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地址: 河南
北京科技大學2025年專項試點企業在職工程博士研究生綜合考核(復試)安排相關事宜通知
為落實教育部和北京市考試委員會關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文件精神工作要求,規范和加強招生考試工作管理,現就博士研究生綜合考核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獲得本次復試資格的考生,具體見“北京科技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材料評議成績查詢及復試名單公布的通知”。
二、考核時間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綜合考核工作將于4月24日—30日進行。各院系具體的考核安排(分組、時間、地點)如下(陸續更新中)。請及時查看,提早安排好本人交通及食宿問題。如有疑問,可與所報考院系聯系。
序號 | 單位名稱 | 考核安排 |
1 | 土木與資源工程學院 | 復試安排 |
2 | 能源與環境工程學院 | 復試安排 |
3 | 冶金與生態工程學院 | 復試安排 |
4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復試安排(學博) 復試安排(非全日制專博) 復試安排(全日制專博) |
5 | 機械工程學院 | 復試安排 |
6 | 自動化學院 | 復試安排 |
7 | 智能科學與技術學院 | 復試安排 |
8 |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 復試安排 |
9 | 數理學院 | 復試安排 |
10 |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 | 復試安排 |
11 | 經濟管理學院 | 復試安排 |
12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復試安排 |
13 | 外國語學院 | 復試安排 |
14 | 國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學中心 | 復試安排 |
15 | 新金屬材料國家重點實驗室 | 復試安排 |
16 | 工程技術研究院 | 復試安排 |
17 | 鋼鐵共性技術協同創新中心 | 復試安排 |
18 | 綠色低碳鋼鐵冶金全國重點實驗室 | 復試安排 |
19 | 新材料技術研究院(含北京材料基因工程高精尖創新中心) | 復試安排 |
20 | 科技史與文化遺產研究院 | 復試安排 |
21 | 碳中和研究院 | 復試安排 |
22 | 前沿交叉科學技術研究院 | 復試安排 |
23 | 生物農業研究院 | 復試安排 |
三、考核方式
202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綜合考核為現場考核。參加現場考核需注意以下事項:
(一)考生應攜帶本人身份證(現用的且有效期內的)和復試通知單(報名服務系統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核,在校門口出示復試通知單并持本人身份證進入校園。
(二)校本部萬秀園四層餐廳對外營業,考生可在考核期間使用現金、支付寶或微信消費用餐。
(三)我校周邊住宿資源有限,考生可根據所報考院系考核安排提前預訂往返車票及住宿。
四、材料要求
(一)需出示證明材料
1.本人現用的且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現用的且有效期內的);
2.復試通知單(報名服務系統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
(二)需提交紙質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學2025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報名服務系統里面打印);
2.兩份《專家推薦書》(根據報名服務系統里,“網上報名須知”第一條第(十)點提供);
3.《北京科技大學2025年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鑒定表》(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常用下載”里下載);
4.《北京科技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常用下載”里下載);
(三)可攜帶的其他材料:
考核組將通過考生在報名系統里提交的電子版報考材料全面了解考生。建議考生同時準備紙質版材料,以便更好的展示自我。
(四)PPT等匯報材料按各培養單位考核安排里的要求準備。
五、考核內容
按照各院系2024年12月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執行(報名系統里“培養單位/院系招生辦法”查看)。
六、考核要求及規定
(一)考生應及時關注查詢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xc.ustb.edu.cn/)和所報考院系官網發布的通知公告或發出的通知短信,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按照要求參加考核,因未及時查看導致未能按時參加考核的,由考生自行承擔后果。
(二)考生應根據所報考院系的考核安排攜帶身份證件和復試通知單到指定地點報到。
(三)考核前,考生應配合工作人員進行身份驗證,并通過“人臉身份鑒別系統”進行身份驗證,請提前做好候場安排。身份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考核。如身份核驗存疑,所報考院系有權暫停其考核資格,待身份確認后另行安排考核。
(四)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前均需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試網址為(http://xlzx.ustb.edu.cn/),心理素質測評結果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考核過程(含筆試、面試)全程監控錄像,考生誠信應考。
(六)面試部分考核時間,碩博連讀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鐘,申請考核考生一般不少于30分鐘;設有筆試考核環節的,筆試考核時間以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報名服務系統里查看)規定為準,辦法里未明確說明的,以所報考院系規定時間為準;同等學力非免考科目及加試科目以我校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定為準,
(七)院系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考核,考核成績以再次考核結果為準。
七、信息公開及監督復議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核工作過程全程進行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考核現場巡視督察。
(二)成立學校、院系兩級研究生招生考試巡察組,對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進行監督。研究生院監督投訴電話:010-62332484,電子郵箱:yzb@ustb.edu.cn;學校紀委監察室監督投訴電話:010-62332229;各院系聯系方式見報名服務系統里各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或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聯系我們”。考生對考核成績存有異議,可向所報考院系提出成績復議,對復議結果仍存有異議的,也可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院系和研究生院按程序受理考生實名復議申請,復議結果在5個工作日內答復考生。
八、違規違紀處理
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考核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其他事項
其他未盡事項,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