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灣智慧文旅項目(一期)二標段施工施工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略):E
(略)(略)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蘇州灣智慧文旅項目(一期)已
(略))批準建設,
(略),
(略)。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蘇州灣智慧文旅項目(一期)二標段施工(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略)建設地點:
(略)
(略)建設規(guī)模:本標段綠化面積約10.89萬平方米。
(略)合同估算價:約545.62萬元。
(略)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06月23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
(略)其他:/
2.2招標范圍:景觀、綠化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項目負責人條件須按《
(略)綠化工程項目負責人資格評定標準》執(zhí)行,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條件:
1)學歷、職稱要求:
a.獲得國家級園林綠化相關專業(yè)中級或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
b.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且獲得園林綠化相關專業(yè)初級職稱5年以上的技術人員。
c.獲得園林綠化相關專業(yè)初級職稱8年以上的技術人員。
以上三條符合其一即可。
注:①“園林綠化相關專業(yè)”:指與園林綠化工程規(guī)劃、設計、施工及養(yǎng)護管理相關的專業(yè),包括園林(含園林規(guī)劃設計、園林植物、風景園林、園林綠化等)、園藝、城市規(guī)劃、景觀、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學、林業(yè)、風景旅游、環(huán)境藝術等專業(yè)。
②職稱證標明專業(yè)的,按照職稱證專業(yè)認定(園林綠化中級資格評審委員會認證的職稱證默認是園林綠化相關專業(yè))。職稱證未標明專業(yè)的,按照評審表或學歷證(頒發(fā)時間早于職稱證)上的專業(yè)認定。
③獲得職稱年限以職稱證書頒發(fā)之年為準,企業(yè)投標日期往前倒推。
2)業(yè)績要求:近4年承擔過2個工程造價在300萬元以上已驗收合格的園林綠化建設工程,或者1個工程造價在500萬元以上已驗收合格的綜合性園林綠化建設工程。
注:①“近4年”: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中注明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從企業(yè)投標日期往前倒推4年。
②“工程造價”:原則上以合同金額認定,審計報告金額高于合同金額,以審計報告金額認定。
③“綜合性園林綠化工程”:指工程建設內容除園林綠化植物栽植、整地外,還包括配套建筑、坐凳、小品、花壇、園路(含汀步)、棧道、欄桿、平臺、景墻、駁岸、噴泉、假山、景石、雕塑、廣場、鋪裝、園林景觀橋梁、景觀照明其中的至少兩項內容,單純的綠化項目和單純的硬質景觀項目,不認定為綜合性工程。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無法認定綜合性園林綠化工程的,須提供審計報告或建設單位:
(略)
④“承擔”:指該工程項目負責人(項目經(jīng)理:
(略)
⑤專業(yè)分包業(yè)績須提供分包合同、分部分項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分部分項審計報告,工程造價以審計報告金額認定。
3)在資格審查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項目負責人的學歷證、職稱證、連續(xù)在本單位:
(略)
注:(1)社保證明必須是勞動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投標之月前6個月的在本單位:
(略)
(2)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
(略)
(3)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
(略)
(4)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投標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近兩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近一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
(略)
□近三個月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近五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
(略)
3.4其他要求:
(1)本項目執(zhí)行蘇信用辦[2018]23號文《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的實施意見》。
(2)
(略)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者。
(3)
(略)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監(jiān)事、
(略)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4)為本標段前期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企業(yè),不能參加本標段的投標。
(5)項目負責人有綠化養(yǎng)護工程的,將不被視作有在建工程。
(6)本工程實行代建制,甲方(建設單位:
(略)
3.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略)項規(guī)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略)項的規(guī)定。
4.招標文件的獲?。?span id="mgogky0qc22" class="open_quick_reg">(略)
4.1招標文件獲取:
(略)
4.2招標文件獲?。?span id="mgogky0qc22" class="open_quick_reg">(略)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
(略)”是指:
(略)(新系統(tǒng))(http://
(略));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06月12日09時30分。
5.2逾期提交的投標文件,招標人:
(略)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略)
7.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略)上發(fā)布。
9.備注:
(1)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
(略)上合同備案(或合同信息歸集)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⒐を炇兆C明是指由建設單位:
(略)
10.聯(lián)系方式:
(略)
招標人:
(略)
地址:
(略)
郵編:郵編:215000
聯(lián)系人:
(略)
電話:
(略)8電話:
(略)9
傳真:傳真:
(略)2
電子郵箱:
(略)
202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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