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5年5月29日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開,期限為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5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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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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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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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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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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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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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
(略)(略)制品廠年產800噸包塑絲項目
(略)南蘇村村西150米處
(略)(略)制品廠
(略)
本項目利用現有廠房,占地18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900平方米,包括生產車間、辦公室等,購買包塑絲生產線10條。
1、項目包塑絲生產線工序產生的廢氣經集氣罩(頂端吸氣+四面垂簾)+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15高排氣筒排放,確保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含2024年修改單)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2排放限值;車間密閉、加強收集效率確保廠界無組織廢氣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1標準值、《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
(略))中表2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廠區內無組織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略))附錄A中表A.1中標準要求。
2、包塑絲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滲旱廁,定期清掏,用作農肥。
3、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基礎減振、廠房隔聲、風機加裝隔聲罩等措施確保廠界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中2類標準。
4、廢包裝、不合格品為一般固體廢物,統一收集后全部外售綜合利用;廢過濾棉、廢活性炭為危險廢物,暫存至危廢間,由有資質單位:
(略)
5、項目已通過
(略)),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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