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行政審批服務局擬對
(略)垃圾滲濾液處理站增容工程擴建項目進行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擬對
(略)垃圾滲濾液處理站增容工程擴建項目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現將擬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在公示期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書面提出聽證申請。
傳真:
(略)6
通訊地址:
(略)
郵編:572029
傳真:
通訊地址:
(略)
郵編: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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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略)
建設地點:
(略)
環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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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垃圾滲濾液處理在原有700m3/d基礎上,規模增加350m3/d,占地面積不增加,擴建后總處理規模達到1050m3/d。
主要環境影響結論: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在采取本報告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后,建設、運營過程產生的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不會
(略)域的環境質量現狀,環保措施技術可行、經濟合理,排放的污染物
(略)域總量控制要求。項目建設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建設單位:
(略)
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符合性: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屬于廢棄物循環利用,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鼓勵類中四十二、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中“3、城鎮污水垃圾處理”,為國家鼓勵類產業,因此,本項目的建設與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是相符的。2019年9月16日,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海南省產業準入禁止限制目錄(2019年版)》(瓊發改產業〔2019〕1043號)的通知,本項目行業類別屬于其他水的處理、利用與分配,不屬于《海南省產業準入禁止限制目錄(2019年版)》中的禁止類行業和限制類行業,屬于允許類行業。因此,本項目與《海南省產業準入禁止限制目錄(2019年版》相符。
選址合理性:
(略)發布的“三區三線版”生態保護紅線規劃,項目選址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最近處距離生態保護紅線約273m。根據《
(略)),項目權利性質為劃撥用地,權利人為
(略)建設局,地塊用途為公用設施用地,項目選址合理。
清潔生產水平:無
排污達標和排污總量控制可行性0:無
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可行性:無
環境質量與環境
(略):1、環境空氣質量:
(略)域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略))及其修改單中二級標準限值。根據2024年5月24日
(略)生態環境局發布的《2023年
(略)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和已有現狀監測數據,
(略)域基本污染物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略))及其修改單中二級標準限值,惡臭污染因子氨、硫化氫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其它污染物空氣質量濃度參考限值要求,為
(略)。2、地表水環境質量:根據《
(略)項目》環評時對湯他水的監測結果,湯他水各項監測指標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略))中的Ⅲ類標準。
環境風險控制:建設單位:
(略)
公眾參與意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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