標專家在省專家?guī)熳缘某qv評標區(qū)域與評標地點不在同一地區(qū)(地級以上市),評標專家需到交易項目評標現(xiàn)場進行評標。從外市返回常駐評標區(qū)域參加評標的不屬于異地評標。
本辦法所稱“網(wǎng)絡遠程異地評標”,是指以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依托電子交易系統(tǒng)通過遠程調度、視頻語音實時交互等方式,評標委員會成員在兩個及以上不同電子評標場所對同一項目進行評標。
本辦法所稱“以上”“以內”均包含本數(shù);“超過”“低于”“不足”均不含本數(shù)。
本辦法所稱“交易項目發(fā)起方”,是指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
本辦法所稱“應急專家”,是指因正常抽取確定的評標專家無法按時參加評標,交易項目發(fā)起方被迫在評標前2小時以內進行臨時補抽確定的評標專家。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政務服務和數(shù)據(jù)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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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
2024年9月,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修訂印發(fā)的《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guī)旃芾磙k法》(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令第26號)規(guī)定:“評標專家?guī)旖M建單位應當結合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評標專家工作價值,制定評標專家勞務報酬標準和支付機制。”
目前,各地區(qū)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標準不一。在政府采購領域,全國31個省(區(qū)、市)均有制定本地區(qū)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標準(2023年,中國招標公眾號曾進行過全面梳理。收藏@各地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標準及依據(jù))。在招投標領域,也有部分地區(qū)制定了本地區(qū)評標專家費用支付標準,部分列舉如下:
地區(qū) | 標準 | 文件依據(jù) |
云南省 | 評標專家評標費用計費時間為評標開始時至評標結束時的實際時間。 評標專家評標費用可以參照下列標準支付: (一)評標時間3小時及以內的,按400元/人/次支付;超過3小時的,按100元/小時/人/次支付,1000元/天/人/次封頂。 (二)評標專家到達評標地點后,非評標專家原因項目未能正常評標的,按100元/人/次標準給予補助。 | 《云南省綜合評標專家?guī)旌驮u標專家管理辦法》(云發(fā)改交易監(jiān)管規(guī)〔2023〕4號) https://www.yn.gov.cn/zwgk/zfgb/2024/2024d4q/sjbmwj/202403/t20240325_297150.html |
江蘇省 |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根據(jù)項目類型及實際工作量向專家支付評標費用。工作時間在4小時以內的,每人每次評標費用一般不低于500元,超過4小時每小時增加100元。技術要求特別復雜或者使用資深專家的可以上浮50%~100%。 工作時間是指從專家評標時間起至結束評標時間止的全部時間。工作時間超過1天,或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進行評標的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調整評標費。專家已抵達評標地點但評標活動確需取消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給予評標專家適當?shù)慕煌ㄙM和誤工費補償。抽取異地專家參加評標的,交通費、住宿費由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另行支付。 國家相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對評標費用標準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 《江蘇省綜合評標專家?guī)旌蛯<夜芾砑殑t》(蘇政務辦發(fā)〔2023〕40號) http://jszwb.jiangsu.gov.cn/art/2023/8/1/art_83491_10991142.html |
吉林省 | 評標評審費按下列標準支付: (一)評標評審費按照評標時間計算。評標時間從評標專家到達評標地點起至評標報告完成止。評標時間在2小時以內的,評標專家評標評審費按400元的基數(shù)支付。評標時間超過2小時,并且在8小時以內的,在基數(shù)基礎上按100元/小時的標準支付,不足0.5小時不計,0.5小時以上的,按1小時計算。評標時間超過8小時,或者20:00時的,增加部分按200元/小時的標準支付,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 (二)因招標項目實際原因需要跨天評標的,評標專家評標評審費按天計算,標準為每天1200元。原則上跨天評標的時間每天在8小時以內,或者20:00時以內。評標時間確需超過8小時,或者20:00時的,增加部分按200元/小時的標準支付。評標結束當日超過4小時的,按1天計算;4小時以內的,按0.5天計算。 (三)技術特別復雜、專業(yè)性要求特別高或者國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的評標評審費支付標準,可在上述基礎上每小時增加不少于50元。 (四)其他補助按下列標準支付。 1.誤工補助。對于到達評標地點的評標專家,非評標專家自身原因造成回避或者評標因故取消、改期的,支付補助200元。屬于異地評標情況的,還應當支付交通補助和在途補助。 2.應急補助。應急評標專家支付補助200元(如支付誤工補助,則不再支付應急補助)。 本地評標和遠程異地評標,不支付交通補助和在途補助。 異地評標,應當支付交通補助和在途補助。其中:在途補助標準為200元;交通補助費用憑當次有效公共交通(包括公交車、地鐵、出租車市內路段、長途汽車、火車硬座、高鐵/動車/城軌二等座、飛機經(jīng)濟艙等)報銷憑證實報實銷,其中返程交通參照來程實際發(fā)生同等額度費用支付(需要票據(jù)的,專家應在回程后7日內將票據(jù)寄到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自駕車或者不能提供有效票據(jù)的,支付交通補助200元(含往返),不再支付燃料、路橋、停車等其他交通費用。 | 《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專家評審勞務報酬支付辦法》(吉建規(guī)〔2023〕5號) http://xxgk.jl.gov.cn/zcbm/fgw_98022/xxgkmlqy/202308/t20230818_8783586.html |
安徽省 | 評標評審費標準: (一)評標評審時間,為抽取終端要求專家到達評標評審地點的時間起至完成評標評審報告簽署的時間止(不含期間食宿等非評標評審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天不超過8小時。 (二)評標評審時間在3小時及以內,資深專家每人500元、非資深專家每人300元;3小時以上部分,每小時每人增加100元;8小時以上部分,每小時每人增加150元。 (三)擔任評標評審委員會負責人的,每人每次增加100元。 (四)開標即宣布招標失敗或專家依法需要回避的,每人200元。 交通費標準: (一)評標評審地點與專家屬地同城的,省會城市每人100元,其他設區(qū)的市每人80元,縣城每人50元。 (二)評標評審地點與專家屬地非同城的,執(zhí)行《安徽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交通工具費用標準。 由項目的實施主體或其代理機構安排接送的專家,不再支付交通費。 評標評審地點與專家屬地為同城的,在途補助已包含在評標評審費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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