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承諾
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若發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參與競價活動等;(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
(略)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狀態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6月6日截止。)
其他權利情況無
其他披露事項
交易條件與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租金掛牌價5.28萬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價無
租金掛牌價備注首年租金掛牌價5.28萬元,租金無遞增。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承租權未表示
租金支付要求每年租金相同,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首年租金、
(略)指定賬戶,從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應于上一年租期到期前30日支付給出租方。出租用途經營用途限制:不得經營重污染、重噪音、危險品等相關行業。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1、履約保證金:
(略)。2、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自行辦妥經營證照、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手續,經營證照必須與承租人直接相關,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助提供。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租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開設審批(包括土地規劃用途和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3、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水、電、物業管理費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標的按現狀交付使用,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原裝修、裝飾物的完好,不負責原裝修的拆除工作。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需書面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4、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如自項目成交后第3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5、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租賃期間內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標的對外轉讓、轉租、出借或以聯營、承包等其他形式變相轉租。6、房屋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7、原承租人設優先權,若原承租人未能競價中標或不參與競價,給予3天騰空期,若由原承租人競價中標則不給予騰空期,延上期日期簽訂租賃合同。
租期3年
有無免租期無
承租方資格條件1、競買人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競買人須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證金事項交納金額(萬元)2.00交納時間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溫馨提示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交納方式:
(略)
保證金扣除條款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
(略)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溫州聯合產權在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將立約保證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終結。
是否自動延牌否
延牌情況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遴選方式:
(略)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承租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則信息披露終結。
項目附件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關于意向方資格條件需上傳的材料.doc實地勘察確認函.docx特別事項約定.docx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docx租賃合同及消防安全責任書(樣本).docx
標的物位置
聯系方式:
(略)
交易機構聯系人:
(略)
傳真郵箱:
(略)
地
(略)網址https://
(略)
(略)聯系地
(略)1601
聯系人:
(略)
手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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