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年5G
(略)防爆物資購置公開詢比項目(第三次)
(略)2024年5G
(略)防爆物資購置公開詢比項目(第三次)(
(略):
(略)D-2024-D-A33244C02),
(略),
(略)。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1.1項目概況:
(略)2024年5G
(略)防爆物資購置公開詢比項目(第三次)。
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略)采購內容與規模:本次采購內容為采購5G防爆基站機殼6套及防爆柔性軟管240米。采購規模為194,959.2元(不含稅)。
(略)實施地域:
(略)。
(略)項目性質:貨物采購。
(略)技術要求:供應商須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及采購人:
(略)
(略)★交付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日歷日內完成項目交付。
(略)合同有效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略)★質保期:自考核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五年。
(略)標包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包,成交供應商數量為1名。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執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
(略)(https://
(略).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1.3最高響應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單價限價,供應商響應報價或評審委員會按詢比文件的要求對響應報價進行修正后的修正價格超過最高響應單價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本項目不含稅響應單價限價為:
貨物名稱:
(略)
防爆無線通信基站-配套機殼(臺)31600.00
防爆柔性軟管(米)22.33
★2.供應商資格要求2.1營業執照及企業證件: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
(略)
(2)
(略)打印的《基本賬戶存款信息》的掃描件。
2.2業績要求:供應商須提供2022年5月1日至詢比公告發出日前(不含詢比公告發布當日)簽署的同類項目(防爆設備類)的業績合同,合同累計金額不少于20萬元。注1:必須提供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的關鍵頁掃描件,關鍵頁須包括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的名稱:
(略)
(1)業績時間以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訂單簽訂時間或合同中載明的簽訂或履約起點時間為準,業績金額以單項合同金額或框架協議訂單的累計金額計算,業績數量以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數量或訂單計算。
(2)供應商須同時提供框架協議和相應的訂單。如僅提供框架協議未提供相應的訂單,或僅提供訂單未提供相應的框架協議,相應的業績數量和業績金額均不予認可。供應商
(略)下達的采購訂單截圖。
以上內容資料不全,評審委員會無法確定業績關鍵信息的將不予認可。
注2:在必要時,供應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業績證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應訂單原件的義務,應按照評審委員會或采購人:
(略)
2.3制造商要求:制造商響應須按詢比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資格聲明函。
2.4代理商要求:本次接受代理商響應,須按詢比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授權書。
注:本項目主要設備(防爆無線通信基站-配套機殼)僅允許代理唯一制造商響應,且該制造商不得再自行響應或再委托其它供應商響應。
2.5防爆合格證:供應商需在響應文件中提供本項目采購2項產品有效的防爆合格證,
(略)檢驗頒發。2.6.產品資質要求:響應產品所涉知識產權應保證不存在權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權益,并提供《知識產權不侵權承諾函》(本次響應中提供)。
2.7.供應商之間關系: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2.8.聯合體要求: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2.9.供應商不得存在情形:1)為采購人:
(略)
1)為采購人:
(略)
注:供應商須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諾函,格式自擬。
2.10.法律法規要求: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滿足上述任意一條,將被直接否決響應資格。
3.資格審查方法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的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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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詢比文件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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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獲取:
(略)
5.響應文件的提交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2025年5月21日9:30分(北京時間)。
5.2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
(略)
5.3本項目將于響應
(略)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
(略)
6.樣品的遞交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
(略)
7.供應商注冊7.1
(略)注冊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
(略)(https://
(略).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CA證書辦理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
(略)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系方式:
(略)
9.聯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略)
9.聯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略)
地郵址:
(略)編:100010
聯系人:
(略)
地郵址:
(略)A區701-1編:100069
開戶銀行:
(略):
(略)(略)聯系人:
(略)
采購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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