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廣東省開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于2021年12月13日向廣東省反饋督察報告。
(略)、“國家生態園
(略)”創建通過初評、華陽湖入選第二批全國美麗河湖優秀案例,2024年松山湖入選國家級“無
(略)”典型案例、出臺全國首部零散工業廢水管理地方性法規《
(略)零散工業廢水管理條例》。有關情況如下:
一、深入學習貫徹***生態文明思想,始終堅持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化、規模化,以堅強有力的統籌組織為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提供保障
(一)強化理論學習,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將學習***生態文明思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
(略)委常委會會議、
(略)組學習內容,把新發展理念、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黨政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課程,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自覺做***生態文明思想的堅定信仰者和忠實踐行者,以督察整改工作實際成效堅定自覺堅持“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在學深悟透篤行中探索科創制
(略)(略)徑。
(二)加強組織領導,主動擔當作為。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帶頭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親自動員部署,高位統籌協調,全面推進整改。市第十五次黨代會
(略)工作。各級各部門相應建立整改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大環保工作格局。
(三)健全工作機制,嚴格監督指導。堅持各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化、全覆蓋,各級各部門嚴格落實生態環境“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形
(略)各級黨政“一把手”齊抓共管良好局面。印發《
(略)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
(略)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措施責任清單》,實行整改任務清單化、項目化調度,常態化開展會商研判。把生態環境保護和推動督察整改等作為地方立法、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的重點領域,推動整改責任落實,嚴格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積極梳理總結“央督整改見成效”系列正面典型案例,強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領作用。保持大手筆投入力度,2021—2024年市鎮兩級環保投入共530.59億元,
(略)級財政環保資金占比從3.94%增至4.97%,連續四年排名全省前列。
二、錨定粵港澳
(略)“一點兩地”戰略定位,始終堅持產業發展綠色化、環境效益普惠化,以高水平保護全面推動高質量發展
(一)大力推動高質量發展。著力推動生產、生活、生態“三生融合”,綜合運用“三舊”改造、土地整備、閑置盤活等多種工具,為高質量發展騰挪空間,推進低效工業園改造提升和優質產業空間建設,已啟動十大城中村改造項目,劃定60片共10萬畝現代化產
(略),并完
(略)“工改工”拆除10437.51畝、動工建設項目164宗,帶動2024
(略)更新固定投資738.54億、同比增長38.84%,有效緩解鎮村工業園空間分散、產出低效等帶來的環境壓力,2024年東莞獲得全
(略)更新示
(略)省內評分第一名。著力推動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加快造紙、包裝印刷等傳統企業綠色化改造,重點培育新一代電子信息、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等環境友好型產業,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年產值超1000億元,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增至205家、居全省
(略)第一,東莞入選全國數字經濟新一
(略)和首批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
(略)。著力推動工業治理共享模式創新,出臺全國首部零散工業廢水管理地方性法規,創建零散廢水集中共享處理模式。出臺并實施《
(略)提質增效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東莞石排產
(略)獲批成為首個省產業園,麻涌新沙工業園(食品飲料)獲批省特色產業園,形成示范引領。
(二)積極構建綠美生態建設新格局。完成森林質量精準提升林分優化3.6萬畝,森林撫育4.6萬畝,新增種樹約297.61萬株,建成綠美廣東示范點7個、綠美古樹鄉村9個、綠美紅色鄉村11個,設立自然
(略)面向全國征集的“督察整改看成效”正面典型案例,華陽湖獲評第二批全國美麗河湖優秀案例,茅洲河(東寶公園段)獲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十大范例,廣東東莞青鶴灣鳥類省重要濕地列入2023年廣東省省級重要濕地發布名錄,長安鎮碧荷園小微濕地列入2024年度“小微濕地+”試點建設名單。
(三)全面實施美麗鄉村建設行動提升全域城鄉生態環境。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省內首創開展“四十百千”人居環境品質提升,累計建成綠美小園12882個、“碧塘”510個、特色精品(示范)村120個,全省首個組織開展全域人居環境整治攻堅,實現全部行政村(社區)“村村達標、村村過關”目標,“美麗宜居村”實現全覆蓋。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95%以上。全市供水業務實現統一經營管理,水廠出廠水質合格率99.99%,連續十年優于國家標準要求。農村集中供水已實現全覆蓋,持續開展水源地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全市農村“千噸萬人”水源水質達標率達100%。
三、充分發揮高度城鎮
(略)優勢,始終堅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一體化、立體化,以看得見摸得著的實際成效回應群眾期盼
東莞立足于城鎮化率達92.83%的優勢,堅持城鄉全域一體化謀劃統籌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城鄉生活污水實現全面治理。污水治理設施不斷完善。堅持把水污染治理作為重中之重,在“十三五”期間規劃建設污水治理工程項目總投資規模超700億元基礎上,2021年
(略)鎮兩級再投入水污染治理專項資金超320億元,
(略)2900公里、污水處理能力74.5萬噸/日,
(略)約1.7萬公里、污水集中處理能力451.5萬噸/日,均位居全省前列,
(略)收集體系。城鄉污水得到全面治理,2024
(略)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74.46%,較2020年提高15個百分點;2024年進水濃度BOD達到100毫克/升的污水處理規模占比為41.9%,對比2022年提升了24.39個百分點。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在“十三五”期間實現劣V類國考斷面清零、水質指數改善幅度全國第三的基礎上,全市9個國省考斷面水質連續第8年改善并全面穩定達標。
(略)24條黑臭水體穩定消除黑臭,53條農村黑臭水體基本全部消黑。
(二)固體廢物做到全域減量處置。以“無
(略)”等亮點項目打造,深化固廢骨干企業培育、“無廢工廠”和“無廢產業鏈”創建,打造東莞特色“無廢足跡”
(略)線。松山湖入選國家“無
(略)”典型案例。
(三)大氣污染防治穩步推進。深入實施燃燒源治理。推
(略)萬噸級及以上原油成品油碼頭全部完成油氣回收治理,322家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氣回收在線監控建設。推進綠島項目建設。
(略)1家、
(略)5家,審批涉氣共性工廠超20家。建設綠色交通運輸體系。推廣使用新能源出租車、公務用車、重卡車、環衛車超4萬輛,累計淘汰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車3.7萬輛,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工程機械基本淘汰。強化高排放車輛管控。建立健全天地車人一體化監控,開展重型柴油車OBD在線監控,建成11
(略)、21
(略),
(略)查和入戶抽查柴油車3.3萬輛次,實施黑煙車閉環監管治理。2021年以來,我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根據生態環境部公布2024年全國空氣質量狀況,在168個重
(略)中,
(略)空氣質量和PM2.5濃度分別排名第19、13位,在全國處于靠前位置。全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89.3%,同比提升0.5個百分點,未發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東莞大氣六項主要污染物濃度同比2021年均實現下降,其中PM2.5年均濃度從22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微克/立方米,并基本消除PM2.5、PM10、NO2、SO2、CO日均值超標污染天。
(四)近岸海域綜合治理深入開展。深入開展陸源總氮削減治理和管控,推進入海河流
(略)主要河流總氮削減,東江南支流沙田泗盛斷面、茅洲河共和村斷面總氮濃度提前達到省攻堅目標;石馬河、東引運河斷面總氮均實現同比下降。開展入海排污口查、測、溯、治工作,完
(略)全海岸線入海排污口排查,加
(略)入海排污口監測監管,問題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率75%,高于省下達的2024年完成70%整治目標任務。近岸海域水質持續改善,2024年無機氮濃度達到省考核目標。
(五)土壤污染防治水平持續提升。聚焦土壤污染防治源頭管控。配合推進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及周邊土壤調查,強化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聯動監管機制,有序推進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2021年以來累計督促指導31家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
(略)
四、以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為契機,深入推動美麗東莞建設取得更好成效
“十四五”以來,
(略)生態環境質量總體逐年改善,但是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項。如部分內河涌水質還不夠穩定,
(略)錯混接、面源污染管控常態化長效化還須鞏固等問題仍存在;大氣污染源數量多、排放總量大,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強度居全省前列,臭氧污染問題仍較突出,空氣質量總體尚未擺脫“氣象影響型”;“無
(略)”個別指標任務進展不甚理想,建筑垃圾源頭管理仍需加強。
下來,
(略)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中央、省的有關決策部署,錨定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堅決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力度謀劃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深入推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推動發展方式:
(略)
(一)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加快綠色轉型低碳發展。深入推動碳達峰實施方案落實,有序實施“碳達峰十二大行動”,謀劃打造雙碳試點標桿示范,加快產業優化升級,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構建多元化能源體系,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二)縱深推進綠美東莞生態建設,奮力推動美麗東莞實踐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核心,堅持“廠—網—河”一體化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開
(略)河流總氮削減綜合整治,圍繞結構調整、工業源治理、移動源治理和精細管理深入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減排,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推動水、海洋、空氣和土壤環境質量取得新突破。創新“1+2+3N”“無
(略)”
(略)徑模式,打造東莞特色“無
(略)”建設亮點。加大力度推進上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點事項整改,確保按時序完成各項整改任務。二是縱深推進綠美東莞生態建設。深入實施科學綠化行動,不斷提升綠美東莞生態建設綜合效益,努力打造“綠屏環繞、綠核引領、綠廊支撐、綠點出彩”的高水平城鄉一
(略)綠心。三是大力提升現代化治理水平。完善生態環境信用監管機制和地方法律體系,健全環境監測能力建設,
(略)應用,強化生態環境執法幫扶,切實提升環境治理水平。出臺
(略)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形成多部門協同管理機制。以全面推進重點環保設施安全風險評估,以加強企業重大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治理為抓手,深入開展生態環境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三)壓緊壓實各級各部門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落實。嚴格落實《
(略)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充分
(略)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形成推進落實的強大合力,確保生態環境保護各項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
(略)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略)
2025年3月20日
附件
(略)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
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一、廣東省有
(略)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
(略)),
(略)攻堅指揮部,
(略)領導包干制度,組建13個市級巡查組、專家團隊,
(略)范圍組織開展為期近7個月的全面巡查整改攻堅行動,
(略)生態環境工作短板開展全方位、地毯式排查。9月,
(略)政府召
(略)動員部署會議,高位推動巡查整改工作。將《巡查方案》中相關工作任務清單一一對應下發
(略)各鎮街(園區),督促鎮街(園區)加快解
(略)內生態環境領域重點難點問題。12月,呂
(略)長主持
(略)長辦公會議,專題研究做好中央環保督察有關工作,要求各級各部門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和嚴肅認真的態度,集中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和解決生態環境領域重點難點問題,持續緊盯整改進度,全程跟蹤督導,加強對接溝通,強化協調聯動,切實推動整改到位,全力防
(略)(略)性突出性生態環境問題。
(二)
(略)等生態環境相關的議事機構,形成督導合力,2022年至2023年對重點生態環境工作進行督導480多項次;2024年以來開展全面摸排和幫扶指導,對重點生態環境工作進行日常督導500多項次。
(三)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壓實生態環境“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年度省環境保護責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工作;根據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有關文件要求
(略)級考核工作,督促各鎮街(園區)壓實工作責任。把新發展理念和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黨政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注重選配得力的優秀干部,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四)大力推動重點流域
(略)內河涌治理,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強化工業、農業、
(略)整治。扎實推動國考斷面水質穩定達標攻堅,全面
(略)黑臭水體整治,積極推進美麗河湖創建,2022
(略)政府同意印發《
(略)美麗河湖評定指引(試行)》,加大力度推進連片美麗河湖建設工作,2023年完成
(略)級美麗河湖評選工作,麻涌華陽湖項目獲評國家第二批美麗河湖優秀案例,2024年向省推薦松木山水庫、“三江六岸”濱河示范段、北海仔河綜合治理三個優秀案例參加省級美麗河湖競評。有序推進碧道建設,截至2023年年
(略)完成約560公里碧道建設任務,順利完成省下達的任務目標。加強規劃引領,全力推進美麗海灣建設,印發《
(略)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編制濱海灣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實施方案,力爭“十四五”期間建成“交椅灣”美麗海灣。
(五)全面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管,系統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保護修復;
(略)內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推進“無
(略)”試點建設,筑牢固體廢物環境安全防線;健全環境治理法律法規政策體系,強化科技支撐,加強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與監管執法能力建設,提升環境風險防控水平。
二、有的地方和部門對粵北生態屏障缺乏基本認識,沒有把生態保護和環境安全擺到應有的位置和高度,對一些生態修復難度較大的工作存在畏難情緒、推諉思想。個別地方面對保護地內的生態破壞問題,沒有積極主動去解決,而是通過調整保護地來應對。(
(略)二)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略)堅持新發展理念,正確處理發展與保護的關系,嚴格落實自然保護地管理制度要求,加大各類自然保護地保護力度。定期組織對
(略)6個市級自然
(略)開展無人機航拍巡查工作。按照國家、省最新政策和工作要求,以實事求是、依法依規為總原則,開展
(略)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回頭看”工作,進一步做好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與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的融合銜接工作。2023年5月按要求完成《
(略)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方案》公示。
三、“兩高”項目盲目上馬沖動仍然存在。2021年廣東省能源消費增量控制目標為1610萬噸標準煤,能耗強度下降目標為3.08%,實際上半年能耗增量已超過2600萬噸標準煤,超出年度控制目標61.5%;能耗強度也不降反升,幅度超過3.6%,被國家有關部門一級預警。(
(略)五)
整改時限:2025年年底。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積極對接省關于能耗雙控最新工作要求,全面貫徹落實工作要求,分步分階段優化
(略)能耗雙控工作機制,推動實施重點用能單位:
(略)
四、一些地方和部門對“兩高”項目上馬把關不嚴,節能審查監管責任缺位。2020年以來,全省121個在建或建成的用能1萬噸標準煤以上“兩高”項目中,未經節能審查的達42個,占比34.7%。2021年3月,廣東省還集中通過5個石化化工項目的節能審查,新增能耗1376萬噸標準煤。其中,茂名石化煉油轉型升級及乙烯提質改造項目被國家有關部門指出問題后,廣東省能源局才撤銷其節能審查意見。(
(略)六)
整改時限:2022年年底。
整改進展: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全省42個違規項目整改中,涉及
(略)的有1個(
(略)),已于2021年11月10日完成整改,并于11月18日報省能源局,省能源局于11月19日批復同意完成整改。下來
(略)繼續嚴格按照省要求,落實節能審查制度。
五、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雖有所增加,但短板依然明顯,農村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部署的生活污水收集任務未完成,建設推進的鄉鎮農村污水處理設施中,管網不配套、運行不正常、設施閑置壞損等現象較為普遍。(
(略)十二)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
整改進展: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略)2021
(略)建設500公里,完成35個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任務。截至2022年累計完成56個自然村治理提升任務。全市農村已基本實現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全覆蓋。
六、截至2021年8月,全省仍有276萬農村人口未實現集中供水,河源、清遠、茂名僅完成農村集中供水任務的16.8%、32.5%、34.5%。(
(略)十三)
整改時限:2022年年底。
整改進展: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一)實現農村集中供水全覆蓋方面:
(略)水庫水源
(略)規范化建設任務。另一方面持續開展環境問題整治工作,2018年以來持續開展鄉鎮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排查的問題已基本完成整治。2022年持續推進該項工作,納入年度執法計
(略)級環境保護責任考核。通過無人機對22個飲用水源
(略)開展“回頭看”,共發現新增或反彈環境問題23個,已全部完成整治。已開展2023年飲用水水源地無人機巡查,共發現新增或反彈環境問題10個,已全部完成整治。
(二)已劃定飲用水水源
(略)水庫型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工程建設任務已于2022年完成。五點梅水庫水源
(略)劃定方面:已完成五點梅水庫飲用水水源
(略)劃分方案的修訂,2024年1月11日經省常務會審議通過,2024年2月29日獲省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加強水源地水質監測方面:2022年至2023年2月,
(略)2
(略)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東江南支流和中堂水道)、20個鄉鎮級水源水質達標率100%。2023年3月起增加2
(略)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太園泵站和雁田水庫)水質監測,3-12月,4
(略)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率100%;2023年19個鄉鎮級水源水質達標率100%。2024年,4
(略)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率100%;19個鄉鎮級水源水質達標率100%。
七、一些部門和地方在處理生態環境管理新問題上責任意識不強,統籌不力,魄力不足。近年來,珠三角河道非法洗砂洗泥行為日益猖獗,污染河道水質,改變河床形態,威脅行洪和航道安全,對水生生物棲息繁衍帶來不良影響。省直有關部門對此重視不夠,主動作為不足,既沒有充分行使各部門現有職能嚴厲打擊,也沒有研究如何加強規范引導。有
(略)十六)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
整改進展: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一)參照《廣東省河長辦關于印發廣東省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河長辦于2022年6月14日印發《
(略)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并成立
(略)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二)
(略)于2022年3月28日印發《關于開展河道水域內泡洗海砂山砂建筑垃圾淤泥等有關情況調查的通知》,
(略)各鎮街(園區)開展全面摸查,形成摸查成果,并于2022年4月15日向省河長辦報送整改工作情況報告。
(三)
(略)2021年11月印發《
(略)打擊東江三角洲流域非法泡洗砂、采砂、運砂聯合執法專項工作方案》,持續開展河道非法洗砂洗泥及非法采砂聯合執法工作,每月開展至少1次聯合執法行動,2022年至2024年
(略)河長辦共計組織聯合執法行動36次。
(略)公安、生態環境、水務、海事等部門以及相關鎮街對東江南支流、東江北干流、倒運海水道等河段水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期間會同省東江流域管理局以及
(略)河長辦開
(略)聯合行動。以上行動均無發現非法洗砂相關行為。
(四)
(略)河長辦于2022年4月14日印發《關于加
(略)陸地海砂淡化場建設管理的工作方案》,推進陸地海砂淡化場設置工作。2家陸地海砂淡化場土建、設備已完成,已于2023年年底滿足投產條件。
八、珠三
(略)二十六)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
(略)按照《
(略)“三線一單”生態環
(略)管控方案》要求,嚴格工業
(略)內建設項目環境準入;以“三線一單”為基礎,統籌環評審批涉及因素,研究建立
(略)“三線一單”
(略),
(略)下放至鎮街,輔助項目環評審批決策。2022年9月印發《
(略)污染問題整改工作方案》,落實整改主體責任,2022年底完成鎮村工業園環境問題摸底調查,形成鎮村工業園的環境管理臺賬,2024年對臺賬進行更新。指導各鎮街(園區)開展“三線一單”生態環
(略)管控細化工作,相關成果已于2023年底完成印發。2023年開展
(略)生態環
(略)管控城管動態更新工作,相關成果已于2024年9月完成印發。結合雙隨機抽查和專項行動,強化工業
(略)的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違法排污行為。已完成2023年度及2024年度面積50公頃以上且企業數量超過20家的鎮村工業園的環境質量狀況評估報告。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指
(略)34個鎮街(園區)修訂并印發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為環境應急工作提供規范指引。已推
(略)超2300家環境風險企業完成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訂工作。
(二)2022年9月5日印發《
(略)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推進共性工廠項目建設的意見(試行)》。12月19日印發《
(略)生態環境局關于規范推進共性工廠項目建設的意見(試行)實施細則》。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規定,要求工業
(略)內企業落實排污許可制,完成年度排污許可證換證和新增固定污染源發證登記工作。2022年至2023年均將工業
(略)生態環境管控工作納入年度生態環境責任考核。2021年對12個工
(略)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共檢查企業819家,發現5家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已依法立案查處。2022年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工
(略)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共檢查3302家企業,發現問題932個,其中立案處罰企業16家,查封6家。2023年印發《關于持續做好工
(略)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共檢查相
(略)企業2926家次,存在環境問題企業315家,已要求相關企業進行整改。2024年結合隨機抽查、專項行動、信訪投訴調處等日常工作加強工
(略)生態環境監管,共檢查相
(略)企業827家次,存在環境問題企業161家,已要求相關企業進行整改。
九、
(略)二十九)
整改時限:2023年年底。
整改進展: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一)2021年11月以來對廈坭污水處理廠納
(略)企業開展日常巡查,立案查處環境違法企業54家次,其中涉水問題相關違法行為企業10家;查封散亂污企業87家次,其中涉水問題查封企業3家。同時,對納
(略)的涉水企業開展14輪專項執法,檢查企業1079家次,發現問題企業117家,已責令企業立行立改。已完成全鎮347家重點涉水企業(選取企業產污、治污、用水、排水等關鍵環節)在線監控設備的安裝,大幅度提升企業非現場監管能力。加強各環委會成員單位:
(略)
(二)
(略)清溪廈坭污水處理廠二期項目于2022年11月開工建設,2023年12月25日完成主體工程,2024年7月18日已通水試運行,9月20
(略)驗收及出水環保驗收監測工作,正式投產。2021年11月已建成5500立方米的調蓄池,減少廈坭河溢流量及保障污水處理廠穩定運行。廈坭污水處理廠納污范圍內746家企業已完成雨污分流整改,完善污水處理廠進水在線監控設施及安裝。
(略)來水水質監控站點57個,加強來水監測監控。
(三)石馬河流域綜合治理EPC+O項目雨污分流工程(清溪鎮部分)已完成并已驗收。制定實施契爺石水“一河一策”方案(含三星渠),契爺石水2021年年底前已消除劣V類,2022年、2023年及2024年水質均值均達標;三星渠2022年、2023年及2024年水質均值均達標。
(四)為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打造產業轉型升級的
(略),清溪鎮已啟動青湖工
(略)的改造工作,推動青湖工業園“工改工”工作,建成現代化工
(略)后將引進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等優質企業群體,以改變廠房老舊、設施落后、多年交叉分租導致產業布局雜亂,監管難度大的現狀。
十、部
(略)四十六)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整改進展: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略)共有21個滲濾液處理設施,總處理能力3490噸/日,滿
(略)填埋場滲濾液處置需求。已采購第三方監管機構,每周對滲濾液處理設施運營情況進行監管考核,啟動滲濾液處理設施及在線監控專項檢查。
(略)監測結果,各滲濾液處理站出水達標,排
(略)(略)。2021年第四季度開展專項執法行動,
(略)垃圾填埋場及其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進行了全面核查,行動中未發現環境違法行為。2022年以來每季度對垃圾填埋場開展不少于1次執法監測聯動,檢查發現部分滲濾液處理單位:
(略)
十一、一些填埋場地下水和周邊水體受到污染,全省113個垃圾填埋場中有26個存在地下水超標問題。
(略)四十九)
整改時限:2024年年底。
整改進展:階段性完成,需持續鞏固。
(略)衛生填埋場于2021年封場,2023年完成封場提升工程。定期開展地下水、地表水、甲烷氣體等環境檢測工作和清理填埋場地下水監測井。檢測數據由第三方監管單位:
(略)
十二、固體廢物處置能力亟待加強。2018年以來,廣東省重點部署了39個危險廢物處置項目建設,其中
(略)五十一)
整改時限:2023年6月底。
整改進展:已完成,持續鞏固成效。
(略)海心沙綠色工業服務項目表面處理廢物處置單元(13.3萬噸/年)、廢礦物油綜合利用單元(5萬噸/年)均已建成并投入運營。鋁灰渣資源化利用項目、東南部衛生填埋場二期項目均于2023年6月底完成建設。
十三、非法轉移傾倒仍時有發生,2018年以來,全省涉危險廢物傾倒案件400余起,其中跨省傾倒26起,僅
(略)五十二)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持續整改。
整改進展: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加強對涉工業固體廢物單位:
(略)
(二)
(略)聯合調查組于2021年11月前
(略)(略)對傾倒案件進行調查,當地已完成涉案廢物的清理處置,逮捕涉案人員共6人。目前,涉案6人已分別判處相應有期徒刑,
(略)已關閉,湖南方面表示將依法提起民事訴訟。2021年12月,對24家危險廢物經營企業開展規范化考核檢查,全部達標。2022年4月26日,印發《
(略)生態環境局2022年打擊涉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執法工作方案》,
(略)范圍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截至2022年12月底共檢查涉固體廢物企業17267家,立案查處涉固體廢物環境違法案件91宗。2023年4月25日,印發《
(略)生態環境局2023年打擊涉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執法工作方案》,部署開
(略)專項執法行動,印發之日至2023年12月底共檢查涉固體廢物企業12303家,立案查處涉固體廢物環境違法案件15宗,要求整改企業3316家。2024年4月16日印發《
(略)生態環境局2024年打擊涉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執法工作方案》,部署開
(略)涉固體廢物企業專項執法行動,印發之日至2024年12月底共檢查涉固體廢物企業7461家,要求整改企業1242家,已完成整改1015家。
(略)公安機關強化與生態環境部門的“兩法銜接”,2022年共立涉非法傾倒處置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案件6宗,破案5宗,刑拘5人,逮捕3人;2023年共立涉非法傾倒處置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刑事案件3宗,破案2宗,刑事拘留2人。2024年共立涉非法傾倒處置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刑事案件4宗,破案4宗,刑事拘留11人,逮捕3人。2025年至今共立涉非法傾倒處置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刑事案件1宗,破案1宗,刑事拘留3人。
十四、部
(略)五十三)
整改時限:2024年年底。
整改進展:部分未達時序進度,持續推進。
(一)截至目前,項目建設前期手續已全部完成,
(略)標段累計完成土建總工程量的72%,下來將進一步加快項目建設,盡快投入運行。因前期用地審批、選址化
(略)安全性論證、控規調整、部門協調等方面出現較多制約因素,項目節地評價、選址意見等立項前置手續審批流程較多且耗時長,導致項目在2024年年底前未能投產。市污泥集中處理處置項目雖然未能按時限完工,
(略)已通過污泥摻燒方式:
(略)
(二)
(略),沙角C電廠污泥摻燒發電技改項目已于2022年6月29日建成投運。目前
(略)已依托包括該項目在內的多個處置項目實現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100%市內處置。
(三)
(略)轉移生活污泥。
(略)生活污泥收運加工生產等情況進行全面核查,發現其擅自變更營養土原料配比,但無法證明存在新增排放污染物種類或者原有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情況,因證據不足,予以撤案。該公司于2022年6月26日完成龍門林場涉嫌傾倒的1207.86噸污泥清運工作,已全部焚燒處理。華南所于8月底出具相關評估報告,
(略)已在
(略)域植樹復綠。
(四)
(略)已制定污泥管理制度,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強污泥裝載、運輸和處置環節監管,建立并完善污泥運輸臺賬,防止車輛中途隨意傾倒。通過飛行檢查與駐點核查相結合的方式:
(略)
(五)2021年12月,
(略)印發實施《
(略)2021年固體廢物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摸排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環境風險隱患,規范各類固體廢物全過程管理。2022年、2023年連續兩年開展打擊涉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執法行動,2023年明確將生活污泥利用處理行業納入重點關注檢查范圍。2023年9月對9家市內生活污泥處理處置單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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