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略)2022
(略)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解讀
(略)人民政府關于2022
(略)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市人大常委會:
2023年9月,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了《
(略)人民政府關于2022
(略)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根據《廣東省預算執行審計條例》規定,現將2022
(略)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審計整改工作部署和總體成效
(一)堅持高位推動,組織統籌力度進一步加強。市委常委會會議、市委審計委員會會議專題傳達學習貫徹***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聽取或審議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強調要嚴肅認真抓好整改工作,確保問題整改清零。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聽取2023年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通報,研究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2023年以來,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對審計查出問題作出整改批示14篇次,要求各級各部門切實抓好整改,舉一反三,強化對整改工作的統籌。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門將審計專報反映問題整
(略)領導批示落實情況,納入督查工作內容進行限時督辦,其中,市政府督查部門將202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納入政府督辦事項,并開展現場督查。
(二)加強跟蹤督導,審計整改責任進一步壓緊壓實。堅持把督促審計整改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抓手,市審計局梳理近年來涉及7個縣(市、區)、26個部門單位:
(略)
(三)深化貫通協作,
(略)徑進一步暢通。推進相關單位:
(略)
(四)注重以點促面,審計整改成效進一步彰顯。一是全力抓好上級交辦項目整改工作,圓滿完成省審計廳
(略)交辦的202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審計、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資金審計等項目的整改工作,并將著力點放在推動完善制度和體制機制上,切實達到“審計一個、規范一片”的效果。如,市財政局、市發改局出臺《關于規范
(略)存量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明確細化存量PPP項目工程結算、竣工財務決算、項目執行等內容,進一步規范和完
(略)46個存量PPP項目的后續實施管理。市自然資源局出臺《關于加快清理閑置土地問題的工作指引》,加強國有建設用地管理,強化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并指
(略)(市、區)落實閑置土地調查管理、認定和處置工作。二是認真
(略)本級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截至2024年7月底,2022
(略)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262個問題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88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要求分階段整改和持續整改的74個問題,已完成整改44個,30個正在整改的問題均已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按計劃穩步推進。推動整改問題金額共50.05億元。相關部門單位:
(略)
二、2022
(略)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財政管理審計整改情況。
1.市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共9個,已完成整改8個,正在整改1個,已整改1.33億元。
(1)對未及時征繳非稅收入的問題,
(略)、
(略)自然資源局、市委黨校等單位:
(略)
(2)對部分專項資金預算執行不嚴格的問題,江門職業技術學院“創新強校工程”省級獎補資金結余861.52萬元已全部支出。
(3)對總預算會計核算不完整的問題,市財政局已將政府投資國企的資本金6900萬元進行了股權投資賬務核算;對記入預撥經費的200萬元已按要求轉列支出。
(4)對養老保險基金未及時上劃的問題,市財政局已將中央駐粵、省屬非駐穗的機關事業單位:
(略)
(5)對部分主管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市醫保局加快推進問題整改,一是已為342名退休人員、588名失業人員退費合計21.96萬元,61人經進一步核實不符合退費要求,410名人員已通知其申請退費,其余缺少聯系方式:
(略)
2.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共22個,已完成整改17個,正在整改5個,已整改1.3億元,制定或完善制度4項。
(1)對預決算編制不夠完整的問題,市民政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圖書館進一步完善預決算編制工作,按規定將年度結余結轉資金、專項經費編入部門預算或決算。
(2)對預算執行不夠嚴格的問題,市直機關工委、市政府辦公室、市科技局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加快資金撥付,共支出專項資金866萬元,財政統籌收回847.15萬元。
(3)對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不嚴的問題,市生態環境局、市民政局等6個單位:
(略)
(4)對政府采購項目不規范的問題,
(略)招標,
(略)的公務用車保險已按規定進行政府采購。
(5)對公務用車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略)、
(略)等5個單位:
(略)
3.縣級財政管理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共30個,已完成整改24個,正在整改6個,已整改34.89億元。
(1)對財政預算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略)、
(略)、
(略)已沖銷上級補助重復指標,加強上級轉移支付指標管理,規范指標調整等相關流程。
(略)、
(略)已糾正部門專項業務支出與非稅收入掛鉤做法,廢止相關文件,進一步規范預算編制。
(2)對部分收入征收不及時的問題,一是
(略)、
(略)已將滯留在財政專戶的非稅收入、結余資金1.17億元全部上繳財政。二是
(略)已收回非稅收入77.31萬元,作廢錯誤繳款通知書1.99萬元,向法院提起追收訴訟292.52萬元;
(略)已收回非稅收入160.82萬元,因政策原因取消收費4.87萬元,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5萬元。
(3)對部分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管理不嚴的問題,一是
(略)、
(略)、
(略)加快資金撥付,已支出17117.16萬元,財政統籌收回超期未使用等資金1911.39萬元。二是
(略)已廢除與稅收掛鉤的獎勵政策。三是對在政府購買服務中違規簽訂超過3年的合同問題,
(略)、
(略)通過完善制度建設、加強政府采購內控管理及培訓等方式:
(略)
(4)部分專項債券資金管理使用不合規方面。一是對違規提前支付工程款的問題,
(略)12個項目已達工程量,3個項目多支付的9.61萬元已退回監管賬戶,新增支出3464.6萬元,剩余2個項目1371.44萬元待支出;
(略)涉及項目已按實際工程量支付。二是對專項債券項目暫緩或尚未開工導致資金閑置的問題,該4個專項債項目因建設項目內容有較大變化,工程進度較為滯后,
(略)結合專項債券項目的建設進度分階段安排資金,累計新增支出10367.66萬元。三是對將專項債券資金違規用于以前年度已完工項目,未形成新的實物工作量的問題,
(略)統籌資金2521.24萬元列支以前年度已完工項目,置換出來的資金用于專項債券其他在建子項目;
(略)已將81.75萬元工程款退回至監管賬戶。四是對專項債券資金賬戶利息未上繳國庫的問題,
(略)、
(略)、
(略)已將涉及利息共273.45萬元上繳國庫。
(5)對預算績效管理不夠完善的問題,
(略)2024年重點項目或資金已擬定績效目標,并已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通過,同時,針對第三方機構績效評價質量不佳的情況,向涉及機構發出整改通知,加強對第三方報告的質量監管。
(6)對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的問題,3個縣(市、區)通過修訂租賃管理規定、網上公開招租、張貼招租公告、
(略)推廣等措施落實整改。
(7)對部分政府投資項目前期準備不夠充分的問題,涉及
(略)的32個項目中,2個項目已取得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8個項目已發出停工或限期整改通知書;8個項目經進一步排查確認不屬于施工許可證申辦范疇;14個已完工項目無法補辦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4.鎮級財政管理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共81個,已完成整改77個,正在整改4個,已整改2.78億元,制定或完善制度16項。
(1)重點工作任務監管不到位方面。一是對月山鎮部分項目引進后多年未竣工、項目建成后未及時投產的問題,5個項目均已建設完工并投產;
(略)項目未按時完成的問題,項目已于2024年4月通過結題驗收。二是對經濟指標未達投資協議約定的問題,雅瑤鎮加強對項目的制度性約束和準入達標情況的監管,已與企業補充簽訂監管承諾書或監管協議,明確項目投產和達產時間、違約責任和賠償標準等事項內容。
(2)“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到位方面。對部分大額資金使用、重大項目建設等經濟事項先實施后補決策或未經集體決策的問題,5個鎮(街)通過修訂完善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規范決策程序、強化監督制約等方式:
(略)
(3)財政財務收支管理不規范方面。一是對違規在下屬企業列支政府費用,轉嫁費用支出的問題,水步鎮、雅瑤鎮已歸還違規在下屬企業列支的費用共193.49萬元,水口鎮將專職消防隊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規范消防隊經費列支渠道。二是對征地拆遷程序不規范、補償依據不充分,存在超標準、超范圍補償的問題,5個鎮(街)制定征地拆遷工作管理規定、拆遷工作實施細則、拆遷工作方案,加強人員培訓等規范征遷工作管理。三是對超范圍向公職人員發放津補貼的問題,2個鎮已收回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合計20.09萬元。四是對將征地資金轉至下屬企業、截留財政收入、坐支財政資金、預算編制不科學不規范的問題,月山鎮已將征地資金結余劃回鎮政府,由鎮政府負責征地及補償支付工作;水口鎮、月山鎮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共上繳非稅收入1454.67萬元;5個鎮(街)加強業務培訓、細化預算編制,規范預算支出和現金管理。
(4)公有資產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對家底不清,存在賬外資產,存在資產流失風險的問題,5個鎮(街)已開展全面資產清查,分類厘清資產權屬,完善資產臺賬管理。二是對沒有定期開展資產清查盤點,存在賬實不符的問題,水步鎮已建立物業檔案,對鎮政府及下屬企業物業登記入賬;月山鎮經鎮黨委集體研究,
(略)小學現使用的14.4畝繼續作為教育用地無償使用,并將剩余的5.77畝重新發包出租;長沙街道經核查,問題涉及的7輛汽車和8輛摩托車均沒有登記在街道和下屬企業名下,已對車輛進行賬務核銷;棠下鎮政府物業登記在私人名下的問題,已通過查閱當年存檔資料、委托港澳同鄉會查找等多種渠道尋找權屬人;
(略)的相關檔案資料,缺失的部分工程資料已無法補辦,現已登記在鎮政府資產臺賬中。三是對應收未收租金的問題,3個鎮(街)已收回租金合計116.73萬元。四是對未將租金收入上繳財政的問題,5個鎮(街)已將租金收入共983.69萬元全額上繳財政。五是對未建立資產管理制度,未落實資產管理崗位職責的問題,2個鎮已出臺資產管理制度,落實資產管理崗位職責。
(5)政府投資項目流程管理不規范方面。一是對部分項目沒有按規定進行政府采購或公開招標的問題,水步鎮開展專項培訓學習,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強化工程采購管理。二是違規對不符合條件的工程實施單一來源采購的問題,水口鎮已對相關負責人進行談話教育,并強化工程管理操作指引學習,壓實工程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責任,落實審核監管職責。三是對工程多個環節存在把關不嚴、監管不力、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的問題,6個鎮(街)通過修訂完善工程管理辦法、對相關人員和單位:
(略)
(6)“三公”經費使用管理不嚴方面。一是對違規占用鎮屬企業車輛作為公務用車的問題,5個鎮(街)已退還占用的車輛,并規范公務車輛使用流程。二是對公務用車使用、審批等記錄缺失、加油卡使用不規范、
(略)進行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的問題,4個鎮(街)已完善公務用車管理制度,規范公務用車審批、使用手續,清理長期未使用的加油卡,落實“一車一油卡”和“一車一檔”管理。三是對接待費支出依據不充分的問題,5個鎮(街)出臺或修訂公務接待制度,規范接待費支出管理,完善相關審批及報賬程序。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1.助企紓困相關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共22個,均已完成整改,已整改1485.6萬元。
(1)對
(略)(市、區)未全面落實水電費、房租減免政策的問題,一是3個縣(市、區)7家單位:
(略)
(2)對部分單位:
(略)
2.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共3個,均已完成整改,已整改133.16萬元。
(1)農業農村部門對撂荒耕地摸底調查不夠深入,具備復耕潛力地塊未納入整治臺賬并開展整治工作的問題,市農業農村局壓
(略)(市、區)責任,核查耕地撂荒成因,具備復耕復種條件的125處地塊已全部復耕復種。
(2)對部分高標準農田項目業主單位:
(略)
(3)對墾造水田項目未經政府常務會議審定,擅自提高青苗補償標準的問題,三合鎮加強政策業務培訓、建立青苗補償審查制度、規范青苗補償評估報告編制。
(三)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整改情況。
1.城鎮老
(略)改造相關政策和資金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共33個,已完成整改29個,正在整改4個,已整改799.78萬元,制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度1項。
(1)前期工作開展不夠扎實方面。一是對未按工作規程向居民征求改造項目意見,社區居民意見覆蓋率低的問題,
(略)將
(略)老
(略)改造工作流程指引要求,進一步加強老
(略)改造宣傳,通過召開居民意見征詢會議、發放問卷等方式:
(略)
(2)部分資金使用管理不嚴方面。一是對因項目建設緩慢、未及時結算等原因導致專項資金閑置的問題,
(略)加強項目建設進度,閑置的專項資金408萬元已全部支付;
(略)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安排
(略)級配套資金。二是對未及時支付財政補貼、工程款的問題,
(略)、
(略)已支付工程款共127.42萬元,
(略)將結合財力狀況分期分批支付剩余資金。三是對超進度、多支付工程款的問題,超進度支付工程款的2個項目已完成工程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多支付工程款的1個項目,已暫停支付工程款,待財政部門審核后按實際支付。
(3)部分項目施工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對項目無設計圖紙已開工的問題,
(略)、
(略)、
(略)加強業務培訓,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強化質量安全監管。二是對部分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已開工、未按規定辦理工程變更程序的問題,
(略)、
(略)已按要求補充辦理部分工程變更資料,加強基本建設程序管理。三是對部分項目未按圖施工,多付工程款的問題,
(略)、
(略)按照圖紙對項目進行了補施工;
(略)已扣減多付工程款69.35萬元,并對施工單位:
(略)
2.基層治理相關政策和資金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共16個,均已完成整改,已整改359.56萬元,制定防疫物資倉庫管理制度1項。
(1)基層治理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方面。一是對專項資金未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和任務,支出效率低的問題,
(略)有關部門制定績效考核方案、工作目標和計劃,并印發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專項資金管理。二是對未及時審核和發放補助的問題,
(略)已審核并發放相關補助資金131.55萬元。
(2)防汛應急物資管理不善方面。一是對防汛應急物資存在賬實不符、實物短缺的問題,3個縣(市、區)已完善物資倉庫管理制度、
(略),加強倉庫人員培訓,嚴格規范物資管理。二是對防汛物料儲備量未達貯備標準50%的問題,金雞鎮已按要求補足防汛物料。三是對未分年建立物資臺賬和物資管理檔案,不同批次的產品混放的問題,
(略)已分年建立物資臺賬和物資管理檔案,對不同批次的物資重新進行了分類整理和放置。
(3)部分項目管護不到位方面。
(略)部分監控畫面無法查看的問題,
(略)共31個監控已全部修復。二是對基層項目后期管護存在的問題,3個縣(市、區)涉及的13個鎮(街)加強巡查管護,
(略)、路燈,清理倒伏植被及河道垃圾,對損壞的公廁設施進行維修及落實保潔工作。
(4)基層工程建設管理不嚴方面。一是對多支付工程款的問題,
(略)、
(略)已追回多支付工程款10.88萬元,
(略)涉及工程款由財政部門重新核定后據實支付。二是對提前支付工程養護費的問題,
(略)綠化管養項目現已達支付條件,無需返還費用,將進一步加強工程款支出審核,按照合同約定條款支付費用。
3.應對新冠疫情防控專項資金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共9個,均已完成整改,已整改191.07萬元。
(1)部分資金使用管理不到位方面。
(略)在協議內容發生實質性變更的情況下,未與供應商協商減少相關費用的問題,
(略)就檢測費用優惠事項與相關供應商加強溝通協商,已簽訂補充協議,供應商表示對產生的檢測費用給予適當優惠。二是關于未對酒店情況
(略)分,統一價格租賃隔離酒店的問題,
(略)完善應急響應情況下的隔離場所租賃機制,確保租賃程序和價格合理合規。
(2)部分隔離酒店費用結算審核不嚴方面。對多計租賃費用的問題,
(略)已與有關酒店方簽訂補充協議書,確認將多計租賃費45.62萬元在結算金額中予以扣減。
(3)部分隔離點改造工程管理不規范方面。對材料計價不合理,稅率選用不當導致多計工程款的問題,
(略)對隔離場所改造可重復利用材料、工程稅率進行重新審核,多計工程款將在結算款中核減。
(4)未及時發放防疫醫務人員補助方面。對延遲撥付援外疫情防控醫務人員補助、未發放防疫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問題,
(略)、
(略)已將涉及補助共118.08萬元全部發放到位。
4.公路工程建設審計調查方面,應整改問題共15個,已完成整改8個,正在整改7個,已整改6761.29萬元,制定加強隧道洞渣加工利用管理制度1項。
(1)部分項目建設進展緩慢方面。一是對3個未按期完工、6個項目未按期開工的問題,已完工1個,進入收尾階段1個,1個項目正按計劃施工;已開工5個,1個項目需待省普通國省道“十四五”中期項目統一調整后推進。二是對3個項目建設(代建)單位:
(略)
(2)建設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方面。一是對多計工程造價的問題,已核減3個項目工程款,2個項目正辦理工程變更手續,在項目結算時對多計量部分予以扣減。二是對多支付預付款的問題,已按合同約定在進度款中全部扣回。三是對資金沉淀的問題,項目沉淀資金已
(略)財政,由財政統籌用于會港大道項目建設。
(3)項目建設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對項目管理存在的問題,
(略)部門督促各項目參建方對照清單,對違反相關規范條款的問題逐項整改。二是對未及時申請調整概算的問題,
(略)加快準備概算調整申請的相關資料,待項目完工后完善概算調整手續。三是對項目較大設計變更未按程序報批的問題,涉及的項目設計變更已按程序通過審批。四是對項目長時間停工導致需額外投入的問題,現項目已正式復工,施工單位:
(略)
5.碧道工程建設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共6個,已完成整改5個,正在整改1個,已整改8.74億元。
(1)建設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對碧道項目在實施過程中變更建設地點:
(略)
(2)資金不到位或管理使用不規范方面。一是對計費方式:
(略)
(3)碧道設計不合理方面。對部分碧道兩側灌木基本被原生態綠化侵蝕覆蓋的問題,
(略)、
(略)已補種綠化樹木和清理碧道雜草,并督促施工單位:
(略)
(四)國有資產及國有資源審計整改情況。
1.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共8個,均已完成整改,已整改333.98萬元,制定資產管理方面制度1項。
(1)對資產閑置的問題,一是4個單位:
(略)
(2)對資產基礎管理不扎實的問題,一是3個單位:
(略)
2.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共8個,已完成整改6個,正在整改2個。
(1)部分閑置土地未完成處置方面。
(略)涉及地塊已開工并完成閑置土地處置。
(2)部分單位:
(略)
(3)部分鎮(街)河流治理不到位方面。對鎮(街)河流水質不達標,考核斷面水質多次不達標的問題,4個鎮(街)落實河長制工作要求,加強河流日常監管,開展部門聯動監管,加大違規排放企業的打擊力度,河流水質得到有效改善。
三、正在整改的問題及后續工作安排
正在整改的問題均屬于分階段整改或持續整改的問題,其中,部分問題因財政資金緊張影響了整改進度,如未支付財政補貼、工程款等,需結合地方財力實際情況,多渠道籌集資金,逐步落實整改;部分屬于多計工程款問題,現正按程序辦理工程變更手續或財政結算評審,待完成相關程序后將對多計工程款扣減或追回;部分屬于工程建設程序不合規問題,現正在補辦相關手續和證照;其余正在整改的問題涉及鎮(街)河流水質不達標等,因問題綜合性、復雜性交織,相應整改難度加大,難以在短時間內完成整改,需進一步理順關系,按照整改計劃穩妥推進解決。
接下來,各部門單位:
(略)
(略)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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