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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項目公告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
1.1.租賃標的:平潭綜合
(略)層:一層;租賃標的裝修情況:普通裝修。租賃標的具體情況詳見《租賃標的情況表》。
租賃標的情況表
1.2.租賃期限:5年。具體租賃起止時間以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1.3.掛牌底價:具體詳見《租賃標的情況表》。掛牌價為首年租金底價。租金不含物業、水、電等費用。
1.4.租賃用途(業態布局):餐飲、商業、服務業等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行業。
1.5.免租期:1個月(包含在租賃期限內)。免租期的起始日以《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免租期內租賃場所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6.租金支付方式:
(略)
1.7.履約保證金(押金):具體詳見《租賃標的情況表》,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不得沖抵租金及其他費用。
1.8.特別提示:
(略)上述租賃標的建筑面積(含公攤面積)僅供參考,實際布局和建筑面積以現狀為準,建筑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務費不作調整。
(略)租賃標的有建設用地許可證、城鎮建設許可證,因歷史原因無不動產權證。
1.9.風險提示:
(略)在租賃期間,標
(略)或區政府有關部門規劃拆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及法律、法規禁止的非出租方責任的其它情況。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或終止合同,且出租方無須承擔任何補償、賠償責任,承租方應無條件配合支持。
(略)本次租賃標的品質和狀況以現狀為準,租賃標的按現狀出租及移交,競租人報名截止前應到租賃標的現場踏勘,并自行承擔查勘過程的一切費用,全部承擔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誤解現場實際狀況而導致的一切后果。若競租人交納競價保證金即表明競租人已查勘并已詳盡了解租賃標的相關情況(包含租賃標的無不動產權證),完全了解本次租賃標的品質和狀況,全面行使了知情權,完全理解并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利,自愿承擔由于對租賃標的品質和現狀等了解不細或對潛在的風險估計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并愿對自己參加競價的行為負完全責任。因競租人(承租方)未充分了解租賃標的情況導致合同無法簽訂、履行等情況的,交易服務費用不作調整、不予退還。
(略)(簡稱“產權交易機構”)、
(略)(簡稱“經紀機構”)和出租方不對租賃標的瑕疵及現有或潛在的風險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略)交易過程中出租方、產權交易機構、經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向競租人、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詢、標的情況的描述、說明等僅作為參考,競租人、承租方應自行把握交易風險,審慎決策。
(略)若在看樣期至租賃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產權交易機構及經紀機構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解釋,不承擔任何責任。
(略)相應標的所有(或僅有一名)
(略)絡競價,但均不報(應)價,其交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將按照本項目競價文件的規定進行處置。
二、競租人(承租方)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略)查詢情況競租人不存在失信記錄;
(略)(
(略).cn/)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租人相關的結果】。
2.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租。
三、競租人(承租方)須接受的主要租賃條件
3.1.不允許在租賃場地內違規搭建。
3.2.承租方應負責做好
(略)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3.3.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廢棄物處理應符合相關部門要求,不得亂排亂放。
3.4.承租方要自覺落實用氣主體責任,必須使用合格燃氣設備,配備燃氣報警裝置等。
3.5.該租賃標的水電需自行解決。
3.6.承租方需自行投入資金進行裝修。
3.7.其他交易條件以本項目競價文件及其附件《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四、競價方式:
(略)
五、競租人報名
5.1.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5月23日17時
5.2.競租人資格: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只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向產權交易機構完成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手續,并通過資格審核的競租人才具備競租資格。
5.3.競價保證金
(略)競價保證金金額:詳見本公告第1.1項《租賃標的情況表》。
(略)競價保證金指定銀行賬戶:競租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以電子匯款的方式:
(略)
(略)交納競價保證金:競租人在“
(略)(
(略))”提交報名成功之后,系統會自動生成一個8位識別碼,轉款時將識別碼正確填寫在【備注】、【匯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欄內,即可自動匹配到競租人的賬戶。競租人可在柜臺、
(略)銀、手機轉賬,請勿使用ATM機轉賬。工行柜臺轉賬僅能將識別碼填寫在【附言】中,不能填寫在【摘要】中,其他銀行正常轉賬即可。
5.4.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意向方須在公告期限內向產權交易機構領取《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的規定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5.5.領取競價文件
(略)單位:
(略)
(略)意向方可按照將上述相關證照、聯系方式:
(略)
六、公告期限: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23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租人,則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至2026年5月6日,順延期間征集到競租人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七、網絡競價開始時間:2025年5月26日9時
八、聯系方式:
(略)
電話:
(略)6、
(略);監督電話:
(略)3
地址:
(略)
資料來源
平潭資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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