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類別
公開事項名稱:
(略)
公開內容
公開依據
公開主體
公開時限
公開渠道
公開方式:
(略)
公開對象
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機構概況
機構概況
機構名稱:
(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三定方案
辦公室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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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略)
機構職能
依據“三定”方案及職責調整情況確定的水利局最新法定職能
領導分工
(略)水利局領導姓名、職務、分工
內設機構
局機關內設機構名稱:
(略)
下屬單位:
(略)
下屬單位:
(略)
政策文件
法律、法規
國家有關水資源管理、農田水利、防汛抗旱、取水許可等的法律、法規和全省有關水利工程管理、河道采砂、農田水利、村鎮供水等的地方性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川府發〔2008〕33號)等,
(略))
各相關股(室)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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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部門和地方政府規章
國家部委、省政
(略)政府有關水利工程規劃建設管理、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安全生產、水權交易、水文監測、取水許可等的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川府發〔2008〕33號)等,
(略))
各相關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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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規范性文件
水利建設與管理有關標準、規范、制度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和《四川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27號),
(略))
各相關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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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重點工作
規劃計劃
水利發展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各相關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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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重大工程
小型水利工程可研報告審查結果,初步設計報告、取水許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評價審批結果,重大設計變更批準結果,竣工驗收時間、竣工驗收的質量結論意見等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6〕5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4號)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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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內部管理
人事動態
干部任免、公務員招錄等人事管理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川府發〔2008〕33號)等,
(略))
機關黨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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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財務公開
本部門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川府發〔2008〕33號)等,
(略))
財務審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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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依申請公開和公開年報
依申請公開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服務指南(受理機構、申請方式:
(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川府發〔2008〕33號)等,
(略))
辦公室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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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范圍、方式:
(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川府發〔2008〕33號)等,
(略))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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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公開年報
本機構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川府發〔2008〕33號)等,
(略))
辦公室
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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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雙隨機、一公開”
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抽查事項、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抽查方式:
(略)
《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6〕53號)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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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行政許可
取水許可;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洪水影響評價審批;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水庫審批;河道采砂許可;不同
(略)域邊界水工程批準;河道管理范圍內有關活動(不含河道采砂)審批;
城市建設填堵水域、廢除圍堤審核;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占用農業灌溉水源、水利工程及其附屬設施,或者影響灌溉用水、供水水源的建設項目審批;在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修建碼頭、魚塘許可;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批;利用水利工程開展經營活動審批;
(略)審批;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
事項名稱:
(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5〕34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6〕81號)、四川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18年本)》的通知(川審改辦發〔2018〕6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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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行政處罰
對在崩塌、滑坡
(略)或者泥石流
(略)從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動的處罰對在禁止開墾坡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或者在禁止開墾、開發的植物保護帶內開墾、開發的處罰對采集發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點
(略)和重點
(略)鏟草皮、挖樹兜或濫挖蟲草、甘草、麻黃的處罰對
(略)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的處罰對未依法編報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編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批準而開工建設的;生產建設項目的地點:
(略)
未經批準新增生活用水、工業用水、自來水廠用水和生態環境用水等用水戶的處罰用水戶未經批準擅自改變取水地點:
(略)
權力類型、權力名稱:
(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5〕34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6〕81號)、四川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18年本)》的通知(川審改辦發〔2018〕6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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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圖書館□檔案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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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行政處罰
對破壞、侵占、毀損堤防、水閘、護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設施以及防汛備用的器材、物料的處罰法定機構外的其他單位:
(略)
權力類型、權力名稱:
(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5〕34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6〕81號)、四川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18年本)》的通知(川審改辦發〔2018〕6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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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站(
(略).cn/)□電視□報紙□廣播□政務微博□政務微信: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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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略)
行政處罰
對在供生活飲用水的重要水域,從事集約化養殖等危害飲用水水源水質的活動的處罰對偽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請批準文件、取水許可證的處罰對非水利工程管理人員擅自操作水利工程設備的處罰對未經許可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的處罰對未經許可利用水利工程水土資源開展經營活動的處罰對擅自向水利工程渠道內排放棄水的處罰對破壞大壩等行為的處罰對侵占、破壞水源和抗旱設施的處罰對在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從事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罰對供水水質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處罰對在村鎮供水工程保護控制范圍內從事禁止性活動的處罰對擅自改裝、遷移、拆除公共供水設施,拆卸、啟封、損壞結算水表或者干擾水表正常計量的處罰對擅自在村鎮公共供水管道上連接取水設施的處罰對擅自將生產、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設施與村鎮公共供水管道連接的處罰對供水單位:
(略)
權力類型、權力名稱:
(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5〕34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6〕81號)、四川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18年本)》的通知(川審改辦發〔2018〕6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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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行政處罰
對侵占、損毀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水利工程的處罰對擅自改變供水用途和供水計劃的處罰對水利工程驗收中,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項目法人以及其他參加單位:
(略)
權力類型、權力名稱:
(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5〕34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6〕81號)、四川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18年本)》的通知(川審改辦發〔2018〕6號),
(略))
各相關股(室)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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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站(
(略).cn/)□電視□報紙□廣播□政務微博□政務微信: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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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略)
行政征收
征收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河道砂石資源費
敲定依據、標準、流程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5〕34號)、四川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18年本)》的通知(川審改辦發〔2018〕6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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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定依據、標準、流程等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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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圖書館□檔案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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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略)
行政強制
對拒不繳納、拖延繳納或者拖欠水資源費加收滯納金的強制措施對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強行拆除、恢復原狀的強制措施對未取得取水申請批準文件擅自建設取水工程或者設施強行拆除或封閉的強制措施對未經批準擅自設立水文測站或者未經同意擅自在國家基本水文測站上下游建設影響水文監測工程強行拆除的強制措施對拒不停止違法行為,造成嚴重水土流失行為的工具及施工機械、設備予以查封、扣押的強制措施對在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專門存放地以
(略)域傾倒砂、石、矸石、尾礦、廢渣等代為清理的強制措施對拒不繳納或者逾期不繳納水土保持費加收滯納金的強制措施對造成水土流失不進行治理而代為治理的強制措施對拒不清除河道、湖泊范圍內阻礙行洪障礙物代為清除的強制措施對擅自建設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電站限期拆除的強制措施對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的強制措施對非法采砂船舶予以扣押的強制措施
每一項行政強制的實施主體、咨詢電話、監督反訴電話、法定依據、流程圖等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5〕34號)、四川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18年本)》的通知(川審改辦發〔2018〕6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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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行政檢查
水土保持監督檢查;
檢查督促防洪工程設施的建設和水毀工程的修復;監督檢查其他有防汛抗洪任務的部門和單位:
(略)
水政監督檢查;
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
每一項行政檢查的實施主體、咨詢電話、監督反訴電話、法定依據、流程圖等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5〕34號)、四川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18年本)》的通知(川審改辦發〔2018〕6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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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行政獎勵
對在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
(略)
對保護飲用水水源有顯著成績的單位:
(略)
實施主體、咨詢電話、監督反訴電話、法定依據、條款內容、條件、流程圖、獎勵類型和標準等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5〕34號)、四川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18年本)》的通知(川審改辦發〔2018〕6號),
(略))
各相關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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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略)
行政確認
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審定。
實施主體、咨詢電話、監督反訴電話、法定依據、條款內容、條件、流程圖、申請資料、辦理時限等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5〕34號)、四川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18年本)》的通知(川審改辦發〔201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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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其他行政權力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政府驗收(含階段驗收、竣工驗收);
水閘安全鑒定審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備案;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投訴受理及處理;水利
(略)場(含信用)的監督管理;一般設計變更核備或審批。
每一項其他類行政權力的行使層級、事項來源、權力來源、審查類型、實施主體、辦理時限、
(略)、申請材料、受理條件、辦理流程、常見問題等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5〕34號)、四川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行政權力指導清單(2018年本)》的通知(川審改辦發〔201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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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民互動
政務咨詢
對群眾相關咨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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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各相關股(室)
收到咨詢5個工作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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