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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研究鄭于湄
摘 ? ? 要: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是中國近代音樂教育史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選取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為研究對象,在簡要梳理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發展歷程的基礎上,對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興起的背景和音樂課程的設置、音樂教材的選用、音樂教育師資力量與相關音樂教學活動等方面展開較為全面的論述,進而對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積極影響、局限性等作出相對客觀評價。關鍵詞:閩南;近代時期;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現代性中圖分類號:J60-059? ?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2-9923(2025)02-0184-11DOI:10.13812/j.cnki.cn11-1379/j.2025.02.015作者簡介:鄭于湄(1988— ?),女,漢族,博士,中國音樂學院在站博士后、中國音樂研究基地專職研究員。基金項目:本文為2023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美育高質量發展戰略下音樂學科‘三大體系’建設研究”(項目編號:23JZD048)的階段成果。
Research on Music Education in Modern Southern Fujian Overseas Chinese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Zheng Yumei
Abstract:?This paper examines the evolution of music education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operated by overseas Chinese in Minnan, Fujian, which constitutes a significant segment of the history of modern Chinese music education. It begins with a brief overview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se schools during modern times, followed by an in-depth discussion of the emergence and expansion of music education, including curriculum design, textbook selection, teacher qualifications, and music teaching activities. The study provides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factors that contributed to the growth of music education in these institutions and assesses the positive impacts and limitations of these programs. The findings offer an objective evaluation of the role that music education has played in shaping the educational landscape of overseas Chinese communities in Minnan in the modern era.
Keywords:?The Modern Period;Overseas Chinese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Music Education;Modernity
作為中國近代音樂教育史的重要組成部分,且隨著教育史研究的深入,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已逐漸引起學界關注。展開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相關研究,對于彌補地方教育史研究的缺失、豐富閩南地方教育史的多樣性和為新時代的華僑教育、音樂教育提供一定程度上的參照與借鑒等具有重要意義。一、?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的發展歷程
閩南海外華僑積極參與家鄉的教育事業建設,促進了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教育的繁榮發展。文章結合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自身發展的不同階段特征以及中國近代史的發展走向,將其劃為以下三大階段。(一)?萌芽期:鴉片戰爭至辛亥革命前近代不少華僑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在僑居地自行辦學教育后代子女,同時也不遺余力地在家鄉捐資興學,造福桑梓。加上其時閩南人口稠密,學齡兒童多,海外華僑回鄉捐資助學正好滿足閩南廣大社會民眾對于教育的現實需求。閩南華僑捐資辦學活動始于19世紀中后期。以清末新政為界,前期捐資對象主要為書院、文廟、考棚等;后期將捐資對象轉為蒙養院、兩等小學堂或中學堂等,以傳播西方新的文化與知識。閩南僑辦中小學是僑鄉社會與歷史發展相結合的新生事物,具有不同于當時內陸僑鄉社會與公立學堂的特殊印記,難以擺脫其時半封建半殖民教育的影響:一方面,閩南僑辦中小學大多依照晚清政府學部頒布的教育章程展開教學活動,遵循“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教育宗旨,宣傳“忠君愛國,尚公尚武”,帶有一定的封建主義色彩;另一方面,在教學中逐步采用新學制,設置圖畫、體操和樂歌等新課程,表現出西方教育文明對傳統教育與科舉的沖擊,具有現代性、先進性特征。(二)?繁榮發展期:辛亥革命至全面抗戰前辛亥革命的爆發在很大程度上激起華僑對國家和中華傳統文化的認同感,成為華僑愛國主義“從自發走向自覺的里程碑”?1?。從主觀環境而言,國民政府加強對華僑教育的重視,陸續推行系列“護僑”政策與華僑教育政策法令,有助于團結海外華僑。特別是五四運動爆發后,更是激發與強化了華僑的愛國熱情,刺激更多華僑投身于國內捐資興學活動。同時,“壬子·癸丑學制”“壬戌學制”等學制的推行,造成這一歷史階段的閩南華僑捐資助學比萌芽期更為普遍,捐資數額、規模也更大。從客觀環境來看,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讓歐洲多個國家卷入戰爭,西方列強暫時放松對南洋各國及其他殖民地的控制、統治、掠奪和壓榨,海外華僑的經濟在這一時期內獲得較快發展,為其歸國捐資興學奠定物質基礎,各級、各類僑辦學校不斷發展并形成較為完整的教育體系。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作為教育體系中一種比較特殊的組成部分,這一時期從學校與學生數量來看,在閩南占比大,對閩南基礎教育的普及與發展起著推動作用。(三)?內遷低潮與復員期:全面抗戰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進入全面抗戰時期后,閩南地區時常遭受日本侵略者的侵擾、轟炸。國民政府為保存國力與教育,通令“沿海危險地區中等以上學校移遷到安全地帶繼續辦學”?2?,閩南沿海地區眾多僑辦中小學奉命向內陸山區搬遷。雖在內陸山區發展困難,但仍堅持辦學,彰顯出在國家危難之際堅決辦學的強大信心。一方面,抗日戰爭的偉大勝利,在很大程度上激起了海外華僑的民族自信心,鼓舞了海外華僑的愛國熱忱,恢復與加強了祖國與華僑的聯系,加上國內陸續出臺鼓勵華僑回國捐資助學的政策,閩南不少華僑為免家鄉子弟失學,陸續再次回鄉斥資繼辦或新辦中小學。另一方面,東南亞各國也陸續掀起爭取民族獨立的解放斗爭,全面抗戰時期中斷的僑匯又得以重新恢復,為海外華僑回鄉捐資助學創造條件。同時,部分僑辦中小學陸續回遷,而且內遷地也辦起新式教育,呈現出“農村多于鄉鎮,鄉鎮多于城市”的分布特征。二、?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興起的背景
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興起與發展是諸多因素共同合力與作用的結果。閩南僑鄉社會的建構為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興起與發展奠定社會基礎;近代音樂美育思潮的影響、閩南音樂教育傳統的注重以及政府音樂教育政策的推行,則為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興起與發展提供重要條件。(一)?近代閩南僑鄉社會的建構中原文化的底色使得閩南華僑重視宗族子弟的受教育問題,以有形或無形的方式加以傳承、熏陶中華傳統文化,從心理上提供一種智力支持和精神動力。在此背景下,閩南華僑在僑居地興學重教。早期,對下一代的教育的主要內容為“四書五經”,從而實現不數典忘祖、傳承中華文化的教育目的。后期受僑居國文化、西方文化的影響,逐漸形成以中華傳統教育為主和以僑居國文化、西方文化為輔的中西結合的教育形式。在對閩南僑辦中小學的反哺過程中,先進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也隨之引入,并在僑辦學校教育中得以落實,從而形成獨具特色的僑鄉教育?3?。隨著晚清與國民政府對僑政策的改變和海外移民禁令的放開,閩南華僑與家鄉親友得以正常往來,華僑歸屬感更為強烈。此外,華僑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在僑居地社會地位獲得提升,“念祖尋根”意識和對于相應的人格尊嚴的追求也越發強烈。不少閩南華僑歸國后,將在僑居地所學技能、生活習慣、民俗風情等帶回閩南,形成獨具特色的僑鄉。同時,海外華僑以極度的熱情積極參與祖國、家鄉的經濟活動、政治活動和公益事業、興辦學校等各類事務,或投資實業,或參與建設醫院與創辦學校等公益活動,從而擴大自身的話語權與影響力,為僑鄉的發展貢獻出巨大的力量,推動閩南僑鄉社會的形成與發展。(二)?近代音樂美育思潮的影響興起于中國社會由封建向現代轉型的近代音樂美育思潮,在發展歷程中明顯表現出由工具性向本體性的轉變,是一個逐漸凸顯出音樂審美價值的歷史動態過程。近代美育思潮的興起,促使人們對音樂的認識逐漸深化,促進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興起,為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發展提供動力。但從其興起之初便處于救亡圖存的歷史大背景下,深受時局影響,加上教育本身屬于一種有計劃、有目的的活動,因此不可避免地帶有功利主義色彩。在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的音樂教育中,始終貫穿著“愛國主義”這一主線。(三)?閩南音樂教育傳統的注重閩南先民將中原儒家文化與閩南本土固有的閩越文化、海洋文化,以及外來的佛教文化、基督教文化等兼容貫通,形成閩南獨特的文化氣息、濃厚的藝術氛圍。閩南地區形成的注重音樂教育的歷史傳統,為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興起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對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發展具有一定促進作用,孕育出一種具有本土氣息、民族特質和南洋風情的閩南僑鄉特色音樂教育。(四)?政府音樂教育政策的推行對于近代閩南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發展而言,重要影響因素便在于政府音樂教育政策的推行,特別是將音樂教育納入近代學校教育體系。晚清政府為擺脫現實困境,興辦新式學堂、推行新式教育。1904年《奏定學堂章程》的頒行,正式開啟我國現代意義上的音樂教育,在“修身”這一課程設置中要求學生“閑暇放學時”可以兼讀、誦讀古人詩歌,目的在于“養其性情,且舒其肺氣”?4?,小學音樂教育只能“俟將來設法考求,再行增補”?5?,這為我國學校音樂教育的展開提供生長環境。1906年學部成立后,陸續制定與頒行教育法規條文,對音樂教育的教學目的、學科性質、教學安排、教學內容、教學程度、教學設施及師資力量等方面均作了不同程度規定。將音樂課程納入官方教育體系,是國家官方層面對音樂教育的認可,也是對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肯定,為閩南僑辦中小學開設音樂課提供制度支持,為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展開提供了發展動力。三、?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展開
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展開,客觀上為近代中國學校音樂教育引進了先進的音樂教育體系與教育內容,對近代中國僑辦學校音樂教育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同時,作為我國新式教育興起的一種表現形式,為當時公立中小學及教會學校等學校音樂教育的發展提供了教學經驗,并奠定了堅實的教育基礎。(一)?萌芽期音樂教育1.?音樂課程的設置因諸多主客觀因素的限制,“癸卯學制”尚未將音樂課納入課程設置中,相關規定也并未能完全得到落實。此后,晚清政府分別于1907年、1909年和1910年相繼頒布系列教育法規條文,其中都以“隨意科”的名義將音樂課納入中小學堂的課程設置中,對音樂課的教學內容、教學目標、教學展開程度以及音樂教材選用等內容均作出相應的詳細規定。這也標志著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制度正式成立,實現從無到有的跨越式發展。音樂教育制度的確立引發當時中小學堂將“樂歌”設隨意科,閩南僑辦中小學也依制展開相關音樂課程的設置。《奏定學堂章程》頒布后,包括僑辦學校在內的私立及其他福建官辦小學堂遵照學部頒布標準,以“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為基本原則,開設“修身”課代替“樂歌”。此后,又將“樂歌”列為“隨意科”,但課時未定。2.?音樂教材的選用雖《奏定學堂章程》中沒有將音樂課單獨列出,但在課程設置中有“修身”一科,要求學生在閑暇放學時誦讀吟唱“有益風化之古詩歌”,目的在于“和性忘勞之用”。?6?因此,在“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原則的指導下,只能以有幾千年傳統的古詩歌吟誦代替音樂課程的設置。而將其納入“修身”一科中,又明顯體現出教育目的在于“樂以教化”,以能夠陶冶性情、有益風化為主,對于教學內容的選擇也有著較為明確的標準,與傳統儒家提倡社會教化的功利主義教育觀及教育目的一脈相承。至于選用的教材,以《古謠諺》《古詩源》二書為主,部分選擇“郭茂倩《樂府詩集》中之雅正鏗鏘”的古詩歌,基本要求在于符合“有益風化”要求的“皆協律可歌,亦可授讀”。?7?隨著新式學堂的發展、新式教育的深入以及留日學生的倡導,學堂樂歌開始逐步取代“讀古詩歌”,成為小學堂音樂教育的重要內容。其選用的教材為當時統一編定的教材,符合當時教科書的編纂“宜恪遵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之宗旨”?8?的要求;而教材內容則要求“擇其切于倫常日用有裨風教者”?9?。筆者經過田野調查,發現這一時期的閩南僑辦小學堂音樂教材不少選用的是《初等小學樂歌教科書》。(見圖1)
圖1? ??《初等小學樂歌教科書》封面和內頁
3.?音樂教學活動在課堂音樂教學方面,萌芽期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學活動的史料記載較為缺乏,但學堂樂歌已經唱出近代新的教育思想,“教育的目標是培育國民而非臣民、順民或草民”?10?。結合當時晚清政府新學制的相關規定,可以認為萌芽期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學內容應以“學堂樂歌”為主要內容。在課外音樂活動方面,萌芽期閩南僑辦中小學注重在課外音樂活動中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與實踐能力,如南安縣僑辦學校出現銅管樂隊,建立單獨的音樂室和軍樂亭,強調學生參與動手實踐。在新式學校教育體制逐漸發展和成熟的帶動下,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逐漸走向規范,也為繁榮發展期的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甚至專業音樂教育奠定了一定基礎。(二)?繁榮發展期音樂教育1.?音樂課程的設置中華民國的成立為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制度的確立和課程的設置奠定基礎。在小學音樂課程設置方面,教育部訂定《小學校教則及課程表》,在課程設置方面將音樂課列為必修課,同時具體規定了初小、高小每周音樂課的授課時間?11?。從1912年起,在閩南僑辦小學課程設置中,將音樂增設為必修課。如1913年創辦的明新小學把音樂列為必修的課程,認為唱歌課具有“涵養兒童之美感”的作用。但受這一時期師資力量的缺乏、中小學對唱歌課的重視程度不足等因素影響,也出現部分僑辦中小學將唱歌課取消,從而造成唱歌課的設置形同虛設,唱歌課所安排的課時也被其他科目占用。五四運動后一段時間,閩南僑辦中小學唱歌課的設置與全國基本一致,并隨著不同歷史時期教育宗旨和學制的演變而不斷地進行調整。北洋軍閥政府于1922年11月頒布《學校系統改革案》,其中要求中等教育(初中、高中各3年)和初等教育(初級4年、高級2年)統一按照學制要求,使用包括音樂學科在內的規定教材。同時,成立新學制課標委員會,相關委員皆由各領域專家擔任,進行包括音樂科在內的各學科課程綱要的擬定。?12?小學課程設置在民國時期的變動共有十余次,直到大革命時期才相對保持穩定。音樂課程設置穩定為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展開的持續性奠定了基礎,也為當時學生接受音樂教育創造了必要條件。在中學音樂課程設置方面,五四運動后,閩南各僑辦中學按照政府相關的教育法律條文規定,大多取消文、實分科,將唱歌課設為當時普遍要求的15 門必修課之一,唱歌課在中學教學體系中的地位也日益受到重視。同時,將唱歌課改稱為“樂歌”課;在大革命時期不斷改進課程設置,提高音樂教育教學質量,按照部頒標準實行學分制,將包括音樂課程在內的“藝術”設為6門必修科之一。一般將音樂課程分為樂理、唱歌、欣賞三部分教學內容;對于樂器學習,要求在本國樂器和風琴、小提琴、鋼琴中任選一種,學習時間可以安排在課外進行。各年級的必修課程里都把音樂相關課程列為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按部頒標準實施。一、二、三年級,唱歌課課時分配上均為每周2課時,在教學時間安排上等同于地理、歷史等學科。2.?音樂教材的選用中華民國教育部重視美育教育,將唱歌課列為必修科目,促進了在小學中普遍開設唱歌課。政府對小學音樂教育的教材選用作了具體規定,如《普通教育暫行辦法》中規定“凡各種教科書,務合乎共和民國宗旨”?13?。同時,考慮不同接受能力和年齡層次的學生,對音樂教學程度加以規定。如《小學校教則及課程表》中要求在初、高等小學音樂教學中,所選用的歌詞曲譜需要“平易雅正”,初等小學以“平易”單聲部齊唱歌曲為主要教學內容,而高等小學可“酌授” 簡單多聲部合唱歌曲,但教學目的在于使兒童“心情活潑優美”。五四運動后,蕭友梅、蔡元培、黃自、趙元任、李叔同等認為中西音樂關系是一種“兼容并蓄”的狀態,積極借鑒西樂而創造出屬于中西結合的新音樂。學校的音樂教育成為新文化運動的重要內容,開始從學堂樂歌的單一教育模式過渡到師范性音樂教育專業和專業音樂教育。閩南僑辦中小學的音樂教學內容根據部頒標準規定,僑辦小學音樂課堂除唱歌教學外,還進行音樂基礎知識、樂理的普及,這大大拓寬了學生的知識視野。音樂教材或選用國編教材,或選用自編教材,宣揚五四精神、“科學與民主”精神以及“美育”思想。中學教材使用方面,辛亥革命所取得的勝利與中華民國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促進資產階級民主教育發展。為更好宣揚中華民國的教育宗旨,體現民主共和思想和掃除封建遺毒,教育部頒布《審定教科用圖書暫行規程》《修正審定教科用圖書規程》等法律條文,明確指出中華民國的教育宗旨在于“注重道德教育,以實利教育、軍國民教育輔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14?。同時,指出要貫徹實施這一教育宗旨,則有必要對教學內容進行革新,最佳途徑在于新的教學內容的傳授;有必要對教科書進行審定,實施教科書的審定程序及具體辦法。此外,明文規定學者和教育家具有編寫教科書的權利等。整體而言,這一時期閩南僑辦中小學教育音樂教材的選用基本參照部頒標準規定,采用教育部法定課本,經常選用的音樂教材有音樂教育家周淑安所撰編的《模范歌曲集》。(見圖2)
圖2? ??《模范歌曲集》封面3.?音樂教學活動在課堂音樂教學活動方面,繁榮發展期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活動的課程設置與教學,基本與國民政府不同時期的音樂教育政策保持一致,音樂課均視為必修課程,在課時、教學內容等方面甚至有增無減。陳嘉庚于1913年在廈門集美創辦集美兩等小學,相繼創辦了幼稚園、小學、中學,以及師范、水產、商科等學校,均設有藝術專修科。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材的選用,以國民政府頒發的新課程為基準,或自行編撰音樂課程教材;教法上采用教與學雙向互動。其課程、教材、教法、師資等都在不斷地以變求新,始終向著新型的、現代化的學校音樂教育形式接軌。僑辦學校校歌講述的是閩南百年老僑辦學校在歷史傳統與文化積淀下發生的變化,展現閩南教育由傳統走向近代而步入現代的光輝歷程,反映著辦學者的理想。因此,校歌自然也就成為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學重要內容之一。在課外音樂活動方面,閩南部分僑辦中小學是在教會學校的基礎上發展而來,本身有著深厚音樂基礎,加之不少僑辦中小學的創辦者為海外華僑,有著豐富的海外生活經驗,對西方音樂、傳統音樂有著自己獨到體會,這就為僑辦學校音樂課的開展提供有力保證。音樂教育作為當時僑辦學校的一門課程內容,從課堂簡單的音樂歌唱逐步升級為大合唱、歌劇表演等校外音樂活動,對于培養學生人格的完善有著重要作用。(三)?內遷低潮與復員期音樂教育1.?音樂課程的設置進入全面抗戰后,閩南地區小學的主要辦學模式為短期義務小學。時任福建省教育廳廳長的鄭貞文提出:“所有音樂取材,均應以剛強偉大活潑高遠為主,使能激發學生與民眾之堅強的意志勇武的精神。”?15?他認為在全民抗戰的背景下,學校音樂教育應該選擇那些活潑、高遠、剛強偉大風格為主的作品,從而激發民族抗戰斗志。這與當時國民政府在系列教育法律條文中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相一致,對于促進這一時期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在全面抗戰中起到應有的“文化武器”作用有著重要意義。在小學音樂課程設置方面,相關教育法律條文將“唱游”列為必修科,將課時時間增加至每周120分鐘。同時,將原本一、二年級的體育、音樂合上改為音樂、體育分科教學,并規定其中一、二年級每周60分鐘,三至六年級每周90分鐘。這對閩南小學音樂教育課程的設置具有引導作用。進入全面抗戰時期,意識形態方面提倡文藝為抗戰服務,音樂成為抗戰宣傳活動中重要的文化武器。因此,在中學音樂課程設置方面,音樂學科的設置增加了課時,如初級中學達每周2課時,音樂學科在中學教育體系中的地位獲得很大提升,成為閩南僑辦中學課程設置中的重要科目。2.?音樂教材的選用隨著全面抗戰的展開,學校音樂教學的內容主要為抗日救亡歌曲。在小學音樂教材的選用方面,以與抗戰相關之教材為主,提倡采用部編且商務印書館、正中書局和中華書局等出版機構發行的與抗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相關的教材。在中學音樂教材的選用方面,要求歌曲的選擇應按當時頒布的初級中學、高級中學音樂課程標準所列的教學要點加以執行,閩南僑辦中學音樂教材的選用基本按照部頒標準執行。同時,由于戰事吃緊,這一階段音樂教材供應困難,因此,為了讓音樂教學活動得以持續展開,部分學校自行編寫教材,或為外校所采用。如泉州盛保羅編選的抗戰歌曲、陳梅生先生的作品等,供各僑辦中小學作音樂教材。3.?音樂教學活動在全面抗戰時期,社會的主旋律在于“抗戰”,中小學音樂教育同樣要求為抗戰服務,對于音樂作品要求“大眾化”。為了配合抗戰,閩南僑辦中小學也以與抗戰相關為主題而展開音樂教育活動,積極進行抗戰宣傳活動,組織歌詠團(隊)和開展系列抗敵歌曲的演唱與輔教活動。如雙十中學內遷漳州平和后,組織“中國童子軍團”、話劇團及合唱團,通過各種團體組織所形成的巨大凝聚力來表現廣大師生們同仇敵愾、抗日救亡的決心,彰顯音樂教育的社會作用。此外,學校各種運動團體組織出現并積極加入抗日救亡運動中。如晉江養正小學(今養正中心小學)全體師生成立“抗敵后援會”,白天上課,夜間下鄉宣傳,組織養正“晨呼隊”、歌詠團、抗敵救國宣傳隊等進行宣傳鼓動,到沿海各地進行巡回演出抗戰劇目,高唱《義勇軍進行曲》《大刀進行曲》等救亡歌曲,大力開展喚醒民眾同仇敵愾的抗戰宣傳活動。抗戰勝利后,國民政府教育部于1946年、1948年分別頒發《實施國民教育第二次五年計劃》《中學課程標準》等教育法律條文,對中小學課程內容進行部分調整,閩南僑辦中小學的音樂教育活動也隨之做出調整,課程恢復抗戰前的課程設置。因此,音樂教學活動具有濃厚的時代色彩。(四)?音樂師資力量清末學堂的首要問題在于師資問題。全國主要采用在師范學校中開設音樂課和培養專業的中小學音樂教師來解決這一問題。特別是新學制的實施、新式教育的展開以及學校的增設,大大增加僑辦中小學對新式音樂教師的需求,整個基礎教育都面臨師資不足的問題,其原因在于:第一,缺少專業的音樂人才;第二,不少學校音樂教員沒有專任。始于民國時期的閩南系列師范學校的創建,培養了一批具有專業知識的音樂教師,有效地解決了當時僑辦學校師資緊缺的問題,為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奠定良好的師資基礎。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師資力量的壯大也與其時藝術教育界名流留閩南講學有著密切關系。江蘇無錫人侯鴻鑒(1872—1961)作為近代著名的教育家之一,他敢于嘗試、勇于開拓。特別是其在廈門集美學校(1918—1919)和泉州明新學校(1920—1923)擔任校長期間,堅持教育考察,熱情編撰新式教科書,是早期對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做出獨特貢獻的先行者之一。侯鴻鑒特別倡導對學生進行音樂教育,重視音樂在促進智力教育、培養國民意識和陶冶情操等方面的作用。其認為“同班生徒,同唱一歌,調其律,和其聲,互相聯合,聲氣一致,可引起兒童之共同心”?16?,能讓兒童“得新知識”,亦即通過音樂教育促進其他學科知識的學習與掌握;認為在音樂教育中,歌曲的使用與當時流行的一般政治動員歌曲具有本質區別,前者需能“引起兒童興趣”,通過學校音樂教育教學活動實現“陶淑生徒情性”的教育目的。因此,侯鴻鑒倡導學堂樂歌,親身搜集、整理和創編,對促進音樂教育本土化有著較大影響。其他如李鴻梁、潘玉仁、曾雨音、許錫球、吳桂生、陳梅生、洪群、李連興、施育藝和李煥之等人,也為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四、?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歷史評價
閩南地區在不同文化的碰撞融合下形成獨具特色的海洋文明,但其背后又帶有中原儒家文化的特色與宗族傳統的烙印。閩南僑鄉文化帶有別具特色的內涵,并深刻影響著僑辦中小學的辦學風格,一定程度上影響著音樂教育的走向。(一)?積極影響1.?帶動閩南音樂教育發展在政府政策指引下,閩南僑辦中小學在不同發展時期展開音樂教育。整體而言,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在音樂教學法、音樂活動、音樂教育思想等多方面展開努力探索,使得學校音樂教育的教學內容、教學目的、教學意義等更加理論化和明確化,對于當下的音樂教育仍有啟示意義。閩南僑辦中小學在近代所展開的音樂教育思想的探索和音樂實踐活動的展開,可以說對閩南乃至福建音樂教育走上規范化、系統化之路具有重要促進作用。2.?激起學生愛國主義情感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是在“救亡”“圖存”這一特殊時代語境下展開,使其在萌芽期便以具有愛國色彩的學堂樂歌為音樂教育內容。早期的學堂樂歌與閩南僑辦中小學在注重愛國、愛鄉教育上有著某種程度的契合,因此也成了處于萌芽期閩南僑辦中小學教育中激揚學生革命斗志、抒發愛國情感的重要方式,符合時代要求民族自強、渴望國家獨立的強烈愿望。特別是內遷低潮與復員期,閩南僑辦中小學以與抗戰相關為主題而展開的音樂教育等系列愛國活動,積極進行抗戰宣傳、配合全面抗戰。從這一層面來看,閩南僑辦中小學在近代的系列愛國義舉,當與其重視學生愛國主義教育密切相關。3.?推動新音樂潮流形成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不少師資力量較公立中小學堂雄厚,且展開音樂教育活動所必需的教具、設備等較為齊全,可以說滿足音樂教學活動的展開條件。以學堂樂歌為例,閩南僑辦中小學開設音樂課、傳播學堂樂歌便成為樂歌課的重要教學內容。從這一層面來看,學堂樂歌在閩南僑辦中小學中的興起,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閩南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發展;而學堂樂歌作為一種音樂舶來品,屬于新的音樂文化,代表著新的音樂潮流和體現著新的音樂審美觀。閩南僑辦中小學在這一運動中所起的推波助瀾作用,恰恰說明其在推動新音樂潮流形成過程中所具有的積極影響和重大意義。4.?傳承多元音樂文化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在進行音樂教育活動時,一方面,批判性吸收西方現代音樂教育體系中的精華部分,不少僑辦學校老師翻譯西方音樂相關著作,如中國傳統音樂所少的樂理知識、掀起學堂樂歌運動等。另一方面,部分僑辦學校對于傳統音樂文化加以整理,并將其納入音樂教育活動中,如廈門中華中學設有專門的“國樂研究會”,將南音這一閩南“遺珍”加以傳承,且其相關資料彌補了以往學界所言民國時期南音在學校盛行的空白。從這一角度而言,閩南部分僑辦中小學很好地詮釋了在對待中西音樂文化的態度上,如何做好繼承與創新二者間的平衡關系。(二)?局限性受近代特殊的時代環境以及不同時期學校音樂教育思想和相關音樂教育政策的影響,勢必會對其自身形成一定的局限性,顯示出某些不足之處。1.?沖擊傳統音樂文化出于“啟民”“救亡”的現實目的,近代不少知識分子對西方文化極其崇拜,大力宣傳西學,幾乎完全拋棄中國傳統音樂,極力淡化本民族音樂審美價值。因此,造成了西學在文化層面上占據主流優勢,動搖了以往占統治地位的中學。閩南近代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同樣是在這種西樂東漸的大時代背景下發展而來,對于傳統音樂如南音、地方曲樂有著重大的沖擊。2.?未能妥當處理好中西音樂文明關系近代閩南僑辦學校作為中國近代一種特殊的教育形態,所展開的音樂教育活動并非以傳統音樂教育為基礎,也非從我國傳統音樂教育轉變而來,而是直接來源于西洋音樂,是隨著近代中國音樂教育制度的逐步發展與完善而實現從無到有發展起來,同時也受到僑辦學校捐資者和創辦者教學理念的影響。在這一背景下發展起來的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面臨的一個嚴重問題是對中華傳統音樂的否定,難以妥當處理中西音樂文明關系。3.?過度重視學校音樂教育社會功用近代學校音樂教育的意義指向基本歸向于其社會功用,更多是被作為一種“文化武器”“精神武器”,被當作改造國民性的工具,社會功用被過分夸大。對于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而言,更多只能簡單地引進西方音樂以達到其宣傳與教育的目的,導致音樂的藝術性在一定程度上打折扣。這種過分強調社會功用的學校音樂教育,并不能支撐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長久發展,特別是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對于僑辦學校的改造及時代環境、時代主題的變化,社會功用教育理念便顯得與時代格格不入。結 ? ? 語
縱觀近代閩南僑辦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百年發展歷程,可以發現其是在社會啟蒙、救亡圖存和西學東漸的大歷史背景下興起與發展的。從發生學角度來看,近代閩南中小學音樂教育的發生是社會轉型與諸多因素共同合力、作用的結果,對于帶動閩南音樂教育發展、激起學生愛國主義情感、推動新音樂潮流形成、傳承多元音樂文化等方面有著積極影響。同時,也應看到其作為特定歷史時代的產物,在對于傳統音樂的沖擊、未能正確處理自身傳統與西方音樂的關系、過度重視學校音樂教育的社會功用等方面存有一定的局限性。對其進行分析有助于對其進行更為全面、完整的把握,同時也可以為當前中小學音樂教育提供相關借鑒。責任編輯:田 ? ?薇腳注
1.?沈立新:《辛亥革命時期華僑的愛國主義》,《思想戰線》,1985年,第4期,第59頁。
2.?林斯豐主編:《集美學校百年校史(1913—2013)》,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105頁。
3.?余定邦:《中華文化、華僑文化與僑鄉文化》,《八桂僑刊》,2005年,第4期,第54-58頁。
4.?舒新城編:《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中冊),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第420頁。
5.?舒新城編:《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上冊),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第209頁。
6.?舒新城編:《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中冊),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第420頁。
7.?舒新城編:《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中冊),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第420頁。
8.?熊明安主編:《中國近現代教學改革史》,重慶:重慶出版社,1999年,第24頁。
9.?舒新城編:《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下冊),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第797頁。
10.?馬建強:《歌聲中的學校 學校里的歌聲——百年中國教育史的弦歌版呈現》,載馬建強:《民國先生》,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235頁。
11.?舒新城編:《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中冊),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第456-457頁。
12.?孫繼南編著:《中國近代音樂教育史紀年(1840—2000)》(新版),上海: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2012年,第69頁。
13.?教育部:《普通教育暫行辦法》,載陳學恂主編:《中國近代教育史教學參考資料》(中冊),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年,第167頁。
14.?教育部:《教育部公布教育宗旨》,載舒新城編:《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上冊),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第223頁。
15.?鄭貞文:《寫在“音教特輯”之前》,《教育通訊》,1937年12月31日,第5號。
16.?保三:《樂歌一斑》,載張靜蔚編:《搜索歷史——中國近現代音樂文論選編》,上海:上海音樂出版社,2004年,第18頁。
本文刊登于
《中國音樂》2025年第2期
音樂教育
第184-194頁(總第1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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