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S308
(略)改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總體情況。擬建項目屬于改建項目(項目代碼:2412-450800-04-01-36793),項目擬建地位于廣
(略),涵洞384m/42道。
(二)主要技術標準及工程量。工程總占地面積為4.01hm2,
(略)基工程永久占地3.88hm2,新增施工
(略)臨時用地0.13hm2,用于施工作業管理用房、堆料、停放施工機具等,施工
(略)剝離的表土集中堆放在場地內,施工結束后回填。工程總投資182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16.5萬元,約占項目總投資的11.9%;計劃工期12個月。
(三)選址、選線合理性。項目符合《
(略)規劃(2011~2030)》及其規劃環評審查意見要求。在辦理相關手續及落實環評提出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基礎上,公路符合廣西壯族
(略)及
(略)生態環
(略)管控要求。
(略)自然資源局已出具項目范圍內不存在新增用地和歷史遺留用地問題的復函文件。
(四)環境敏感目標。
(略)線K13+453.0~K13+763.0長370.4m以路基形式穿越
(略)都爐村北片飲用水水源二級
(略),公路距一級
(略)最小距離為190m,距取水口最小距離為220m,
(略)線穿越。
在落實《報告表》和本批復提出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項目建設對環境不利影響可以減
(略)域環境可接受的程度。我局同意你單位:
(略)
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及運營期管理要求
(一)生態保護措施。1.嚴格控制施工占地,按照施工邊界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擴大施工范圍,禁止將臨時用地、生產
(略)等設置在飲用水水源
(略)及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加強施工管理、宣傳教育,禁止隨意砍伐林木或捕殺保護動物。優化施工方案,盡量減少施工噪聲、燈光對鳥類及哺乳類野生保護動物的驚擾。2.加強施工管理,減少水土流失,禁止將施工物資隨意堆放在河道旁,施工過程中進一步完善開挖土方
(略)臨時防護措施,對裸露邊坡進行臨時苫蓋、排水。3.
(略)走向,優先避讓國家及地方重點保護植物及古樹名木,在路線避讓技術或環境影響不可行的情況下方可考慮就近移栽保護。對距離施工地點:
(略)
(二)水環境保護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期,縮短雨季施工時間,施工中嚴格控制施工范圍,禁止跨界施工。
(略)全線嚴禁隨意傾倒、排放工程建設廢渣、生活垃圾、污水及其他廢棄物;嚴禁利用滲坑、滲井排放施工廢水。2.
(略)應分開設置,生產廢水經隔油沉淀處理后,回用于廠內灑水抑塵,隔離出的油類物質采用封閉罐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資質的機構處理;施工生產
(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作農肥,不外排。3.加強臨近水源
(略)路段施工期環境管理,采取土石方及時清運、避免施工機械漏油等環保措施,禁止在飲用水源
(略)范圍內設置施工生產
(略)、取土場、棄渣場等臨時占地,禁止向水源
(略)排放污水。4.路基施工等應避免破壞沿線村屯輸水管線及設備,若對輸水管線或設備無法避讓的,應與受影響的村委進行協商,對受到破壞的相關輸水設備或管線等進行改移改建,在不影響村民飲用水的情況下方可進一步開工建設。
(三)大氣污染防治措施。1.
(略)線,盡量遠離
(略),避免揚塵等影響村莊居民。施工現場采取圍擋以及施工場地、施工便道定時灑水降塵,對靠近
(略)段增加灑水次數;施工散料運輸車輛加蓋蓬布和物料加濕,物料堆放時加蓋蓬布。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2.施工期拌和站采用集中場站拌和方式:
(略)
(四)噪聲污染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工序,距離集中
(略)段應禁止高噪聲機械在午間(北京時間12:00—14:30)及夜間(北京時間22:00—06:00)施工作業;在環境敏感點附近施工時,設置臨時圍擋;需連續作業的應提前公告。2.對預測超標的聲環境敏感點采取設置鋁合金玻璃窗、換裝隔聲窗等聲環境保護措施,施工單位:
(略)
(五)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按照要求分類收集,有回收利用價值的要進行綜合利用。施工期間開挖土方及時回填,嚴禁亂堆、亂倒垃圾和固體廢棄物。
(六)運營期嚴格執行汽車尾氣排放檢查制度,
(略)。
(略)邊植樹綠化,
(略)沿線大氣環境。
(略),保證暢通,保持良好的狀態。
(七)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要求。項目應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
(略)
(八)突發環境事故應急措施。按照《企業事業單位:
(略)
(九)環境信息公開。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環發〔2015〕162號)要求,公開項目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并主動做好項目建設和運營期與周邊公眾的溝通協調,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環境問題,采納公眾的合理意見,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訴求。
(十)設計、施工階段環境保護要求。建設項目應當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將環境保護設施建設納入施工合同,保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進度和資金落實。
三、項目建設期、運營期須按《報告表》所列的環境監測方案實施監測,并按國家有關要求公開監測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監測結果定期上報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建設單位:
(略)
五、建設單位:
(略)
六、我局委托
(略)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組織開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監督檢查,
(略)港北生態環境局按規定對項目建設期、運行期間執行環保“三同時”情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發現環境問題及時上報我局。
七、本批復自下達之日起超過5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
(略)
(略)生態環境局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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