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地址: 山東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近日發布
《關于執行全國中藥飲片采購聯盟
集中采購中選結果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
2025年4月21日起
全省參加全國中藥飲片聯采的公立醫療機構
(含駐魯軍隊醫療機構)
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及藥店
(以下簡稱醫藥機構)
按規定執行全國中藥飲片聯采中選結果
面向患者銷售中選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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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前,中選藥品在山東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按中選價格掛網,中選企業完成配送關系建立,供醫藥機構購進適量中選藥品備貨,中選藥品貨款納入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范圍。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各市醫保部門指導藥品采購聯合體已遴選確定的醫療機構為代表,統一與中選企業通過招采子系統簽訂購銷協議,本次集中帶量采購周期原則上為1年(2025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30日),視情況可延長不超過1年。
《通知》要求,醫藥機構要按照已自主填報的品種和需求,確保中選藥品入院,采購周期內,應優先使用本次集中帶量采購中選藥品,并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剩余用量可適量采購價格適宜的其他藥品。
中選企業是藥品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對藥品的質量負責,應保證生產過程持續符合法定要求,藥品規格等級符合《采購文件》要求;應及時、足量按要求組織生產,滿足醫藥機構用藥需求,包括協議采購量以及超過協議采購量的部分;應加強生產儲備,根據協議采購量保持一定儲備規模,保障中選藥品價格和供應穩定。醫藥機構應承擔藥品驗收責任,對所購藥品應當按照有關要求進行驗收和使用。
各市醫保部門要密切監測醫藥機構采購執行情況,對于中選藥品不入院、采購低于序時進度的醫藥機構,要及時采取通報提醒等措施,督導醫藥機構按約定完成協議采購量;要密切監測中選企業供應情況,對不能按時保質保量保障供應的企業,要及時督導。對于存在不履行供貨承諾影響臨床使用、中選藥品發生嚴重質量問題等情形的中選企業,經有關部門認定情節嚴重的將被列入“違規名單”,取消該企業的中選資格,同時視情節輕重取消相關企業或品種在列入“違規名單”之日起2年內參與各聯盟地區藥品集中采購活動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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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中藥飲片聯盟采購中選結果(山東)全文
來源:新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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