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名稱:
(略)
項目名稱:
(略)
建設地點:
(略)
項目性質:擴建
總投資:3600萬元
建設內容與規模:企業利用現有空余廠房及公用設施,總投資3600萬元,購置全自動制版線、斜床、卷板機等設備,形成年產50000支印刷輥筒的生產能力。項目建成后,預計可實現年產值4250萬元。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本項目位于
(略),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敏感目標分布情況見表1。
表1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略)
環境保護
目標
方位
距廠界
最近距離(m)
類別
備注
1.
永勝村
WN
~380
住宅
約2748人
2.
蘆灣村
S
~270
住宅
約3912人
3.
保勝村
E
~900
住宅
約2363人
4.
丁橋村
S
~1600
住宅
約2500人
5.
海潮村
ES
~2400
住宅
約600人
6.
兩豐村
W
~1900
住宅
約1600人
7.
萬新村
ES
~1300
住宅
約1500人
8.
新場村
EN
~2200
住宅
約1600人
9.
正陽村
EN
~2000
住宅
約1200人
10.
金石村
WN
~2300
住宅
約1800人
11.
鳳凰苑
S
~940
住宅
約660人
12.
龍新苑
S
~1240
住宅
約861人
13.
康寧里
WS
~1680
住宅
約780人
14.
江寧居
WS
~2280
住宅
約637人
15.
(略)幼兒園
S
~1300
幼兒園
約260人
16.
(略)小學
WS
~1800
小學
約560人
17.
丁橋鎮衛生院
WS
~1850
衛生院
約50人
18.
辛江塘
S
~1250
地表水
Ⅲ類水
三、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廢氣
據預測,本項目的廢氣主要為焊接煙塵、硫酸霧、鉻酸霧、檢驗有機廢氣,
(略)捕集凈化后,能達到相關排放標準,不會對周圍空氣質量產生顯著變化,對各敏感點的小時濃度最大貢獻值均能符合相應環境標準限值,疊加本底值后仍可達標。
2、廢水
廠區實行雨污分流。本項目生產廢水、
(略)(略)截污工程,
(略)處理達標后排入杭州灣,因此本項目廢水不會對項目
(略)域周邊地表水環境產生影響。
3、噪聲
本項目經采取本評價提出措施處理后噪聲級貢獻值不大,項目建成后各預測點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標準限值要求。
另外,根據項
(略)周圍環境狀況,通過距離衰減,本項目對周邊敏感點的影響很小,聲環境質量仍能滿足聲環境
(略)相應類別的要求。
4、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各種生產固廢均能得到妥善處理,因此只要嚴格執行本次環評中提出的各項固廢處置措施,本項目固廢均能得到安全有效處置,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四、主要預防和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該項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見表2。
表2本項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覽表
內容
類型
措施名稱:
(略)
主要內容
預期治理效果
廢氣
廢氣治理措施
本項目焊接煙塵捕集經布袋除塵凈化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硫酸霧廢氣捕集后經2級堿液噴淋吸收后15米高排氣筒排放;鉻酸霧廢氣捕集后經焦亞硫酸鈉噴淋洗滌+氫氧化鈉噴淋洗滌后15米高排氣筒排放;有機廢氣收集后通過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
污染物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的影響較小。
廢水
廢水治理設施
雨污分流;本項目生產廢水、
(略)(略)截污工程,
(略)處理達標后排入杭州灣。
達標納管,對周圍水體基本無影響。
固廢
危險固廢委托有資質單位:
(略)
噪聲
1)盡可能選用低噪聲的設備和機械,對高噪聲設備安裝隔聲減振裝置。
2)加強噪聲設備的維護管理,避免不正常運行所導致的噪聲增大。
3)在車間、廠區周圍建筑一定高度的圍墻,減少對車間外
(略)外環境的影響。
4)加強廠內綠化,使噪聲最大限度地隨距離自然衰減。
風險
加強生產、貯存、運輸各各個工段的風險防范,配備風險應急物資和設備等,做好廢水等的應急收集和切斷措施。
五、環境影響評價基本結論
(略)年新增50000支印刷輥筒技改項目選址位于
(略),
(略)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環境條件較為優越,符合環境
(略)劃的要求,主體
(略)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要求;符合“三線一單”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國家、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的污染物的總量滿足總量控制的要求;項目實施后造成的環境影響符合項目所在地環境
(略)劃確定的環境質量要求;該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要求。因此,從環保角度而言,本項目在現
(略)實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范圍
主要針對項目建設地周邊的居民、企事業單位:
(略)
2、主要事項
(1)對區域現狀環境質量的意見或看法
(2)對企業環保行為的看法
(3)對建設項目的意見、看法或要求
(4)對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環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開的方式:
(略)
本次公示采
(略)、街道等單位:
(略)
公示時間:2020年05月9日~2020年05月21日。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個人或團體)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至2020年05月21日止)以信函、電話或其他方式:
(略)
(1)建設單位:
(略)
建設單位:
(略)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聯系電話:
(略)
(2)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
(略)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略)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聯系電話:
(略)
(3)審批部門名稱:
(略)
單位:
(略)
單位:
(略)
聯系電話:
(略)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
(略)
公告發布單位:
(略)
發布公示時間:二○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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