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地址: 云南
【作者簡介】高志英,女,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社會科學重大課題首席專家,云南省社會科學院中國(昆明)南亞東南亞研究院緬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主要從事人類學與世界民族研究;楊曉龍,男,博士研究生,主要從事人類學與世界民族研究。
【基金項目】2017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基督教中國化背景下的農村基督教問題研究”(項目編號:17ZDA231);2018年云南省“云嶺學者”項目“中國跨境民族宗教跨境流動與社會治理研究”(項目編號:KC183710);2023年云南省委宣傳部項目“《遮帕麻和遮咪麻》文化傳承與時代價值研究”(項目編號:ZDZB202301)。
【摘要】世遺,即世界文化遺產。兼具中央王朝、政府管理地方與地方各民族交往交流雙重功能的麗江古城的形成,及其改革開放以來被列入具有明確國家歸屬(國家性)的世界文化遺產項目,是其國家化歷史賡續與國際化的當代凸顯。本文系統梳理了自元明清至民國時期的麗江,以及成為滇西北政治、經濟與文化中心的麗江,乃至20世紀末成為“世界文化遺產”的麗江古城“制造”的歷史進程,分析了不同時期上與下、內與外多元主體間性實踐中的國家化、國際化進路。
【關鍵詞】麗江古城;國家化;國際化;主體間性
一、問題的提出
主體間性,是一個頗具哲學意涵的概念,社會學、人類學與詮釋學等視角下的主體間性理論,認為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和人與人皆可以互為主體、相互作用。在胡塞爾正式提出“主體間性”前,費希特和馬克思的相關論述中已經或多或少地涉及了主體間性。其后,海德格爾、伽達默爾、馬丁·布伯等皆對主體間性作了探討。哈貝馬斯指出,在現實社會中,人際關系分為工具行為與交往行為,前者為主客體關系,后者為主體間性。在以往世界文化遺產研究中,以主客體或主體性視角開展研究者不少。如麗江古城,于1997年被錄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歷程及其保護、發展實踐,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稱為“麗江模式”,并引得諸多學者關注。夫巴整理并分析了麗江古城的形成歷程與納西族的遷徙等問題,朱良文探究了麗江古城的民居建筑文化,蔣高宸詳細梳理了麗江納西族文化、麗江古城的發展歷史、古城民居,周智生專題研究了麗江古城的納西商人。但尚無從多元主體間性角度思考其從“納西族獨享的古村落”到 “麗江各民族共享的古城”,進而到全世界人民共享的“世界文化遺產”的國家化、國際化專題研究成果。
在麗江古城貫穿始終的國家化與清代以來的國際化實踐中,其主體從納西族到麗江各民族與中原移民,乃至國外游客;從元明清時期的中央王朝及其在地方的木氏土司家族,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黨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從本土學者到國內外學者與致力于古城保護、申遺的有識之士,皆融入了早期的古城到近年的世遺“制造”中的國家化、國際化洪流,以多元主體間性共同成就了麗江古城。其從無到有,從簡陋到輝煌,從幾度毀壞到重生,最終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的漫長歷程,是多元主體間性使古城的文化傳統不斷被“發明”“制造”的過程。通覽文化遺產的國家化、國際化研究,主要關注其從地方性文化遺產升華為國家遺產的過程及其發展脈絡與主次分明的多方力量,但尚無主體間性與文化遺產的國家化、國際化內在關聯的分析成果。鑒于此,本文聚焦于元代以來麗江古城的國家化、國際化進程,在推進主體間性理論研究的同時,為當下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提供歷史文化資源。
二、元明清時期麗江古城國家化中的多元主體間性實踐回溯
(一)元代麗江地方政治力量崛起與古城主體間性“國家化”端倪
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徐霞客受邀到麗江,見古城“居廬駢集,縈坡帶谷”,不由感嘆木氏府邸之華麗。徐霞客揭示了木氏土司的生存智慧:“蓋大兵臨則俯首受紲,師返則夜郎自雄,故世代無大兵燹。且產礦獨盛,宜其富冠諸土郡云。”而“木氏居此二千載”,非專指麗江古城,而是“川、康、滇交界之雅礱江、鹽井河及麗江段之金沙江流域”,這一區域自唐代以來便是納西族分布的中心地帶。納西族四大支系分布于此,東巴經《創世紀》載:
高來秋,娶戟命戟鐘。秋生四子,叫買、何、束、葉……束葉不分離,馬蹄奔美好,來到麗江壩;何買不分離,快刀砍深箐,走向熱河谷。
乾隆《麗江府志略》載納西族四大支系在麗江一帶的分布,與東巴經同。始纂于明正德年間的《木氏宦譜(甲本)》,則將先祖追溯至葉古年,屬“葉”支系。
唐宋時期,納西先民“依江附險,酋寨星列,不相統攝”,恃“東連巴蜀,西界瀾滄,南臨鶴劍,北則直接吐蕃,雪山綿亙數千里,而金沙江界之”的天險,控“西藏出入咽喉”。其中,蒙醋醋后代居住在今巨甸、石鼓一帶,葉古年后代(木氏)居住在今麗江壩一帶,實力強盛,南詔與大理均未能管控之。1253年,忽必烈南征大理,革囊渡江經麗江,賜石鼓半空和寨阿乾銀牌,任命為“茶罕章管民官”,后置茶罕章宣慰司,尋改麗江路軍民總管府,再改軍民宣撫司,領府一、州七、縣一,管轄地囊括今滇西北大部分地區,其治所在半空和寨。至元中后期,通安州知州之職轉授木氏家族,其政治中心也隨之遷到了玉龍雪山腳下的白沙一帶。此后,麗江壩區,就成為了納西族重要的政治、經濟與文化中心。這既是長途遠征的元軍扶持地方代理者,并繼續擴充馬前卒的政治、軍事策略,其國家在場意義不言而喻;同時也是納西貴族面對元軍統一全國大勢的審時度勢。故而,政治上共同被木氏土司管轄,經濟上互通有無,并共享區域共性文化的“八蠻”,在木氏土司家族主動融入中央王朝政治體系背景下,走上了國家化道路。
除了政治上與王朝的互動推進國家化進程,在傳統文化中,也有了主體間性的端倪。因地處南詔與吐蕃的中間地帶,納西族的東巴教神靈體系中包含有藏族盤神、白族禪神與納西族天神。而納西族的“三多”信仰,不僅與南詔效仿唐王朝岳瀆制度的五岳四瀆崇拜有關,諸多儀式、傳說中還表現出其與藏族山神、白族本主的緊密關聯。在此過程中,唐宋元時期的地方政權、中央王朝與納西、藏、白等族民眾,皆成為了納西族傳統文化形塑、積淀麗江古城的文化主體。進而言之,納西族早期文化的多主體性,實際上是費孝通先生所言的藏彝走廊多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性。
(二)明代麗江木氏土司家族與各族主體間性和古城國家化
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軍南下,憑借麗江重要的戰略地位,以及率先歸附之舉,阿甲阿得得以賜姓,并“世襲知府事,守石門以絕西域,守鐵橋以斷吐蕃”。據記載,明王朝對木氏的賞賜多達28次,除金銀、珍寶、莊田、官職外,還有明帝親題“誠心報國”“輯寧邊境”“西北藩籬”“忠義”的匾額、腰帶等。足見,木氏土司通過率領轄境各族為朝廷東征西討、輯寧邊境而越來越嵌合于中央王朝政治體系中。
明初受封后,木得在“大研里西隅、黃(獅子)山東麓”修建麗江軍民府公廨,亦即后世所言之“木府”。至此,麗江地區的政治、文化、經濟中心完成了自白沙至麗江古城的遷移。納西語稱該地為“古本”,漢語謂“大研”。這一遷移除了管理地方的需要外,還有農業和商業兩方面的考量,分別對應“古本”的兩個解釋。
一者,“古本”意為“倉廩云集之地”。納西族遷徙至滇西北一帶定居后,生產方式逐漸從游牧向農業轉型。從元代到明代,古城所在的山間平壩灌溉水網逐漸形成,開始種植水稻。所以,木氏從白沙遷至大研一帶,擁有了麗江古城人口聚集與發展的農業基礎,是又一次主體性突出的尋找生存、發展空間之舉。
二者,“古本”意為背著要販賣的貨物。古城位于麗江壩,分布于其四周的七河壩、拉市壩、九河壩、鶴慶壩等壩區因出產有異,為“古本”不斷提供農副產品。此外,麗江一帶早在唐代便是滇藏貿易的必經之地,是南來馬幫的終點和滇藏、滇康兩條線路前往西藏地區的起點。因此,木氏土司府署從白沙搬遷到大研,實際上也就主動遷到了可供多民族開展更為頻繁的經濟交往、文化交流的空間。
隨著經濟發展,大研街市(古本知)也得到了更好的發展,并逐漸輻射整個滇西北,甚而達藏東、康區。這一歷程中,木氏土司極力維持其對滇川藏交界地帶的管控。滇商每年從麗江、中甸運茶、糖、銅器、鐵器、糧食等到康南及江卡、鹽井地區銷售,又運出羊毛、皮革、藥材等商品。于是,以麗江為中心的木氏所控制的滇川藏交界地帶的市場和商品流動便形成了一個區域經濟共同體,并且在政治、經濟與文化多個維度與中原地區各民族,及中央王朝日趨親近。
除此之外,麗江木氏土司,具有開放的文化心態,不囿于本民族文化的窠臼,積極學習主流文化,主動融入中華民族文化的歷史發展進程之中,既為本民族的發展開拓了廣闊的文化空間,也為中華民族共同體的發展夯實了文化根基。
(三)清雍正年間麗江改土歸流后各族官民的主體間性與古城國家化
對于麗江古城“無城墻”的獨特格局,民間廣泛流傳有“‘木’加‘口’為‘困’,對木氏土司不利”的說法。究其根源,納西族作為由游牧逐漸轉向農耕的民族,有踞險立寨的傳統。此外,作為長期遏制吐蕃勢力南下的“西北藩籬”,有高山為屏、江河為池,雖大研地勢開闊,但仍有可供依托的獅子山,故無須勞民傷財修建城墻。鑒于此,納西學者夫巴認為麗江古城不筑墻不僅避“困”,更是一種源于游牧民族,無拘無束、無所畏懼并開放吸納的精神氣質的體現。
清代雍正年間,推行大一統思想下“江內宜流不宜土,江外宜土不宜流”的改土歸流政策,木氏降為土通判。清王朝為了加強在麗江的統治,云南省總督高其倬、巡撫楊名時于雍正元年(1723年)題請修筑國家在場的物化標識——“麗江府城”。
翌年,首任流官楊馝到任,不久在城東北金虹山東麓修筑帶城墻的流官府:
(雍正)三年(1725)春,奉旨筑,乃延昆明徵士愷然王君,共審向背之勢,辨陰陽之宜,正方測景,諏日興工,以孟夏朔日經始,以某月某日告成。……基以石,覆以瓦,環繞以隍。開四門:東曰向日,西曰服遠,南曰迎恩,北曰拱極,皆豎樓于上,又別為小西門,以通橋道而便赴集。
可見,修建麗江流官府署,一是“奉旨修筑”,尤其是“向日”“迎恩”“服遠”“拱極”四門與小西門“飲玉”之名,以及衙廨、兵丁營舍等建筑物的有序修建,代表中央王朝的間接管理轉為通過流官的直接管轄,彰顯著國家在場;二是將陰陽與吉日等漢文化元素用于城墻修建中,促進了中原文化與本土文化的交流、融合;三是增修飲玉門與修通橋道 “以便民”“以便赴集”,可知無論木氏土司家族興與衰,古城的重要主體,一直以來都是古城居民與四境各族民眾。因此,改土歸流后麗江(滇西北)的政治中心從獅子山下的木氏府衙移至古城北面的新府,且隨著流官府衙按規制修建并運行,其國家化程度得以加深。
總之,木氏土司與麗江古城的興衰存廢,始終與滇西北軍事地位的輕重有關,并影響到中央王朝對麗江古城及木氏的態度。至清初,古城抵御、防范的軍事功能便有所減弱,而促進各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功能則得以加強。麗江古城建筑格局、樣式、功能,與西南其他少數民族修建的古城相仿,體現了國家力量在場;古城的“高原姑蘇”景致,則凸顯了以接受漢文化的納西族,及接受漢族建筑文化的白族建房者等為主的古城各民族因地制宜的主體性發揮。正是這種彼此間長期的主體間性,造就了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和諧統一的麗江古城。
納西馬鍋頭、手工藝人與商人,聚則在麗江古城,散則達滇、川、藏乃至印度、尼泊爾等茶馬古道沿線,與漢、白、回、藏等民族的馬幫、手工藝人、商人一起推動著麗江古城的繁華。值得關注的是,古城居民,既是古城商品的消費者,同時也是古城文化的創造者。如納西族著名的牛、趙、李、賴四大漢姓家族,在古城生活多年后,都已講納西語、習納西俗,以“陌生人—王”的方式推動著古城內外的商品經濟發展。明清以來,古城各族共建人與自然和諧、各民族水乳交融的麗江古城之舉,在上與下、本土與中原雙重政治智慧的交織中延續至清末,這種傳統的不斷“發明”,使古城成為人與自然和諧、民族與民族和睦的麗江古城。
三、20世紀麗江古城走向世界過程中的多元主體間性
(一)民國時期“云南的小上海”麗江古城的國家化與國際化并現
影響古城發展的主體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尤其在20世紀以來麗江古城的國家化、國際化并行的進程中更為明顯。麗江古城得益于其在滇川藏,乃至中緬交通樞紐的重要位置,從而不斷有人從四面八方匯聚于此,使古城成為多元主體間性的實踐場。
隨著麗江古城至遲于乾隆年間形成的“商賈之販中甸者,必止于此,以便雇腳轉運”的重要中轉站功能的凸顯,及“凡一切商賈課稅,盡行革免”政策的實施,納西商人越來越活躍于滇藏印貿易的舞臺。
抗日戰爭時期,麗江一躍成為國際貿易重要中轉站,擁有與藏地貿易的深厚歷史經驗的麗江商人便扮演起了中國與印度國際貿易舞臺上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1945年,麗江縣總人口僅80842人,從事商貿及運輸的納西族男性達1420多人,女性有700多人。其中,古城大研鎮總人口僅8856人,從事商貿的男性618人,女性440人,占全縣從商者的半數以上。大研鎮商機眾多,幾乎家家戶戶都有過經商的歷史,也激發鄉村納西、白等族家家養馬、割馬草、種植馬料、制作馬鞍、皮繩、竹籃以供茶馬古道貿易需求,形成了連古城內外各族的商業鏈,促進了麗江古城內外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在舉國上下同仇敵愾的抗日救亡中,古城及滇西北各族人民,為滇西抗戰作出了重要貢獻。
商貿的繁榮,促進了古城建設。納西、藏、白、漢,以及傈僳、普米、彝、怒、獨龍、苗等民族因生存需要而匯聚于古城,為古城空間里各族交往交流交融“傳統”的不斷“發明”,發揮了主體間性作用。如古城建筑形制與格局便是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物化象征。而接受漢式建筑較早并掌握建造技藝的劍川白族木匠在茶馬古道沿線修建木雕裝飾的土木結構樓房,這一樣式的房屋逐漸代替納西族傳統的“木楞房”成為古城建筑的主流,并多為“前商鋪、后家院”的便于開展商貿活動的格局。1938年,著名建筑學家劉敦楨在麗江考察時指出:
我國將來之住宅建筑,茍欲其式樣結構,猶保存其傳統之風格,并使之發皇恢廓,適應時代之新需求,則麗江民居,不失為重要參考資料之一也。
此后,中外學者陶云逵、李霖燦、洛克、顧彼得等對古城及其主體民族歷史文化的調查研究,也成為古城文化積淀的另一主體力量。同時期,也有本土學者為納西文化、古城文化走向外界作出了貢獻。如被譽為“納西象形文字之父”的方國瑜受劉半農建議,1933 年回鄉調查東巴文化、考證納西歷史,首次向中國學界揭開了東巴文化的神秘面紗。上述周、方、趙、張皆為漢姓,是早期中原漢族移民與本土納西族結合的后裔,具有血緣、文化的多樣性,并以其筆墨人生成為古城“制造”的主體,促進了麗江古城的商貿、文化空前繁榮。其背后還包含諸多成為古城主體一員的國內外政府官員、商人、學者,使麗江古城的國家化延續、國際化初始中的主體間性具有與時俱進的時代特色。
(二)1980年以來麗江古城申遺過程中的國家化、國際化高潮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各地的古城,不外乎以申請遺產項目、歷史名城等方式加以保護,或拆遷兩種命運。麗江古城因多元主體間性的延續,在國家化、國際化并行實踐中,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
1986年,為了讓麗江古城完整地保留下來,朱良文將一份“緊急呼吁”呈予省委領導,他提議:“新的建設(如道路的拓寬和打通)可以動古城皮肉(非重要地段),但不能動其心臟(經過多方建議、評定、新近確定)要完整地、分片地保留,這樣在點、線、面上都保持了古城風貌;新建的建筑也要與古城風貌相協調。”該提議很快得到了批示,要求務必做到保留麗江古城。
同年,國務院將麗江古城列為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其后的一系列努力,無不是主體間性在麗江古城申遺中的作用。1993年,國家相關部門準備申報麗江古城為世界文化遺產,并派相關工作人員前來幫扶申報;云南省委省政府、麗江地區相關部門也將申遺事項提上日程。1995年的全國非遺評審會上,相關領導與專家一致力推麗江申報世界文化遺產。
1996年2月3日,原麗江縣境內發生地震,申遺工作一度中斷。在災后重建中,通過地方精英與外界學者的共同努力,訂立“修舊如舊”的重建方案,對傳統房屋秉持“恢復原貌、重建舊貌”的原則進行修繕。次年6月,在首次評審過程中,因資料不全險需重報,幸得世界遺產協調員亨利·克利爾博士提請主席團審議通過,改為“建議補報”。
除了克利爾博士的鼎力相助外,還有英國著名電影制片人艾克邁所拍攝的紀錄片《云之南》生動、形象地展示了麗江自然景觀、風土人情,為麗江走向世界起到了巨大推動作用。此外,麗江大地震后,中國政府允許來自世界各地的媒體自由到現場采訪,于是麗江迅速成為世界新聞的頭條,使得麗江古城的國際化步伐加快。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規定,遺產的申報主體必須是國家(原則上還須是締約國),并建立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國際關系。一方面,在與申報遺產相關的國際事務中,國家的主權是先決性的,國家作為基本的單位與其他國家形成相互關系的國際秩序;另一方面,國家主權也是“有限的”,需受到國際社會的監督和約束。故而,當麗江古城成為世界文化遺產,既是其國家化的具體表現,亦是其“國際化”的表征。
1997年12月3日,在意大利那不勒斯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第21次全體會議上,根據文化遺產遴選標準,同意將以大研古鎮和白沙、束河兩處村鎮為組合的麗江古城列入世界遺產。
至此,麗江古城,不僅是麗江各族人民,而是全國、全世界各族人民共享、共保的古城。在這樣的國家化與國際化相輔相成的進程中,多元主體間性更為突出。
四、結論與討論
綜上所述,麗江古城之所以能夠在1997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在于其漫長的國家化、國際化并行實踐中“制造”麗江古城的多元主體間性。具體而言,在于麗江古城漫長歷史中“制造”古城的“傳統”的延續、強化,即中央與地方、中原與邊疆、漢族與其他民族長期交往交流交融之文化傳統的“發明”,促使地處西南邊疆的麗江古城從國家化進而到國家化與國際化并行。主體間性是“主體之間在民族文化交往和溝通基礎上形成的雙方或多方關系的共通性、一致性和統一性”。因此,沒有多元主體間性,便沒有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態場域的麗江古城,更沒有作為世界文化遺產而蜚聲海內外的麗江古城。
概而言之,從歷史上麗江古城的初建、完善到當今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是一種“制造”,是在不同歷史時期,上與下、內與外各種主體力量共同發揮主體間性的結果。可以說,與古城相關的各種力量(民族)強化了古城文化遺產的國際化;與此同時,伴隨古城文化遺產保護的國際化需要,使得地方性的文化遺產以國家遺產的身份被國際化,并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的世界級遺產項目。可見,忽略其背后的多元主體間性來探討世遺的“制造”,是有失偏頗的。
編輯說明:文章來源于《西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5年第1期。原文和圖片版權歸作者和原單位所有。篇幅限制,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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