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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鎮雄縣、宣威市、騰沖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云南省種業振興行動實施方案》,根據《云南省支持種業振興若干政策措施》關于支持優勢種業基地建設的相關要求,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制定了《云南省農作物種業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指南》《云南省畜禽水產種業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州(市)認真對照申報條件,擇優推薦,于2025年6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及電子版報送省農業農村廳,電子版同時報送省財政廳,各州(市)申報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及電話: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胡小曼,0871-63116150,郵箱:ynzyglc@163.com;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萬華路169號;
云南省財政廳
李艷芳,0871-63644045,郵箱:Liyf1829@163.com。?
附件:1.云南省農作物種業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2.云南省畜禽水產種業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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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農業農村廳
云南省財政廳
2025年5月8日
云南省農作物種業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為貫徹落實《云南省種業振興行動實施方案》,根據《云南省支持種業振興若干政策措施》關于支持優勢種業基地建設的相關要求,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申報條件
本次農作物種業基地申報范圍為水稻、馬鈴薯、花卉、蔬菜、中藥材、水果、甘蔗、咖啡8個作物,以縣(市、區)為單位申報,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一定生產規模。申報縣(市、區)行政區域內,水稻制種基地面積達到3000畝以上(特殊水稻品種種植區可適當下調);馬鈴薯種薯基地面積達到2萬畝以上;花卉標準化育苗面積達到500畝以上;蔬菜制繁種基地面積達到1000畝或工廠化育苗面積達到500畝以上;中藥材單品類種業基地供種面積達到1000畝以上;水果單果種種業基地供種面積達到5萬畝以上,且三年內達到10萬畝(含)以上;甘蔗良種繁育基地達到8000畝以上;咖啡工廠化育苗面積達到100畝以上,每年可供優質種苗達到3萬畝以上。
(二)基礎條件較好。制種基地相對穩定,田間道路、溝渠等基礎設施比較完善,制種田塊集中連片、地勢平緩,土壤肥力中上、自然隔離條件良好,無檢疫性有害生物且自然災害及病蟲害較少。
(三)有一定數量的企業。有2家以上優勢企業常年從事種子的生產經營,有國家、省級種業陣型企業在當地開展制種的優先考慮。實施主體依法經營,在信用、環保、安全生產、產品質量安全、納稅等方面3年內無不良記錄。每個項目參與建設的企業最多不超過2家。
(四)黨委、政府重視。項目申報地貫徹落實種業振興行動方案堅決有力,有相應的種業基地發展規劃或政策措施,有相應的種業管理機構,近3年未發生種子種苗生產重大責任事故及嚴重套牌侵權、假冒偽劣案件。
(五)建立聯農帶農富農機制。按照《財政部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國家林業局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農〔2022〕14號)、《云南省財政廳等六部門關于修訂〈加強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云財規〔2024〕10號)等規定要求,項目實施單位應通過方案、協議等形式,明確土地流轉、就業務工、帶動生產、幫助產銷對接、資產入股、收益分紅等方式,建立一種以上聯農帶農富農機制,帶動本地農民發展,并向監測幫扶對象和脫貧戶傾斜。
二、建設內容
(一)田間工程。田塊改造、排灌設施、機耕路等,制繁種隔離設施,大棚、苗床、水肥及環控等設施(不包括生產投入品),鼓勵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統籌考慮。
(二)土建工程。曬場、種子加工倉儲(冷庫)車間,種子種苗質量檢測室、種苗組培室、農機具庫房等。
(三)儀器設備。烘干、精選、包裝等加工設備,種子種苗質量檢測設備,制繁種及工廠化育苗基地智能化配套設備。
(四)配套農機具。種子種苗耕種播收、病蟲害防治等配套農機具(已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等其他財政獎補資金的不納入獎補范圍)。
省級財政資金要全部投入到基地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設施設備購置等提升制繁種能力的相關支出,不得以項目名義建設或修繕辦公用房、采購汽車,不得用于彌補預算缺口等。通過項目建設,基地“規模化、機械化、標準化、集約化、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
三、獎補標準
通過省級財政資金對納入種業基地建設的縣(市、區)給予傾斜支持,由各地按規定統籌用于相關項目建設。省級財政投入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單個項目省級財政投入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其中基地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比例原則上不少于項目總投資的50%。對獲得過國家區域性良繁基地、制種大縣等種業基地建設項目支持,各級財政資金補助總額已達20%以上的不再重復支持。
四、申報程序
(一)縣級申報。申報省級種業基地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填報基地建設項目申報表(附件1-1),按基地建設方案編寫提綱(附件1-2)編制基地建設實施方案,并填寫基地建設項目績效目標表(附件1-3),形成基地申報材料,經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同意后于6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州(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二)州(市)審核。州(市)農業農村局會同財政局于6月20日前,對申報材料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核,以聯文形式將符合條件基地的審核意見、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及電子版報送省農業農村廳,電子版同時報送省財政廳。
(三)省級復核。省農業農村廳根據項目申報情況,組織第三方中介機構或專家對項目進行審核,于7月20日前將初審結果提交省財政廳復核。為加快資金撥付下達,對超過時限未提交省財政廳復核的,省財政廳不予受理。省財政廳按照只減不增原則,委托第三方對省農業農村廳提交的初審情況開展復核,于8月20日前將復核意見反饋省農業農村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規定程序將項目復核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項目,由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財政廳調查核實,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支持。
(四)資金撥付。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由省農業農村廳向省財政廳提出資金請撥函,省財政廳根據資金請撥函將獎補資金下達各州(市)。
五、項目管理
(一)銜接落實項目管理要求。實施項目確定后,由項目實施縣(市、區)按照《云南省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云南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云鞏固振興組辦〔2023〕2號)關于項目入庫的相關要求,于每年8月中期調整或11月年終調整前按程序完成項目入庫審核,由項目實施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將項目錄入項目庫系統(全國防返貧監測系統),并及時采集更新錄入項目績效目標、資金安排、項目立項、資金撥付、招投標、項目實施、驗收、結算決算、報賬和后續管理等信息,確保線上線下進度同步。
(二)資金安排方式。項目建設期限2年。省級按項目啟動、項目驗收2個環節分兩次下達資金,即項目經省級確定后下達50%、經州(市)驗收合格后下達50%。資金嚴格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
(三)監督管理。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具體負責農田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和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管。項目實行“按月調度、適時通報、分類指導、動態管理”制度,項目啟動后按月報送項目進展情況,省農業農村廳適時對建設進度滯后的項目進行通報。建立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制度,對省級財政資金直達后2個月內未開工或項目開工后2個月內資金未撥付的,終止項目建設并收回省級獎補資金;省農業農村廳對驗收合格項目開展隨機抽查,對驗收工作弄虛作假的給予通報并商省財政廳收回省級獎補資金。項目實施必須按照實施方案進行,不得隨意調整實施主體、建設內容、投資規模等,確需調整的報州(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批,并報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備案,調整實施方案且未按規定備案的項目,省級不再下達項目驗收環節資金。
(四)績效跟蹤。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加大獲獎補主體日常監管力度,項目建設期間,資金管理重點檢查財政資金撥付、使用、支出等內容是否按既定目標進行,財務管理、會計制度等是否按既定要求執行等;項目執行重點檢查項目是否按既定管理制度執行,是否在規定時間內達到項目建設目標,是否產生一定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省農業農村廳對資金管理和項目執行情況組織開展項目績效運行監控不少于1次。
六、附則
本申報指南由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財政廳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請點擊閱讀原文后下載附件)?
附件:1-1.農作物種業基地建設項目申報表
1-2.農作物種業基地建設方案編寫提綱
1-3.農作物種業基地建設項目績效目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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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畜禽水產種業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為貫徹落實《云南省種業振興行動實施方案》,根據《云南省支持種業振興若干政策措施》關于支持優勢種業基地建設的相關要求,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申報條件
本次畜禽水產種業基地以縣(市、區)為單位申報,申報縣(市、區)以轄區內持有種畜禽、水產苗種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為實施主體,堅持集中扶持的原則,每個項目實施主體最多不超過2家,實施主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一定生產規模。種畜禽場:生豬核心群母豬600頭以上,地方豬100頭以上;肉牛核心群基礎母牛100頭以上,奶牛核心群基礎母牛200頭以上;羊核心群基礎母羊200只以上;肉(蛋)雞父母代種雞存欄10萬套以上,地方雞1萬套以上;肉(蛋)鴨父母代成年母鴨存欄1萬只以上,地方鴨500只以上;肉鵝單品種存欄5000只以上,地方鵝500只以上。種公畜站:種公豬站存欄種公豬150頭以上,種公牛站存欄合格采精種公牛50頭以上。水產基地:要具備省級(含)以上水產原良種場資格,水產苗種年銷售魚苗1億尾以上;收集繁育優質藻種20株以上,藻粉(干粉)年產量100噸以上。
(二)基礎條件較好。基礎設施較為完善,有與生產相適應的繁育設施設備及環保、防疫等配套設施,有與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實施主體依法經營,在信用、環保、安全生產、產品質量安全、納稅等方面3年內無不良記錄。
(三)防疫條件良好。實施主體須有合法環評和用地手續。種畜禽場、種公畜站須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建立養殖檔案,近3年內無重大動物疫病發生。水產基地苗種生產病害防控措施到位,種群健康狀況良好,符合種用動物衛生健康標準要求,近3年內未發生重大疫病。
(四)黨委、政府重視。項目申報地貫徹落實種業振興行動方案堅決有力,有相應的種業基地發展規劃或政策措施,有相應的種業管理機構,近3年未發生種畜禽、水產種苗生產重大責任事故。
(五)建立聯農帶農富農機制。按照《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農〔2022〕14號)、《云南省財政廳等六部門關于修訂〈加強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云財規〔2024〕10號)等規定要求,項目實施單位應通過方案、協議等形式,明確土地流轉、就業務工、帶動生產、幫助產銷對接、資產入股、收益分紅等方式,建立一種以上聯農帶農富農機制,帶動本地農民發展,并向監測幫扶對象和脫貧戶傾斜。
二、建設內容
主要支持標準化畜禽圈舍建設,購置配套養殖設備、人工智能檢測及性能測定裝備、生物安全及凈化等設施。水產苗種親本池、孵化車間、苗種培育池、隔離檢疫池、養殖池、進排水系統等設施設備,藻類育種車間、擴繁車間、室外光生物反應器、噴淋降溫系統、藻類檢測等設施設備。
省級財政資金要全部投入到基地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設施設備購置等提升繁種能力的相關支出,不得以項目名義建設或修繕辦公用房、采購汽車,不得用于彌補預算缺口等。通過項目建設,基地種畜禽、水產種苗繁育能力顯著提升。
三、獎補標準
通過省級財政資金對納入種業基地建設的縣(市、區)給予傾斜支持,由各地按規定統籌用于相關項目建設。省級財政投入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單個項目省級財政投入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其中基地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比例原則上不少于項目總投資的50%。對已獲得各級財政資金補助總額已達20%以上的不再重復支持。
四、申報程序
(一)縣級申報。申報省級種業基地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填報基地建設項目申報表(附件2-1),按基地建設方案編寫提綱(附件2-2)編制基地建設實施方案,并填寫基地建設項目績效目標表(附件2-3),形成基地申報材料,經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同意后于6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州(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二)州(市)審核。州(市)農業農村局會同財政局于6月20日前,對申報材料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審核,以聯文形式將符合條件基地的審核意見、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及電子版報送省農業農村廳,電子版同時報送省財政廳。
(三)省級復核。省農業農村廳根據項目申報情況,組織第三方中介機構或專家對項目進行審核,于7月20日前將初審結果提交省財政廳復核。為加快資金撥付下達,對超過時限未提交省財政廳復核的,省財政廳不予受理。省財政廳按照只減不增原則,委托第三方對省農業農村廳提交的初審情況開展復核,于8月20日前將復核意見反饋省農業農村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規定程序將項目復核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項目,由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財政廳調查核實,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支持。
(四)資金撥付。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由省農業農村廳向省財政廳提出資金請撥函,省財政廳根據資金請撥函將獎補資金下達各州(市)。
五、項目管理
(一)銜接落實項目管理要求。實施項目確定后,由項目實施縣(市、區)按照《云南省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云南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云鞏固振興組辦〔2023〕2號)關于項目入庫的相關要求,于每年8月中期調整或11月年終調整前按程序完成項目入庫審核,由項目實施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將項目錄入項目庫系統(全國防返貧監測系統),并及時采集更新錄入項目績效目標、資金安排、項目立項、資金撥付、招投標、項目實施、驗收、結算決算、報賬和后續管理等信息,確保線上線下進度同步。
(二)資金安排方式。項目建設期限2年。省級按項目啟動、項目驗收2個環節分兩次下達資金,即項目經省級確定后下達50%、經州(市)驗收合格后下達50%。資金嚴格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
(三)監督管理。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具體負責畜禽水產種業基地建設項目的監督和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管。項目實行“按月調度、適時通報、分類指導、動態管理”制度,項目啟動后按月報送項目進展情況,省農業農村廳適時對建設進度滯后的項目進行通報。建立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制度,對省級財政資金下達后2個月內未開工或項目開工后2個月內資金未撥付的,終止項目建設并收回省級獎補資金;省農業農村廳對驗收合格項目開展隨機抽查,對驗收工作弄虛作假的給予通報并商省財政廳收回省級獎補資金。項目實施必須按照實施方案進行,不得隨意調整實施主體、建設內容、投資規模等,確需調整的報州(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批,并報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備案,調整實施方案且未按規定備案的項目,省級不再下達項目驗收環節資金。
(四)績效跟蹤。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加大獲獎補主體日常監管力度,項目建設期間,資金管理重點檢查財政資金撥付、使用、支出等內容是否按既定目標進行,財務管理、會計制度等是否按既定要求執行等;項目執行重點檢查項目是否按既定管理制度執行,是否在規定時間內達到項目建設目標,是否產生一定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省農業農村廳對資金管理和項目執行情況組織開展項目績效運行監控不少于1次。
六、附則
本申報指南由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財政廳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請點擊閱讀原文后下載附件)
附件:2-1.畜禽水產種業基地建設項目申報表
2-2.畜禽水產種業基地建設方案編寫提綱
2-3.畜禽水產種業基地建設項目績效目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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