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地址: 廣東
來源:人民日報政文(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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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糧食生產的命根子,也是農業發展的重要基礎。依法保護耕地,不僅是保護農民權益,更是穩定農業生產、端穩國家糧食安全“飯碗”的“國之大者”。然而,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對耕地保護力度不足甚至破壞耕地的現象。
近來,本報收到讀者來信和網友留言,反映耕地被毀問題,希望當地有關部門保護耕地資源,維護好農民的根本利益。
——編 ?者
山西黎城縣:農業園退出,數百畝耕地撂荒
山西長治市黎城縣路堡村村民反映,村里600多畝耕地因為農業園項目爛尾,被撂荒10余年,已不具備耕種條件。
記者日前到達該村,看到緊鄰濁漳河與旅游公路的大片土地一片荒蕪。大量耕地地面已被水泥硬化,玻璃碴、碎磚頭、黑色塑料殼、白色泡沫塑料、鵝卵石等建筑垃圾隨處可見(見圖①)。還有的地塊上,鍋爐房、倉庫板房等建筑物仍未拆除。
村民劉先生介紹,2012年5月,村委會先與村里300多戶村民簽訂租地合同,再把800多畝地租給長治一家企業進行農業園項目開發,租賃期為12年,每畝地的年租金為1000元。
但多名村民反映,該項目始終未建成。除很小面積耕種過一兩年外,絕大部分土地10多年都沒有耕種過,處于撂荒狀態。
“直到去年,有關部門才把一些日光大棚設施拆除。但是地面沒有改造,建筑垃圾也長期堆積,前段時間才運走一些,仍殘留很多。”劉先生介紹,他家共有1.6畝地被租賃,從去年5月合同到期直到現在,土地也沒有任何復墾的動作。
“我們這里的土地緊靠水源,一年能種兩茬,種完小麥種玉米,每年產量很高。”村民路先生向記者介紹,2022年左右,村集體曾收回200畝集體土地,后來改造成高標準農田。記者看到,在撂荒地東側,麥苗青青,地邊立著一塊“高標準農田”的牌子。
“撂荒的數百畝土地和這塊地,原來條件都是一樣的。”路先生很痛心。
路先生向記者出示了當時村民和村委會簽訂的租賃合同,合同第六條寫道:“如遇特殊情況,園區難以生存,土地由甲方負責復墾。如果甲方同意由乙方復墾,甲方支付乙方每畝復墾費1000元。如果復墾金不足由縣政府負擔。”
然而,劉先生、路先生等多名村民表示,道路、水渠、地塊耕土層都被破壞了,僅靠農民個人根本沒辦法復墾。劉先生說著,用腳在地里隨便蹭了幾下,就露出了灰色的水泥層,他說,水泥層有一指厚。一些地塊里還留著當時搭建大棚的石柱,上面連著鋼筋。
“這需要先挖水泥,清走垃圾,再墊土、過篩,才能恢復地力。我們普通農民清除不了啊。”多名村民表示,他們多次向當地政府部門反映該問題。但直到前年,企業才在少量地塊上種了一些玉米,但長出的玉米只有以前一半大小。“地塊被破壞了,這只能是形式上的部分掩飾,并沒有進行真正的整改。”
“農民沒有土地不行。”村民們迫切希望有關部門盡快復墾耕地,同時平整地塊、恢復田間的引水渠和田間道路等基礎設施,讓他們能早日種上糧食。
河南太康縣:
河道治理超出范圍,挖壞了耕地
連續耕作近30年的土地,卻被取土破壞。
在河南周口市太康縣高朗鄉趙寨村,望著腳下依稀可辨的被毀青苗,村民黃萬禮一陣心酸。
2024年12月5日,他接到村干部口頭通知:縣政府與蘭太高速項目部簽訂了土方回填合同,需要對村里小新溝附近的灘涂取土(見圖②),用于高速公路修建。
“修路我們很支持,但沒想到挖到了自家的農田。”黃萬禮說,今年初,隨著機聲隆隆,他在小新溝邊耕種的4.2畝田地全部被毀。
“挖掘機開過來,在種著小麥、油菜的河灘、河堤都挖了土,還向河東的田地里繼續推進,挖土取土。最深的地方,挖了四五米,土地耕種層都被破壞了。”黃萬禮說,他上世紀90年代便在這塊地耕作,其中1.5畝已獲確權。
記者近日在現場看到,因深度開挖,小新溝趙寨村段河道拓寬,河面較上游鄰村河段形成鮮明對比;河道以東,取土影響范圍近20米,新形成的河堤上,取土車留下一道道車轍,還可以看見幾株被碾倒的麥苗。
為何到連續耕作近30年的田地取土?黃萬禮向鄉政府反映,收到的回復是:涉事土地為河道用地,不是可耕地。
黃萬禮無法接受,他向記者展示了太康縣政府2017年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經營權證顯示,黃萬禮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經營3塊土地,共計8.99畝,承包期限自1998年9月至2028年8月。其中一塊土地面積1.5畝,性質為基本農田,附帶的地塊示意圖顯示,這便是鄉政府回復的“涉事土地”。
為何確權面積和實際耕作面積不符?上世紀90年代擔任村黨支部書記的黃得懷解釋,當時村里按人口平均分配田地,為了調劑余缺、兼顧公平,約定誰家抓鬮分到1.5畝河邊好地,便可以對周邊部分灘地進行耕種。
相似遭遇不止黃萬禮一家。“以前灘地和基本農田間有條小路,取土過后,路沒有了,路東的農田也被毀掉了。”村民張愛真說,除了大家未確權的耕作灘地,還有10戶的基本農田也被挖了。
有村民懷疑這是以河道清淤為名過度開挖,涉嫌非法賣土。對此,高朗鄉政府回應:村民反映的取土問題為鄉里的水系連通治理工程,鄉政府是業主,施工方是縣里一家渣土公司,清淤土方在監管下由渣土公司供應高速沖抵工程款。“我們沒有看到審批手續和公示信息,河道取的土恐怕不只用在高速項目,還賣到其他地方。”一名村民透露。
“村干部說,被毀的灘地每畝給500元青苗補償。但我家確權的土地沒有了,這損失怎么算?”黃萬禮兒子黃錦峰說,因不接受補償方案,他家被毀地塊至今一分錢也未收到。
云南個舊市:
租賃到期,歸還的耕地無法耕種
云南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個舊市卡房鎮馬馱子村村民龍井榮來信說,自己的耕地曾經租賃給礦業企業,但在租賃合同到期后,耕地里滿是石頭,且有大坑,積水嚴重,無法耕種(見圖③)。
據龍井榮說,紅河州紅苗(集團)礦業有限公司2012年租用了他和哥哥位于牛滾塘沖處的30多畝耕地用于堆放礦石,租期10年。“2022年到期后,這家礦企負責人楊維興表示續租,并承諾按日支付租金,我們并未答應,而是要求他恢復耕地原狀歸還我們。但楊維興不聽,自行決定續租,未與我們簽訂任何續租協議,僅付了半年多的租金后便停止支付。”龍井榮說,他多次催楊維興歸還耕地并恢復原狀,但楊維興并不理會。
無奈,龍井榮向當地有關部門反映該問題,2024年11月,卡房鎮政府組織龍井榮和礦企進行調解。
經楊維興和龍井榮簽字按手印的調解意見書明確:一是,紅河州紅苗(集團)礦業有限公司楊維興于2025年1月28日前對龍井榮的土地進行清理、平整、復墾、劃定界限等,恢復耕地至能栽種,并承諾給予龍井榮有機肥20噸。二是,截至2024年11月4日,礦企還拖欠龍井榮4萬多元租金。雙方約定,該地塊恢復耕地后,根據占用地塊時間一并結清租金。
然而,龍井榮表示,楊維興并未履行承諾。
龍井榮說,除了滿是礦石導致無法耕種,他的土地還被破壞過兩次:“第一次是2024年3月,這家礦企從我的地里拉土去覆蓋別人家地里的礦石,被我發現后阻止了。第二次是2024年12月,鄉鎮工作人員和礦企員工帶著挖掘機來我的耕地,把石頭、雜草翻到土里,看上去平整了,但更加無法耕種。鄉鎮工作人員跟我說,這是為了應對圖斑整改,后面會讓礦企再次給我整理土地,請我先配合他們。”
截至記者發稿前,龍井榮的土地仍未進行第二次整理,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
本報記者:趙 兵 鄭洋洋 張文豪
人民網記者慎志遠參與采寫
責任編輯:閆伊喬 高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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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周 丹 沈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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