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地址: 廣東
關于做好中藥配方顆粒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協議期執行工作的通知
各市醫療保障局,省屬醫療機構、駐遼軍隊醫療機構,各有關生產、配送企業:
按照《中藥配方顆粒采購聯盟集中采購文件》(編號:SD-YPDL2023-1)有關要求,現就做好中藥配方顆粒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協議期執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品種清單
山東省牽頭開展中藥配方顆粒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品種。
二、執行范圍
已參與中藥配方顆粒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協議期報量的醫療機構。未報量的醫療機構可自愿參加。
三、執行時間
2025年3月25日零時—2026年3月24日24時。
四、有關要求
(一)各市醫療保障局要切實做好中藥配方顆粒集采第二協議期執行工作,指導經辦機構完成預付金劃撥,組織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根據報量信息簽訂采購協議。
(二)各有關醫療機構要嚴格體現契約精神,確保協議采購量完成。原則上要將協議采購量按月均衡采購使用,避免出現“一刀切”現象。
(三)各相關中選藥品生產企業、配送企業要加強履約意識和誠信意識,及時、足額保障醫療機構的臨床需求。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配送)企業應及時足量供應。
(四)省醫保局不再集中組織本協議期配送關系變更事宜,中選企業如需變更配送企業,可通過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申請,由相關地市醫保部門審核把關。
遼寧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5年4月3日
(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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