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信息
(略)同心村平坳組農民建房集中點棄土(石)權屬出讓拍賣公告
為加快推進工程進度,合法高效處置工程棄土(石),受
(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采取公開拍賣的方式:
(略)
第一條、基本情況
1.本標的是
(略)同心村平坳組農民建房集中點棄土(石)(包含所有的可利用和不可利用清表物、土方、麻砂、淤泥、風化巖、巖石及拆遷垃圾等,以下同)權屬,兩處總數量約114627.99立方米,具體以實際現狀數量為準。
2.競買保證金及繳納方式:
(略)
3.出讓參考價為人民幣陸萬玖仟元整(¥69,000.00)。
4.棄土(石)取土(石)范圍:具體范圍以圖紙標注為準(現場報名時領取圖紙)。
第二條、競買人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企業聯合報名。企業法人以及企業法定代表人無嚴重失信行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2.競買申請人須提交資料:競買申請書、承諾書、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三證合一,驗原件,留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代理的,應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現場負責人及安全員名單(須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資質證明及社保證明)。
3.競買人條件經審查合格的,繳納競買保證金,取得競買資格。
競買保證金賬戶:
戶名:
(略)財政局-代管資金專戶
(略):
(略)(略)(略)
開戶行:
(略)農商銀行
請務必備注:轉縣資規局棄土(石)權屬拍賣保證金
第三條、競買報名登記、現場考察時間、地點:
(略)
1.競買報名時間: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17時止,逾期不予接受。(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競買申請人持參加競買申請資料到
(略)辦理報名手續,領取出讓拍賣文件資料。
競買報名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3.競買申請人于2025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止,(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自行前往項目地考察,費用自理,出讓方不安排集中看樣。
工程現場考察聯系人:
(略)
4.競買申請人符合競買人條件,辦理好報名手續,繳納競買保證金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28日17時(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
第四條、拍賣時間、地點:
(略)
時間:2025年4月29日11時
地點:
(略)
第五條、特別提示及說明
1.本次對外出讓的棄土(石)是指
(略)同心村平坳組農民建房集中點項目中圖紙標注范圍內除工程自用外所有棄土(石),棄土(石)數量、類別、性質等以實際現狀為準。上述標的的棄土(石)數量僅為估數,競買人應自行勘察及測算,對于棄土(石)數量、類別、性質、利用價值、市場風險等相關風險及后果,均由競買人承擔,與出讓人無關。競買人工作內容包括:清表、開挖、裝車、運輸、處置等。
2.所有棄土(石)不區分可利用與不可利用。
3.棄土(石)處置中涉及到的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部由競得人承擔。
4.確定競得人后,出讓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拍賣人或競得人不按規定簽訂《成交確認書》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競得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也不能對抗拍賣成交結果的法律效力。
5.競得人應履行下列義務:(1)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地方政策性規定并自行取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許可(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道路運輸、城市管理、加工、銷售、處置等許可審批)后,方可進行清表、開挖、裝車、運輸、處置和利用(注:
(略)城
(略)內不新設洗砂加工點);(2)按照
(略)相關主管部門的管理要求做好施工及外運過程中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圍擋、
(略)硬化、裸露山體及場地覆蓋、車輛沖洗設備、計量地泵、出入口監控等);(3)運輸過程必須做好車廂全覆蓋、噪聲污染防治和揚塵防治(
(略)面等)、環境保護等工作,禁止運輸車輛超載超限、超速、違規停放;(4)自行承擔棄土(石)清表、開挖、裝車、運輸、處置(包括棄土棄石的堆放場所)、利用等風險的后果。
6.出讓人對競得人的風險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及風險責任,亦不承擔競得人在棄土(石)清表、開挖、裝車、運輸、處置(包括棄土棄石的堆放場所)、利用過程中任何風險及協助責任和一切費用。
7.競買成交后,競得人(買受人)的競買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競得人(買受人)必須在成交公示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全部競買出讓價款并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若競得人未按上述時間與出讓人簽訂《出讓合同》,則出讓人有權不返還競買人保證金,并依《拍賣法》第三十九條處理,同時追究競得人相關法律責任。
8.標的價款的繳納:詳見合同
9.競得人未取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許可不得開工,競得人的棄土(石)清表、開挖、裝車、運輸及處置等工作必須服從本工程施工的組織安排,確保不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并自行解決與一切相關方的關系協調問題。若競得人棄土(石)清表、開挖、裝車、運輸及處置影響各工程進度,則出讓人有權解除雙方之間的合同且不返還履約保證金和已交納的競買價款。若因此給出讓人造成損失,競得人應予賠償。
10.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報名時領取的拍賣文件。
11.公告時間內如果有其他變更事項,出讓人將及時發布補充公告,補充公告與本公告有同等效力。
(略)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略)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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