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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9〕56號)和《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等7部門關于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九條措施的通知》(閩農綜〔2020〕57號)。
2.補助對象:(1)地方特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補助對象為福建省地方特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主體。(2)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補助對象為開展我省29種地方畜禽遺傳資源保護的保種場(庫、區)或保種點等。(3)作物、農業微生物種質資源庫(圃)建設提升項目補助對象為省級及以上作物、農業微生物種質資源庫(場、區、圃)。(4)國家育種聯合攻關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補助對象為參與攻關的福建農林大學、省農科院作物研究所。(5)福建省食用菌種質資源普查與收集行動補助對象為省農科院食用菌所、福建農林大學等任務承擔單位。
3.補助內容:(1)地方特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補助內容為開展地方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包括建設隔離、警示、排灌、繁育、儀器、道路等相關基礎設施設備,開展種質資源生化成分分析、農藝性狀等研究,建立完善種質資源保護檔案、資料等工作;開展種質資源提純復壯及配套技術研究,包括田間試驗示范、提純復壯原種生產、整體評價成果鑒定、示范推廣應用及宣傳等工作。(2)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補助內容為畜禽遺傳資源保種素材收集,種群培育、更新,生產性能測定,群體增量補貼,保種效果監測及鑒定評價,系譜檔案記錄和基礎設施完善,視頻監控系統設施設備,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利用的宣傳,飼料、獸藥、疫苗、專家指導服務等支出。(3)作物、農業微生物種質資源庫(圃)建設提升項目補助內容為種質資源登記、收集保藏、鑒定評價、創制利用及種質資源庫(圃)的建設與運行管理等工作。(4)國家育種聯合攻關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補助內容為青梗菜、花椰菜種質資源收集保護、鑒定評價、篩選創制、利用以及鑒定評價篩選方法體系的建立等。(5)福建省食用菌種質資源普查與收集行動補助內容為開展食用菌種質資源普查與收集技術培訓和實地指導,開展全省現有栽培食用菌和野生種質資源普查、收集工作。
4.補助標準:(1)地方特色作物種質資源每個項目安排補助資金20萬元。(2)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參考《國家農業種質資源庫(場、區、圃)保護成本核算參考》,牛保種場(保護區)80萬元/品種;馬保種場(保護區)70萬元/品種;豬保種場(保護區)60萬元/品種;羊保種場(保護區)40萬元/品種;兔保種場(保護區)30萬元/品種;雞或水禽保種場(保護區)20萬元/品種;雞活體基因庫9萬元/品種;水禽活體基因庫15萬元/品種。(3)作物、農業微生物種質資源庫(圃)建設提升項目參照《國家農業種質資源庫(場、區、圃)保護成本核算參考》,對于保存量達到國家級庫、圃條件的,參照國家標準分別給予50萬元、60萬元補助資金,保存量未達到的,補助資金按照比例核算,分30萬元、40萬元等2檔。(4)國家育種聯合攻關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每個項目安排補助資金50萬元。(5)福建省食用菌種質資源普查與收集行動,根據任務安排,每個承擔單位60萬元。
5.申報程序:(1)地方特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由市、縣級農業主管部門開展項目需求摸底,根據項目保護利用對象、建設實施內容等情況,資金切塊下達各市、縣(區),縣級農業主管部門組織項目實施。(2)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由縣級農業主管部門開展項目需求摸底,根據摸底情況和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分布情況,資金切塊下達各縣(市、區),各項目縣根據本地畜禽遺傳資源保護情況,組織項目實施。(3)作物、農業微生物種質資源庫(圃)建設提升項目資金切塊安排至省級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4)國家育種聯合攻關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項目金切塊安排至參與國家育種聯合攻關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5)福建省食用菌種質資源普查與收集行動金切塊安排至承擔普查任務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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