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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庫裁判要旨42:司法鑒定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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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商事案件
01、參考案例: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訴某尼(中國)有限公司等專利權權屬、侵權糾紛案
【裁判要旨】:
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員具備鑒定資質,鑒定程序并不違反法律規定,鑒定人員亦出庭接受質詢并對鑒定程序和鑒定依據作出說明,相關瑕疵并不影響對技術問題發表鑒定意見并得出結論,對方當事人并未提出足以反駁或者推翻鑒定意見的理由或者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納該鑒定意見。
【案例文號】:(2020)最高法民申4955號
02、參考案例:某國際集團等訴某(張家港)化工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
【裁判要旨】:
在技術比對的審查中,應秉持嚴格、規范的鑒定程序。在當事人得知鑒定結果對其不利的情況下,若以追加被告、撤回起訴、不參加庭審等方式拖延訴訟的,法院可以根據誠信原則,及時駁回當事人不當請求,并依法缺席判決,以避免對方當事人長期處于涉嫌侵權的不穩定狀態。? ??
【案例文號】:(2013)滬高民三(知)終字第93號
03、參考案例:錢某訴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市分公司財產損失保險合同糾紛案
【裁判要旨】:
單方委托鑒定意見應嚴格進行審查。單方委托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可以避免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發生后拒絕定損或怠于定損導致車輛損失無法確定,也可以防止保險公司過分壓低定損金額,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與此同時,對單方委托在程序上要嚴格把關,保證保險公司參與程序和提出意見的權利,在鑒定意見存疑的情況下,應當允許重新鑒定。
【案例文號】:(2020)蘇0213民初3975號
04、參考案例:某種業科技有限公司訴新疆某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種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糾紛案
【裁判要旨】:
植物新品種權糾紛中,權利人在起訴前單方自行委托的鑒定,不是司法委托鑒定,人民法院可參照法律和司法解釋關于鑒定意見的審查規則,從樣品來源、鑒定資質、適用的鑒定規則和測試方法等方面,依法審查證據的證明力。
【案例文號】:(2021)瓊73知民初24號
05、參考案例:安徽某甲(集團)有限公司訴某乙公司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案? ??
【裁判要旨】:
一方當事人就專門性問題單方自行委托有關機構或者個人出具的書面意見,其性質僅是一份書面證據材料,并非民事訴訟法規定的鑒定意見,應采用私文書證的審查認定規則,并結合案件查明的事實和其他證據進行審核判斷。對方當事人既未舉示足以反駁該意見內容和結論的證據,也未提交證據證明存在鑒定機構或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鑒定資質、鑒定程序嚴重違法、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等情形,該書面意見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案例文號】:(2023)最高法民申1039號
06、參考案例:南京某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訴西安市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案
【裁判要旨】:
由于涉案軟件與被訴侵權軟件的源程序編寫語言不同,不具備進行直接對比的條件,且從涉案產品芯片中只能讀出二進制代碼,與電子版源程序分屬不同表達方式,無法進行直接對比。在二進制代碼實質相同的情形下,存在用不同語言編寫的源程序的可能性極小,此時,鑒定機構采用二進制代碼對比方法,確定電子版源程序與涉案產品芯片中程序的一致性并無不當。
【案例文號】:(2008)蘇民三終字第79號
07、參考案例:顧某訴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案
【裁判要旨】:
Ⅰ、單方委托鑒定意見的認定問題。單方委托是車輛損失保險合同糾紛的常見問題,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在接到事故報案后,均會及時自行查勘定損,但是,單方委托仍時有發生。被保險人之所以進行單方委托,主要原因在于保險公司定損價格過低,雙方又無法協商一致,故委托公估公司等對車損進行鑒定。在此情形下,保險公司對評估金額通常不予認可,往往會申請重新鑒定,此時人民法院需要考慮單方委托鑒定的程序是否存在問題,鑒定意見實體上是否存在問題,作出相應的處理。? ??
Ⅱ、應注意防范利用單方委托“騙保”的問題。司法實踐中,被保險人虛構事實、隱瞞情況,騙取保險公司理賠款項的情況時有發生,損害了保險人的合法利益,也嚴重擾亂了訴訟秩序,損害了司法權威。人民法院在相關案件審理中,要嚴格審查單方鑒定在程序上、實體上是否存在問題,對可疑的單方鑒定意見,應允許當事人進行重新鑒定,以保證實體公正、程序公正。
【案例文號】:(2018)蘇02民終2279號
08、參考案例: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訴成都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術合同糾紛案
【裁判要旨】:
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委托鑒定或者調查收集證據,需要經過人民法院準許,申請鑒定的事項或者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與待證事實無關聯、對證明待證事實無意義或者其他無調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
【案例文號】:(2021)最高法民申4840號
09、參考案例:亓某訴某保險萊蕪支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案
【裁判要旨】:
被保險人單方委托鑒定結論的效力認定。單方委托作出的鑒定意見,符合證據的形式要件,但從證據的實質要件看,單方委托剝奪了保險公司參與查勘、選擇鑒定機構并提出相關意見的權利,保險公司無法對鑒定方法、鑒定過程、檢材等進行確認,一般應允許保險公司重新申請鑒定。但是,如果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發生后拒絕定損或怠于定損,則視為保險公司不履行義務的同時放棄了查勘車損的權利,此時被保險人單方委托認證中心進行鑒定不存在任何過錯,在保險公司沒有證據證明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鑒定資格、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前提下,法院對于鑒定結論應予采信。? ??
【案例文號】:(2014)萊中商終字第66號
10、參考案例:某網絡科技公司訴浙江某興信息技術公司、浙江某石信息技術公司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
【裁判要旨】:
鑒定機構經評估作出的商業價值鑒定僅是確定知識產權商業價值的一種方式,在經審查不宜直接依據價值評估鑒定意見認定涉案技術秘密商業價值的情況下,依據現有證據情況,可以綜合考慮涉案技術秘密的研究開發成本、實施該項技術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競爭優勢的時間等因素,酌情確定涉案技術秘密的商業價值,進而作為確定賠償數額的依據之一。
【案例文號】:(2021)最高法知民終2298號
11、參考案例:魯某某訴賈某、某保險公司等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案
【裁判要旨】:
在民事訴訟案件中,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意見是證據種類之一,該證據經當事人質證、法院查證屬實作為生效裁判的定案依據后,未有法定事由、未經法定程序,鑒定機構即作出撤銷鑒定意見的決定,妨礙了民事訴訟,應屬無效。? ??
【案例文號】:(2015)皖民提字第00081號
12、參考案例:汕頭市生態環境局訴陳某標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裁判要旨】:
在辦理被告人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件時,為查明生態環境損害程度和損害事實,有關機關委托相關機構對案涉固體廢物危險特性進行簽定出具的鑒定意見,并作為刑事訴訟證據使用,由此產生的鑒定費用依法應在刑事案件中處理。省級、市地級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門、機構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主張由賠償義務人支付該筆費用的,不予支持。
【案例文號】:(2023)粵05民初167號
13、參考案例:某建設公司訴某產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
【裁判要旨】:
工程的質量是否合格,在當事人有爭議并且已經進行了司法鑒定的情況下,應當依據鑒定結論作出判斷。但是,在施工的過程中每一道工序都已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質檢單位參與驗收,且都是在上述單位認可其上一工序質量合格之后才進入下一工序施工的情形下,案涉工程質量最終被鑒定為成批不合格,應當認定責任不完全在施工方。
【案例文號】:(2016)最高法民再367號
14、參考案例:山東某公司訴山西某公司、順縣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裁判要旨】:? ??
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中,一方當事人就專門性問題自行委托有關機構或者人員出具的意見,在法律性質上雖然不屬于民事訴訟法所稱的由人民法院經由司法鑒定程序所獲得的鑒定意見,但法律并未排除其作為證據的資格。一般可以參照法律和司法解釋關于鑒定意見的審查規則和準用私文書證的質證規則,結合具體案情,對其證明力適當從嚴審查。自行委托取得的書面意見由具有相應資格的機構和人員作出、檢測程序合法、對照樣品來源可靠、檢測方法科學,經質證對方當事人未提出足以推翻意見的相反證據或者足以令人信服的質疑的,一般可以確認其證明力;存在程序嚴重違法、對照樣品來源不明等重大錯誤,或者對方當事人提交了足以推翻意見的相反證據或者足以令人信服的質疑的,不予采信。
【案例文號】:(2021)最高法知民終732號
15、參考案例:馮某某訴某管理局民事主體間房屋拆遷補償合同案
【裁判要旨】:
原權利人在未經核實查驗的情況下,以不動產登記簿上所記載的不動產性狀為重要因素與相對人達成不動產物權轉移合意并訂立雙務有償合同后,經依法鑒定,不動產登記對該性狀的記載與鑒定意見存在差異。相對人據此主張原權利人承擔違約責任的,無需經過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前置性地否定不動產登記效力,原權利人關于不動產權屬證書尚屬合法有效、其相對于鑒定意見系優勢證據的抗辯不能成立,人民法院應依法支持相對人的訴訟請求。
【案例文號】:(2021)京02民再205號
16、參考案例:吳某訴中鐵某局、某路橋公司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
【裁判要旨】:? ??
環境損害數額的確定,往往需要通過技術手段鑒定。但在鑒定困難、鑒定成本過高或不宜進行鑒定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參考專家意見,結合案件具體案情,依正當程序合理確定損失數額。人民法院充分考慮噪聲污染的特殊性,在認定被侵權人蛋雞受損系與侵權人施工噪聲存在因果關系的基礎上,通知專家就本案蛋雞損失等專業性問題出庭陳述意見,充分運用專家意見、養殖手冊等確定蛋雞損失基礎數據,并在專家的幫助下建立蛋雞損失計算模型,得出損失數額并判決支持了被侵權人的部分訴請,在確定環境損害數額問題上做了有益探索。
【案例文號】:(2015)筑環保民終字第2號
17、參考案例:四川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訴山東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
【裁判要旨】:
訴訟過程中對專門性問題是否需要進行鑒定的標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申請司法鑒定并不必然啟動鑒定程序,人民法院仍應當根據對相關事實的認定需要作出是否啟動鑒定程序的決定。對此一般應當著重從以下四方面予以審查:
一是關聯性,即申請鑒定的事項與案件有待查明的事實是否具有關聯;
二是必要性,即是否必須通過特殊技術手段或者專門方法才能查明相應的專門性問題,是否已經通過其他的舉證、質證手段仍然對專門性問題無法查明;
三是可行性,即對于待鑒定的專門性問題,是否有較為權威的鑒定方法和相應有資質的鑒定人,是否有明確充分的鑒定材料;
四是正當性,即鑒定申請的提出是否遵循了相應的民事訴訟規則,在啟動鑒定之前是否已充分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以確保程序上的正當性。? ??
【案例文號】:(2022)最高法知民終541號
18、參考案例:劉某甲訴張某否認親子關系糾紛案
【裁判要旨】: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孕育的子女,推定丈夫為該子女的父親,是親子關系認定中的基本原則。父或母雖有權提起否認之訴,但應當有正當理由。一方為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以無法證明真實性的單方親子鑒定報告請求否認子女與對方的親子關系,對方不認可該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不能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
【案例文號】:(2021)贛08民終2727號
19、參考案例:深圳某電子設備有限公司訴某機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專利合同糾紛案
【裁判要旨】:
當事人對某項證據的真實性有異議并曾經申請鑒定,但因未按要求繳納鑒定費用等原因被視為放棄鑒定申請后,人民法院判斷該項證據的真實性時,不能直接以當事人已經放棄鑒定申請為由而否定該證據的真實性,應該根據該證據的來源、形成情況、客觀狀態等,結合案件的其他證據,綜合判斷其真實性。
【案例文號】:(2009)民申字第1325號
20、參考案例:王某訴某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案
【裁判要旨】:
被保險人起訴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獲生效判決支持但未實際執行到位的,有權要求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并不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保險人履行保險賠償責任后依法獲得保險代位求償權。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怠于通知致使保險人未能參與定損的,損害了保險人的知情權和參與定損權,其依據侵權生效判決所確認的損失金額主張保險理賠的,保險人有權申請重新鑒定。? ??
【案例文號】:(2019)滬74民終238號
21、參考案例:泰州市某船廠訴朱某某船舶建造合同糾紛案
【裁判要旨】:
Ⅰ、司法鑒定的啟動權和審查權。當事人依法享有鑒定啟動的申請權,但當事人申請鑒定并不必然啟動鑒定程序。對專業性問題是否需要進行鑒定、是否啟動鑒定程序以及鑒定意見是否作為證據予以采信等,均屬于人民法院審查的范圍,仍需要法官根據其對案件相關事實的認定、審理的需要進行綜合判斷。如果法院通過對現有證據的綜合分析能夠對涉案關鍵事實予以查明,則當事人申請的司法鑒定在案件中屬非必要。
Ⅱ、司法鑒定的局限性。因受鑒定機構的儀器設備、鑒定方法等客觀因素和司法鑒定人知識水平、業務能力和實踐經驗等主觀因素的影響,鑒定意見在實踐中往往存在差異性和不確定性。為防止鑒定程序的隨意性,人民法院應當對當事人的鑒定申請進行實質性審查,并進一步明確鑒定的范圍。
【案例文號】:(2020)鄂民終416號
22、參考案例:某環境研究所訴某開發公司等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
【裁判要旨】:? ??
社會組織作為環境公益訴訟的原告,因無力交納鑒定費用導致無法通過司法鑒定方式確定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恢復原狀期間服務功能損失的金額的,為切實保護受損生態環境,人民法院可參照相關司法解釋關于確定生態環境修復費用所需考量的因素,對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恢復原狀期間服務功能損失的賠償金額予以合理確定。
【案例文號】:(2018)渝04民初523號
23、參考案例:陳某甲訴陳某乙、陳某丙等共有權確認糾紛案
【裁判要旨】:
在財產糾紛案件中,當事人為獲取更多遺產份額而提出DNA鑒定申請,如該DNA鑒定申請不符合包括知情同意原則、隱私保密原則、不傷害及尊重原則在內的倫理原則,會嚴重傷害已逝者的尊嚴,違背華人社會的傳統倫理道德和善良風俗,則該申請不應被許可。人民法院應慎重考慮以DNA鑒定解決爭議的可行性與必要性,并妥善對待司法技術和倫理道德價值沖突,作出符合道德倫理價值判斷的公正審判。
【案例文號】:(2020)閩02民終4952號
24、參考案例:某環境公益協會訴儲某某、某物資再生利用公司等環境污染民事公益訴訟案
【裁判要旨】:
環境侵權案件中有關污染物認定、損失評估、因果關系認定、環境生態修復方案等問題,需要從專業技術的角度作出評判。法院可根據審理需要邀請環境保護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依法委托專業機構鑒定評估,提出生態環境修復方案。土壤修復方案還可根據具體情形向社會公布,聽取公眾意見,以保障公眾對環境修復工作的有效參與;引入第三方治理模式,通過市場化運作,將環境修復交由專業組織實施,使判決得以執行。? ??
【案例文號】:(2014)常環公民初字第2號
25、參考案例:劉某國訴某升公司等海上、通海水域養殖損害責任糾紛案
【裁判要旨】:
當對侵權所造成損失程度及數量的認定存在多份不同的鑒定意見(評估報告)且分歧較大時,可以在結合日常經驗的基礎上,運用專家輔助人制度綜合評判鑒定意見(評估報告)內容的客觀性與合理性。
【案例文號】:(2018)最高法民申5945號
26、參考案例:某(天津)有限公司訴夏某某、蘇州某金屬有限公司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
【裁判要旨】:
對于刑事偵查階段委托鑒定形成的鑒定意見,所依據的客觀證據、鑒定人員的證言等證據材料,在民事訴訟階段無須重新委托鑒定的情況下,可以依法審核后采信刑事偵查階段形成的鑒定意見。
【案例文號】:(2013)蘇知民終字第0159號
27、參考案例:四川某種業公司訴瀘州某種業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
【裁判要旨】:
針對同一被訴侵權人繁殖、銷售同一被訴侵權品種行為在行政查處程序中形成的檢驗報告,可以在民事侵權糾紛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該行政執法中的檢驗報告與法院委托鑒定報告系針對不同批種子的檢驗而得出不同檢驗結論的,不能認為檢驗結論之間存在沖突。? ??
【案例文號】:(2020)最高法知民終793號
二、刑事案件
28、參考案例:李某、吳某華故意傷害案
【裁判要旨】:
在審查具有鑒定資質的機構所出具的不同鑒定意見時,審判人員應綜合全案證據,充分運用邏輯、常識和經驗,從鑒定機構是否使用了符合行業標準的鑒定方法、得出的實體結論是否參考了必要的材料等方面對鑒定意見的證據資格作出實質性審查。如發現鑒定方法缺少科學性,鑒定材料不完備,實體結論不妥當等,可以啟動重新鑒定程序,進而作出準確判斷。
【案例文號】:(2019)贛02刑終132號
29、指導性案例147號:張永明、毛偉明、張鷺故意損毀名勝古跡案
【裁判要旨】:
對刑事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需要鑒定,但沒有鑒定機構的,可以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就案件的專門性問題出具報告,相關報告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案例文號】:(2020)贛刑終44號
30、參考案例:黃某某、周某、袁某某合同詐騙案
【裁判要旨】:
鑒定意見并非當然具備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效力,能否作為定案的根據,應當審查其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根據在案證據加以綜合判斷,不能不加甄別、盲目采信。
【案例文號】:(2019)贛04刑終521號
31、參考案例:楊某某受賄案? ??
【裁判要旨】:
價格認定機構不具有書畫真偽鑒定的資質。職務犯罪涉案書畫鑒定應參照《涉案文物鑒定評估管理辦法》的規定,選取國家文物局指定的涉案文物鑒定評估機構和予以備案的文物鑒定評估人員,對涉案書畫進行真偽鑒定。
【案例文號】:(2019)蘇刑終37號
32、參考案例:付某林故意傷害案
【裁判要旨】:
對于一般輕傷、重傷人身傷害鑒定的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鑒定機構和鑒定人是否合法;二是送交的鑒定材料是否齊全正確;三是鑒定方法是否科學準確;四是鑒定結論與在案證據是否一致;五是鑒定意見是否符合法定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關于鑒定意見審查內容方面的規定第二十三、二十四條,可以作為人身傷害鑒定意見審查的參考。此外,鑒定時被害人到場,有助于鑒定人員更好進行審查判斷。但被害人未到場并不影響鑒定意見的采信。
【案例文號】:(2012)浙湖刑終字第70號
33、參考案例:紀某某等三十三戶果農訴青島某化工公司環境污染責任糾紛案
【裁判要旨】:
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是人民法院審理環境侵權糾紛案件的重要輔助手段,但不能過度依賴鑒定意見,需要綜合判斷各種證據,實現公正裁判。如機械采用鑒定結論,則很容易出現“以鑒代審”情況的出現,尤其對于一些鑒定現場被破壞或時效性滯后的情況下,鑒定模擬或復制的現場可能無法還原污染現場的真實情況,應當正確分析論證鑒定意見,作出合理裁判。? ??
【案例文號】:(2016)魯02民終4430號
34、參考案例:蔣某破壞生產經營案
【裁判要旨】:
司法鑒定對于解決審判中的專門性問題,幫助審判人員查明事實往往起到關鍵性作用,對鑒定意見應從鑒定的啟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資質、鑒定的依據、鑒定的過程和方法等實體、程序各方面進行審查,作出判斷。
【案例文號】:(2015)海刑初字第434號
35、參考案例:韓某故意殺人案
【裁判要旨】:
Ⅰ、鑒定人出庭必要性審查。被害人王某某的死因鑒定意見是影響本案定罪量刑的關鍵證據,針對被害人的死因,公安機關先后委托兩個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兩份鑒定意見雖然結論相同,但對于尸體是否存在窒息征象上存在矛盾。辯護人提出,被告人韓某和被害人王某某均吸食毒品,不能排除被害人系吸毒過量或吸毒過量昏迷后被被子蓋住頭部窒息而死的可能性。庭前,公訴機關申請鑒定人出庭作證。為明確被害人王某某的死因,排除其他可能導致死亡的原因,解決控辯雙方的爭議,查明案件事實真相,法庭審查后認為鑒定人有出庭作證的必要性,同意公訴機關的申請,并依法通知鑒定人出庭作證。
Ⅱ、庭審過程中,圍繞被害人王某某的死因,控辯雙方及法庭先后對鑒定人進行了發問。鑒定人在其法醫病理學鑒定和法醫臨床鑒定的專業范圍內,對鑒定機構作出的“符合窒息的尸體征象,不能排除機械性窒息死亡”鑒定意見進行說明,并對辯護人提出的被害人王某某可能存在的死亡原因逐一進行排除,根據尸體檢驗、病理檢驗等檢驗報告,可以確定被害人王某某系窒息死亡,但導致窒息的原因不明確。? ??
Ⅲ、鑒定人通過出庭作證的方式,就鑒定意見當庭作出說明,接受控辯雙方和法庭的質詢,有助于法庭就鑒定意見的證明力進行實質、全面的審查,查明案件事實真相,作出正確的裁判。經過庭審質證,法庭審查后認為,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鑒定中心及鑒定人均具備法定資質,鑒定程序合法,鑒定過程和方法符合規范要求,該鑒定意見在尸體檢驗的基礎上,排除其他可能導致死亡的原因,得出不排除王某某為機械性窒息死亡的鑒定意見,該鑒定意見合法、有效,依法應予采信。如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
【案例文號】:(2017)浙刑終373號
36、參考案例:陳某寶等尋釁滋事案
【裁判要旨】:
審查鑒定意見應當在綜合全案證據的基礎上,著重審查鑒定依據的資料是否全面真實、鑒定的過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關專業的規范要求、論證說理是否充分等,對于鑒定意見與其他在案證據存在明顯矛盾且不能得到合理解釋的,依法不予采信。
【案例文號】:(2010)一中刑終字第2490號
37、參考案例:李某故意傷害案
【裁判要旨】:
關于醫療過錯鑒定意見的認定,應關注以下幾點:
(1)偵查機關可以依職權就醫療過錯問題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
(2)醫療過錯鑒定意見可以作為判斷被告人刑事責任大小的依據之一,而不能作為判斷被告人有無刑事責任的依據。
(3)審查鑒定意見既要注重實體審查,也要注重程序審查。
于實體審查而言,主要是結合案件事實審查鑒定意見是否客觀真實,判斷醫療過錯是否成為介入被害人死亡的因素。于程序審查而言,鑒定過程中沒有被害方的參與并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八條關于鑒定意見不得作為定案根據的九種情形,且被害方對醫院的診療行為并沒有提出實質意見,開庭審理中對鑒定意見也沒有異議,而對醫院診療行為是否有過錯的爭議雙方(醫院方和被告方)均已參加聽證會,并發表過意見,因此,被害方沒有參加聽證并不影響鑒定機構的實體結論。
【案例文號】:(2017)遼02刑初123號
38、參考案例:張某群等盜竊案
【裁判要旨】:
如何審查盜竊案件中被竊書法作品的價格鑒定意見。
(1)送交價格鑒定前應查清被竊物品的基本事實及確定真偽。對于涉案物品為書法等藝術作品的,在價格鑒定前應該先對作品的真偽進行鑒定。
(2)不能簡單以市場法對被竊書法作品進行估價。因考慮到書法作品價值的特殊性,特別是在存在贗品的情況下,難以采用市場法和成本法估價時,在價格認證中心沒有具體評估價格的情況下,應本著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則。
綜上,在竊取書法作品的案件中,司法機關應當先委托專業部門作出作品真偽的認定后,再由價格認證中心出具價格鑒定意見。? ??
【案例文號】:(2016)浙05刑終178號
39、參考案例:林某某等侵犯商業秘密案
【裁判要旨】:
對侵犯商業秘密犯罪行為導致權利人損失的認定,審查涉案商業秘密的秘點司法鑒定意見與損失司法會計鑒定意見之間及該兩項鑒定意見與案件待證事實之間的關聯性最為關鍵,簡單以鑒代審,往往容易擴大損失認定,對被告人的處罰難以體現罪責刑相一致的刑事處罰原則。審理該類案件,應當依法對鑒定意見與案件待證事實之間是否存在關聯性進行嚴格審查,在全面細致甄別、比對原始證據的基礎上認定案件事實,確定被告人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導致權利人的損失數額。
【案例文號】:(2018)粵13刑終361號
40、參考案例:吳某固故意殺人案
【裁判要旨】:
對于被告人作案動機異常、回答問題或精神狀態存疑的,要重視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能力的審查。對起訴時未作法醫精神病鑒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有鑒定必要的,即便被告人及其親屬未提出法醫精神病鑒定申請,也應當及時委托鑒定,或者通知人民檢察院補充鑒定,以準確認定被告人作案時的刑事責任能力,依法保障被告人權益。
【案例文號】:(2021)豫16刑初8號
41、參考案例:某某株式會社、上海某某公司訴辛某某、某某有限公司、廣州某某中心、某某音像出版社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裁判要旨】:
中國法院對當事人提交的外國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能否采信,應當按照中國的相關法律進行審查。? ??
【案例文號】:(2011)民申字第259號
42、參考案例:韓某亮、劉某強奸案
【裁判要旨】:
性侵患有精神障礙婦女案件中,該婦女有無性自我防衛能力是審查的關鍵問題之一。當存在不同司法精神病鑒定意見時,在審查鑒定資質、方法、依據及檢材的基礎上,應當綜合全案證據,重點對以下方面進行審查判斷:被性侵婦女案發時是否存在明確的精神障礙診斷;是否能夠正確認識和實質理解性行為、自身性權利;是否能夠認識自身所遭受到的性侵害及其影響甚至嚴重后果;是否因精神障礙而喪失了性防御能力等。在此基礎上,對該女性是否具有性自我防衛能力做出準確判斷。
【案例文號】:(2022)贛09刑終138號
43、參考案例:曹某波、歐陽某武非法采礦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審理環境資源案件查明的事實與作為鑒定意見變量參數的事實不一致,但不是必須重新鑒定的,可以按照相應比例依法調整后,依據審理查明的事實作出認定。
【案例文號】:(2022)贛11刑終88號
44、參考案例:張某廣非法占用農用地案
【裁判要旨】:
本案所涉“鑒定結論”,實際系就專門性問題出具的報告。對于行政機關依據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就專門性問題出具的報告,人民法院應當參照鑒定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審查。在相關意見存疑的情況下,可以通知出具報告的人員出庭作證,接受質證詢問。? ??
【案例文號】:(2020)魯1625刑初272號
45、參考案例:汪某某侵犯商業秘密宣告無罪案
【裁判要旨】: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案件認定案件事實,必須以證據為根據,定罪量刑的證據應當確實充分,且已經排除合理懷疑。在侵犯商業秘密刑事案件審理中,要注意審查技術鑒定材料的來源以及是否客觀真實反映權利人的技術信息,對于營業利潤的鑒定意見,要注意審查相關產品的成本、市場價格等基礎性財務數據是否客觀準確。
【案例文號】:(2015)蘇知刑終字第00012號
46、參考案例:謝某華非法采礦案
【裁判要旨】:
關于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作出的鑒定意見在刑事訴訟中能否作為證據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七十五條規定,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經法庭查證屬實,且收集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作為定案的根據。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后,如已經不具備重新鑒定、勘驗的條件,且有證據證明行政機關的上述行為程序合法,與其他證據能夠相互印證,確有必要作等外解釋的,可以個案處理。同樣,司法實踐中,對行政機關收集的言詞證據,在刑事訴訟中作為證據材料使用的,必須作更為嚴格的限制,即僅限于確實無法重新收集,但又必須使用的,且有證據證明取證程序合法、能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極特殊情形。本案中,采挖的砂石已經被被告人銷售給他人,不具備重新鑒定的條件,無法再做鑒定,且行政機關取證程序合法,因此,某地質研究所作出的鑒定報告可以作為刑事證據使用。? ??
【案例文號】:(2021)鄂05刑終126號
47、參考案例:劉某某故意殺人案
【裁判要旨】:
當事人對被告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鑒定意見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的,法院應審查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并結合具體案情決定是否重新鑒定。在審查認定時,首先應當根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的規定進行證據能力審查,包括鑒定委托程序等是否合法,鑒定機構、鑒定人是否具備法定資質,鑒定材料是否真實可靠,鑒定過程和方法是否符合專業規范等情形。其次應結合庭審質證結果、案件事實等對鑒定結論是否采信進行實質性判斷,即證明力審查,尤其是有異議的專家論證意見,及與在案證據的矛盾之處。再次應綜合全案進行必要性審查。對于原鑒定意見足以采信的,則可不重新鑒定。
【案例文號】:(2023)魯刑核21號
48、參考案例:王某林等人污染環境案
【裁判要旨】:
未經處理的生活垃圾屬于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有害物質”。對于建筑垃圾的屬性,則需結合鑒定機構出具的關于案涉建筑垃圾具體成分等的檢測結果及鑒定評估報告,加以準確認定。
【案例文號】:(2021)浙06刑終65號
49、參考案例:馬某某故意殺人案
【裁判要旨】:? ??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獨立地以附帶民事被告身份參加附帶民事訴訟,應由其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本案中雖然只對被告人進行了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鑒定,認定被告人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但是在鑒定的過程中對被告人患有精神疾病這一事實,已經在醫學上進行了肯定的判斷,在確定被告人是精神病人的基礎上,結合本案其他關于被告人平時表現的證據,可以認定其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作出這樣的判斷是符合邏輯和法律規定的。
【案例文號】:(2014)冀刑一終字第149號
50、參考案例:林某某走私普通貨物案
【裁判要旨】:
偵查機關依法提取走私犯罪中非接觸式即時通信工具相關記錄作為證據移交法庭,該類證據為電子數據,審查該類證據應當著重從取證規則等方面分析其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尤其是引入第三方鑒定機構對證據的關聯性進行鑒定,促使電子數據達到證據的認定標準,可以作為定案證據使用。
【案例文號】:(2022)皖刑終149號
51、參考案例:潘某強制醫療案
【裁判要旨】:
對于檢察機關申請強制醫療,被申請人本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提出不予強制醫療申請的,法院應當結合被申請人既往精神病史、認知能力、日常行為表現等情況,審查全案證據材料和被申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近親屬提交的材料。如確有必要,應另行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對被申請人的病情再次進行綜合診斷評估,出具最新評估報告以作參考。同時,綜合考慮被申請人的近親屬是否有意愿與能力對其進行看管和監護。經審查認為被申請人已達臨床治愈水平,病情穩定,不具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危險性,且其近親屬愿意看管監護的,可決定不予強制醫療,責令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 ??
【案例文號】:(2021)浙0105刑醫2號
三、行政案件
52、參考案例:胡某杰訴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行政賠償案
【裁判要旨】:
在行政賠償、補償案件中,因被告的原因導致原告無法就損害情況舉證的,應當由被告就該損害情況承擔舉證責任。對于各方主張損失的價值無法認定的,應當由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當事人申請鑒定,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行為時,依法應當評估或者鑒定的除外;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拒絕申請鑒定的,由其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當事人的損失因客觀原因無法鑒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的主張和在案證據,遵循法官職業道德,運用邏輯推理和生活經驗、生活常識等,酌情確定賠償數額。
【案例文號】:(2021)最高法行賠申551號
四、國家賠償案件
53、參考案例:劉某某申請某法院重審無罪國家賠償案
【裁判要旨】: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被告人為自證清白申請鑒定且因該鑒定結論而被改判無罪或作無罪處理的,因此發生的鑒定費用屬于國家賠償范圍。? ??
【案例文號】:(2021)遼委賠提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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