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你單位:
(略)
一、項目概況:
(略)擬投資2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88萬元),選址于
(略)甘太村曹下村小組黃牛洞,建設立體化種植養殖場項目(一期)(以下簡稱“本項目”)。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豬舍、
(略)、環保設施、公用設施等(不含富硒大米
(略)、特色水果
(略)、鴨稻魚
(略)和食用菌
(略)等內容)。本項目建成后年存欄18000頭保育育肥豬、年出欄36000頭育肥豬,勞動定員30人,實行每天3班每班8小時工作制,年工作365天,員工均在廠內食宿。
本項目已取得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項目代碼:
(略)-
(略)),已經
(略)畜禽養殖生產聯席會議審議同意建設。
二、根據報告書的評價結論、
(略)的技術評估意見,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并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前提下,項目按照報告書中所列性質、規模、地點:
(略)
(一)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項目
(略),并嚴格落實干清糞工藝。運營期養殖廢水與生活污水須經配套建設的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
(略))中表1
(略)域和《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略))“旱作”水質標準兩者嚴者后全部回用
(略)周邊林地灌溉,不外排。
項目應在每棟豬舍配套建設集污池,在回灌山林前設置足夠容量的回用水池,
(略)。須結合天氣、土質山林消納等情況,嚴格控制回灌頻次及回灌量,避免因雨水沖刷污染自然水體。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略)處理后排放,廢水處理產生的沼氣經脫硫凈化處理后火炬燃燒排放,
(略)頂排放。同時,須采取優化飼料配比、定期噴灑生物除臭劑、
(略)及收集池、及時清理養殖排泄物和設置綠化帶等措施防治惡臭污染。項目運營期廠界NH3、H2S無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1廠界二級新改擴建標準,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執行《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
(略))表3中的濃度限值;備用柴油發電機尾氣以及沼氣燃燒廢氣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食堂油煙廢氣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
(略))。
項目應按照報告書的要求,在
(略)、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設施以及
(略)邊界外設置500米衛生防護距離。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應在
(略)、
(略)、道路兩側、場四周等設置綠化隔離帶,將污水處理設施設置在專用房內,并采取減振措施,減輕噪聲影響,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1類標準限值的要求。
(四)嚴格落實土壤和地下水環境污染協同防治措施。加強污染物全過程管理,按照“源頭控制、過程防控、跟蹤監測、應急響應”相結合的原則,協同推進土壤和地下水環境保護工作。定期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掌握環境動態變化,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布局生產與污染治理設施,采
(略)防滲措施,對危險廢物暫存間、集糞池、干糞棚、
(略)各處理池、應急事故池等實行重點防滲。
(五)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理處置要求。一般工業固廢貯存、處置應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
(略))要求;危險廢物貯存應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略))要求,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六)項目施工期和運營期要科學規劃、合理布置,精準識別、研判潛在的環境風險,制訂并落實有效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環境事故應急體系,有效落實環評文件提出的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防范環境事故發生。合理布設事故應急池、集污池、回水池等,并嚴格落實防滲漏措施,強化環境管理和污染監測,確保初期雨水、事故廢水不對外環境造成影響。嚴格落實環保設施安全生產有關要求,杜絕突發環境事故的發生。另外,項目
(略)布設廢水治理
(略)及
(略),做好廢水
(略)域與
(略)的防疫隔離工作。
(七)項目應按報告書的要求,嚴格落實各項環境監測計劃,并根據監測結果及時采取相關措施,確保周邊環境安全。
(八)加強企業生態環境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各項規章制度,在施工期和運營期間要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渠道,主動發布企業環境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解決公眾合理的生態環境訴求。
三、項目環保投資應納入工程投資概算并予以落實。
四、報告書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
(略)
五、你單位:
(略)
六、你單位:
(略)
(略)生態環境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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