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行政權力事項廉政風險情況表
(略)權力事項風險點數量表現形式等級防控措施責任人
1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
(略)
審查風險:徇私舞弊,不按規定提出審查意見或審查意見具有明顯傾向性。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決定環節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違法違規決定;擅自作出通過或不通過的決定;超時決定。高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風險:出證環節不按規定時限辦理,利用職權吃、拿、卡、要等;不履行監督責任。中鄉鎮分管領導
2五保對象入農村敬老院的批準4受理風險:對認定材料審核不嚴,放寬認定條件。低1、公開認定材料審核,實行A、B崗共同審核把關,加強誰審核誰負責的責任。2、嚴格按照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省農村五保供養及敬老院建設實施辦法》進行辦理,進一步發揮民政經辦人員監督作用。3、根據鄉鎮審核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由集體討論決定,發揮分管領導監督作用4、按照農村五保集中供養對象申報審核審批程序公示。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對認定材料審核把關不嚴或遷就照顧;接受請托放寬條件或無視存在的問題。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對材料審核把關不細致,對存在問題把關不嚴。中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風險:不履行監督責任。低具體經辦人員
3農村居民未經批準或者違反規劃的規定建住宅的處罰5立案風險:案件受理不及時;徇私舞弊,優親厚友,應立案不立案。低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嚴格執行程序受理;2、加強內部監督檢查;3、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主動公開工作流程程序、公告處罰事由及結果;4、加強監管力度,完善相關檔案資料,隨時接受檢查。具體經辦人員
調查風險:調查取證時接受請托,辦理人情案;偽造、丟失、損毀、不按規定取證,導致案件調查無法正常進行。中鄉鎮分管領導
告知風險:在案件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低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1、久拖不批或越權審批,無故拖延案件辦理;2、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賄賂為當事人謀利益;3、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4、法律法規運用錯誤;5、該集體討論決定不上會,少數人說了算。高鄉鎮分管領導
執行結案風險:1、不履行送達程序;2、對已作出處罰決定的案件不執行、不及時執行或變通;3、結案材料歸檔不及時,手續不完整。低具體經辦人員
4損壞村莊和集鎮的房屋、公共設施,破壞村容鎮貌和環境衛生的處罰5立案風險:案件受理不及時,徇私舞弊,應立案不立案。低1、建立查處案件臺帳,定期進行檢查;2、嚴格按照法規程序進行監督。3、規范處罰程序,現場調查必須兩人以上;4、調查取證可采取現場錄音、錄像等技術手段。5、嚴格按照法規程序進行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調查風險:調查取證時接受請托,辦理人情案。偽造、丟失、損毀、不按規定取證,導致案件調查無法正常進行。中鄉鎮分管領導
告知風險:在案件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低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1.無故拖延案件辦理;2、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賄賂為當事人謀利益;3、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4、法律法規運用錯誤5、該集體討論決定不上會,少數人說了算。高鄉鎮分管領導
執行結案風險:1、不履行送達程序;2、對已作出處罰決定的案件不執行、不及時執行或變通;3、結案材料歸檔不及時,手續不完整。低具體經辦人員
5對擅自在村莊、集鎮
(略)、廣場、市場和車站等場所修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處罰5立案風險:案件受理不及時,徇私舞弊,應立案不立案。低1、建立查處案件臺帳,定期進行檢查;2、嚴格按照法規程序進行監督。3、規范處罰程序,現場調查必須兩人以上;4、調查取證可采取現場錄音、錄像等技術手段。5、嚴格按照法規程序進行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調查風險:調查取證時接受請托,辦理人情案。偽造、丟失、損毀、不按規定取證,導致案件調查無法正常進行。中鄉鎮分管領導
告知風險:在案件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低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1.久拖不批或越權審批,無故拖延案件辦理;2、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賄賂為當事人謀利益;3、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4、法律法規運用錯誤5、該集體討論決定不上會,少數人說了算。高鄉鎮分管領導
執行結案風險:1、不履行送達程序;2、對已作出處罰決定的案件不執行、不及時執行或變通;3、結案材料歸檔不及時,手續不完整。低具體經辦人員
6對未按規定送子女或被監護人就學接受義務教育,經教育后仍拒絕履行的處罰5立案風險:管理中把關不嚴,違規受理、擅自變更條件受理,案件受理不及時,徇私舞弊,應立案不立案。中1、建立查處案件臺帳,定期進行檢查;2、嚴格按照法規程序進行監督。3、嚴格政務公開制度;4、健全信訪投訴舉報受理制度;5、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健全信訪投訴舉報受理制度。6、建立案件臺帳,定期進行檢查。鄉鎮分管領導
調查風險:調查取證時接受請托,辦理人情案。偽造、丟失、損毀、不按規定取證,導致案件調查無法正常進行。低具體經辦人員
告知風險:在案件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低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1、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賄賂為當事人謀利益;2、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3、法律法規運用錯誤4、該集體討論決定不上會,少數人說了算。高鄉鎮分管領導
執行結案風險:1、不履行送達程序;2、對已作出處罰決定的案件不執行、不及時執行或變通;3、結案材料歸檔不及時,手續不完整。低具體經辦人員
7受委托開展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工作3調查風險:檢查時玩忽職守、麻痹大意,未認真執行法律法規規定。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嚴格執行程序受理;2、加強內部監督檢查;3、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主動公開工作流程程序、公告處罰事由及結果;4、加強監管力度,完善相關檔案資料,隨時接受檢查。具體經辦人員
告知風險:在處罰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或敷衍了事,未及時告知被處罰對象所有情況。低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1、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賄賂為當事人謀利益;3、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4、法律法規運用錯誤。高鄉鎮分管領導
8種苗造林補助費的受委托給付2受理風險: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審批。低1、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向社會公布相關工作流程;2、加強教育引導,提高工作人員服務意識和廉政意識;3、建立監察舉報制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辦理風險:故意刁難、拖延或提高申請條件以謀求不正當利益;利用職務便利,虛報面積,套取國家補助資金。中具體經辦人員
9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未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逾期不改正的拆除4催告風險:催告不依法采取書面形式,對當事人履行義務的期限、方式:
(略)
決定風險: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違法違規決定。高鄉鎮主要領導
執行風險:未按規定組織強制實施。中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監管風險:事后階段監管不力,對發現的問題不及時上報處理。低具體經辦人員
10在大氣受到嚴重污染并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時的強制性應急措施4催告風險:未及時下達催告通知書。中1、公開認定材料審核,實行A、B崗共同審核把關,加強誰審核誰負責的責任。2、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進行辦理。3、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健全完善規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帶個人感情,及時上報。4、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發現問題未及時進行疏導工作。中鄉鎮分管領導
執行風險:未及時組織群眾安全撤離。中具體經辦人員
事后風險:不履行監督責任。低鄉鎮分管領導
11對在電力設施
(略)內修建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種植植物、堆放物品的強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4催告風險:催告不依法采取書面形式,對當事人履行義務的期限、方式:
(略)
決定風險: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違法違規決定。高鄉鎮分管領導
執行風險:未按規定組織強制實施。中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監管風險:事后階段監管不力,對發現的問題不及時上報處理。低具體經辦人員
12防汛遇到阻攔和拖延時組織強制實施4催告環節:催告不依法采取書面形式,對當事人履行義務的期限、方式:
(略)
決定環節: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違法違規決定。高鄉鎮主要領導
執行環節:未按規定組織強制實施。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監管環節:事后階段監管不力,對發現的問題不及時上報處理。中鄉鎮分管領導
13地質災害險情情況緊急的強行組織避災疏散4催告風險:未及時下達催告通知書。中1、公開認定材料審核,實行A、B崗共同審核把關,加強誰審核誰負責的責任。2、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進行辦理。3、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健全完善規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帶個人感情,及時上報。4、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趕赴現場未及時開展勸解、疏導工作。中鄉鎮分管領導
執行風險:未及時組織群眾安全撤離。中具體經辦人員
事后風險:不履行監督責任。低鄉鎮分管領導
14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處置措施4催告環節: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催告不依法采取書面形式,對當事人履行義務的期限、方式:
(略)
決定環節責任: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違法違規決定。高鄉鎮主要領導
執行環節責任:對未執行鏟除的,未按規定配合強制采取應急措施。中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監管責任:事后階段監管不力,對發現的問題不及時上報處理。中鄉鎮分管領導
15勞動者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就業登記4受理風險: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不說明原因及依據;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低1、嚴格《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2、根據承辦人提出的初步意見,認真分析評估,確定提交分管領導審核;3、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報備制度。具體經辦人
審核風險:對材料的審核不按規定。中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不及時將材料上報有關部門進行審批。高主要負責人
監管風險:事后階段監管不力,對發現的問題不及時上報處理中分管領導
16流動人口婚育證明4受理風險:違規違法初審,擅自增設、變更涉及初審程序或條件的;摸底調查上報時顧及人情關系,不按規定上報。低1、加強廉政建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教育引導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3、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嚴格公開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在審核、辦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吃拿卡要。低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對材料審核把關不細致,對存在問題把關不嚴。中鄉鎮分管領導
送達風險:送達執行階段制作文書不規范;不及時送達。低具體經辦人員
17流動人口避孕節育情況證明3出具證明風險:出具虛假證明。中1、加強廉政建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教育引導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3、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嚴格公開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信息通報風險:不及時通報信息。中具體經辦人員
事后監管風險:弄虛作假,導致工作被動。中鄉鎮分管領導
18生育服務登記4受理風險:違規違法初審,擅自增設、變更涉及初審程序或條件的;摸底調查上報時顧及人情關系,不按規定上報。低1、加強廉政建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教育引導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3、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嚴格公開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在審核、辦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吃拿卡要。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對材料審核把關不細致,對存在問題把關不嚴。中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風險:不及時通報辦理結果。低具體經辦人員
19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核發4受理風險:違規違法初審,擅自增設、變更涉及初審程序或條件的;摸底調查上報時顧及人情關系,不按規定上報。低1、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健全完善規章制度,不徇私舞弊;2、加強法規法紀、作風紀律方面教育;3、健全完善約束機制,強化自律,堅決拒收禮品饋贈及宴請。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在審核、辦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吃拿卡要。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對材料審核把關不細致,對存在問題把關不嚴。中鄉鎮分管領導
送達風險:送達執行階段制作文書不規范;不及時送達。低具體經辦人員
20兵役登記3受理風險: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低1、嚴格《征兵工作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2.教育引導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3.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嚴格公開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違規違法初審,擅自增設、變更涉及初審程序或條件的;摸底調查上報時顧及人情關系,不按規定上報。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對材料審核把關不細致,對存在問題把關不嚴。高鄉鎮分管領導
21購買毒性中藥的證明2受理風險: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確認。低1、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2、加強業務學習。具體經辦人員
辦理風險:材料審查把關不嚴,填寫不符合要求,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中鄉鎮分管領導
22對個人啟事、申明等廣告的證明2受理風險:不按規定程序、時限受理和確認。低1、公開受理程序和時間。2、加強業務學習。具體經辦人員
辦理風險:材料審查把關不嚴,填寫不符合要求,降低受理和審查標準。中鄉鎮分管領導
23土地權屬爭議裁決3不按政策規定裁決;高強化教育引導,提高依法辦事意識;及時公開裁決結果;加強巡查督導力度,及時查找問題.具體經辦人員
收受當事方好處;高鄉鎮分管領導
在裁決過程中不依法辦理,有腐敗行為的;高鄉鎮分管領導
24制定植樹造林規劃3事前風險:規劃選址不符
(略)總體規劃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低1、要求有關單位:
(略)
實施風險:規劃沒有論證的。中鄉鎮分管領導
后續風險:在規劃編制或修編時出現錯誤或遺漏。低鄉鎮分管領導
25土地承包經營期內承包土地調整批準4受理風險: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不說明原因及依據;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低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嚴格執行程序受理;2、加強內部監督檢查;建立集體審查制度。3、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主動公開審核程序、公告審核結果。4、加強監管力度,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徇私舞弊,不按規定提出審查意見或審查意見具有明顯傾向性。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決定環節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違法違規決定;擅自作出通過或不通過的決定;超時決定。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風險:出證環節不按規定時限辦理,利用職權吃、拿、卡、要等。不履行監督責任。中鄉鎮分管領導
26土地承包合同的備案4受理風險: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不說明原因及依據;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低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嚴格執行程序受理;2、加強內部監督檢查;建立集體審查制度。3、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主動公開審核程序、公告審核結果。4、加強監管力度,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對上報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環節不據實審查,審核不認真不仔細。低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決定環節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違法違規作出鑒證或備案。中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監督環節: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檔案進行登記環節登記不仔細,出差錯低具體經辦人員
27對實行家庭承包經營方式:
(略)
審查風險:徇私舞弊,不按規定提出審查意見或審查意見具有明顯傾向性。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決定環節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違法違規決定;擅自作出通過或不通過的決定;超時決定。高鄉鎮分管領導
28對實行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
(略)
審查風險:徇私舞弊,不按規定提出審查意見或審查意見具有明顯傾向性。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決定環節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違法違規決定;擅自作出通過或不通過的決定;超時決定。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風險:出證環節不按規定時限辦理,利用職權吃、拿、卡、要等。不履行監督責任。中鄉鎮分管領導
29換發、補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審核4受理風險: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不說明原因及依據;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低1、健全工作機制,公示辦理程序;公示辦理結果;2、成立調查小組,實行調查過程要公正、公開、透明;3、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健全完善規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帶個人感情。4、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對上報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環節不據實審查,審核不認真不仔細。低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決定環節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違法違規決定;超時決定。低具體經辦人員
事后監督風險: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上進行登記環節登記不仔細,出差錯。低具體經辦人員
30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審核4受理風險:申請受理不及時,申請資料初審把關不嚴,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續。低1、實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補正通知書。2、嚴格執行審批標準、程序和集體決策等規定。3、嚴格遵守不接受申請人的禮品、禮金等規定。4、實行限時辦理制度,公開辦理時限并接受公眾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審查把關不嚴;無故拖延辦理;違規操作,接受吃請,造成不良影響;辦理時出現吃、拿、卡、要等現象。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違法違規出具預審意見;無法定理由超時處理;擅自改變審查結論。高鄉鎮主要領導
執行風險:辦理人員未按時制作預審意見;不履行送達程序。低具體經辦人員
31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審核4受理風險:申請受理不及時,申請資料初審把關不嚴,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續。低1、實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補正通知書。2、嚴格執行審批標準、程序和集體決策等規定。3、嚴格遵守不接受申請人的禮品、禮金等規定。4、實行限時辦理制度,公開辦理時限并接受公眾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審查把關不嚴;無故拖延辦理;違規操作,接受吃請,造成不良影響;辦理時出現吃、拿、卡、要等現象。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違法違規出具預審意見;無法定理由超時處理;擅自改變審查結論。高鄉鎮主要領導
執行風險:辦理人員未按時制作預審意見;不履行送達程序。低具體經辦人員
3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及公告4編制風險:未嚴格按照住建部《城鄉規劃編制單位:
(略)
審查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審查規劃草案;未召開相關會議審議、專家評審、或部門聯審:未按規定程序組織專家評審或同專家提前商量予以照顧;未按規定程序對規劃報批前以征求公眾意見。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將修改完善后的規劃方
(略)政府審批。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監管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對批準后的規劃進行公布;未嚴格按總體規劃組織實施。中鄉鎮分管領導
33采取措施實施土地管理4制定方案風險:對符合土地整理條件的沒有制定整理方案或對不符合土地整理條件的制定整理方案。低1、健全工作機制,公示辦理程序;公示辦理結果;2、成立調查小組,實行調查過程要公正、公開、透明;3、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健全完善規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帶個人感情,及時上報。4、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具體經辦人員
實施風險:未按具體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放松施工質量要求。中鄉鎮分管領導
驗收風險:存在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予以驗收通過的。高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監管風險: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低具體經辦人員
34基本農田保護管理4編制風險:未嚴格按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劃定的基本農田
(略)內耕地落實到地塊和農戶和編制圖表。中1、嚴格按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劃定的基本農田
(略)內耕地落實到地塊和農戶和編制圖表。2、嚴格履行報批前公告程序,在固定場所、
(略)站予以公告,公告時間不得少于30日,及時向上級部門報送相關資料。3、嚴格依照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認真履職。4、加強監管。具體經辦人員
審核報送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對報批前圖表征求公眾意見;未及
(略)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報送相關資料,同時抄送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中鄉鎮分管領導
監管風險:未嚴格按
(略)級人民政府簽定的責任書履行責任。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監管風險: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本
(略)域內基本農田的數量減少。中鄉鎮分管領導
35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3受理風險:對縣國土局根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未及時以村為單位:
(略)
收集風險:未及時收集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意見。中鄉鎮分管領導
轉報風險:未及時將收集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意見
(略)國土局。中鄉鎮分管領導
36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監督5公布風險:對批準后的征地補償、安置補助方案未進行公布。低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2、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主動公開審核程序、公告審核結果。3、加強監管力度。具體經辦人員
登記風險:符合安置補助人員應登記而未登記的或不符合安置人員予以登記的。中具體經辦人員
測算風險:在測量計算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高鄉鎮分管領導
審核發放風險:在發放過程違規操作,有貪腐行為的。高鄉鎮主要領導
監督風險:應進行專項檢查、審計而未進行的。中具體經辦人員
37耕地占用稅免征或者減征審核4在審核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中加強廉政建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教育引導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嚴格公開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違規違法初審,擅自增設、變更涉及初審程序或條件的;摸底調查上報時顧及人情關系,不按規定上報;中鄉鎮分管領導
在審發過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資金;中鄉鎮主要領導
初審過程中不公開、不公平、不公正;中具體經辦人員
38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調解3受理風險:對符合條件不予受理或不應該受理而受理。低1、強化教育引導,提高依法辦事意識;2、加強依法辦事意識,積極協調調處各方利益關系,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與調處各方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3、糾紛調處意見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和決定風險:收受賄賂或向當事人索取財物、徇私舞弊、提供不實材料,任意偏袒一方,沒有做到公平公正。中鄉鎮分管領導
送達風險:作出調解解決意見。低具體經辦人員
39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爭議調解3受理風險:對符合條件不予受理或不應該受理而受理。低1、強化教育引導,提高依法辦事意識;2、加強依法辦事意識,積極協調調處各方利益關系,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與調處各方有關聯利益的人員應主動申明并回避;3、糾紛調處意見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和決定風險:收受賄賂或向當事人索取財物、徇私舞弊、提供不實材料,任意偏袒一方,沒有做到公平公正。中鄉鎮分管領導
送達風險:作出調解解決意見。低具體經辦人員
40在鄉、村莊
(略)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審核4受理風險:申請受理不及時,申請資料初審把關不嚴,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續。低1、實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補正通知書。2、嚴格執行審批標準、程序和集體決策等規定。3、嚴格遵守不接受申請人的禮品、禮金等規定。4、實行限時辦理制度,公開辦理時限并接受公眾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審查把關不嚴;無故拖延辦理;違規操作,接受吃請,造成不良影響;辦理時出現吃、拿、卡、要等現象。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違法違規出具預審意見;無法定理由超時處理;擅自改變審查結論。高鄉鎮主要領導
執行風險:辦理人員未按時制作預審意見;不履行送達程序。低具體經辦人員
41鄉、鎮總體規劃編制4編制風險:未嚴格按照住建部《城鄉規劃編制單位:
(略)
審查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審查規劃草案;未召開相關會議審議、專家評審、或部門聯審:未按規定程序組織專家評審或同專家提前商量予以照顧;未按規定程序對規劃報批前以征求公眾意見。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將修改完善后的規劃方
(略)政府審批。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監管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對批準后的規劃進行公布;未嚴格按總體規劃組織實施。中鄉鎮分管領導
42村莊、集鎮規劃的編制及公告4編制風險:未嚴格按照住建部《城鄉規劃編制單位:
(略)
審查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審查規劃草案;未召開相關會議審議、專家評審、或部門聯審:未按規定程序組織專家評審或同專家提前商量予以照顧;未按規定程序對規劃報批前以征求公眾意見。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將修改完善后的規劃方
(略)政府審批。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監管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對批準后的規劃進行公布;未嚴格按總體規劃組織實施。中鄉鎮分管領導
43控制性、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編制4編制風險:未嚴格按照住建部《城鄉規劃編制單位:
(略)
審查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審查規劃草案;未召開相關會議審議、專家評審、或部門聯審:未按規定程序組織專家評審或同專家提前商量予以照顧;未按規定程序對規劃報批前以征求公眾意見。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將修改完善后的規劃方
(略)政府審批。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監管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對批準后的規劃進行公布;未嚴格按總體規劃組織實施。中鄉鎮分管領導
44轄區內近期規劃制定、修改5編制風險:對規劃編制單位:
(略)
修改風險:沒有及時按照實際情況進行修改。低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不按規定提出審查意見或審查意見具有明顯傾向性。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決定環節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違法違規決定;超時決定。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風險:不履行監督責任。低具體經辦人員
45在鄉、村莊
(略)內建設村民住宅的《鄉鎮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的審核4受理風險: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不說明原因及依據;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低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嚴格執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嚴格執行程序受理。2、加強內部監督檢查;建立集體審查制度。3、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主動公開審核程序、公告審核結果。4、加強監管力度,健全相關檔案,隨時接受檢查。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徇私舞弊,不按規定提出審查意見或審查意見具有明顯傾向性。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決定環節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違法違規決定;擅自作出通過或不通過的決定;超時決定。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風險:出證環節不按規定時限辦理,利用職權吃、拿、卡、要等;不履行監督責任。中鄉鎮分管領導
46村民在村莊、集鎮
(略)內建住宅申請條件的審核3受理風險: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不說明原因及依據;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低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2、加強內部監督檢查;建立集體審查制度。3、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主動公開審核程序、公告審核結果。4、加強監管力度。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不按規定提出審查意見或審查意見具有明顯傾向性。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決定環節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違法違規決定;超時決定。高鄉鎮主要領導
47在村莊、集鎮
(略)內修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批準4受理風險: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不說明原因及依據;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低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2、加強內部監督檢查;建立集體審查制度。3、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主動公開審核程序、公告審核結果。4、加強監管力度。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不按規定提出審查意見或審查意見具有明顯傾向性。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決定環節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違法違規決定;超時決定。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風險:不履行監督責任。中鄉鎮分管領導
48對未按規劃審批程序而取得建設用地的責令退回5立案風險:案件受理不及時,徇私舞弊,應立案不立案。低1、嚴格政務公開制度;2、健全信訪投訴舉報受理制度;3、實行一次性告知制。4、建立查處案件臺帳,定期進行檢查;5、嚴格按照法規程序進行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調查風險:調查取證時接受請托,辦理人情案。偽造、丟失、損毀、不按規定取證,導致案件調查無法正常進行。中鄉鎮分管領導
告知風險:在案件辦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低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1、久拖不批或越權審批,無故拖延案件辦理;2、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賄賂為當事人謀利益;3、隨意行使自由裁量權;4、法律法規運用錯誤;5、該集體討論決定不上會,少數人說了算。高鄉鎮主要領導
執行結案風險:1、不履行送達程序;2、對已作出處罰決定的案件不執行、不及時執行或變通;3、結案材料歸檔不及時,手續不完整。低具體經辦人員
49動物疫病的預防與控制4催告風險:催告不依法采取書面形式,對當事人履行義務的期限、方式:
(略)
決定風險: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違法違規決定。中鄉鎮主要領導
執行風險:未按規定組織強制實施免疫或疫情發生時未按規定對染疫、疑似染疫和病死的動物進行撲殺、銷毀或作其他無害化處理,導致疫情蔓延嚴重后果。中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監管風險:事后階段監管不力,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等未落實到位對發現的問題不及時上報處理。中鄉鎮分管領導
50發生三類動物疫病時組織防治和凈化4受理環節: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不說明原因及依據;違反規定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2、嚴格調查程序和證據的審查;3、加強監管和監督,避免工作人員違規作出決定意見;4、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水平。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環節:違規審查,徇私謀利,不客觀調查高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環節: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違規作出決定意見高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監管環節:不按規定登記并留存申請書復印件。低具體經辦人員
51發生重大動物時疫情緊急調集征用、應急處理4通報環節:對應當通報的疫情而不通報或者瞞報、漏報的;。中1、強化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加強相關制度的制定、落實措施;2、積極組織專業人員采取相應控制措施,及時落實專業人員及專業設備;3、加強宣傳和人員的預防。具體經辦人員
控制環節:對疫情沒有采取相應控制和撲滅措施的;高鄉鎮分管領導
衛生防護環節:對
(略)的群眾和工作人員沒有采取一定的衛生防護措施的;高具體經辦人員
事后環節:調查分析原因,總結經驗。低具體經辦人員
52組織開展動物疫病強制免疫4受理環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違規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補充提供的相關材料目錄。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2、嚴格調查程序和證據的審查;3、加強監管和監督,避免工作人員違規作出決定意見;4、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水平。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環節:審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時不能夠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環節:對符合條件的,不在申請書上簽署辦理意見,現場予以告知續辦事宜,對不符合條件的違規予以辦理。高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監管環節:不按規定登記并留存申請書復印件。低具體經辦人員
53對畜禽養殖環境污染行為的制止處置4受理環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違規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補充提供的相關材料目錄。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2、嚴格調查程序和證據的審查;3、加強監管和監督,避免工作人員違規作出決定意見;4、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水平。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環節:審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時不能夠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環節:對符合條件的,不在申請書上簽署辦理意見,現場予以告知續辦事宜,對不符合條件的違規予以辦理。高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監管環節:不按規定登記并留存申請書復印件。低具體經辦人員
54捕殺狂犬、野犬2受理環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違規受理,造成不良影響的;高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強化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2、開展專業知識的宣傳,及時開展防治工作。具體經辦人員
事后環節:不按規定及時組織防治和凈化。低具體經辦人員
55采取預防、控制措施控制傳染病疫情2防范環節:玩忽職守、履職不力。不按規定落實防范和教育措施。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2、及時落實相關信息公開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管理環節:不按規定進行信息公開低鄉鎮分管領導
56建設和改造公共衛生設施3防治環節:玩忽職守,未依法開展規劃設計并落實公共衛生設施的修建。高1、加強黨紀法規的學習,強化有關領導的公共衛生安全意識;2、強化監督和管理職能,落實責任措施及責任人員。具體經辦人員
檢查環節:未制定并落實責任措施,未及時開展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中具體經辦人員
報告環節:不按程序履行有關報告制度。中鄉鎮分管領導
57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林權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
(略)
審查環節:審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時不能夠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環節: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違規作出決定意見高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環節:不按規定登記并留存申請書復印件。低具體經辦人員
58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
(略)
審查環節:審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時不能夠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中鄉鎮分管領導
裁決環節: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違法、違規作出裁決決定。高鄉鎮分管領導
執行環節:玩忽職守,不督促當事人履行生效裁決決定。低具體經辦人員
59受委托簽訂退耕還林合同4受理環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違規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補充提供的相關材料目錄。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2、嚴格調查程序和證據的審查;3、加強監管和監督,避免工作人員違規作出決定意見;4、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水平。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環節:審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時不能夠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環節: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違規作出決定意見高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環節:不按規定登記并留存申請書復印件。低具體經辦人員
60森林火災的預防、調查核實、撲救及驗收6防范教育環節:未制定防范措施;宣傳不到位;低1、制訂有效措施,加強宣傳力度;2、成立應急預案,加強隊伍建設及硬件設施的配備;3、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落實責任制;4、及時公開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并落實到位;5、加強政治、法律、紀律學習,避免因玩忽職守所造成的利益損失。具體經辦人員
人員和物資儲備環節:未成立相應應急預案,未建立隊伍及配備相應設施;中具體經辦人員
上報環節:發現隱患不能采取相關措施,并立即向上級政府報告。中具體經辦人員
告知環節:未及時作出險情告知及防控措施。中鄉鎮分管領導
執行環節:玩忽職守,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高具體經辦人員
事后環節:未作出相應安置及統計上報工作。中具體經辦人員
61對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學2監督檢查環節:玩忽職守,不履行相應職責。中1、嚴格紀律、強化責任,加強宣傳和引導;2、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嚴格依法辦事,全面實行公平、公正、公開。具體經辦人員
保障環節: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不按程序作出獎懲決定。高鄉鎮分管領導
62侵占、破壞學校體育場地、器材設備的責令改正2監督檢查環節:玩忽職守,不履行相應職責。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的教育學習;2、嚴格程序,公開透明、公平合理。具體經辦人員
修復賠償環節: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作出不合理處理決定。高鄉鎮分管領導
63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2安全管理環節:玩忽職守,不履行相應職責。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的教育學習,強化工作責任意識;2、加強宣傳,制定并落實防治措施。具體經辦人員
宣傳教育環節:不開展宣傳和防治工作。中鄉鎮分管領導
64對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其被用人單位:
(略)
報告環節:不按程序履行有關報告制度。中鄉鎮分管領導
65采取措施保障幼兒接受學前教育2保障環節:玩忽職守,不履行相應職責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的教育學習,強化工作責任意識;2、加強宣傳,制定措施,強化監督,落實責任。具體經辦人員
宣傳教育環節:不開展宣傳和防治工作。低鄉鎮分管領導
66消防安全監督檢查3檢查環節:玩忽職守,不履行相應職責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的教育學習,強化工作責任意識;2、嚴格程序,加強監督,建章立制,落實責任。3、全面實行公平、公正、公開。具體經辦人員
處置環節:濫用職權、違反規定作出相應處罰高鄉鎮分管領導
報告環節:不按程序履行有關報告制度。低具體經辦人員
67群眾性消防工作指導監督2保障環節:消防工作得不到落實。低1、加強宣傳、建立制度,落實責任;2、加強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學習,強化責任意識。具體經辦人員
檢查環節:玩忽職守,不履行相應職責。中鄉鎮分管領導
68組織人員、調集物資支援滅火3應急環節:應急措施不力或得不到落實。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的教育學習,強化工作責任意識,預防違法犯罪;2、嚴格程序,加強監督,建章立制,落實責任。3、制定有效措施,有組織地預防突發事件。具體經辦人員
報告環節:不按程序履行有關報告制度。低鄉鎮分管領導
保障環節: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違反規定作出決定。高具體經辦人員
69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及事故處理3宣傳教育環節:不開展宣傳和防治工作。低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的教育學習,強化工作責任意識,預防違法犯罪;2、加強宣傳和監督,建章立制,落實責任。3、制定有效措施,預防或減少事故發生。具體經辦人員
應急處置環節:玩忽職守、履職不力。高鄉鎮分管領導
報告環節:未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低具體經辦人員
70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3宣傳教育環節:不開展宣傳和防治工作。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的教育學習,強化工作責任意識;2、加強宣傳和監督,建章立制,落實責任。3、制定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具體經辦人員
檢查環節:玩忽職守,不履行相應職責高鄉鎮分管領導
報告環節:未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低具體經辦人員
71采取多種水土保持措施4宣傳教育環節:不開展宣傳和防治工作。低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的教育學習,強化工作責任意識;2、加強宣傳和監督,建章立制,落實責任。3、制定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具體經辦人員
保護環節:措施不力,不能有效保護水土流失中具體經辦人員
治理環節:玩忽職守,不履行相應職責高鄉鎮分管領導
報告環節:未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低具體經辦人員
72水土保持監督管理4宣傳教育環節:不開展宣傳和教育工作。低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的教育學習,強化工作責任意識;2、加強宣傳和監督,建章立制,落實責任。3、制定有效措施,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具體經辦人員
保護環節:措施不力,不能有效保護水土流失中具體經辦人員
治理環節:玩忽職守,不履行相應職責高鄉鎮分管領導
監管報告環節:無監管措施,未及時上報。中具體經辦人員
73設立保護標志,保護飲用水水源2警示環節:履職不力,不設置警示標志。中1、加強監管,落實工作責任制;2、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水源;3、加強宣傳和警示。具體經辦人員
保護環節:玩忽職守,不能有效保護水源高具體經辦人員
74開展突發水污染事故的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3準備環節:未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中1、科學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2、加強法律、政策、黨紀和專業知識的學習,提高辦事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3、強化監督,明確責任,科學合理地開展事后恢復,講究效率。具體經辦人員
處置環節:濫用職權、違反規定作出相應處理高鄉鎮分管領導
恢復環節:玩忽職守,不進行事后恢復。中具體經辦人員
75汛前檢查3宣傳環節:不開展宣傳工作低1、經常性地開展宣傳教育工作;2、健全相關制度,明確分工職責,定期開展檢查工作;3、制定應急措施,落實人員及保障,及時有效地保障群眾安全。具體經辦人員
檢查環節:制度不明、責任不清,不能有效地開展檢查工作。中具體經辦人員
處置環節:玩忽職守,不履行相應職責高鄉鎮分管領導
76汛期防汛準備3制訂方案環節:無具體工作方案和措施中1、科學制定有效地防汛工作方案;2、按規定程序向上級報批,并嚴格按照方案組織開展相應的工作;3、加強領導和監管,落實責任,及時有效地采取相應控制措施。具體經辦人員
報告組織環節:方案不向上級報批,或不按方案執行。中具體經辦人員
應急處置環節:玩忽職守、履職不力。高鄉鎮分管領導
77在緊急防汛期組織動員抗洪搶險,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緊急措施2應急處置環節:未制定具體防控措施。1、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控措施,并嚴格落實。2、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確定相關責任人,履行相關職責。具體經辦人員
報告環節:不按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鄉鎮分管領導
78當洪水威脅群眾安全時組織人員撤離4催告環節:玩忽職守,不履行催告職責。低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的教育學習,強化工作責任意識;2、加強宣傳和監督,建章立制,落實責任。3、制定有效措施,做好人員的組織和監管工作。4、及時公開信息,接受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環節:濫用職權,違法作出相關行政決定中鄉鎮分管領導
執行環節:不按照預案安排群眾撤離及保障高具體經辦人員
監管環節:不執行有關紀律,工作措施不力中具體經辦人員
79發生洪澇災害后的救災減災4制定方案環節:未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低1、科學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履行向上級報批手續;2、制定措施,組織隊伍,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3、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具體經辦人員
報告環節:未將方案向上級報批中具體經辦人員
組織環節:不能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組織實施高具體經辦人員
處置環節:玩忽職守,不能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高鄉鎮分管領導
80對移民
(略)的移民生產生活協助及矛盾糾紛調解4在調解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低健全工作機制,公示辦理程序;公示辦理結果;加強行政監察,接受社會監督;強化審計監督;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健全完善規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帶個人感情。具體經辦人員
徇私舞弊、貪污受賄;低具體經辦人員
在調解過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資金;低鄉鎮分管領導
在調解過程中不公開、不公平、不公正。低鄉鎮分管領導
81組織開展抗旱工作3制定方案環節:未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低1、科學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履行向上級報批手續;2、制定措施,組織隊伍,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3、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具體經辦人員
報告環節:未將方案向上級報批中具體經辦人員
處置環節:玩忽職守,不能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高鄉鎮分管領導
82因自然災害受損的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的審核4受理環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違規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補充提供的相關材料目錄。低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2、嚴格調查程序和證據的審查;3、加強監管和監督,避免工作人員違規作出決定意見;4、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水平。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環節:審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時不能夠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環節: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違規作出決定意見高鄉鎮分管領導
監管環節:不按規定登記并留存申請書復印件。低具體經辦人員
83發生自然災害危害或者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2應急處置環節:玩忽職守、履職不力。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的教育學習,強化工作責任意識;2、建章立制,落實責任。制定有效措施,做好監管工作。鄉鎮分管領導
報告責任:不按規定履行報告職責。低具體經辦人員
84為應對突發事件征用單位:
(略)
審查環節: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違規作出征收決定。高鄉鎮分管領導
征收環節:不按程序實施征收。中具體經辦人員
85對可能影響社會安全事件的矛盾糾紛調解4受理環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違規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補充提供的相關材料目錄。低1、加強法律法律、政治紀律學習,增加工作責任意識;2、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嚴格按程序辦事。明確責任和分工,依法履行相應職責。具體經辦人員
調解環節:濫用職權,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決定高鄉鎮分管領導
執行環節:履職不力。中具體經辦人員
86民間糾紛處理處理決定執行4受理環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違規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補充提供的相關材料目錄。低1、加強法律法律、政治紀律學習,增加工作責任意識;2、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嚴格按程序辦事。明確責任和分工,依法履行相應職責。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環節:審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時不能夠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中具體經辦人員
裁決環節:濫用職權,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決定高鄉鎮分管領導
執行環節:履職不力。中具體經辦人員
87組織開展地震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必要的地震應急救援演練3制定方案環節:未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低1、科學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履行向上級報批手續;2、制定措施,組織隊伍,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3、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具體經辦人員
組織環節:不能及時信息公開,不能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組織實施中具體經辦人員
處置環節:玩忽職守,不能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高鄉鎮分管領導
88臨震應急期的檢查及應急措施3制定方案環節:未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低1、科學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履行向上級報批手續;2、制定措施,組織隊伍,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3、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具體經辦人員
組織環節:不能及時信息公開,不能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組織實施中具體經辦人員
處置環節:玩忽職守,不能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高鄉鎮分管領導
89按照地震應急預案,做好信息公告、應急防范和搶險救災準備3制定方案環節:未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低1、科學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履行向上級報批手續;2、制定措施,組織隊伍,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3、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具體經辦人員
組織環節:不能及時信息公開,不能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組織實施中具體經辦人員
處置環節:玩忽職守,不能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高鄉鎮分管領導
90上報破壞性地震災性、組織搶險及提供救助3應急環節:不能查清災情,無法準確提出配置方案低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的教育學習,強化工作責任意識;2、建章立制,落實責任。制定有效措施,做好監管工作。3、及時匯總并上報相關數據信息,配備相應的安全及保障物質。具體經辦人員
執行環節:玩忽職守,不履行職責。中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階段:不能有效提供安置保障,未能及時統計上報相關數據。低具體經辦人員
91加強地質災害險情的巡回檢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和報告3防治環節:未
(略)進行合理劃分,未對人員進行合理分工。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的教育學習,強化工作責任意識;2、建章立制,落實責任,分工負責。制定有效措施,做好監管工作。3、及時上報相關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險情發生或擴大。具體經辦人員
巡查環節:未實際組織實施巡查工作,對已發現的險情不能及時處理。高具體經辦人員
報告環節:違反規定隱情不報,不能取得有效措施控制險情。高鄉鎮分管領導
92
(略)3保護環節:玩忽職守,不能有效做好本地生態保護工作。中1、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政策的規定,明確工作責任和范圍;2、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落實相關工作措施;3、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違法行為,并及時上報。鄉鎮分管領導
檢查環節:履職不力,不能正常開展生態檢查活動。中鄉鎮分管領導
報告環節:發現違法行為不能及時采取措施并上報。高鄉鎮分管領導
93對露天焚燒秸稈行為的監督檢查和制止3管理環節:對上級的工作要求不能落實,對
(略)的具體工作措施不力。中1、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政策的規定,明確工作責任和范圍;2、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落實相關工作措施,加大宣傳力度,讓群眾自覺參與;3、加大檢查力度,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鄉鎮分管領導
宣傳環節:不能采取相應的宣傳手段開展宣傳,群眾知曉率不高。中鄉鎮分管領導
制止責任:玩忽職守,職責不明,不能有效開展檢查和制止工作。高鄉鎮分管領導
94采取措施拯救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預防和控制野生動物的危害3保護環節:玩忽職守,不能有效做好本地生態保護工作。中1、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政策的規定,明確工作責任和范圍;2、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落實相關工作措施;3、根據規定及時上報有關信息。具體經辦人員
檢查環節:履職不力,不能正常開展生態檢查活動。中鄉鎮分管領導
報告環節:發現違法行為不能及時采取措施并上報。低具體經辦人員
95對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補償申請的初審3受理環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違規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補充提供的相關材料目錄。低1、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政策和專業知識的規定,明確工作責任和范圍;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并予以落實;3、經初審后如實上報相關材料。4、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環節:審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時不能夠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中鄉鎮分管領導
上報環節:不按規定虛假報告中具體經辦人員
96礦產資源保護3保護環節:玩忽職守,不能有效做好本地生態保護工作。中1、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政策的規定,明確工作責任和范圍;2、制定相應的工作制度,落實相關工作措施;3、根據規定及時上報有關信息。具體經辦人員
檢查環節:履職不力,不能正常開展生態檢查活動。中具體經辦人員
報告環節:發現違法行為不能及時采取措施并上報。低鄉鎮分管領導
97
(略)域內生產經營單位:
(略)
處置環節: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對已發現的問題不能及時處理。高鄉鎮分管領導
信息公開環節:不能及時公開相關信息。低具體經辦人員
98參與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等級生產安全事故調查3制定普查方案環節:在普查前無具體普查方案低1、科學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2、制定措施,組織隊伍,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3、普查后及時總結相關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具體經辦人員
調查環節:落實普查方案措施不力中鄉鎮分管領導
總結報告環節:普查后不進行總結和上報中具體經辦人員
99對生產經營單位:
(略)
宣傳環節:不能開展安全排查和宣傳工作中具體經辦人員
報告環節:發現安全隱患不按規定及時上報中鄉鎮分管領導
督查整改環節:玩忽職守,履職不力。高具體經辦人員
100生產安全事故救援1組織救援環節:玩忽職守,不及時組織救援。高1、加強政治、法律和紀律學習,明確職責和紀律,落實責任制。2、制定有效措施,分工合作,保障有力。鄉鎮分管領導
101安全監督和特大安全事故防范4監管環節:履職不力,不能承擔監管職責中1、加強學習,提高認識,明確職責和分工;2、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安全生產氛圍3、制訂有效措施,定期對
(略)域開展安全排查,對事故有效處理。具體經辦人員
宣傳環節:不能開展宣傳和工作安排部署。低具體經辦人員
學校安全環節:對學校等
(略)域安全措施不力。高具體經辦人員
處理環節:對安全事故無有效地處理措施高鄉鎮分管領導
102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3制定預案環節:具體工作無預案。中1、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預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發生事故能及時有效處理。2、完善制度和工作職責,按程序上報信息具體經辦人員
應急處置環節:無具體措施處置應急事件。高鄉鎮分管領導
報告環節:發生事故不按規定程序報告中具體經辦人員
103農村設置公益性墓地審核4受理環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違規受理;不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補充提供的相關材料目錄。低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2、嚴格調查程序和證據的審查;3、加強監管和監督,避免工作人員違規作出決定意見;4、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水平。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環節:審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時不能夠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環節: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違規作出決定意見高鄉鎮分管領導
監督環節:不予事后監督,不向上級備案低具體經辦人員
104對鄉鎮敬老院工作的監督檢查和違規處理3監督檢查環節:職能分工不明,不能有效開展監督檢查。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2、嚴格調查程序和證據的審查;3、加強監管和監督,避免工作人員違規作出決定意見;4、嚴格依法辦事,避免違法違紀行為發生。具體經辦人員
處理環節:違反規定做出處理決定高鄉鎮分管領導
起訴環節:違規履職不力高具體經辦人員
105農村五保供養待遇審核、核銷審核4受理風險: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不說明原因及依據;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低1、公開認定材料審核,加強誰審核誰負責的責任。2、嚴格按照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省農村五保供養及敬老院建設實施辦法》進行辦理,進一步發揮監督作用。3、根據各村(居)審核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由集體討論決定,發揮監督作用。4、按照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申報審核審批程序公示,監督五保專項資金的使用。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對認定材料審核把關不嚴或遷就照顧。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對材料審核把關不細致,對存在問題把關不嚴。高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風險:事后階段監管不力,對發現的問題不及時上報處理。中具體經辦人員
106對五保供養服務不符合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及終止供養服務協議3整改風險:未限期整改或者隨意降低整改標準。中1、加強監督;2、嚴格標準;3、建立嚴厲的懲處機制。具體經辦人員
終止風險:抹不開情面,不好終止供養服務協議。中鄉鎮分管領導
賠償風險:對造成損失的,未讓供養服務機構承擔賠償責任。中鄉鎮分管領導
107落實擁軍優屬工作,開展優撫3對擁軍優屬對象審核把關不嚴;中1、進一步建立健全擁軍優屬制度;2、加強監督。鄉鎮分管領導
組織落實優撫政策不到位;高具體經辦人員
未對缺乏勞動力的優撫對象予以適當的幫扶。高鄉鎮分管領導
108符合條件的撫恤優待對象的優待辦理4受理風險:對認定材料審核不嚴,放寬認定條件。低1、公開認定材料審核,實行A、B崗共同審核把關,加強誰審核誰負責的責任。2、嚴格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進行辦理。3、根據鄉鎮審核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對認定材料審核把關不嚴或遷就照顧。中鄉鎮分管領導
服務風險:對材料審核把關不細致,對存在問題把關不嚴。低具體經辦人員
事后風險:不履行監督責任。低具體經辦人員
109傷殘撫恤對象殘疾等級評定的審核4受理風險: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不說明原因及依據;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低1、建立更加完善的殘疾等級評定標準;2、限期辦理;3、限期公示審核結果;4、加強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對認定材料審核把關不嚴或遷就照顧。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對材料審核把關不細致,對存在問題把關不嚴。高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風險:事后階段監管不力,對發現的問題不及時上報處理。中具體經辦人員
110殘疾人醫療救助的審核4受理風險: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不說明原因及依據;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低1、限期公示審核結果;2、在審核過程中加強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對認定材料審核把關不嚴或遷就照顧。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對材料審核把關不細致,對存在問題把關不嚴。高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風險:事后階段監管不力,對發現的問題不及時上報處理。中具體經辦人員
111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審核4受理風險:對認定材料審核不嚴,放寬認定條件。低1、公開認定材料審核,加強誰審核誰負責的責任;2、嚴格按照《《安徽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進行辦理,進一步發揮監督作用;3、根據各村(居)審核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由集體討論決定,發揮監督作用;4、加大監管力度,完善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對認定材料審核把關不嚴或遷就照顧。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對材料審核把關不細致,對存在問題把關不嚴。高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監管風險:資金發放監督不到位。低具體經辦人員
112就業援助4受理風險: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不說明原因及依據;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低1、嚴格《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2、根據承辦人提出的初步意見,認真分析評估,確定提交分管領導審核;3、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報備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審核風險:對材料的審核不按規定。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不及時將材料上報有關部門進行審批。高鄉鎮分管領導
監管風險:事后階段監管不力,對發現的問題不及時上報處理中具體經辦人員
113企業勞動爭議的調解3設立風險:未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低1、加強對調解過程的監督;2、加強對調解人員的培訓教育,恪守職業道德;3、強化督查檢查,落實工作職責。鄉鎮主要領導
職責風險: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但是從來沒有調解過民間糾紛。低鄉鎮分管領導
調解風險:在調解過程中,帶有個人情感,不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中具體經辦人員
114侵害個人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享有權益的調解2受理風險:不作為,消極調解;中1、加強對調解過程的監督;2、加強對調解人員的培訓教育,恪守職業道德;3、強化督查檢查,落實工作職責。具體經辦人員
調解風險:在調解過程中,帶有個人情感,不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中具體經辦人員
115組織實施老年人救濟3受理風險:不及時受理,對救助對象把關不嚴。高1、建立嚴格的救濟制度,明確救濟對象;2、對發現有違規救濟現象的,嚴肅追究責任;3、加強對辦理人員的廉政教育。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符合條件的未救濟,不符合條件的卻被救濟,對救濟對象需要具備的條件把關不嚴。高鄉鎮分管領導
辦理風險:在辦理救濟過程中,故意刁難,設置障礙,借機吃拿卡要。高具體經辦人員
116受委托組織代收捐款物3代收風險:對工作重視不夠,不積極,不作為,馬虎了事。低1、嚴格按照《救災捐贈管理辦法》進行;2、落實責任,加強管理;3、強化監督問責。具體經辦人員
管理風險:對代收的捐款捐物保管不善。高具體經辦人員
轉交風險:對代收的救災捐款捐物,未全部轉交受贈人。中鄉鎮分管領導
117建設單位:
(略)
審查風險:臨時規約已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但仍予以備案。低鄉鎮分管領導
備案風險:備案中故意刁難,拖延時間,借機吃拿卡要。中具體經辦人員
118對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4受理風險:對提交的婚育證明不予查驗。低1.加強廉政建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教育引導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3.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嚴格公開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不按照審查程序審核、登記。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提供不實信息。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風險:不及時通報信息。低具體經辦人員
119計劃生育藥具管理4編制風險:未編制計劃生育藥具需求和發放計劃。高1、嚴格按照《計劃生育藥具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要求進行;2、批評教育;3、經濟處理。鄉鎮分管領導
承擔風險:未承擔計劃生育藥具的倉儲調撥、發放統計和宣傳工作。中鄉鎮分管領導
管理風險: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計劃生育藥具變質、損毀、過期、積壓、浪費的;高具體經辦人員
發放風險:未給育齡夫妻發放計劃生育藥具、指導計劃生育藥具的使用和隨訪服務。中具體經辦人員
120生育技術服務項目開展3申請風險:未按規
(略)級人民政府計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違規開展生育技術服務項目。中1、對違規開展計生服務項目的,嚴肅追究責任;2、對經辦人員加強教育,增強服務意識;3、建立、健全完善的生育技術服務制度。鄉鎮主要領導
服務風險:開展不在批準的范圍內的生育技術服務項目。低具體經辦人員
執行風險:未經當事人同意,強制實施生育技術服務。低具體經辦人員
事后服務: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后,未定期隨訪。高具體經辦人員
121戶籍所在地已婚婦女申請再生育的審核4受理風險:違法違規初審,擅自增設、變更涉及初審程序或條件的;摸底調查上報時顧及人情關系,不按規定上報第1.加強廉政建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教育引導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3.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嚴格公開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在審核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吃拿卡要中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風險:對材料審核把關不細致,對存在問題把關不嚴高鄉鎮主要領導
轉報風險:不在規定時間上報的。中具體經辦人員
122符合再生育條件的育齡婦女恢復生育手術費的補助3受理審核風險:在審核、辦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吃拿卡要。低1.加強廉政建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教育引導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3.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嚴格公開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補助風險:截留、克扣、挪用、貪污計劃生育經費。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監管風險:弄虛作假,導致工作被動。低具體經辦人員
123計劃生育獨生子女保健費的審核3受理審核風險:在審核、辦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吃拿卡要。低1.加強廉政建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教育引導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3.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嚴格公開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決定發放風險:截留、克扣、挪用、貪污獨保費。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監管風險:弄虛作假,導致工作被動。中鄉鎮分管領導
124病殘疾兒醫學鑒定情況審核4受理風險:違規違法初審,擅自增設、變更涉及初審程序或條件的;摸底調查上報時顧及人情關系,不按規定上報。低1.加強廉政建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教育引導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3.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嚴格公開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在審核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吃拿卡要。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對材料審核把關不細致,對存在問題把關不嚴。高鄉鎮主要領導
轉報風險:不在規定時間上報的。低具體經辦人員
125對新生兒在醫療保健機構以外地點:
(略)
審查風險:核查過程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吃拿卡要。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對核查存在問題把關不嚴,導致結果不實。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風險:新生兒死亡材料不歸檔備案,工作不落實。低具體經辦人員
126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終止妊娠的審核3受理風險:違規違法初審,擅自增設、變更涉及初審程序或條件的;摸底調查上報時顧及人情關系,不按規定上報。低1.加強廉政建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教育引導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3.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嚴格公開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在審核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吃拿卡要。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對材料審核把關不細致,對存在問題把關不嚴。高鄉鎮主要領導
127受委托征收社會撫養費4受理風險:管理中把關不嚴,違規受理、擅自變更條件受理中1、健全工作機制,公示征收辦理程序;公示辦理結果;2、加強行政監察,接受社會監督;3、強化征收監督;4、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健全完善規章制度,不徇私舞弊,不帶個人感情。具體經辦人員
承辦風險:在立案調查過程中向征收對象吃拿卡要,并對工作不負責任行弄虛作假的;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向征收對象吃拿卡,隨意變動征收金額的;中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監管:不公開、不公正、不公平,不按規章制度操作,截留或挪用資金;高鄉鎮分管領導
128對已登記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和相關審查3受理風險:要求不嚴格,弄虛作假。中1、嚴格《征兵工作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2、加強監督,發現問題嚴肅處理;3、對征兵人員進行廉政教育,杜絕吃拿卡要現象的發生。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給應征公民設置障礙,借機吃拿卡要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對材料審核把關不細致,對存在問題把關不嚴。高鄉鎮主要領導
129協助開展預備役人員儲備工作2受理風險:不作為,消極應對。低1、對工作不力的,加大懲處力度;2、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協助風險:提供虛假材料,瞞報漏報相關信息。中具體經辦人員
130民兵工作任務的組織和監督3組織風險:重視不夠,措施不力。低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工作制度化、規范化;2、加強對民兵工作的監督管理;3、定期組織企事業單位:
(略)
監督風險:缺乏監督管理,民兵工作開展的少。高鄉鎮主要領導
配合風險:企事業單位:
(略)
131編制鄉道規劃及規劃修改方案4編制風險:未按照上級要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規劃設計單位:
(略)
審查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審查規劃草案;未召開相關會議審議、專家評審、或部門聯審:未按規定程序組織專家評審或同專家提前商量予以照顧;未按規定程序對規劃報批前以征求公眾意見。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將修改完善后的規劃方
(略)政府審批。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監管風險:未按規定程序對批準后的規劃進行公布;未嚴格按總體規劃組織實施。中鄉鎮分管領導
132組織修建、養護和管理鄉道4組織修建風險:未制定鄉道修建規劃的并組織實施的。低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3.強化責任追究,對檢查落實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具體經辦人員
日常養護風險:未建立機構和人員、落實管護責任。低具體經辦人員
監督管理風險:未建立監督機制,日常巡查和突擊檢查不正常的。中鄉鎮分管領導
報告風險:在檢查中發現有破壞鄉道行為的未及時制止處置并上報的。高具體經辦人員
133
(略)保護,消除交通安全隱患2執行風險:違規向通行車倆收費。高1、加強監督管理;2、提高責任意識,強化責任追究,對檢查落實工作中有對通行車倆收費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具體經辦人員
督促風險:未及時督
(略)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未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中鄉鎮分管領導
134新建、改建鄉道用地審核4受理風險:申請受理不及時,申請資料初審把關不嚴,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續。低1、實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補正通知書。2、嚴格執行審批標準、程序和集體決策等規定。3、嚴格遵守不接受申請人的禮品、禮金等規定。4、實行限時辦理制度,公開辦理時限并接受公眾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審查把關不嚴;無故拖延辦理;違規操作,接受吃請,造成不良影響;辦理時出現吃、拿、卡、要等現象。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違法違規出具預審意見;無法定理由超時處理;擅自改變審查結論。高鄉鎮主要領導
執行風險:辦理人員未按時制作預審意見;不履行送達程序。中鄉鎮分管領導
135
(略)用地外緣的建筑
(略)并公告3確定風險:
(略)用地外緣的建筑
(略);低1、強化教育引導,提高依法辦事意識;2、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嚴格公開制度。3、加強廉政建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告知風險:確定建筑
(略)后未并告知村民;中鄉鎮分管領導
監管風險:未加強巡查,違規用地;中鄉鎮分管領導
136配合開展超限超載車輛貨運源頭治理2配合風險:不支持、配合做好貨運源頭治理工作,消極應對。中1、明確職責,落實首問責任制。2、對執行不力的,嚴肅追究責任。鄉鎮分管領導
落實風險:執行不力。低具體經辦人員
137河道管理4監管風險:未按要求設立河(航)道管理的機構或者工作人員。中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設立河道管理機構或管理人員,組織實施安全檢查。2、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強檢查工作制度化、規范化。3、提高責任意識,強化責任追究,對檢查落實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4、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提高工作時效性。鄉鎮分管領導
告知風險:疏于管理,對檢查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未及時制止或未要求責任人限期整改,造成安全隱患。低具體經辦人員
報告風險:對違法行為無法制止及監督管理過程中的特殊情況未及
(略)有關部門報告。中鄉鎮分管領導
調劑風險:當河道清淤和加固堤防取土以及河道整治需要占用土地時,未及時提出調劑解決方案和報上級審批,導致工作被動。高具體經辦人員
138水工程管理保護與監督管理4保障風險:未加強組織領導,經費投入不夠。中1、加強組織領導,提供經費保障;2、強化督查檢查,對督查檢查中發現工作不實、措施不力的,嚴肅追究主要領導責任;3、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接受群眾監督。鄉鎮主要領導
執行風險:未組織有關部門、單位:
(略)
檢查風險:未按要求對管轄的水工程進行定期檢查。高鄉鎮分管領導
養護風險:未組織或未及時組織人員組織對水工程的維修和養護。中鄉鎮分管領導
139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審核3受理風險:在審核中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在審核過程中吃拿卡要;截留資金;1.加強廉政建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教育引導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3.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嚴格公開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審核風險:違規違法初審,擅自增設、變更涉及初審程序或條件的;摸底調查上報時顧及人情關系,不按規定上報;鄉鎮分管領導
監督風險:過程不公開、不公平、不公正;高具體經辦人員
140對已領取租賃住房補貼或者配租廉租住房
(略)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信息的審核4受理風險:申請受理不及時,申請資料初審把關不嚴,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續。低1、實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補正通知書。2、嚴格執行審批標準、程序和集體決策等規定。3、嚴格遵守不接受申請人的禮品、禮金等規定。4、實行限時辦理制度,公開辦理時限并接受公眾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審查把關不嚴;無故拖延辦理;違規操作,接受吃請,造成不良影響;辦理時出現吃、拿、卡、要等現象。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違法違規出具預審意見;無法定理由超時處理;擅自改變審查結論。高鄉鎮主要領導
執行風險:辦理人員未按時制作預審意見;不履行送達程序。中鄉鎮分管領導
141申請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賃補貼的審核3受理風險:申請受理不及時,申請材料把關不嚴中1、實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補正通知書。2、嚴格遵守不接受申請人的禮品、禮金等規定。3、實行限時辦理制度,公開辦理時限并接受公眾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初審把關不嚴,在初審中故意設置阻礙,借機吃拿卡要。中鄉鎮分管領導
執行風險:未按時提出初審意見。中鄉鎮分管領導
142申請有關社會救助的審核3受理風險: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不說明原因及依據;收受財物或娛樂消費等,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說明所需材料。低1、嚴格《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2、根據承辦人提出的初步意見,認真分析評估,確定提交分管領導審核;3、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報備制度。具體經辦人員
審核風險:對材料的審核不按規定。中鄉鎮分管領導
轉報風險:不及時將材料上報有關部門進行審批。低具體經辦人員
143
(略)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4受理風險:不作為,消極應對,措施不力。中1、嚴格按照《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要求和程序辦理;2、對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嚴格追究責任;具體經辦人員
執行風險: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二次外出流浪。中具體經辦人員
監督風險:未責令其近親屬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中鄉鎮分管領導
安置風險:對確實無家可歸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未給予適當安置,或者安置不妥善。高鄉鎮分管領導
144對生活有困難的殘疾人的救助3受理風險:受理不及時,保障措施不到位。高1、嚴格按照《安徽省優待扶助殘疾人規定》的程序辦理;2、加強督查,對弄虛作假,優親厚友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3、對救助對象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4、暢通信訪渠道,為符合條件未得到應有救助的開通綠色通道。具體經辦人
審查風險:對救助對象的材料審查不嚴,甚至弄虛作假,對不符合條件的對象予以救助。低具體經辦人員
執行風險:救助落實不到位,未真正得到應有的救助。中鄉鎮分管領導
145受理進入光榮院集中供養的申請3受理風險:受理不及時,申請材料審核把關不嚴。低1、實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補正通知書。2、嚴格執行審批標準、程序和集體決策等規定。3、嚴格遵守不接受申請人的禮品、禮金等規定。4、實行限時辦理制度,公開辦理時限并接受公眾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審查風險:審查把關不嚴;無故拖延辦理;違規操作,接受吃請,造成不良影響;辦理時出現吃、拿、卡、要等現象。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風險:違法違規出具預審意見;無法定理由超時處理;擅自改變審查結論。高鄉鎮主要領導
146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活動糾紛的協調處理3受理風險:受理不及時,故意拖延。中1、落實工作職責,對工作不力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2、加強督查,強化監督;具體經辦人員
執行風險:未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和服務。中具體經辦人員
協助風險:未協助或者不及時調解和處理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糾紛。中具體經辦人員
147對強迫農民以資代勞的責令改正4決議風險:未經成員(村民)會議或者成員(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而通過籌資籌勞的決議。高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的要求和規定執行;2、公開征收標準,接受群眾監督;3、暢通信訪渠道,鼓勵舉報投訴;4、強化責任追究。鄉鎮分管領導
執行風險:超過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上限控制標準籌資籌勞。高鄉鎮主要領導
監督風險:重要事項未向農民公開,未定期公開賬目。高具體經辦人員
改正風險:對強迫以資代勞的,未及時改正,未責令退還或者未全部退還違法收取的資金。低鄉鎮分管領導
148社區戒毒4日常監管風險:未簽
(略)戒毒協議;脫管、漏管。中1、教育引導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2、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嚴格公開制度。3、加強廉政建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鄉鎮分管領導
幫教風險:未采取幫教措施。低具體經辦人員
審核轉送風險:不及時轉送材料。中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風險:不履行監督責任。低具體經辦人員
149采取預防控制措施防止艾滋病的傳播2思想風險:思想上對艾滋病防治工作不重視。高1、強化思想教育,提高認識;2、制定切實可行的預案,并對艾滋病防治工作不力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鄉鎮主要領導
落實風險:未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高鄉鎮分管領導
150對危害文物保護單位:
(略)
調查風險:未及時或甚至未開展調查處理。低鄉鎮分管領導
拆遷風險:對需要拆遷的建筑物、構筑物,礙于人情世故或者收受賄絡,不予以拆遷。中鄉鎮主要領導
151預防精神障礙發生和精神障礙患者康復的組織開展3思想風險:思想上對防精神障礙發生、促進精神障礙患者康復工作不重視。高1、加強宣傳,提高認識;2、加強監督問責,對工作落實不力的,嚴肅追究責任。鄉鎮主要領導
預防風險:未制定預防方案中鄉鎮分管領導
執行風險:未組織開展預防精神障礙發生、促進精神障礙患者康復工作。低具體經辦人員
152協助開展所外就醫的被收容教育人員的監督、考察、幫教3簽訂協議風險:未按要求簽訂協議。低1、強化責任意識,落實工作職責,建立問責機制;2、加強督促管理。鄉鎮主要領導
報告風險:所外就醫的被收容教育人員未按時回所報告,也未書面報告。高鄉鎮分管領導
協助風險:未提供或未及時提供力所能及的監督、考察、幫教工作中鄉鎮主要領導
153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監護能力但不履行監護責任行為的責令改正2執行風險:未采取有效措施,工作落實不力.中1、強化責任意識,落實工作職責,建立問責機制;2、加強督促管理。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風險:只注重一時的批評教育和整改舉措,未跟蹤關注,不履行長期監督責任。高具體經辦人員
154對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拒不探視正在監管場所服刑或者接受收容教養的未成年人的責令整改2執行風險:未采取有效措施,工作落實不力。中1、強化責任意識,落實工作職責,建立問責機制;2、加強督促管理。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風險:只注重一時的批評教育和整改舉措,未跟蹤關注,不履行長期監督責任。高具體經辦人員
155加強大型宗教活動管理,保證安全3檢查風險:日常檢查不到位。低1、建立相應預防制度,落實責任。2、采取保廉承諾、警示教育、風險提示。3、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具體經辦人員
處置風險:未按針對存在問題作出現場整改、限期整改等決定,并告知當事人應承擔的責任;中鄉鎮分管領導
事后監管:跟蹤督辦;中鄉鎮分管領導
156對文化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4制定方案風險:未成立組織、確定專人,未落實責任中1.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黨紀政紀和業務知識學習。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3.強化責任追究,對檢查落實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鄉鎮分管領導
監管風險:日常監管不到位,排查不及時、不到位中鄉鎮分管領導
決定處置風險:對排查出的問題未及時處置,責任落實不到位高鄉鎮主要領導
事后監管風險:問題處置后督促檢查為落實,監管不到位。低具體經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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