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福州車站旅客安檢自棄物品處置項目詢價采購公告
(略):FZCZ2025-18
本項目為福州車站旅客安檢自棄物品處置項目采購詢價,
(略)福州車站,現進行公開詢價采購。
1.項目概況
1.1采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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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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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項目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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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預估金額:3萬元/年。
1.5項目要求:負責對福州站、福州南站旅客進站安檢時查獲的不符合《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
(略)局公安部公告第1號)規定的可隨身攜帶、旅客自愿放棄物品,安排上門清運處置工作。旅客安檢自棄物品種類包括但不限于:1.水果刀、剪刀、菜刀等金屬刀具;錘子、斧子、鋸子等其他金屬類利器、鈍器;2.空氣清新劑、殺蟲劑、發膠、防曬化妝等金屬罐體自噴壓力容器;3.醫用酒精、花露水、打火機油、指甲油、玻璃膠、油漆等等可燃液體、膠體、固體;4.滅蟲藥、鼠藥、農藥、消毒劑等各類化學制劑;5.充電寶、鋰電池;6.電鉆、電鋸等電動工具類。清運處置要求:原則上兩站每日安排上門回收處置一次,回收物品由供方自行依法依規處理。回收物品殘值沖抵進上門服務費用,供方報價為沖抵后的上門服務費用。
2.采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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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購采用公開詢價采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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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報價人資格要求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依法納稅,具備廢舊物資回收或以廢舊物資為原料進行生產加工等相關營業范圍。
3.2資質要求:具備按照車站要求定期定時上門清運、處置的能力;具備上述處置涉及品類相應處理資質。
3.3業績要求:近兩年業績無不良反應。
3.4在報價截止日時,報價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國”網站(
(略).cn)
(略)(網址:
(略).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2)
(略)(
(略).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3)
(略)暫停項目詢價資格的;(4)報價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派的項目經理:
(略)
3.5其他要求投標人應按要求自行登陸“
(略)”(
(略).cn)對本單位:
(略)
4.報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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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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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告時間: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
4.3報價要求:填寫完整的《安檢查獲物品處置報價單》、其他證明材料(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證明、資格證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經密封包裝后于公告截止時間前送(快遞)至以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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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未按要求提供報價資料和未按規定時間遞交報價函和報價資料的,報價無效。
5.發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
(略))媒介上發布。
6.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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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人:
(略)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電話:
(略)(略)6
采購人:
(略)
2025年2月21日
附件:《安檢查獲物品處置報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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