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議標文件
(略):
項目名稱:
(略)
第一部分議標文件
一、報價須知
1.適用范圍
1.1本議標文件僅適用于本次報價項目。
1.
(略)
2.定義
2.1“詢價人”
(略)。
2.2“報價人”系指響應報價文件要求,向詢價人提交報價文件的企業(yè)(事業(yè))法人。
3.項目基本情況
3.1項目名稱:
(略)
3.2項目實施地點:
(略)
3.3項目工期要求:10個工作日內(nèi)
4.報價人應承擔本項目中的各項費用,并負責保護詢價人不受任何傷害。一切文字和專利侵權引起的申訴,法律裁決、訴訟和相關費用,均與詢價人無關。所有報價方應當遵守有關報價的法律、法規(guī)。
二、報價人資質(zhì)要求
1.報價人資格要求:
(1)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近3年內(nèi)有類似相關成功業(yè)績至少1例;
(5)當招標項目涉及國家行政許可要求時,具有相應的行政許可資質(zhì):消防設施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報價人需提交的材料清單:
(1)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復印件(年度工商年檢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3)企業(yè)基本情況表(見附件);
(4)近3年承擔的相關業(yè)績證明(合同復印件2份);
(5)企業(yè)組織結構、主要管理人員及專業(yè)技術人員情況;
(6)行政許可資質(zhì)證書:消防設施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及以上;
復印件;
(7)其他(根據(jù)項目需求添加,如生產(chǎn)設備、現(xiàn)場考察等)
所有提交的資格預審材料均需加蓋潛在報價人公章。
三、招標項目的要求和說明
1.項目內(nèi)容及范圍
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振華食堂天然氣管道布置圖.pdf》)對其食堂現(xiàn)有的燃氣管道進行改造。
2、技術說明、工藝要求
2.1、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圖紙中的工藝施工說明進行,確保每一步驟都符合設計要求。
2.2對于管道的連接和固定,應采用與管道特性表相匹配的方式:
(略)
2.3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與圖紙不符的情況,必須立即停止施工并與甲方溝通,待確認后再繼續(xù)。
3.材料說明:
3.1、所有管道材料的選擇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中的主要材料表執(zhí)行。
3.2、確保所有材料的質(zhì)量符合國家標準,并提供相應的質(zhì)量證明文件。
4.竣工驗收(交付)條件:
工程滿足《振華食堂天然氣管道布置圖》中設計目的和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規(guī),并整理以下材料成冊交甲方備案
設計文件:燃氣管道改造的設計圖紙、設計變更文件等。
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材料合格證明:管材、閥門、燃氣表等材料的質(zhì)量證明文件(合格證、檢測報告等)。
管道焊接記錄(含探傷報告)
竣工圖紙:與實際施工一致的竣工圖,標注改造范圍、管徑、走向等。
壓力測試報告: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管道試壓方案與試驗記錄。
特種作業(yè)人員證書:焊工、燃氣安裝工等人員的資格證書。
5.包裝或運輸:
由投標人負責所有材料及輔助設施的供給和運輸。
6.報價中應包含的內(nèi)容
6.1報價一覽表中應包括招標項目(服務)驗收完成投入使用前后的所有費用,包括:材料費、人工費、措施費、稅金、以及其它各種直接和間接費用;并在分項報價明細表中將所涉及的料、工、費各類應分別列出。
6.2以上范圍只是概括性說明,也未引用相關規(guī)范和標準,所以不應認為是工作的全部;報價人應根據(jù)該項目特點,結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組織綜合報價,不得漏項及少報,若漏項及少報,將視為包含在其他項目中,不另外增加造價。
7.結算及付款方式:
(略)
7.1合同簽訂后預付0%;
7.2材料或設備到貨后結算0%;
7.3工程(或貨物)驗收合格后結算97%;
9.4剩余3%驗收合格滿2年后支付
9.5付款時間:收到中標人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稅率9%)后2個月內(nèi)付款。
10.限制分包或轉(zhuǎn)包
(略)書面同意不得分包、轉(zhuǎn)包議標項目,將議標工程轉(zhuǎn)包或分包的,
(略)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已經(jīng)簽訂書面合同的,
(略)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因成交人及分包人、
(略)權益的,公司有權向成交人及分包人、轉(zhuǎn)包人追償。
四、報價文件的要求及格式
1.報價文件由1份正本、1份副本(電子版)組成,包含以下內(nèi)容:
(1)報價廉政承諾書
(2)報價一覽表
(3)分項報價明細表(工、料、費應分清楚)
(4)技術規(guī)格偏離表
(5)商務偏離表
(6)實施方案
(7)報價人認為需加以說明的其他內(nèi)容
2.報價文件的格式及要求
2.1報價文件、往來澄清郵件及信件應以中文書寫。
2.2報價和結算均使用人民幣。
2.3報價文件中不應有加行、涂抹或改寫。
2.4報價文件“正本”應使用A4紙張打印,頁碼應連續(xù),裝訂成冊;副本可用復印件也可是電子版文件,如出現(xiàn)差異,以正本為準。
2.5報價文件須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報價人的報價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報價人與詢價人另外達成的口頭協(xié)議不影響報價文件的任何條款和內(nèi)容。
2.6報價文件應按要求密封,粘貼密封條,標明報價人(單位:
(略)
2.7無論報價人是否被確定為成交單位:
(略)
3.報價
3.1對價格的計算錯誤按以下原則修正:
(1)如單價相加不等于總價,以兩者價綜合低者為準。
(2)同一數(shù)據(jù)如大寫與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修正。
3.2詢價人在評審過程中有權要求報價人進行價格澄清。
3.3報價人如被確定為成交單位:
(略)
4.投標有效期
報價文件有效期為自遞交報價文件截止之日起30個工作日。
5.報價文件遞交
5.1報價文件遞交地點:
(略)
5.2投標截止日期:年月日時(北京時間)。報價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將報價文件送達詢價人。
5.3聯(lián)系人:
(略)
郵箱:
(略)
5.4詢價人拒絕接收在投標截止日期和時間后送達的報價文件。報價人如需以快遞方式:
(略)
第五部分議標評審
1.議標時間:郵件通知。
2.議標地點:
(略)
3.議標工作小組:
(略)管理要求組建評審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履行下列職責:
3.1審查報價人資質(zhì)是否滿足本次項目要求;
3.2審查報價文件的內(nèi)容是否符合項目要求,按照評標原則逐一對報價人的報價做出比較評價;
3.3為了有助于對報價文件進行審查、評估和比較,詢價人有權向報價人質(zhì)疑,請報價人澄清其報價內(nèi)容;
3.4重要澄清的答復應是書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此書面文件是報價文件的組成部分。
4.議標形式:議標是評審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評審工作在工作小組內(nèi)部進行。評審小組根據(jù)初次評審意見分別與各報價人進行議標,報價人須按詢價人的通知派技術或商務人員進行答疑和澄清。洽談方式:
(略)
5.本次議標采用合理最低價格進行評審。
6.成交原則:評審活動遵循“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鼓勵合理低價成交,但不能保證最低價一定是成交人,具體依據(jù)如下:
(1)報價人具備本次項目要求的資質(zhì);
(2)業(yè)績、技術能力、設備配置等綜合評價優(yōu)秀;
(3)報價文件符合議標文件要求;
(4)報價文件內(nèi)容對詢價人最為有利;
(5)經(jīng)現(xiàn)場考察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7.評審結果
評審工作小組對進入詳細評審的報價人進行綜合評分并做出排序,
(略)領導小組。
(略)領導小組根據(jù)招標工作小組推薦的候選人名單、書面評標報告,綜合考量后確定成交單位:
(略)
8.議標結果通知
報價文件有效期滿前,詢價人將以郵件形式通知報價人。
9.項目終止
在通知書發(fā)出前,因詢價人經(jīng)營情況變更需重新立項采購或取消工程計劃的,本次招標終止,并書面通知所有報價人。
六、
(略)議標管理要求
1.發(fā)生下列任何情況時,報價人將被列入詢價人黑名單:
(1)報價人在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nèi)撤回其投標。
(2)成交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未能:
①按議標文件要求簽訂合同;
②按議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
(3)提供虛假無效的報價文件。
(4)報價人間互相串通投標,排擠其他報價人,被取消資格的。
(5)
(略)相關工作人員,獲取:
(略)
2.履約保證金(如需要)
為保證成交人更好地履行合同,成交人須向詢價人繳納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中標金額的10%(銀行保函)或5%(現(xiàn)金)。履約保證金的交付時間為合同生效之日。待合同履約后,招標人:
(略)
履約保證金采取支票或者銀行轉(zhuǎn)賬形式,不接受現(xiàn)金支付。
戶名:
(略)
開戶行:農(nóng)業(yè)銀行
(略)支行
(略):
(略)218756
七、合同基本條款
(可附件)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
(2)
(3)
(4)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
(2)
(3)
3.不可抗力
3.1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時間的影響而不能執(zhí)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時間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系指買賣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fā)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
3.2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盡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并于事件發(fā)生后十四(14)
(略)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xù)3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在合理的時間內(nèi)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xié)議。
4.違約責任
4.1除不可抗力外工期(交貨期)拖延,中標人每周應按1%的合同總額向詢價人償付違約金并賠償詢價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中標人支付違約金后,仍應履行工程施工義務。工期拖延超過60天,詢價人有權解除合同,中標人應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2貨物(工程)質(zhì)量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詢價人可以要求中標人負責重新調(diào)換或修改。對因質(zhì)量問題造成詢價人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由中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4.3若中標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詢價人有權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由中標人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合同總價款%。若實際損失超過合同總價款的%,則中標人應賠償詢價人的實際損失。
4.4由于中標人原因造成詢價人或第三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均由中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4.5中標人應在收到詢價人索賠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詢價人提出的一切索賠。
5.所有權和風險轉(zhuǎn)移
本合同產(chǎn)品的所有權和風險在詢價人驗收合格并接收產(chǎn)品后從中標人轉(zhuǎn)移給詢價人。
6.爭端的解決
有關本協(xié)議或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應當由合同雙方協(xié)商解決,雙方協(xié)商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協(xié)商不成的,合同雙方可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7.其他
詢價人擁有本招標文件的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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